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可以不上,钱可否也不拿?(南方都市报 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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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可以不上,钱可否也不拿?
2006-02-08 10:05:5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鸿影
喊累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集体征候,上班累自不必说,连休息都觉着累。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们年后上班一时进入不了状态本属有情可原,可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前提是人在岗位上,如果索性门都不开那就说不过去了。因此看了昨天《信息时报》的报道,不少人都觉得广州市一些区级政府部门擅自给自己延长假期实在不该,甚至有律师建议人们状告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正如已有论者指出的那样,这种政府部门的“长假综合症”其实也是一种“机关病”,而“机关病”又是怎么一回事,有识之士早就给我们分析过了。说白了,就是某些政府部门没有来自公众的压力,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也许会有一些部门站出来说:我们虽然没开张,但也没闲着啊。一个单位既有上下关系,也有左右关系,“串开年门”、“吃开年饭”乃至“喝开年酒”,一大堆事情忙得我们不亦乐乎,这可都是为了工作啊。对此,人们也许要说:我们可没让你们提供这项“公共服务”,因此非但不领情还要问问花的是谁的钱?
当然,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水平,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根本就不劳一问。何况问了多半也是白问——连审计出来的问题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怕你这根本没有把柄在手的一问?为今之计,还是要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来——找上级部门评理。有人把一些区级政府部门旷工的事情捅到了市长热线。有关官员表示:作为国家公务员、国家机关必须坚决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上班时间上班,没有任何理由不上班。这话说得真对,只是不知被说到的那些部门感不感冒,反正没有任何理由不上班,但我就是不上,小样你能咋的?
真的就拿旷工的政府部门没办法了吗?我看也不尽然。我们这里的机关单位不是一直有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吗,虽然如今不再提倡“狠斗私字一闪念”了,但革命靠自觉的道理还是要讲的吧。在被人为延长的良辰美景中,那些旷工的政府部门不妨扪心自问:该上班时不上班,我对得起这每月按时入袋的钱吗?须知要是换成有些单位,比如笔者混饭吃的单位,那可是一天不上班老板就少给一天钱的。我们的政府部门没有打工观念并不奇怪,但有没有这样一种风度:我不上班,但也不拿钱(如果也像我们单位这样考核的话)?请回答,上班之后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