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老纠纷 频繁升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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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类型:行业新闻    点击次数: 205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1-14 10:41:19
[提要]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沈阳有老年人口119万人,已经提前全国1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沈阳市全部养老机构目前仅有床位16734张,床位缺口目前超过1万张。与此同时,老人与养老院发生的各种纠纷不断在各基层法...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沈阳有老年人口119万人,已经提前全国1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而沈阳市全部养老机构目前仅有床位16734张,床位缺口目前超过1万张。与此同时,老人与养老院发生的各种纠纷不断在各基层法院出现。那么,如何选择适合老人的养老院?1月6日,记者通过采访民政行业资深人士,为您提供建议。
养老纠纷 拖欠费用成被告
2009年5月,74岁的柳老太太被女儿送到我市市郊一家养老中心养老。而仅四个月后,柳老太和女儿就被养老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柳家支付养护费5000元,并自行搬出养老中心。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双方在养护费用和服务质量上出现了纠纷。养老院方面称,按照合同,柳家应该每个月支付养护费用1600元,其中包括特护费800元,可柳家只支付了一个月的费用就开始拖欠,至今已拖欠养护费5000元,这是一种合同违约,请求法院做主要回这5000元。
但柳家则说,入住前约定好了特护费600元。可入住当天夜里,护理人员来到老太太的房间将她唤醒,说她交的钱太少了,让她再交200元。老太太补交了钱,以为护理人员的态度会有所改善,结果令她大失所望。“饭盒不给我刷,每周一次的洗澡也没做到。我每天早晚都要打胰岛素针,可养老院的护士每天都打空针。”
没有药物的维持,很快,柳老太的眼睛出血了,被送到沈阳市第四医院治疗。为了减轻家人负担而花钱养老本是无奈,却因此而造成二次损失,还把老太太折腾够戗,柳家生气了,从第二个月起就拒绝交纳养护费用,并要求养老院方面支付老太太的医药费。
东陵区法院以养老中心方面的诉讼请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驳回其诉讼请求。目前,柳老太太已回到自己家中养病。
纠纷起因 盲目选择养老院
记者搜索各基层法院发现,目前,在养老院和养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多集中在养护费用、护理方式、意外情况等方面,判决结果各有胜负。而深究其原因,我们会发现市民对养老院的选择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大东区联合路居民王惠香老人因子女全部在国外无人照料,不得已住进养老院。她觉得子女在国外都住洋房别墅,自己也不能太差。于是就挑了一间设施豪华、地处闹市的养老机构住下。但王老太很快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里的环境。“我爱静,每天都要写两个小时书法。这里却车声隆隆,而且护理人员说话声音特别大,一些养员还特别爱交际,一两天我还能忍,时间长了真受不了。”一段时间以后,王老太与室友矛盾不断,最后终于搬出养老院。
沈河区皇寺路居民刘先生年初将瘫痪的老父亲送进了一家以“丰富的老年生活”著称的养老机构。但很快养老机构给刘先生打来电话,称老人有洁癖,整日吹毛求疵,护理人员意见很大。原来,对于无法自理的老年人来说,精神生活已经退居其次,对养老院对个人卫生的要求反而特别高,冲洗大小便、更换内衣、洗澡、多长时间清理室内卫生等的频率都能影响到老人的健康和心情。
至于医疗方面,也往往为家属所忽略。养老院拥有多少个医生护士,医疗设备是否齐全,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有哪一些,是否靠近医院等,很多家属在最初都并不了解,直到出了问题,才手忙脚乱。
专家指点 慎重选择养老院
那么,到底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院呢?记者咨询了省级模范养老院——东陵区中心敬老院的院长董健女士,她指出,选择养老院最重要的还是老人家住得是否舒服合适,决定前必须征得老人家的意见。
首先,老年人想要住养老院的原因很多,如体弱多病生活自理能力差的老年人,则要选择医疗条件好、服务周到的养老院;如因住房紧张或拆迁,则应选择交通便利、离家较近或多考虑价格因素;如要求空气新鲜、环境优美,则可选择远离闹市的养老场所。
其次,应注意伙食问题。如果老人家是来自外省,或许会对本地的食物不习惯。如果老年人患有疾病,比如糖尿病等,养老机构应提供专门的糖尿病餐。还应有专业的营养师。
医疗保健、护理服务尤为重要。除了专职医生、足够的医疗设备和物资,是否定期体检、是否具备在院内或就近及时诊疗老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也很重要。
第四,心理和社会交往服务。既然是颐养的场所,就需要养老院给老人提供空间和平台,比如兴趣小组、活动团体等。管理、服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老年心理学知识和经验,能够把握老人心理动态,理解老人,避免老人因心理问题出现各种生活危机。
董院长建议,可以在作出选择之前“货比三家”,仔细了解养老院是否有良好的营业记录,其中包括:2年内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无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无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重大责任事故。
她还提醒市民,在签订长期协议之前,应该给老人1-3个月的适应时间。在此期间,从家属到养老机构都应加倍对老人进行观察和护理,加强沟通,让老人开心地度过过渡期,不要让老人产生被遗弃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