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镇压反革命运动珍贵老照片(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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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运动是1950年12月至1951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政治运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并称的三大运动之一。1950-1951年镇反运动中,北京市二区代表单瑞忱高呼口号,要求政府严厉镇压反革命,为广大人民除害。


为了坚决打击反革命势力的破坏活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战争的顺利进行,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针对“镇反”运动中存在的右倾倾向,作出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中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纠正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坚决镇压了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镇反”的方针、政策,使运动很快形成了高潮。到1951年10月,“镇反”运动基本结束。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胜利,基本上扫除了国民党反动派遗留在大陆上的反革命残余势力。一些地区曾经困扰历代政府的匪患以及许多城市的黑社会势力也在这次“镇反”运动中被基本肃清。这使我国的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土改运动和抗美援朝战争。

为了坚决打击反革命势力的破坏活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战争的顺利进行,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针对“镇反”运动中存在的右倾倾向,作出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中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纠正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坚决镇压了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镇反”的方针、政策,使运动很快形成了高潮。到1951年10月,“镇反”运动基本结束。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胜利,基本上扫除了国民党反动派遗留在大陆上的反革命残余势力。一些地区曾经困扰历代政府的匪患以及许多城市的黑社会势力也在这次“镇反”运动中被基本肃清。这使我国的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土改运动和抗美援朝战争。









枪决反革命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党反动派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分子不甘心失败,继续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内蒙古东部地区虽然于1949年基本剿灭了土匪,但是反革命破坏活动仍然时有发生,而在内蒙古西部的绥远省,反革命破坏活动更为猖獗。
朝鲜战争爆发后,反革命分子以为“反攻大陆”的时机到了,气焰更加嚣张。1951年1~4月,仅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就发生张贴反动标语、投毒、打黑枪、破坏铁路等案件272起。绥远省的土匪和反革命分子利用反动的会道门组织不断地进行各种公开和秘密破坏活动,他们在春耕时散布谣言,煽动群众种植鸦片,宰杀耕牛;夏锄时威胁群众,使群众不敢下地劳动;秋禾上场后又制造烧场事件,仅绥东一地即发生41起,烧毁莜麦4万余捆。隐藏在起义部队中的国民党特务和反革命分子还多次策动部队叛变,妄图建立反革命根据地,以达到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如绥远起义后改编的骑兵第四师第二团在国民党特务的策动下,于1950年5月8日发动了“五八”叛变,杀害我10余名政工干部后上山为匪。国民党特务、土匪和反革命分子还明目张胆地袭击我地方党政机关,杀害革命干部和农牧民群众。1950年夏季,国民党特务策动土匪武装发动安北叛乱事件,枪杀我安北县县长。据1950年绥远省不完全统计,土匪和国民党特务分子共杀害我军政干部200余人,杀害群众600余人;全省共发生土匪抢劫案979起,被抢劫的财物总值超过56万元。
1950年7月21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对一切反革命活动进行严厉镇压;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对各类反革命分子进行清理和镇压。
内蒙古地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是依照当时西部绥远省、东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划分进行部署的。在内蒙古西部地区,1950年10月中旬,绥远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人民检查公署共同召开了绥远省第一届司法会议,专门讨论部署剿匪肃特、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在内蒙古东部地区,1951年1月25日~2月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扩大会议上,乌兰夫主席所作的报告把镇压反革命作为这一年的中心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公安机关和民兵武装相互配合,在蒙汉各族人民的支持下,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到1950年底,我剿匪部队共进行战斗1650次,歼灭土匪2825人,缴获各种长短枪1700多支,先后破获国民党“反共自救军”、“反共义勇军”等反革命特务案件143起,逮捕特务331人,并且查获大批电台和枪支弹药等,给反革命分子、土匪及国民党特务以沉重打击,初步安定了社会秩序。
从1951年开始,内蒙古剿匪部队开展了更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和剿匪肃特斗争,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歼灭土匪1300多人,击毙匪首张板楼、郑殿卿等10余人,俘获匪首20余人。之后,我剿匪部队乘胜前进,对残余的土匪展开了更强大的攻势。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奋战,我剿匪部队共歼灭土匪4005名,缴获1门60炮、27挺机枪、1150支长短枪、800余匹马和2部电台。至此,内蒙古西部地区公开活动的土匪被肃清。
在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过程中,各地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的群众大会和公审大会,进一步激发了群众的阶级觉悟,并且依法逮捕和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1950年10月26~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罪大恶极的特务匪首额尔敦毕力格(包善一)、赵印、倪永栓死刑并且执行枪决。1950年12月27日,曾任国民党通辽县党部书记长、勾结土匪和日伪残余分子杀害我通辽县县长徐永清等29名革命干部的反革命分子王文民在通辽伏法。1951年3月8日,哲里木盟人民法院判处特务组织“锄奸建国青年同盟社”首要分子梁起源、王其吉、朱御天、李庆云、苏景合死刑。1951年4月28日,曾经于1946年9月制造 “索伦叛乱案”的反革命分子白永柱、白天宝、唐双喜等人被枪决。我公安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下,破获了多起国民党特务案件。如绥远省公安机关共摧毁各种国民党特务组织30多个,逮捕特务骨干分子600余人,200多名特务骨干投案自首;缴获特工电台41部,各种长短枪246支。绥远省坚决取缔了反革命组织“圣母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取缔了“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1951年8月11日,绥远省召开公审大会,对110名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宣判,其中62名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国民党特务、土匪、恶霸被处以死刑。
历时两年半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到1953年5月胜利结束。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开展严厉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安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为内蒙古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