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与不讲,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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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锋    2008-3-21
“满堂灌”的讲解曾被一些专家批评为“发胖式的分析”“把课文都讲肿了”,新课改实施后,提倡教师“精讲多练”,把课堂真正还给学生。如今,一些地方的示范课和公开课评选,也把课堂上教师讲的多与少作为评判标准。阅读教学到底该不该讲、讲些什么、讲多少才合适?在此起彼伏的争论声中,一些教师开始茫然失措、无所适从。
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先生说:“灌输法未必不好,启发法未必全好,关键看你用在什么阶段、什么地方、什么场合。”
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理事长崔峦先生说:“教学中会遇到启而不发的时候——比如学生理解不准、理解不深甚至理解错误的地方,也会遇到限于他们的知识、阅历还不知、不懂且有必要现在就知、就懂的内容,这就需要教师的讲解。讲解要少而精,要深入浅出。好的讲解能激起学生继续探索的热情,同样具有启发性,有助于学生自主探究地学习。”
著名特级教师方利民认为,那种笼统地认为教师不讲或少讲,让学生随心所欲地“感悟”、漫无边际地“体验”的做法,是错误的;而那种越俎代庖、庖丁解牛式的烦琐分析,搞一言堂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教师的言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讲在关键处,点在愤悱时,化在激励上。
青年教师薛瑞萍在自己的博客中这样写道:“如果我们教师有非常好的语言功底,即使满堂讲,又怕什么?学生的语言是听来的,是读来的。”
讲与不讲,关键是把握好度的问题,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笔者认为,讲与不讲应因人而宜、因文(课)而宜,做到“五不讲”——学生自己能看懂的不讲、学生自己能学会的不讲、学生自己能探索出结论的不讲、学生自己能做的不讲、学生自己能说的不讲,从而还给学生充分的自主权,真正落实“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理念。
(作者单位:渑池县教体局教研室;2008年3月19日《教育时报·课改导刊》三版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