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奥巴马摆酒平风波说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4:43:57
2009年7月16日,哈佛大学著名的非洲裔教授亨利·路易斯·盖茨在结束了中国之行乘车从机场回到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家时,由于房门被意外卡住,盖茨和他的司机猛力撞门。此时,有路人怀疑他们行窃,拨打电话报警。当班的白人警官詹姆斯·克劳利赶往现场。警员表明执法身份后,要求盖茨出示证件,以证明他是房主。但盖茨只出示了哈佛大学的工作证,而不是有住址的驾照,而且大骂警员们种族歧视,声音高的无以复加。克劳利等人劝阻无效后,只好将暴跳如雷的盖茨带往警察局,关押了数小时。但盖茨后来坚称自己交出了所有证件。 
  7月22日,奥巴马在白宫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此事时说警察逮捕盖茨的行为十分愚蠢,证明美国的种族偏见仍然存在。奥巴马表示,他在哈佛法学院上学时就认识盖茨教授,他们既是师生也是朋友。他说,盖茨教授是一个学者,对他实施逮捕毫无道理,而剑桥市警方就是因为盖茨教授是一个非洲裔美国人,才对他表现出极度的不信任。 
  针对总统奥巴马的言辞,警方大为不满。7月23日,代表全美警察的“国际警员兄弟会”主席戴维德-贺尔维称“奥巴马的言论伤害了警界绝大多数正直的警员”。7月24日,剑桥市警察局长哈斯表示支持克劳利,称奥巴马总统的批评令警员“受到严重伤害”。克劳利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并无过失,总统不了解事实。剑桥市巡警协会也要求奥巴马向全体执法人员道歉。 
  面对警方的批评,奥巴马亲自与克劳利通电话后,公开承认自己“用词不当”,并且表示将邀请克劳利和盖茨到白宫喝一杯,化干戈为玉帛。7月30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椭圆形办公室外野餐桌宴请“种族案件”的当事双方喝啤酒,副总统拜登也来作伴。四个人在树下一起喝啤酒,气氛轻松,大批传媒被隔在一定距离外拍摄采访,这次引人注目的会面被传媒形容为“啤酒高峰会”。但奥巴马会面前强调,所谓风波其实是被夸大和渲染,邀请克劳利与盖茨到来不是一场啤酒群英会,而是几个大男人喝两杯、聊聊天,减少怒气的同时自我反省。奥巴马称希望能以此事为鉴,花更多时间聆听彼此,改善种族关系,而不是互相指责。 
  盖茨教授说,愿意用自己的经验,给大家做一个反对种族主义的教材。他说他非常希望借总统的白宫之请,与白人警官达成和解,平息种族对立情绪。而且盖茨还表示,他最大的遗憾就是让总统因为支持自己而受到冲击。而警官克劳利也不再陈述他在整个事件中的委屈,并称即使事件发生之后他也一直都是奥巴马的“粉丝”。 
  一场波及敏感问题“种族之争”的风波在一场总统主持的温馨啤酒会中优雅地落下帷幕。 
  奥巴马摆酒息风波的信息在网络披露后,引起了包括中国网民在内的强烈反响和网友热议—— 
  湖北十堰网友发帖:天佑美国。事情看似很小,但关系到了根本,首席管家亲自出面,让人感慨,让人佩服,让人向往。 
  河南平顶山网友跟帖:天佑美国。他给全人类树了一面旗帜,一个榜样。一个理想国! 
  河南漯河网友跟帖:上帝保佑美利坚,伟大的国度,伟大的人民(白人,黑人,黄人,亚洲人,南美人)!祝愿所有心中有美国梦的人能够实现! 
  河北唐山网友:这样的国家,想不强大也难。 
  广西玉林网友:在中国,下级永远不敢向上级要求“道歉”,不管你是否有理!上级尤其是首脑人物,也永远都是对的,绝对不会有错误的事情。 
  黑龙江佳木斯网友:差别啊,距离啊。 
  奥巴马此举看似轻易、轻松,却给这个世界太大的感官冲击和心灵启悟。 
  一位知名教授风尘仆仆从国外归来,却打不开自家的门,情急可料。但雪上加霜的是,在撬自家门时,竞被负责任的路人疑为盗贼向警方报案,警察迅疾出现场,且履职认真,盘查详尽,令情急中的教授火上浇油,对警察大喊大叫。因教授提供不出带住址的证件,又被警察带走。客观地说教授急愤有情可原,而警察带走教授也是秉公办事。这场本不该发生的冲突发生了但仍有它发生的自然逻辑。问题是被带走的人是黑人、是奥巴马的老师,总统便在不了解全面情况的前提下贸然指责警察“行为愚蠢”,此举确实有失轻率,致使一起与种族无关的普通执法事件陷入了“种族歧视”的敏感漩涡,从而引发了警察的群体抗议和媒体的非议。 
  在沸沸扬扬的抗议面前,身为总统的奥巴马如何处置呢?他刻不容缓,亲自给当事者克劳利警员打电话了解情况,并公开承认自己“用词不当”,然后邀请当事者双方到白宫喝啤酒! 
  一场“啤酒峰会”把事件的转折推向了顶峰,推向了一个令人遐思无限的美妙境界,推出了一段传遍世界且必会载于美国历史的政坛及驾控调处人际关系的佳话。 
  人与人之间,官与民之间,如果都有这样的境界和善意,还有什么矛盾不能化解?还有什么芥蒂不能疏通?还有什么隔膜不能弥合?奥巴马的行为,恰恰体现了我们眼下最时髦也最令人期待的那个字眼:和谐。同时,它也向人类宣示:真正的和谐是如何以真诚和智慧营造的。 
  网友们的某些点评看似有点儿尖刻,但却十分客观。试想一下,在我们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如果某个省部级一把手(更遑论国家领导人了)指责某个派出所的民警“行为愚蠢”,这个受委屈的警察敢抗议吗?整个公安系统敢站在这个警察一边,为其辩护,并集体要求领导向警察道歉吗(如果某个组织敢提这样的要求,一定会被视为鼓动闹事、破坏稳定而受到警告或加以惩治)?小小警察敢奢望省部长会在道歉之后还要请他去喝啤酒吗?恰恰相反,那个被领导指责“愚蠢”的民警极有可能因惹了大麻烦(错抓了撬自家门的少数民族教授,该教授又恰恰是最高长官的老师!)而战战兢兢,恐怕他正迫不及待地向教授道歉,或在来不及道歉的情况下就先被停职也说不定。总而言之,领导的话就是旗帜,就是方向,就是最高标准,领导永远没有错。在领导的定论面前,群众没有辩解的余地,没有质疑的空间,也没有辩解和质疑的习惯。在大大小小的领导面前,下级、下下级只有俯首听命、逆来顺受、保持一致的份,而不能发出独立的声音。久而久之,下级都变成了顺民、弱民甚而愚民,这对说错话或办错事的领导则是一种纵容,使他们错起来无后顾之忧。在这种领导犯错下面却鸦雀无声的情况下,领导当然无须道歉更无须请人喝啤酒了。难怪那位佳木斯网友发出“差别啊,距离啊”的慨叹。 
  此时,我也联想起另一个故事。在希拉里贵为第一夫人的时候,有一次她在一大学演讲结束之后,便和几位朋友站在大厅门口大声说笑,这时走过来一位看门老头,他训斥道:“门厅内不准大声喧哗。”希拉里听罢,连忙道歉,赶紧和几位朋友匆匆离开大楼。在那里,一名看门老头和总统夫人是完全平等的。当看门老头履职告诫总统夫人的时候,总统夫人没有狗仗人势,她很自然地感觉到自己也是一普通公民,没有任何理由不遵守规则。有人由此评价到:有何等素质的国民,就有何等素质的领袖,领袖是人民培育出来的。 
此话有一定道理。但我想补充一句更客观的话:有何等的政治体制,就有何等品味的公民。专制体制、高压政策下的公民,都易患软骨病,都普遍缺乏“刚性人格”,因为公权太强大了,民则被迫软弱。 
  再说奥巴马啤酒会。奥巴马就是奥巴马,他的出手不凡让世人再次领略了这位名不见经传、缺乏起码的从政经历的黑人小伙是凭何才能而一举击败德才兼备品貌俱佳雄心勃勃胜券在握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而荣登总统宝座的了。因一句轻率指责的话引起警界大为不满,全美警察的“国际警员兄弟会”批评奥巴马的言论伤害了所有正直的警察,剑桥市巡警协会要求奥巴马向全体执法人员道歉。奥巴马从善如流,又是亲自和受委屈的警察通话,又是公开道歉。此事到此也就完全说得过去了,完全够意思了!人们也完全可以给予谅解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已道歉!但奥巴马竟然又请双方当事者去白宫喝啤酒!并声称此系“几个大男人喝两杯、聊聊天,减少怒气的同时自我反省”。这场出人意料的啤酒会如春风细雨极度地滋润了矛盾三方当事人的心灵,也使人类集体沐浴了一种用真诚和境界缝制人际天衣的美妙技巧所带来的灵魂洗礼。 
  喝啤酒的无限功效说明它绝不是一场政治秀,而是用此极致方式体现即使坚冰也可以被化解的人的善意与智慧。试想,奥巴马仅是道歉虽可泯灭警察们对总统的怨声,但黑人教授和白人警察之间的怨怼或许还有想和解的愿望呢?由此触及的种族矛盾的遗患呢?高居尊位贵为总统的奥巴马能请两个心存芥蒂(其中一个还对总统也曾有怨言)的普通人来喝啤酒,彼此原有的怨气、怒气当然就会在杯盏交错中烟消云散。这里没有批评,没有指责,只有浸透啤酒醇香的轻松气氛,只有坦诚交流和彼此的聆听,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每个人尽享的做人尊严。 
  多么令人感动的美妙时刻啊,这一刻,它所激起的无限涟漪将绵绵荡漾开来,轻拂着、温煦着白人、黑人及世间各色人种的心灵,启迪着人类的心智——如果人类都具有这样充满诚心善意的智慧,还有什么人间的矛盾不能化解呢?还有什么心灵间的沟沟坎坎不能迈过呢? 
  这就是奥巴马啤酒会的直接功效之外的典范作用。这就是奥巴马的过人之处。 
  赞誉奥巴马的人,将奥巴马的一些经典行为称之为“智慧”。在此,我又想起了一段关于林肯的故事。 
  1863年6月的一天(那时美国不朽的《解放黑奴宣言》尚未宣布),一位为自由而战的卓越黑人领袖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被一参议员带进了林肯在白宫的办公室,并与总统进行了长时的关于给予黑奴自由的坦率交谈。这位几年前还不能安全进入马里兰州和华盛顿的黑人在6个月后的一次即席演讲时这样讲述他晋见总统的感受:“我愿意告诉你们他是怎样接见我的,就像你们见过的一位有身份的人会晤另一位有身份的人那样!我告诉你们,我感到自己在那里简直太神气了!你们想知道他留给我的印象吗?这正是我想告诉你们的。他留给我的印象正如你们每个人习惯称呼他的那样,他是一个诚实的人。而且我得出一个结论:尽管亚伯拉罕·林肯是集伟大、明智和雄辩于一身,他还是不会以伟大的亚伯拉罕、明智的亚伯拉罕和雄辩的亚伯拉罕这类称号名垂青史的,如果这个国家得救的话,他将以诚实的亚伯拉罕名垂青史。他将以这个称号流传下去,将和华盛顿的名字并列地写在我们这个辽阔世界的每个角落而不至于贬损后者。” 
  由此我也认为,正如公众所评价的,奥巴马确实是智慧的,但也正如他的偶像林肯一般,他更是真诚的。 
  让我们回想一下奥巴马竞选时的一个片段:他的黑人牧师赖特是他家的好友,赖特对白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敌意,他攻击美国白人,攻击美国政府。此事被麦凯恩拿出来攻击奥巴马,并令奥巴马的支持率迅速下滑。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碰到这种危机时刻,奥巴马会说些道歉的话,并批评和疏离这位牧师朋友,以摘净自己,挽回选票。可他在题为《更完美的联邦》的讲演中说出的却是另外一番话。他开宗明义并斩钉截铁地说:“我不可能跟这个牧师切断关系,正如我不能跟我的白人外祖母切断关系一样,因为这就是美国。牧师从小受到白人的欺负,因此他恨白人,这就是美国。我的白人外祖母恨黑人,我的黑人牧师恨白人,这就是美国,我必须得接受。因为他们都是美国的一部分。”接着,他话锋一转:“可是我的牧师犯了一个错,他把他所遭遇的一切当成美国的所有。他忘记了,我的竞选口号是我当了总统都会改变,他的错误就是他没有看到美国的伟大之处不是现在的缺点,而是美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会接受改变的民族,改变才是我们的未来,这就是我的竞选口号。” 
  奥巴马这番出人意料的讲演,又把他和林肯联系在了一起:大家把他称为“全美国历史上唯一能够媲美林肯的领导”。 
  还有,他跟麦凯恩做竞选辩论,主持人问两个候选人如何对付邪恶,麦凯恩回答“我打败它,我击溃邪恶。”而奥巴马说,“我们当然是要打败邪恶,可是我告诉各位,很多邪恶就是我们美国人在过去自以为是所造成的,在打败他们之前我们要先检讨自己。” 
  这就是奥巴马。这仍然是奥巴马的真诚。奥巴马是智慧的,雄辩的,才华横溢的,但他更是真诚的。唯有真诚方能赢得信赖。所以,美国选择了奥巴马,奥巴马赢得了美国。在信息化时代,奥巴马将跨越时空,赢得更多的人。因为人们都能够看到,都可以倾听,都在比较,都在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