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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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Spinoza,1632-77)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后一个世纪以内,被看成是坏得可怕的人,这是当然的后果。他生来是个犹太人,但是犹太人把他驱逐出教。基督教徒对他同样恨之入骨;尽管他的全部哲学贯彻着"神"这个观念,正统信徒仍旧斥责他讲无神论。莱布尼兹受到他很多益处,却对这一点讳莫如深,小心避免说一句称颂斯宾诺莎的话;关于他跟这位异端犹太人私交的深浅,他甚而竟至于扯谎。    斯宾诺莎的生气很单纯。他一家是原先为逃避异端审判所,从西班牙(也许从葡萄牙)到荷兰去的。他本身受了犹太教学问的教育,但是觉得正统信仰再无法守下去。有人愿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求他隐匿住自己的怀疑;等他一回绝,又图谋杀害他;谋杀失败了,这时候斯宾诺莎便受人用《申命记》中的样样诅咒咒骂个遍,更用以利沙对小孩们发的诅咒咒骂;那些小孩子结果被母熊撕裂了,可是并没有母熊侵袭斯宾诺莎。他先在阿姆斯特丹、后来在海牙度着平静的日子,靠磨镜片维持生活。他的物质欲望简单而不多,一生当中对金钱表现出一种希有的淡漠。少数认得他的人,纵或不赞成他的信念,也都爱戴他。荷兰政府素常有自由主义精神,对他关于神学问题的意见抱宽容态度;只不过有一度他因为站在德威特家方面反对奥伦治公族,在政治上声誉不佳。他在四十四岁的壮年因为肺痨病死去。      他的主要著作《伦理学》(Ethics)是死后出版的。未讨论这书以前,必须先就他的其它两部作品——《神学政治论》(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论》(TractaA tusPoliticus)略说几句。前书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的一个奇妙融会;后一本书只讲政治理论。在圣经批评方面,特别在给《旧约》各卷所定的写定时期比传统说法定的时期远为靠后这一点上,斯宾诺莎开了一部分现代意见的先河。他始终努力想证明圣经能够解释得和有宽宏开明精神的神学相容。      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两人在气质方面有天地般的悬殊,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大致讲和霍布士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无"是"也无"非",因为所谓"非"便是说违反法律。他认为主权者无过;教会应当完全从属于国家,在这点上他跟霍布士意见一致。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叛乱,哪怕是反抗坏政府的叛乱也罢;他举出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当作暴力抗击威权而产生的弊害的证据。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体,这与霍布士的意见相左。斯宾诺莎还有一个地方与霍布士有分歧:他认为臣民不应当为主权者牺牲·所·有权利。特别是,他认为意见上的自由很要紧。我不十分懂得,他把这点与宗教问题应由国家裁决这个意见怎样调和起来。依我想,他讲应由国家裁决,意思是说宗教问题不应当由教会决断,该由国家决断;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三个不同主题。它先从形而上学讲起,再转论各种炽情和意志的心理学,最后阐述一种以前面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作基础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带霍布士遗风,但是伦理观独创一格,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关系,和普罗提诺对柏拉图的关系在某些点上颇相似。笛卡尔是一个多方面的人,满怀求知的好奇心,但是没有很大的道德热忱。      他虽然创造了一些企图支持正统信仰的"证明",但是正好像卡尔内亚德利用柏拉图,他也未尝不可被怀疑论者利用。斯宾诺莎固然不乏对科学的兴趣,甚至还写过一个关于虹的论著,但是他主要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他从笛卡尔及其同时代一些人接受了一套唯物主义的和决定论的物理学,在这个框架以内,努力给虔诚心念和献身于"善"的生活找一席之地。这真是件宏伟的壮举,甚至在认为它没有成功的人们中间也引起钦佩。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所创始的那样类型的体系。实体只有一个,就是"神即自然";任何有限事物不独立自存。笛卡尔承认有神、精神、和物质三个实体;固然,甚至依他讲,神在某个意义上也比精神和物质更称得起实体;      因为神是创造精神和物质的,要想毁灭它们就能把它们毁灭。      但是除开对神的全能的关系之外,精神和物质是两个独立实体,分别由思维和广延性这两种属性限定。斯宾诺莎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思维和广延性全是神的属性。神还具有无限个其它属性,因为神必定处处都是无限的;然而这些旁的属性我们不明了。个别灵魂和单块物质在斯宾诺莎看来是形容词性的东西;这些并非·实·在,不过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种个人永生决无其事,只能够有越来越与神合一这种意义的非个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逻辑上的境界限定,换句话说,由它·非某某东西限定:"一切确定皆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神)只能有一个,它必定绝对无限。于是斯宾诺莎便进入了十足不冲淡的泛神论。      按斯宾诺莎的意见,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既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凡发生的事俱是神的不可思议的本性的显现,所以各种事件照逻辑讲就不可能异于现实状况。这说法在罪恶问题上惹起一些困难,让批评者们毫不迟疑地指点出来。有一位批评者说,按照斯宾诺莎讲,万事皆由神定,因而全是善的,那么,他愤愤地问,尼罗竟然杀死母亲,这难道也善吗?莫非说亚当吃了苹果也叫善?斯宾诺莎回答,这两件行为里肯定性的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性的地方恶;可是只有从有限创造物的眼光来看,才存在所谓否定。唯独神完全实在,在神讲,没有否定;因此我们觉得是罪的事,当作整体的部分去看它,其中的恶并不存在。这个学说固然大多数神秘论者曾经以各种不同形式主张过,很明显和正统教义的罪业降罚说无法取得调和。它和斯宾诺莎完全否认自由意志有密切关联。斯宾诺莎尽管丝毫不爱争论,但是他秉性诚实,自己的意见无论当时代的人觉得多么荒谬骇人,他也不隐讳,所以他的学说受人憎恨原是不足怪的。      《伦理学》这本书里的讲法仿照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公理后面的一切都认为由演绎论证作了严格的证明。因此他的这本书也就难读了。现代一个作学问的人,不能设想他声称要确立的那些东西会有严格"证明",对证明的细节势必感觉不耐烦,事实上这种细节也不值得掌握。      读一读各命题的叙述,再研究一下评注就够了,评注中含有《伦理学》的不少精萃。但是假若怪斯宾诺莎用几何方法,那也表明缺乏认识。主张一切事情全可能证明,这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精髓命脉,不仅在形而上学上如此,在伦理学上也一样;所以证明万不可不提。·我·们不能接受他的方法,那是因为我们无法接受他的形而上学。我们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的相互联系是·逻·辑·的联系,因为我们认为科学法则要靠观察来发现,仅仗推理是不成的。但在斯宾诺莎讲,几何方法非用不可,而且和他的学说中最根本的部分是血肉相连的。      现在来讲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这一部分放在关于精神的本性与起源的形而上学讨论后面,这个讨论到后来推出"人的精神对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有适当认识"这个可惊的命题。但是《伦理学》第三卷中讲的那种种炽情惑乱了我们的心,蒙蔽住我们对整体的理智识见。据他讲,"各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      第三卷里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凡设想自己的憎恶对象遭毁坏者,会感觉愉快。""我们若设想有谁享受某物,而此物仅只一人能够占有,我们会努力使这人不能获有此物。"但是就在这一卷中,也有些时候斯宾诺莎抛掉数学论证化的犬儒态度外貌,道出这样的话:"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按斯宾诺莎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伦理学》最末两卷分别题为《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最有趣味。我们所遭的事在多大程度上由外界原因决定,我们相应地受到多大程度的奴役;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相信一切不正当行为起因于知识上的错误:适当认识个人环境的人,他的行动作风就英明得当,遇到对旁人来说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会快乐。斯宾诺莎不讲忘我无私;他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自利",特别说"自我保全",主宰着人的一切行为。"任何一种德性,我们不能设想它先于这种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但是贤达的人会选择什么当作自利的目标,他的想法与一般利己主义者的想法是不同的:"精神的最高的善是关于神的知识,精神的最高德性是认识神。"情感若是由不适当的观念产生的,叫"炽情";不同人的炽情可能冲突,但是遵从理性过生活的人们会协和共处。      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是希望和恐惧是恶的,谦卑和懊悔也是恶的:"凡追悔某个行为者,双重地悲惨或软弱。"斯宾诺莎把时间看成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着本质关联的一切情感都违反理性。"只要精神在理性的指示下理解事物无论那观念是现在事物、过去事物、或未来事物的观念,精神有同等感动。"      这是一句严酷的话,却正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本质所在,宜暂且细讲一讲。按照一般人的意见,"结局好的全叫好";宇宙假如渐渐转佳,我们认为强似逐步恶化,即便这两种情况中的善恶总和相等。我们对现时的灾祸比对成吉斯汗时代的灾祸更加关心。依斯宾诺莎说这不合理。凡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件,正如同神所看到的,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对神来讲,年月日期毫无关系。贤达者在人类的有限性容许的限度以内,努力照神的看法,Subspecie 

斯宾诺莎(spinoza,1632—77)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后一个世纪以内,被看成是坏得可怕的人,这是当然的后果。他生来是个犹太人,但是犹太人把他驱逐出教。基督教徒对他同样恨之入骨;尽管他的全部哲学贯彻着“神”这个观念,正统信徒仍旧斥责他讲无神论。莱布尼兹受到他很多益处,却对这一点讳莫如深,小心避免说一句称颂斯宾诺莎的话;关于他跟这位异端犹太人私交的深浅,他甚而竟至于扯谎。

  斯宾诺莎的生平很单纯。他一家是原先为逃避异端审判所,从西班牙(也许从葡萄牙)到荷兰去的。他本身受了犹太教学问的教育,但是觉得正统信仰再无法守下去。有人愿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求他隐匿住自己的怀疑;等他一回绝,又图谋杀害他;谋杀失败了,这时候斯宾诺莎便受人用《申命记》中的样样诅咒咒骂个遍,更用以利沙对小孩们发的诅咒咒骂;那些小孩子结果被母熊撕裂了,可是并没有母熊侵袭斯宾诺莎。他先在阿姆斯特丹、后来在海牙度着平静的日子,靠磨镜片维持生活。他的物质欲望简单而不多,一生当中对金钱表现出一种希有的淡漠。少数认得他的人,纵或不赞成他的信念,也都爱戴他。荷兰政府素常有自由主义精神,对他关于神学问题的意见抱宽容态度;只不过有一度他因为站在德威特家方面反对奥伦治公族,在政治上声誉不佳。他在四十四岁的壮年因为肺痨病死去。

  他的主要著作《伦理学》(Ethics)是死后出版的。未讨论这书以前,必须先就他的其它两部作品——《神学政治论》(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论》(TractatusPoliticus)略说几句。前书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的一个奇妙融会;后一本书只讲政治理论。在圣经批评方面,特别在给《旧约》各卷所定的写定时期比传统说法定的时期远为靠后这一点上,斯宾诺莎开了一部分现代意见的先河。他始终努力想证明圣经能够解释得和有宽宏开明精神的神学相容。

  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两人在气质方面有天地般的悬殊,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大致讲和霍布士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无“是”也无“非”,因为所谓“非”便是说违反法律。他认为主权者无过;教会应当完全从属于国家,在这点上他跟霍布士意见一致。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叛乱,哪怕是反抗坏政府的叛乱也罢;他举出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当作暴力抗击威权而产生的弊害的证据。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体,这与霍布士的意见相左。斯宾诺莎还有一个地方与霍布士有分歧:他认为臣民不应当为主权者牺牲所有权利。特别是,他认为意见上的自由很要紧。我不十分懂得,他把这点与宗教问题应由国家裁决这个意见怎样调和起来。依我想,他讲应由国家裁决,意思是说宗教问题不应当由教会决断,该由国家决断;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三个不同主题。它先从形而上学讲起,再转论各种炽情和意志的心理学,最后阐述一种以前面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作基础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带霍布士遗风,但是伦理观独创一格,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关系,和普罗提诺对柏拉图的关系在某些点上颇相似。笛卡尔是一个多方面的人,满怀求知的好奇心,但是没有很大的道德热忱。他虽然创造了一些企图支持正统信仰的“证明”,但是正好像卡尔内亚德利用柏拉图,他也未尝不可被怀疑论者利用。斯宾诺莎固然不乏对科学的兴趣,甚至还写过一个关于虹的论著,但是他主要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他从笛卡尔及其同时代一些人接受了一套唯物主义的和决定论的物理学,在这个框架以内,努力给虔诚心念和献身于“善”的生活找一席之地。这真是件宏伟的壮举,甚至在认为它没有成功的人们中间也引起钦佩。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所创始的那样类型的体系。实体只有一个,就是“神即自然”;任何有限事物不独立自存。笛卡尔承认有神、精神、和物质三个实体;固然,甚至依他讲,神在某个意义上也比精神和物质更称得起实体;因为神是创造精神和物质的,要想毁灭它们就能把它们毁灭。但是除开对神的全能的关系之外,精神和物质是两个独立实体,分别由思维和广延性这两种属性限定。斯宾诺莎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思维和广延性全是神的属性。神还具有无限个其它属性,因为神必定处处都是无限的;然而这些旁的属性我们不明了。个别灵魂和单块物质在斯宾诺莎看来是形容词性的东西;这些并非实在,不过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种个人永生决无其事,只能够有越来越与神合一这种意义的非个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逻辑上的境界限定,换句话说,由它非某某东西限定:“一切确定皆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神)只能有一个,它必定绝对无限。于是斯宾诺莎便进入了十足不冲淡的泛神论。

  按斯宾诺莎的意见,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既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凡发生的事俱是神的不可思议的本性的显现,所以各种事件照逻辑讲就不可能异于现实状况。这说法在罪恶问题上惹起一些困难,让批评者们毫不迟疑地指点出来。有一位批评者说,按照斯宾诺莎讲,万事皆由神定,因而全是善的,那么,他愤愤地问,尼罗竟然杀死母亲,这难道也善吗?莫非说亚当吃了苹果也叫善?斯宾诺莎回答,这两件行为里肯定性的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性的地方恶;可是只有从有限创造物的眼光来看,才存在所谓否定。唯独神完全实在,在神讲,没有否定;因此我们觉得是罪的事,当作整体的部分去看它,其中的恶并不存在。这个学说固然大多数神秘论者曾经以各种不同形式主张过,很明显和正统教义的罪业降罚说无法取得调和。它和斯宾诺莎完全否认自由意志有密切关联。斯宾诺莎尽管丝毫不爱争论,但是他秉性诚实,自己的意见无论当时代的人觉得多么荒谬骇人,他也不隐讳,所以他的学说受人憎恨原是不足怪的。

  《伦理学》这本书里的讲法仿照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公理后面的一切都认为由演绎论证作了严格的证明。因此他的这本书也就难读了。现代一个作学问的人,不能设想他声称要确立的那些东西会有严格“证明”,对证明的细节势必感觉不耐烦,事实上这种细节也不值得掌握。读一读各命题的叙述,再研究一下评注就够了,评注中含有《伦理学》的不少精萃。但是假若怪斯宾诺莎用几何方法,那也表明缺乏认识。主张一切事情全可能证明,这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精髓命脉,不仅在形而上学上如此,在伦理学上也一样;所以证明万不可不提。我们不能接受他的方法,那是因为我们无法接受他的形而上学。我们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的相互联系是逻辑的联系,因为我们认为科学法则要靠观察来发现,仅仗推理是不成的。但在斯宾诺莎讲,几何方法非用不可,而且和他的学说中最根本的部分是血肉相连的。

  现在来讲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这一部分放在关于精神的本性与起源的形而上学讨论后面,这个讨论到后来推出“人的精神对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有适当认识”这个可惊的命题。但是《伦理学》第三卷中讲的那种种炽情惑乱了我们的心,蒙蔽住我们对整体的理智识见。据他讲,“各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第三卷里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凡设想自己的憎恶对象遭毁坏者,会感觉愉快。”“我们若设想有谁享受某物,而此物仅只一人能够占有,我们会努力使这人不能获有此物。”但是就在这一卷中,也有些时候斯宾诺莎抛掉数学论证化的犬儒态度外貌,道出这样的话:“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按斯宾诺莎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伦理学》最末两卷分别题为《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最有趣味。我们所遭的事在多大程度上由外界原因决定,我们相应地受到多大程度的奴役;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相信一切不正当行为起因于知识上的错误:适当认识个人环境的人,他的行动作风就英明得当,遇到对旁人来说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会快乐。斯宾诺莎不讲忘我无私;他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自利”,特别说“自我保全”,主宰着人的一切行为。“任何一种德性,我们不能设想它先于这种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但是贤达的人会选择什么当作自利的目标,他的想法与一般利己主义者的想法是不同的:“精神的最高的善是关于神的知识,精神的最高德性是认识神。”情感若是由不适当的观念产生的,叫“炽情”;不同人的炽情可能冲突,但是遵从理性过生活的人们会协和共处。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是希望和恐惧是恶的,谦卑和懊悔也是恶的:“凡追悔某个行为者,双重地悲惨或软弱。”斯宾诺莎把时间看成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着本质关联的一切情感都违反理性。“只要精神在理性的指示下理解事物,无论那观念是现在事物、过去事物、或未来事物的观念,精神有同等感动。”

  这是一句严酷的话,却正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本质所在,宜暂且细讲一讲。按照一般人的意见,“结局好的全叫好”;宇宙假如渐渐转佳,我们认为强似逐步恶化,即便这两种情况中的善恶总和相等。我们对现时的灾祸比对成吉斯汗时代的灾祸更加关心。依斯宾诺莎说这不合理。凡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件,正如同神所看到的,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对神来讲,年月日期毫无关系。贤达者在人类的有限性容许的限度以内,努力照神的看法,Subspecieoeternitatis(在永恒的相下)看世界。你也许要反驳说,我们对未来的不幸比对过去的灾祸多关心,这样做肯定是不错的,因为未来的不幸或许还有可能避免,而过去的灾祸,我们已无能为力。对这套道理,斯宾诺莎的决定论给出回答。我们皆因无知,才以为我们能够改变未来;要发生的事总要发生,未来像过去一样定不可移。“希望”和“恐惧”所以受谴责,正为这个理由:二者都依靠把未来看得不确实,所以都是因为缺乏智慧而产生的。

  我们如果尽个人的能力所及,得到与神的世界象类似的世界象,这时我们便把一切事物当成整体的部分、当成对整体的善来讲不可缺少,这样来看。所以说“关于恶的知识是不适当的知识。”神没有关于恶的知识,原因是无恶可知;只由于把宇宙各部分看得好像真独立自存,结果才生出恶的假象。

  斯宾诺莎的世界观意在把人从恐惧的压制下解放出来。“自由人最少想到死;所以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关于生的沉思。”斯宾诺莎的为人极彻底实践这句箴言。他在生活的最末一天,完全保持镇静,不像《斐多篇》里写的苏格拉底那样情绪激亢,却如同在任何旁的日子,照常叙谈他的对谈者感兴趣的问题。斯宾诺莎和其他一些哲学家不同,他不仅相信自己的学说,也实践他的学说;我没听说他有哪一次,尽管遇上非常惹人生气的事,曾陷入自己的伦理观所谴责的那种激愤和恼怒里。在与人争论当中,他谦和明理,决不进行非难,但是竭尽全力来说服对方。

  我们所遭遇的事只要是由我们自身产生的,就是善的;只有从外界来的事,对我们讲才恶。“因为一切事情凡其致效因是人的,必然是善的,所以除非通过外界原因,否则恶不能降临于人。”所以很明显,宇宙整体遭不到任何恶事,因为它不受外界原因的作用。“我们是万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遵从自然的理法。如果我们对这点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们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换句话说即我们自身当中较良好的部分,必定会默受临头的事,并且努力坚守此种默受。”人只要不由本愿地是大整体的一部分,就受着奴役;但是只要人借理解力把握了整体的唯一实在,人即自由。《伦理学》的最末一卷发挥这个学说的种种内在含义。

  斯宾诺莎并不像斯多葛派,反对所有的情感;他只反对“炽情”这种情感,也就是让我们自己显得在外界力量之下处于被动状态的那些情感。“某个情感是炽情,我们对它一形成清晰、判然的观念,就不再是炽情。”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这可以帮助精神得到控制情感的力量。“凡清晰、判然地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者,爱神;愈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愈爱神。”由这个命题,我们初次接触到“对神的理智爱”,所谓智慧便是这种爱。对神的理智爱是思维与情感的合一:我认为不妨说,就是真思维结合把握真理时的欢悦。真思维中的一切欢悦都是对神的理智爱的一部分,因为它丝毫不含否定的东西,所以真正是整体的一部分,不像那种在思维中彼此分离以致显得恶的片断事物,仅在外表上是整体的一部分。

  我方才说对神的理智爱包含欢悦,但这也许是个误解,因为斯宾诺莎说神不为快乐或痛苦任何情感所动,而且又说“精神对神的理智爱即神对自己的无限爱的一部分。”可是我仍旧觉得“理智爱”中总有某种东西不纯然是理智;也许其中的欢悦被看成是什么比快乐高超的事情。

  据他说,“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到此为止,我把斯宾诺莎的证明都略去了,但这一来对他的思想我描述得就不够完整。因为上述命题的证明很短,我现在全部照引下来;读者然后可以想像着对其它命题补出证明。上述命题的证明如下:

  “因为这种爱(据卷五,命题十四)与身体的一切感触相联系,并且(据卷五,命题十五)受所有这些感触培养;所以(据卷五,命题十一)它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Q.E.D.”

  在以上的证明中提到的几个命题:卷五,命题十四说:“精神能使得身体的一切感触或事物的意象和神的观念相关联”;卷五,命题十五前面引征过了,即“凡清晰、判然地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者,爱神;愈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愈爱神”;卷五,命题十一说“意象所关联的对象愈多,它就愈频繁出现,或愈经常活现,并且愈多占据精神。”

  上面引的“证明”或不妨这样来讲:对我们所遭遇的事每增加一分理解,都在乎把事件和神的观念关联起来,因为实际上一切事物都是神的一部分。把一切事物当作神的一部分这样理解,就是对神的爱。等到所有的对象和神关联起来,神的观念便充分占据精神。

  可见“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这句话,从根本讲并不是一句道德上的劝善话;这话说明随着我们获得理解,不可避免地定要发生的事。

  据他讲,谁也不会憎恶神,但在另一方面,“爱神者不会努力让神回爱他。”歌德对斯宾诺莎甚至还谈不上开始了解就崇仰斯宾诺莎,他把这个命题当成是克己自制的一例。这命题决非什么克己自制,乃是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的逻辑结论。他没说人不应当希求神爱他;他说爱神的人不会希求神爱他。这从证明来看很明白;证明说:“因为假令有人这样努力,那么(据卷五,命题十七,系理)就是说此人欲他所爱的神不是神,因此(据卷三,命题十九)即是说他欲感受痛苦,(据卷三,命题二十八)这不合道理。”卷五命题十七是已经提过的那个命题,它说神没有炽情、快乐或痛苦;上面引的系理推断神对谁也不爱、也不憎。在这里,其中的含义又不是道德教训,而是逻辑必然性:谁爱神又希图神爱他,他就是希图感受痛苦,“这不合道理。”

  神不会爱任何人这句话,不可当成与神用无限理智爱爱自己这话有矛盾。神可以爱自己,因为这件事办得到,不涉及错误信念;再说,无论如何,理智爱究竟是极特殊的一种爱。

  讲到这里,斯宾诺莎告诉我们,他现在给我们指出了“矫治各种情感的全部方剂。”主方剂是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和外界原因的关系的清晰、判然的观念。对神的爱和对人的爱相比,更有一利:“精神上的不健康与不幸,一般能够追溯到过分地爱某种难免多起变化的东西。”但是清晰、判然的知识“产生对永恒不变的事物的爱”,这种爱不带有对变化无常的对象的爱所具有的这种激荡烦扰的性质。

  固然死后人格残存这事情是妄念,但人的精神中仍旧有某种东西永恒不灭。精神只有当肉体存在时才能够想像什么、记忆什么,但是在神内有一个观念将这个或那个人体的本质在永恒的形式下表现出来,这观念便是精神的永恒部分。对神的理智爱被个人体验到时,它就含在精神的这个永恒部分中。

  福祉由对神的理智爱而成,它并不是对德性的报偿,而是德性本身;不因为我们克制情欲,所以我们享有福祉,倒因为我们享有福祉,我们才克制住情欲。

  《伦理学》用这些话结尾:

  “贤达者,只要他被认为是贤达者,其灵魂绝少扰动,他却按照某种永恒的必然性知自身、知神、知物,决不停止存在,而永远保持灵魂的真正恬然自足。我所指出的达成这种结果的道路,即使看起来万分艰难,然而总是可以发现的道路。既然这条道路很少为人找到,它确实艰难无疑。假若拯救之事近在手边,不费许多劳力可以求得,如何会几乎被所有人等闲忽略?不过一切高贵的事都是既希有同样也是艰难的。”

  给斯宾诺莎这位哲学家的地位作批评的估价,必须把他的伦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区分开,研究一下摈弃了后者,前者还有多少东西可以保存下来。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是所谓“逻辑一元论”的最好实例;“逻辑一元论”即主张宇宙整体是单一实体,它的任何部分按逻辑讲不能独自存在,这样一种理论。此种见解最后依据的信念是,一切命题有一个单独的主语和一个单独的谓语,由这我们得出结论:“关系”和“复多”必定是架空不实在的。斯宾诺莎以为宇宙和人生的本质能够从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照逻辑演绎出来;我们对待事情也该像对待二加二等于四这个事实一样,抱承受默认的态度,因为它们同样都是逻辑必然性的结果。这套形而上学全部信不得;它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根本抵触。事实必须靠观察来发现,凭推理是不行的。如果我们推断未来推断得成功,作这推断时借助的原理并不是逻辑必然的原理,而是经验资料显示出来的原理。而且斯宾诺莎所依据的实体概念是今天无论科学和哲学都不能接受的概念。

  但是谈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我们觉得,或至少在我觉得,即便摈弃了形而上学基础,有些东西还是可以接受的,固然并非全部可以接受。大致讲,斯宾诺莎企图说明,即使承认了人类能力的限度,怎样还可能过崇高的生活。他本人因为主张必然论,把这种限度说得比实际上更狭窄;但是在毫无疑问存在人力限度的情况下,斯宾诺莎的处世箴言大概是最好不过的了。譬如拿“死”来说,凡是人办得到的事情没有一件会使人长生不死,所以为我们必不免一死而恐惧、而悲叹,在这上面耗费时间徒劳无益。让死的恐怖缠住心,是一种奴役;斯宾诺莎说得对,“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但是甚至在这事情上,该如此对待的不过是就一般讲的死;由于个别病症而致的死亡,在可能范围内应当进行医疗防止才是。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应避免的仍是某种焦虑或恐惧;必须冷静地采取各种必要手段,而我们的心思这时候应当尽可能转到旁的事情上去。其它一切纯粹个人的不幸都适用同样道理。

  但是你所爱的人们遭的不幸又当如何对待呢?试想一想欧洲或中国的居民在现时期往往会遇到的一些事。假定你是犹太人,你的家族被屠杀了。假定你是个反纳粹的地下工作者,因为抓不着你,你的妻子被枪毙了。假定你的丈夫为了某种纯属虚构的罪,被解送到北极地方强迫芳动,在残酷虐待和饥饿下死掉了。假定你的女儿被敌兵强奸过后又弄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应该保持哲学的平静吗?

  如果你信奉基督的教训,你会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我曾经认识一些教友派信徒,他们真可能深切、由衷地讲出这样的话,因为他们讲得出来,我对他们很钦佩。但是,人在表示钦佩之前必须确实知道,这不幸是如理所当然地深深被感受到了。斯多葛派哲学家当中有些人说:“哪怕我一家人受罪,对我有什么关系?我照旧能够道德高尚”,这种人的态度大家无法接受。基督教的道德信条“要爱你们的仇敌”是好的,但是斯多葛派的道德信条“莫关心你的朋友”却是坏的。而且基督教道德信条谆谆教诲的并不是平静,而是甚至对最恶的人有热烈的爱。这信条无可反对,只不过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太难,真心实践不了。

  对这种灾殃的原始的反应是复仇。麦可达夫听说他的妻子儿女被马克白杀了,当时他决心要杀死这个暴君。伤害如果很严重,而且是在利害不相干者当中引起道德憎愤的一种伤害,在这个情况下复仇反应仍然受大多数人的赞美。这种反应我们也无法完全非难,因为它是产生惩罚的一个动力,而惩罚有时候是必要的。况且,从精神健康的角度来看,复仇冲动往往十分强烈,假若不给它发泄出路,一个人的整个人生观可能会变得畸形而多少有些偏狂。这话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在多数情况下是确实的。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说复仇心是很危险的动机。社会只要认可复仇心,就等于允许人在自己的讼案中自当法官,这正是法律打算防止的事情。而且复仇心通常又是一种过火的动机;它追求越出适当分寸施加惩罚。例如,虐伤罪本不该用虐伤来惩罚,但是因复仇欲而发疯的人,会认为让自己所恨的对象无痛苦地死去,未免太便宜了他。不仅如此,在这点上斯宾诺莎正说得对:受一个单独的炽情主宰的生活是与一切种类的智慧皆难相容的狭隘生活。所以说这种复仇并不是对伤害的最好反应。

  斯宾诺莎会说出基督徒所说的话,还会说出超乎这以外的一些话。在他看来,一切罪恶起因于无知;他会“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但是他会要你避开他所认为的罪恶本源——眼界狭隘,他会劝你即使遇到顶大的不幸,也要避免把自己关闭在个人悲伤的天地里;他会要你把罪恶和它的原因关联起来、当作整个自然大法的一部分来看,借以理解这罪恶。前面说过,他相信“憎”能够被“爱”克服,他说:“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为爱所彻底战胜的憎,转化成爱;这种爱于是比先前假使没有憎还大。”我但愿真能够相信这说法,可是我作不到;不过,心怀憎恨的人若完全在不肯以憎恨相还的那人掌握之下,这种例外情况不算。在这种情况下,因未受惩报而感到的惊讶可能还有劝善规过的效力。但是只要恶人有势力,你对他尽情表白不恨他也无大用,因为他会把你的话归到不良动机上。再说凭不抵抗主义,你又不能剥夺他的势力。

  问题在斯宾诺莎,就比在对宇宙的终极善性不抱信仰的人容易处理。斯宾诺莎认为,你如果把你的灾难照它的实质来看,作为那上起自时间的开端、下止于时间尽头的因缘环链一部分来看,就知道这灾难不过是对你的灾难,并非对宇宙的灾难,对宇宙讲,仅是加强最后和声的暂时不谐音而已。这说法我不能接受;我以为个别事件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因为纳入整体而变得不同。各个残酷行为永久是宇宙的一部分;后来发生的任何事决不能使这行为变恶为善,也不能把“完善性”赋予包含着它的那个整体。

  话虽如此,假若你合该不得不忍受比人的通常命运坏(或在你看来坏)的什么事,斯宾诺莎讲的想整体、或总之去想比你个人的悲痛更远大的事情,这样一条作人原则仍旧是有用的原则。甚至也有些时候,我们细想人类的生活连同其中含有的全部祸害和苦难,不过是宇宙生活里的沧海一粟,让人感到安慰。这种思想可能还不足构成宗教信仰,但是在这痛苦的世界上,倒是促使人神志清醒的一个助力,是救治完全绝望下的麻木不仁的解毒剂。  斯賓諾莎的家世

斯賓諾莎的祖先是居住在西班牙的斯雷翁省埃斯賓諾莎(Espinoza)鎮的猶太人1492年,因西班牙政府天主教教會猶太人宗教種族迫害,舉家逃難到葡萄牙。後又於1592年逃亡到荷蘭。祖父亞伯拉罕·德·斯賓諾莎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猶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猶太人公會擔任要職;父親麥可·德·斯賓諾莎繼承其父的事業,在阿姆斯特丹經營進出口貿易,並擔任猶太人公會會長和猶太教會學校校長

[編輯] 生平

斯賓諾莎出生於荷蘭。他的父母親以經營進出口貿易為生,生活頗為寬裕,斯賓諾莎也因此得以進入當地的猶太神學校,學習希伯來文猶太法典以及中世紀猶太哲學等。他也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藉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爾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漸漸脫離所謂正統的學說範圍,並最終在24歲時被逐出了猶太教會堂。他最後搬出猶太人居住區,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磨鏡片這項工作傷害了他的健康,他在工作的時候吸入了大量的硒塵,這與他的死因--肺癆有直接的關係。斯賓諾莎此後一直過著隱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學哲學系的教職,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過斯賓諾莎婉拒。他在45歲時就去世。

[編輯] 著作

斯賓諾莎的著作中最偉大的莫過於《依幾何次序所證倫理學》(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簡稱《倫理學》),該著作一直到斯賓諾莎死後才得以發表。該書是以歐幾里得的幾何學方式來書寫的,一開始就給出一組公理以及各種公式,從中產生命題、證明、推論以及解釋。他的其他兩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學政治論》(拉丁文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英譯A Theologico-Political Treatise)和《政治論》(Tractatus Politicus)。《神學政治論》的主題是聖經批評與政治理論,而後者則只談政治理論。

[編輯] 斯賓諾莎的哲學思想

哲學上,斯賓諾莎是一名一元論者或泛神論者。他認為宇宙間只有一種實體,即作為整體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這個結論是基於一組定義和公理,通過邏輯推理得來的。斯賓諾莎的上帝不僅僅包括了物質世界,還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認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組成部分。斯賓諾莎還認為上帝是每件事的「內在因」,上帝通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所以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擁有完全自由的,而人雖可以試圖去除外在的束縛,卻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意志。如果我們能夠將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麼我們就愈容易與上帝合為一體。因此,斯賓諾莎提出我們應該「在永恆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斯賓諾莎認為萬物(不只人類)都「努力於維護自己的存有」。[1]這種努力他稱為conatus。這個拉丁詞的意思既是努力又是傾向。這雙重涵義正是斯賓諾莎所要的,因為他認為這種自我保存的努力其實是出自萬物本性的傾向。萬物順著本性就會努力維護自己。所以,努力於保存自我就是萬物的本性。[2]

倫理學上,斯賓諾莎認為,一個人只要受制於外在的影響,他就是處於奴役狀態,而只要和上帝/自然達成一致,人們就不再受制於這種影響,而能獲得相對的自由,也因此擺脫恐懼。斯賓諾莎還主張無知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對於死亡的問題,斯賓諾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關於死的默念,而是對於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徹底地實踐了這句格言,對死亡一直十分平靜面對。

斯賓諾莎是徹底的決定論者,他認為所有已發生事情的出現絕對貫穿著必然的作用。他認為,甚至人類的行為也是完全決定了的,自由是我們有能力知道我們已經被決定了,並且知道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所以自由不是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說「」的可能,而是說「」並且理解為什麼事情將必須那樣發生的可能。

斯賓諾莎的哲學非常類似斯多噶學派, 但是他在一個重要的觀點上與斯多噶學派有尖銳的分歧:他完全反對他們動機可以戰勝情感的觀點。相反,他主張情感只會被另一個更強的情感取代或戰勝。他認為,在主動情感和被動情感有關鍵的分別,前者是相對可以理解的而後者不是。他也認為,具有被動情感真實動機的知識可以將其轉化為主動情感,因此預見了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的一個關鍵的思想。

斯賓諾莎的哲學體系對之後17世紀科學運動的意義在於其決定論的解釋,為此後的科學一體化提供了藍圖。他對後來的哲學家,例如謝林費爾巴哈馬克思等人都有過影響。

[編輯] 斯賓諾莎主義

斯賓諾莎主義是具有無神論泛神論性質的哲學學說。斯賓諾莎否認有人格神超自然神的存在,集中批判了神學目的論、擬人觀和天意說,要求從自然界本身來說明自然,他認為構成萬物存在和統一基礎的實體自然界,也就是。他開創了用理性主義觀點和歷史的方法系統地批判《聖經》的歷史,考察了宗教的起源、本質和歷史作用,建立了近代西方無神論史上一個較早和較系統的體系。克服了笛卡兒二元論的缺點,把唯理論與唯物主義和泛神論結合起來。以後的哲學家稱具有這種特徵的學說為斯賓諾莎主義。

[編輯] 荷蘭官方對斯賓諾莎的紀念

斯賓諾莎的肖像作為標誌印在舊系列的1000荷蘭盾鈔票上,那是荷蘭2002年引入歐元前的法定貨幣
 西方文明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奠定了西方文明的基础,指明其发展的方向。对经济学来讲也是这样。历史学家阿尔布莱特说:“自公元前五世纪以来,没有人发现人类思维模式的最高成就有什么基本变化,这本身就意味深长。在过去2500年中,文明人一基本相同的方式思考问题。”有点夸大其词。
    色诺芬、柏拉图、亚里斯多德。
    色诺芬(前430-355)。苏格拉底弟子。拥护贵族政治,反对民主政治。当过雇佣兵(《长征记》,最早游记),加入过雅典对头斯巴达的军队。被雅典公民大会放逐,经营庄园。著《经济论》、《雅典的收入》。最早专门论述经济问题的著作。
    1、提出“经济”概念。经济=家庭+法律。即家庭管理。个人或家庭理财的技术或学问。个人致富的技术(家庭即庄园)。这一观念持续了2000年左右,“色诺芬传统”。
    2、价值思想的萌芽。一只笛子对会吹的人是财富,对不会吹的人无异于石头。金钱、朋友也是这样。主观价值或客观价值。
    3、分工思想。(1)分工可提高产品质量;(2)分工程度取决于市场范围。城市的食物比较精致技术分工之果。
    柏拉图(前427-347)。苏格拉底弟子。出身贵族,母亲是梭伦后代。年轻时作过角斗士,本名亚里斯多克勒斯,“宽”之意。年轻时还曾想成为诗人,一日听苏格拉底演讲而改学哲学,建立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政治上追随苏格拉底。前399年苏格拉底因反对雅典民主制度被处死刑,柏拉图受牵连而外逃。11年后回到雅典,创办academy哲学学园(“不懂几何者谢绝入内”。公元529年东罗马帝国查封)。主要著作:《理想国》。
    1、分工思想:(1)分工必要性:才能的单一性与需求的多样性;分工可以提高效率;(2)分工的原则:天赋或秉性(正义原则)。哲学家——统治者;战士——保卫工作,国防、治安;自由民——经济活动。(3)分工与国家的产生:需求多样性——分工——交换——聚居而产生城市即国家。
    2、财产观念:反对财产私有。财产私有——利己和贪欲——社会分歧和矛盾。反对一切形式的私有财产。消灭家庭、公共食堂。
    亚里斯多德(前384-332)。柏拉图之弟子,马其顿帝国亚历山大大帝之师。马克思说他是古典最伟大的思想家,恩格斯说他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对众多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论理学、逻辑学、地理学、动植物、生理学、医学等有极深造诣。经济思想主要在《政治论》和《伦理学》中。
    1、交换思想:(1)交换的产生:剩余——交换——互惠(交换剩余);
    (2)交换的原则:等同性或同一性。
    对交换剩余的主观评价;或者交换商品内含的劳动。
    前者导致主观价值论,后者导致客观价值论。2、财产观念:拥护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比公有财产更有效率(关心、照料);财产公有导致社会关系的紧张;私有财产给其所有者带来愉快,私有财产使人们对自我、金钱和财产充满热爱。
    3、“家庭管理”:将之纳入政治学的研究范围,规定其研究内容:一是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二是致富的技术。但是,这不表明“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形成。(教材P1)。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
    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5世纪,假如古罗马时代。此间没有出现对后代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思想。古罗马人似乎注重现实经济活动而忽视抽象思维。他们有成熟的法律条规和管理组织体制,但缺乏有影响的思想。
    公元5—15世纪,在教会统治下,西方世界加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几乎停滞的中世纪。这期间,经济思想的发展相当缓慢,在一定程度上还出现了倒退。如在神学泰斗阿奎那的思想那里,对经济问题的考察依据的不是实践、事实而是教规。其思想充满赤裸裸的诡辩,与科学距离不断扩大。
    这种状况的改变是从16世纪的重商主义开始的。重商主义是历史上第一个经济学流派,是流行于16—18世纪的主流经济思想。
    两个主要理论:其一,金银是财富的唯一形式;其二,对外贸易是获取财富的主要手段。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关税、扶持发展国内手工业、对外贸易战争、许可证制度等),以保证出口大于进口,以产生顺差,从而导致金银的流入,财富的增加。
    这一时期的思想家大多同时是实践家。如第一个提出“政治经济学”概念的法国人蒙克列钦武器生产商和出口商。1615年,蒙克列钦写了一本书,研究重商主义的经济思想。此前,研究经济问题的著作都以“经济学”冠名。但是,在色诺芬的传统里,“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或家庭的经济问题,而蒙克列钦所研究的问题远远超出了这一范围(1、商业和商人的重要性;2、财富的性质和来源;3、国家干预的重要性)。于是,蒙克列钦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概念,《献给国王和王太后的政治经济学》(《论政治经济学》)。在法语,“政治”有国家、社会的含义。可见,蒙克列钦提出“政治经济学”一词是试图显示他所研究的不是家庭管理这样鸡毛蒜皮,而是关于国家、社会的大道理。孙中山先生说:“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英国政治学家麦肯齐:“政治是参加一个社会的全面的管理的进程。”当然,蒙克列钦不是最重要的重商主义者,但他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毕竟为经济研究指明了新的方向,是经济研究开始关注国家和社会问题。这种影响大约持续了150年左右。“蒙克列钦传统”。(当然,也有人不以为然,有人说,一个经济学的门外汉将经济学引入了歧途。)  
个人生平(Baruch  Spinoza ,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荷兰哲学家。后改名为贝内迪特·斯宾诺莎(Benedictus Spinoza)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理性主义者,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商人家庭。他的父母亲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他也接受了拉丁语的训练,而正是凭借着拉丁语,斯宾诺莎得以接触笛卡尔等人的著作。他也由此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学说范围,1656年因反对犹太教教义而被开除教籍。他最后搬出犹太人居住区,以磨镜片为生,同时进行哲学思考。1670年移居海牙,斯宾诺莎此后一直过着隐居的生活。1673年有人提供他海德堡大学哲学系的教职,条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过斯宾诺莎婉拒。他在45岁时就去世。哲学思想哲学上,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这个结论是基于一组定义和公理,通过逻辑推理得来的。斯宾诺莎的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还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认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组成部分。斯宾诺莎还认为上帝是每件事的“内在因”,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斯宾诺莎提出我们应该“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斯宾诺莎提出以实体、属性与样式为中心的自音论唯物主义世界观,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观点,并披上泛神论的外衣,同时又具有丰富的辩证法因素。强调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必然的,主张“必然性的认识”就是自由。认为感性知识不可靠,只有通过理性的直觉与推理才能得到真正可靠的知识,是唯物主义唯理论的主要代表之一。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而只要和上帝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再受制于这种影响,而能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还主张无知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对于死亡的问题,斯宾诺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彻底地实践了这句格言,对死亡一直十分平静面对。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对之后17世纪的科学运动的意义在于其决定论的解释,为此后的科学一体化提供了蓝图。他对后来的哲学家,例如谢林、费尔巴哈、马克思等人都有过影响。主要著作斯宾诺莎的著作中最伟大的莫过于《几何伦理学》(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简称《伦理学》),该著作一直到斯宾诺莎死后才得以发表。该书是以欧几里得的几何学方式来书写的,一开始就给出一组公理以及各种公式,从中产生命题、证明、推论以及解释。他的其他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学政治论》(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政治论》(Tracta Atus Politicus')、《哲学原理》、《理智改进论》等。《神学政治论》的主题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而后者则只谈政治理论。纪念文章附:《西方思想巨人(一):斯宾诺莎》作者:佚名在纪念他两百周年忌日的时候,人们开始募捐为他建一尊全身像,捐款来自世界各地受过教育的人。从来没有哪一座纪念碑是建造在如此宽广的爱的底座上!在西班牙的摩尔人被斐迪南地于1492年占领格林纳达后,离开伊比例亚半岛,西班牙实行驱赶异教徒地政策,在西班牙地犹太人又开始了一次从圣殿被毁以来的民族大迁徙。这些人在宽宏大量的荷兰找到了居所。这些人中有一个来自葡萄牙的家庭,主人叫 埃· 斯宾诺莎 。1598年,犹太人在阿姆斯特丹建起了第一个犹太教堂。75年后,他们又建立了欧洲最宏伟的教堂。当时他们的基督教邻居还在帮助他们。 乌列.阿.科斯塔 ,一个满腔热情的小伙子,受文艺复兴时期怀疑一切的影响,写了一篇论文,猛烈攻击来世的信仰。这并不一定违背了古老的犹太教义,但犹太教会却强迫他当中否定自己的观点,以免引起当地基督教会的反感。悔过的方式是要求这位高傲的年轻人横卧在犹太教堂门口,让集会的教众依次从他身上跨过。 乌列回家写了封谴责他的迫害者的遗书,然后举枪自杀了。这件事发生在1640年,当时 巴鲁克·斯宾诺莎 ―――-近代“最伟大的犹太人”和最伟大的哲学家――――还是一个八岁的儿童,也是犹太教众当中惹人喜爱的学生。巴鲁克·斯宾诺莎的父亲是经营有道的商人,但 巴鲁克·斯宾诺莎喜欢在犹太教堂里度过他的时光,学习本民族的宗教和历史。长者们一致认为他是新的士师:弥赛亚!摩西的上帝和宇宙同一的观念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克雷斯卡斯也相信,物质的宇宙就是上帝的形体。阿维罗伊认为永恒不具有人格。斯宾诺莎读书越多,想的越多,他单纯的确信就变成了越来越多的疑惑。他的好奇心促使他去阅读基督教的思想家们关于上帝和人类命运的著作。他开始跟一名叫凡·丹·恩德 的荷兰学者学习拉丁文。他的新老师有个美丽的女儿,他从拉丁文那里夺走了斯宾诺莎的感情;在这么漂亮女子的诱惑下,现在的大学生也会不为艰难地学习拉丁文。但是这位妙龄女郎爱钱财甚于爱情。当另一位求婚者带着昂贵的礼物到来时,她便对斯宾诺莎失去了兴趣。毫无疑问,斯宾诺莎就在那一刻成了哲学家。当时,哲学上的“三百年战争”已经开始,笛卡尔、莱布尼茨、休谟、康德先后加入,这场战争既促进又践踏了近代哲学。笛卡尔认为,在上帝给了最初的推动后,天文地理以及所有的非精神进程,都可以用一种最初以分散形式(犹如拉普拉斯和康德的“星云假说”)存在的均质实体来解释;并且,各种生物的运动,都是一种机械运动。整个世界,以及每个躯体都是一部机器。但是,在世界之外还有上帝,躯体里还有灵魂。笛卡尔停在了这里;斯宾诺莎满怀渴望的向前走去。1656年,他被指控又异端言论而被召唤到犹太教会的长老们面前。长老们许诺给他提供500英镑的年金,要他保证起码在外表上忠诚于他的教会和宗教。他拒绝了这个条件,1656年7月27日他被按照希伯来仪式中的一整套阴森的程序开除了教籍。斯宾诺莎平静的接受了现实,他的父亲催促他离开家庭,他的姐姐想从他的手里骗走那点少的可怜的继承权。一些急切表现自己虔诚的教徒企图杀死他。他搬到了阿姆斯特丹外奥特德克鲁的一个幽暗的阁楼,起初他在范·登·恩德的学校里教书谋生。后来改行打磨光学镜片。5年后他搬到莱顿附近的莱茵斯堡,现在那条街以哲学家的名字命名。他在那过着简朴的生活,一刻不停的进行思考。有多次在房间一呆就是两三天,不见任何人。在莱茵斯堡的5年间,斯宾诺莎写出了《知性改进论》、《用几何方法证明的伦理学》。在他死后十年《伦理学》才得以面世。同时还有他的《政治论》和《论虹》。斯宾诺莎生前发表的只有《笛卡尔哲学原理》和《神学政治伦》,刚一问世就被列为禁书,但是人们把它伪装成医学书和历史故事。有很多人写出长篇巨著来批驳他, 克来诺斯还提到过一本批驳他的书,说是“永不磨灭的无价之宝”―――但是现在就剩下这句评语。巴鲁克· 斯宾诺莎一直受到公开的指责和收到大捆的批评信。但是也有好消息:惠更斯、莱布尼茨、奥顿博格、谢恩豪斯这些知识界的精英向他表示敬意,一个富商坚持把财产遗赠给他,法皇路易十四要送给他一笔年金,荷兰的执政官给他一笔50磅的年金。在1665年在新朋友的要求下,巴鲁克·斯宾诺莎搬到了海牙附近的沃尔堡。他跟荷兰的首席执政官德·维特结下了深厚德友谊。1672年法国入侵,法军统帅孔代亲王邀请斯宾诺莎到他的军帐里做客,斯宾诺莎认为到敌人的营帐里没什么了不起,回来后单纯的哲学家被认为是卖国贼。看来卖国贼是很容易当的。1677年  巴鲁克·斯宾诺莎去世,那年44岁。很多人哀悼他的去世,就像精英敬佩他的智慧,朴实的民众喜欢他的温和。哲学家和政府官员加入送葬的人群,不同信仰的人聚集到这个异教徒的墓旁,这个叛国贼得到了安宁。尼采说:最后一个基督徒已在十字架上死去了!可他忘记了斯宾诺莎!名人评价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 ――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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