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2名教师发短信针砭教育被拘始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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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  2006年12月04日08:21华商网-华商报评论(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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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电视台播发“短信诽谤”新闻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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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一中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五河县公安局历时3月侦破短信诽谤案

当事教师之一李茂余
欲起诉公安局但“心里没底”
在记者询问一中学生对拘留事件的看法时,虽然大多数学生对李、董等老师表示同情,但也有同学说,没做坏事,为什么公安局要抓他们?从拘留所出来,董国平在家休了近半个月的病假,那段时间,他想得最多的是出去后如何向学生,向乡下的老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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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他一直瞒着母亲。但电视台的报道终于传到老人耳中。
当老母亲从乡下赶来找他,问拘留的是不是他时,他矢口否认。可就在送老人到车站的时候,望着老人将信将疑的眼神,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母亲。
母亲走了。他知道他已经把压力带给了老人。如今每想起这件事,他万分愧疚。
为了不在校园里引人注目,李茂余和董国平就像私下商量好了一样,即便在校园里见面,也视同陌路,更不要说打招呼了。这种小心翼翼的生活让他们感觉很累。
更令他们无法接受的是,9月开始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对这起“有组织、有计划的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的报道。报道中不仅点出了他们,还称公安机关将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
但县公安局法制科华冬梅说“有组织、有计划”的话并不是公安局给予的结论。处罚的标准只有一条,即公然侮辱他人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就电视上“保留刑事处罚权力”的说法,她指出当时报案时刘建的妻子已多次表示因无法忍受诬蔑要自杀,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警方势必要给予刑事上的处罚。这只是当时的情况。局里没有这个说法。
李茂余和董国平却不这样认为。“已被治安处罚了,为何还要被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由于电视面对的是整个县城,本来就不认为是有组织诽谤的李茂余、董国平,认为电视报道无形中加重了对他们二人的名誉侵害。于是在11月底分别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两人的代理律师周赛文认为,李、董二人以手机短信方式对组织部拟任人选提出异议,是表明职工意见和看法,并不构成对他人的诽谤,更不涉及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而且短信只是发给县级机关领导,并未在社会大范围流传。县公安局以“诽谤”之名对其处罚,显然违背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他说,在行政诉讼获胜后,还将继续向县电视台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但这次卢淑东却没有告。他说去法院问过一次,因为要写诉状、请律师,自己不太懂,而李、董二人也没叫他,所以现在再委屈也只能自己受着。
至此,本来渐已平息的短信风波,因两名“主角”的起诉再次被人们关注。
冬日的夜晚祥和而宁静。走在五河一中校园里,一位教师指着学校东北角的一大片废墟叹息说,这片地拆了好长时间了,本来要盖学生宿舍,也没盖起来,要做操场,也没下文。现在4000人的大学校,才有一个100多平方米不到的小食堂。“老这么闹下去,学校什么时候才能再好起来?”(注:文中刘建为化名,老L、朱X为县领导)本报记者 潘京 文\图
“空降”校长引发抵触情绪
今年八九月间,因使用手机短信诽谤他人,董国平、李茂余先后被五河县公安局拘留。紧接着,县纪委、县教育局也分别对他们作出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几乎一夜之间,两位在县城小有名气的教师“身败名裂”了。“短信”泛滥从5月开始。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
从五河一中普通教师到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甚至省、市、县领导,都收到了内容不同,却主旨相近的手机短信。
短信集中反映了对五河一中代校长的不满和对县领导工作的批评。
“组织愚弄一中,设圈套对付民众……谁让一中复杂,组织若诚先自查,清除脑中蛔虫,痛改前非服民众。”这是短信之一。
“外界风传老L吃人家嘴短了,还说老L马上要迁到市里了,老天是有眼的。”
“朱X将五河一中交给乡镇书记,一中的人心散了,该走的走了,朱X自己升了;老L要把一中交给倒闭厂挂职书记,一中离倒闭就不远了,老L离发财也就更近了。”
此外,还有“校长心情日记”(系列),所涉词语无外乎“拉选票”、“缺德行”等。
县信访局一位领导收到短信后,立即回复,给予批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敬扣收到短信后,则立刻告知县委组织部,并将短信保留到组织上完全备案。而有的干部收到后,则转发出去。如此一来,短信愈演愈烈。经警方证实,全县约有300多副科级以上干部收到了类似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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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所指的五河一中是有着60多年建校史的著名中学(前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曾在此工作过)。由于近年来教师流失严重,教学质量每况愈下。2005年下半年,随着一中校长一职空出,教师们把改变面貌的希望寄托在了新校长身上。可当9月初县委组织部宣布由刘建担任代校长时,却引来了非议:“好几届校长都是‘空降’的,这次又这样,为什么不从学校里民主推选呢?”
此外,刘建此前系五河县机械厂挂职副书记,把一个工厂领导调过来管学校,一些人也想不通。刘建任职的第二天,即因该校“玄览楼”楼道垃圾问题,将担任政教处主任多年的朱儒标撤掉反省。这样一来,更多的老师心里犯起了嘀咕。
“这几年总是从其他地方调不相干的领导来当一把手,对学校是很不利的。”
一中的老教师王培林认为,学校管理的好坏取决于校长教学管理理念和水平的高低。按理,从教育系统里选拔有能力的人担任校长,应该比其他系统调来的领导更熟悉情况,更懂得教育。
可事实上,刘建虽是从县机械厂调过来的,却曾在一中当过8年老师,调走时就已经是校团委书记了。
议论归议论。2006年3月,当县委组织部对五河一中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时,刘建没有通过。4月,当组织部举行二次考核时,有人便“敏锐”地觉察到有将刘建“转正”的意思,于是一些教师的抵触情绪产生了。
很快,表达这种情绪的手机短信便多了起来。
公安机关查出“始作俑者”
8月18日下午,两名便衣警察站在了董国平面前。
对方问他是不是发过手机短信,他立刻承认了。于是,在另一位副校长的配合下,他带警察到家搜查。搜查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当警察要搜女儿的房间时,他急了:“这是孩子的房间。”可还是被搜查了一番。
整个过程,董国平只在电视上见过。临走,警察还带走了他家的一部旧手机和一个家庭“黄页”。
与此同时,一中教务处主任李茂余的家也被搜查了。“先搜查家,再搜查办公室,无条件配合。”当时李茂余感觉突然,家人更是惊诧不已。
被带到县公安局后,看董国平也在,李茂余纳闷:“怎么老董也来了?”不过,两人谁都没开口。饭后,他们被带到距县城十里外的剑坪山一个交警大队办公地进行审查。同行的车里,还有一中的图书管理员30多岁的潘宋梅。
之所以选择剑坪山,警方解释是讯问的条件较好。讯问从当晚1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次日上午。李茂余虽然承认自己编过两条短信,但对讯问人员称短信为“乱七八糟”表示反对,他还说自己从没有跟谁商量过。
而警方调查证实,在传播的20多条诽谤“版本”中,李茂余编了两条,董国平编了17条,潘宋梅编了1条。其中,李茂余编写的两条短信使用两个手机卡发出去了10多次。
由于干警轮流讯问,时间太长,本来就疲惫、紧张的李茂余在早上六点多的时候终于累倒在地。如今,对当时的讯问情形,董国平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讯问他的是自己以前的学生。
董国平和李茂余都承认编发短信不妥,也表示“很后悔”,却坚持认为自己发短信是一种“表达方式”,不能认为是错误,更不是诽谤。从问讯室签完字出来,县纪检委刘书记来了,批评董国平:“你们怎么能这样,反映问题的渠道很多,为什么要发匿名短信?”他回答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法制目前还不健全。”
就这样,董国平、李茂余、潘宋梅被告知听候处理。他们走后,当天一中的化学老师卢淑东又被带来讯问。“我没编过一条短信,也没有发过一条短信,叫我去太冤了。”不过,卢淑东向警方承认,李茂余用来发短信的手机卡是董国平托他买的,因为有亲戚开手机店,他经常给学校教师帮忙买。
而警方则称,为了发短信,“李茂余伙同董、卢二人购置了2部手机,6个不记名神州卡”。
回家后不久,“觉得不会有什么事”的董国平患上了肺炎。8月25日下午,当他正打吊针的时候,县公安局又来电话让他立刻到局里去。到公安科已是晚上8点多了。随后,他和李茂余、卢淑东三人一起被警车拉到了城西的拘留所。这一天,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李、董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卢被拘留5天,处500元罚金,潘宋梅则因情节较轻被罚款200元。
因一位民警发现李茂余是县人大代表,上报后李茂余便被放了回来。而董国平、卢淑东则开始了拘留生活。由于两人平时就交往不多,在所里很少交流。大部分时间都是董国平蹲在所里的鱼池边看鱼,一看大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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