金,明晃晃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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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是不讨俏的。用在女人的衣服,穿得不好,就是暴发户的形象,再戴金货,如果这金货再是满脖子满手,这形象太适合正房,小妾永远不肯戴,一定是一脸书卷气,青布衫子罩着,素着一张脸,那青和金比起来,虽然单薄,可是情调。
姓金也俗。
白先勇的小说《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很俗的名字,透着浮华的冷油,一个舞女,在百乐门,最后一夜,应该叫婀娜或妩媚,偏偏叫金大班。明显就让人感觉到世俗的恶。
记得有一年流行金色,我不怕恶俗地买了一件金色的上衣,整个人看上去明晃晃的了,在镜子里都有一种金碧辉煌,我左照右照,想起上大学时同宿舍老大曾经说,爱照镜子的女孩不是好女孩,我喜欢这句话,一直记着,我不愿意当太稳妥的女子,如果用在人生上,金色可取,管他呢,就这样闪着亮着,让人嫉妒着,用在衣服上,实在不适合我。
可我一意孤行地穿,还配了白裙子,可想效果有多么差,好似姚明的拉拉队 如果再多一个花环左右摇着,我不觉得过瘾,又配了黑,这下显得隆重而神秘了,可是,男人们见了我,分明有躲着的嫌疑了,我怎么了?他们说,有压抑感,只感觉好似要逼仄过来,明杀明打的样子,太不淑女了。
一阵金风刮过,沧了海桑了田,日子总还要过,闲情万种的时候多,岁月又厚又长,总也过不完,可论上了光阴,又觉得轻了,就像那明亮的金色,看着灿烂,一晃眼就会凉下去,有盛世的孤单。
我记得《连环套》里的霓喜,黄烘烘戴一头金首饰,这个细节的描写非常心酸,因为想过热闹的日子,手里又有钱,当然要戴上显阵势,可是后来,“她伸直两条胳膊,无限制地伸下去,两条肉黄色的满溢的河,汤汤流进未来的年月里。”读到这里,只是惊得心疼,那肉黄色,多扎眼。
那曾经的一头金首饰,如今冷了下去,她说,男人是靠不住的,钱也是靠不住的,这点我不大同意,钱总是靠得住的,钱和男人,我选择钱。
我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尤二姐吞金那段总会害怕,想了又想,不知道如何咽下去,咽下去就会冷了心吧,至少胃是难受的,我想她肯吞金是好的,如果死,总比服毒要好,至少,金是值钱的。
十六七岁的时候,看到邻居姐姐订了婚,手上有俗得不能再俗的金戒指,可她满脸喜气,因这金戒指是他打工买给她的,她说,他在深圳呢,在深圳买给我的,周生生的。
“周生生”三个字很鲜妙,又是在深圳,显得分外洋气。我看着她的兴奋,好像是金戒指带来的喜气,她新婚时整个人好像也金灿灿起来,后来好多年后我又见到她,胖了许多,手上没了金戒指,离了婚,一个人拖着孩子,可是我看到她的手上,仍旧有戒痕。
中国人向来喜欢穿金戴银,有好的东西一定要穿在身上,有富家女,手上有七枚金戒指,颈上的项链中指粗,叉着腰,指着手下的仆人骂,我只觉得这金实在是浪费,浪费得这样可耻。
也有戴金好看的人,比如我外婆,一脸温润慈祥,她戴着祖上传下来的金镯子,我不觉得俗,只觉得日月静好,天地安详。那金便有了光阴的味道,后来传到我手上,我不喜金,可仍然感觉出它的温暖与踏实。
有一天上网看到巩俐一张旧照,穿着金色的晚礼服,人也灿烂地笑着,想必那时正热恋?金色衬托得一切如此富丽,可现在看上去,它却是凉的,一丝丝凉意,渗透到金里,更坚硬,更无奈,更有流年似水的荒凉。原来,什么都会老,爱情算个什么,它不过是压在樟脑箱里一件旧衣,虽然也是金色,可拿出来时,没了光亮,只觉得过气过时,甚至带着莫名的惆怅。
我没有再尝试过穿金色,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尝试都是多余的,就像不适合自己的人,最好不要尝试走近,那样的尝试,带着明晃晃的危险,这样的危险,当时年少春衫薄时还可一试,如果年长了几岁,无论颜色还是男人,一定要挑那个没有早一秒没有晚一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