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腐败名单网上沸炒 专家称要警惕白色腐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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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 08:03《方圆》【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0条
 
腐败“重灾区”扫描
文/本刊记者 邰筐
在中石油内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招标投标等部门历来被认为是最“肥”的部门,因为这些部门的负责人掌握着“业务处置权”。而正是这些权力让他们拥有了相当大的寻租空间。
“加油站回购”背后交易
2009年中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李怀忠落马以后,安庆、毕节、黔西南州等地区一批中石油企业相关人员和当地基层官员及民企老板被陆续抓捕。随着这些人员的落网,关于加油站收购过程中的权钱交易内幕被揭开。
据当年经办此案的检察人员透露,“他们先将某高速路某路段所需加油站信息提供给亲友,或收受民营老板巨额贿赂,让他们投资兴建、改建或购买、搬迁加油站,这些加油站每个投资成本从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然后再由中石油贵州分公司以高达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回购价买回来,在这种内外勾结、共牟暴利的情形下,不仅出现了一座加油站回购价竟然高达900万的惊人价格,还出现了仅仅十多公里的高速路段建了三个加油站的怪现象。”
“因为李怀忠是回购的最后定价者和批准划拨购买款的人,买方和卖方实际上都是一家人,都是和他搭上关系的人,价格也是事先约定好的,所以不是自己人的再便宜也不要。”一个经营多年民营加油站的知情人透露。
“高速路均为财政投资,其附属设施如加油站均纳入国家预算。这样的模式,实际变相得使国有资产流失掉了,”对此,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徐丙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无独有偶,中石油山东销售菏泽分公司原经理申乃进的落马也在民营加油站回购过程中大肆收受贿赂。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申乃进在代表山东销售公司收购、租赁个体业主李某投资建设的巨野县龙固加油站、菏泽万福加油站等11座加油站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李某所送人民币54万元,为李某谋取个人利益。
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申乃进在代表山东销售公司收购个体业主李某、朱某、曹某投资建设的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加油站、菏泽花王加油中心、成武田集开发区加油站等三座加油站时,收受李某、朱某等3人所送人民币49万元。
2003年12月至2006年5月,申乃进在代表山东销售公司收购个体业主许某、刘某投资建设的菏泽南平路加油站、菏泽康西加油站时,收受许某、刘某所送人民币共计5万元。
2004年至2006年初,申乃进利用担任中国石油[0.00 0.00%]山东销售菏泽分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个体业主王某承揽巨野油库改造工程以及办理山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准入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所送人民币2万元。
2009年9月14日,申乃进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其在青岛市开发区房产一套,110万元赃款被依法收缴。菏泽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韩念卜、原安全总监曹常俊、加油站管理部原主任朱志强也涉及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按说,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的建设是要进行公开招标的,但是因为招标一般要3个单位以上参加才能算招标,现在就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公司有加油站收购权,因此无法采取招标方式。收购过程不公开,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
正是中石油对民营加油站生杀予夺的大权成为了李怀忠、申乃进等人贪腐的温床,也是其最终落马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