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志:七台河矿难责任人很难查办吗?(南方都市报 2007-12-1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1:23:11
七台河矿难责任人很难查办吗?
2007-12-16 10:41:4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昨天上午,备受全国媒体关注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在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促进下,在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个举国震惊的重大责任事故,竟然被搁浅两年。其11名相关责任人均被取保候审而无一被追刑责。如若不是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督案,犯罪嫌疑人可能得以规避法律严惩而逍遥法外。一个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责任事故案,为什么长时间得不到依法处理而处在不了了之的状态,非得要一个高官的促进,才又急忙进入司法程序而变得手忙脚乱呢?一大群律师都跑到法院去阅卷。法院把日期安排得太紧了,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都表示没办法,再三请求律师们谅解。法院和检察院的所谓压力恐怕不是来源于案件本身,而是迫于安监总局局长的督案。
法律公平正义的车轮不是依赖高官权力来驱动的,法律的阳光之下也永远藏不住罪恶。连犯罪嫌疑人的目光都不敢正视遇难者的家属和亲人,法律又何以不敢正视滔天的罪行呢?如果放过这场悲剧的制造者,无疑是法律的更大悲剧。因为在法律的背后,有一只让法律难以伸张正义的黑手。查办矿难责任者是还受害者一个公平,查枉法的黑网则是还法律一个正义。
□李承志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12160178.asp
李承志:七台河矿难责任人很难查办吗?(南方都市报 2007-12-16) 李承志:七台河矿难责任人很难查办吗? 七台河矿难:责任人为何两年未处理(新华每日电讯 2007-12-18) 七台河矿难确认171人遇难(南方都市报 2005-12-7) 七台河矿难缘何2年未审(新京报 2007-12-26) 七台河矿难是特大责任事故(中国青年报 2005-12-2) 辽宁七台河矿难缘何2年未审 察己今:总结洪洞矿难,还会“举一反三”吗?(南方都市报 2007-12-10) 占才强:煤城集资“矿难”(南方都市报 2009-12-16) 煤城集资“矿难”(南方都市报 2009-12-16) 山西矿难:孟学农检讨请求处分(南方都市报 2007-12-10) 东方时空:疑问重重的黑龙江七台河矿难(2005-11-30) 肖华:还有多少矿难责任人没有处理(中国青年报 2007-11-24) 六起特别重大矿难222名责任人受追究(中国青年报 2005-12-24) 临汾市长因洪洞矿难被免职(南方都市报 2007-12-20) 河北邢台“11?6”矿难主要责任人被判刑 河南矿难责任人将受上限处理 国务院设调查组 黑龙江沙兰洪灾10名责任人被处理(南方都市报 2006-3-16) 国有煤矿事故责任人不再异地为官(南方都市报 2005-12-6) 长平:矿难处理越看越糊涂(南方都市报 2007-11-25) 洪洞矿难:“矿长开会决定不报警” 临汾市长向全市人民道歉(南方都市报 2007-12-12) “纸馅包子”责任人被查处 依赖行政主导难以最终提升新闻质量(南方都市报 2007-7-21) 河南伊川矿难 县长吴立刚等相关责任人被免职-搜狐新闻 七台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