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长崔博——又一个“牛”县官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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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博,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陕西省子洲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绥德县委副书记、绥德县人民政府县长。      关于崔博的“事迹”,请看详细报道……
2007年12月30日的《华商报》以《追着去开会县长签字 校长被以妨害公务拘留》作了如下报道:
本报榆林讯(记者 任建飞)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明文规定,职中学生的助学金“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然而绥德县职中校长为了让这笔资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去找县长签字。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没料此举给自己带来麻烦。当日绥德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校长停职,向县长赔礼道歉,并被要求做检查。公安部门随后也以妨害公务为由将该校长行政拘留。
落实助学金找县长签字
今年6月21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还要求学校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但绥德职业中学到目前为止仍未给学生发放这笔资金。“眼看到年底了,娃娃们都等着这笔资金。”得知这笔资金第一批发放给每个学生750元后,心急如焚的职中校长高勇找各级领导签字,希望尽快落实。
在教育局长和主管副县长签完字后,12月25日8时40分,高勇找县长崔博签字。高勇说,他到崔县长办公室时,正好县上纪检部门一负责人在汇报工作,他就在门外等候。等到崔县长出来后,他跟在身后汇报情况,希望崔县长能尽快签字。
据了解,当时崔博正准备参加一个电视电话会议,在从三楼办公室走向一楼过程中,高勇一直在请求。到了政府大楼门口,高勇说他拉开车门,崔县长坐上副驾驶位置,看到车门关上,他就立即把车门打开,“希望他能签字”。然而,急着开会的崔博看到此情形,立即大喊保卫科人员。一旁的人事局一离职人员和教育局局长将高勇拉开。
校长被处行政拘留7天
高勇说,他从县政府回到学校后,就立即被教育局领导叫去,局里行政领导都在,随后宣布三条决定:一是责令高勇立即停职,二是要求他向县长赔礼道歉,第三是要求他在政府合适场合做公开检查。宣布决定后,教育局长、教育局工会主席、政府办主任和职中两名副校长一起到县长办公室,此时崔县长已经开完会议。教育局长当面批评了高勇以后,高勇也向崔县长赔礼道歉。
然而,从县政府出来后,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又将高勇“请”去,说要谈话了解情况。从上午11时30分直到下午6时,高勇一直呆在派出所。晚上6时左右,城关派出所所长宣布公安局决定,对高勇处于行政拘留7天,理由是妨害公务。高勇说,后来警方又让他叫来教育局领导,交了5000元保证金,然后回家。“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县长签个字咋就这么难?”尽管已经回家,高勇仍然想不通此事。
65名学生得知此事很气愤

昨日上午,已经三天没有吃饭的高勇躺在床上,桌子上放着五六碗冷饭。五六个学生在床前劝说:“高校长,你吃点饭吧!”“高校长是为了给我们要助学金才受的气。”这些学生说,他们学校共有65名学生,都是农村来的,高校长平时对他们很好,得知此事后,他们都感到很气愤。
教育局长:双方没有发生冲突
昨日下午,绥德县教育局局长刘世国说,当日他一直在现场,双方既没有发生言语冲突,也没有身体冲突。不过鉴于事情影响恶劣,所以教育局暂时做出处理决定。他说,领导要开一个重要会议,高校长拉着车门就是不让走,周围围观人很多,也导致崔县长开会迟到了十来分钟。至于对高校长的处理决定,也是局里做出的决定,与县上领导无关。
公安局:已经构成妨害公务
城关派出所张所长说,此事他不愿意谈。县公安局局长任文国告诉记者,事情发生的当天上午,县长把他叫到办公室讲了事情经过。公安机关随后对此事立案查处,高勇已经构成妨害公务,公安机关的处理没有问题,而且警方也没有关押当事人,让他回家了。任文国说,如果高勇认为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处罚不当,完全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崔县长,崔县长说他在榆林市,并和记者约好在榆林市见面。记者赶到榆林市后,崔县长又在电话里说他回到了绥德。关于高校长被拘留一事,崔县长说他事后才知道,然后说还有别的事情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下面是2007年12月30日《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李星文的文章
县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据《华商报》报道,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明文规定,职中学生的助学金“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陕西省绥德县职中校长高勇为了让这笔资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去找县长签字。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没料此举给自己带来麻烦。当日绥德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校长停职,向县长赔礼道歉,并被要求做检查。公安部门随后也以妨害公务为由将该校长行政拘留。
校长的行为真的“妨害公务”了吗?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妨害公务罪,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以外,必须是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暴力”,一般是指对侵犯对象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进行其他人身强制。“威胁”,是指以加害本罪对象或其亲属的人身、破坏其名誉或毁损其财产相恐吓,从而迫使本罪对象不能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根据新闻所述,校长在紧跟县长的过程中,只是不断地说明和恳求,所做的最“出格”的一件事,也不过是在县长上车后拉开车门继续请求签字。而教育局长在事后也说,“当日他一直在现场,双方既没有发生言语冲突,也没有身体冲突”。这足以说明,校长根本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的手段。其次,当校长拉开车门时,县长就喊了保卫科的人员,校长随后就被教育局长拉开了。整个过程延续的时间并不长,据说使“县长开会迟到了十来分钟”,就算责任全部算在校长身上,其对公务的“妨害”也不到违法的程度。所以,“妨害公务”的说法不能令人信服。
既然于法不合,校长为什么遭到严办呢?教育局长的一句话透露了玄机:“周围围观人很多”,“事情影响恶劣”。换句话说,县长被校长拉开车门走不了,丢了面子,折了官威。可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发放助学金是文件要求的,学校里的困难学生对这笔钱的盼望是急切的,再加上之前已有教育局长和主管副县长的签字,校长请求签字的正当性不容置疑,其忠于职守、关怀学生的精神和情怀令人感动。再说,一个普通的中学校长,想见县长一面并不那么容易。一般来说,面对这样的要求,县长是不应拒绝的。就算县长工作作风严谨,不了解的事情不愿轻易签字,那也应该是把材料留下来,仔细审阅后,该签字签字,该退回退回,而不能没有明确态度,以开会为由急于走人。既然身处县长的位置,就得做好公务繁忙的心理准备,就得应对随时来汇报工作和寻求签字的下属,这既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也是不能推脱的义务。哪怕县长要参加的会议非常重要,校长的请求过于“执著”,叫来保卫人员把他拉开也就是了。事情过去以后,校长的事终究还是得办。这才能体现出一个县长的责任感和容人之量。
县长不是这样做的。他事后主动找来公安局长说明经过,足以说明他对此事耿耿于怀。也许,县长见惯了下级的笑脸和服从,不曾遭遇这样不“知趣”的下属。所以,县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现在虽然不清楚县长对局长做了什么“指示”,但随后事态就变得严重了,公安局对此事立案侦查,校长的行为被认定为妨害公务,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校长交保以后才得回家。把“妨害公务”的帽子强加给校长,足见公安机关办案时并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盲目服从了长官意志。
显然,这是一起行政长官以权压法、公安机关滥用职权的案例,它折射出某些官员内心深处的特权意识,以及对群众疾苦和下属权利的漠视。在强调以法治国、社会和谐的今天,这样的事情令人难以接受。
年终岁尾了。我知道,现在,一直到来年的农历二月二,“吉利话”就开始再一次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弥漫了,像崔博这样的“一方神圣”,收获的“吉利话”可能要比我们老百姓多得多。好,我暂时闭上我这张总说“难听话”的臭嘴,在此预祝县太爷崔博自此官运亨通,最好让我在不多年以后的《新闻联播》里经常能看到你在头条或者前几条的位置闪亮。

预祝了2007年年底“牛”了的崔博县长,我不能厚此薄彼,也应该隆重地预祝一下江苏邳州的这位“史上最牛县委书记”李连玉。按照您的计划,在我还能嚼得动大豆的时光里,您不会都努力不到京城吧?要是来年的选举还有什么障碍,赶紧进京送礼呀,那扇大门不会不再欢迎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