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与事物界定[爱智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5 20:19:49
属性与事物界定

要点:

1、  事物不能自己界定自己;

2、  事物不能自我约定自己的质;

3、  事物的质永远是动态的;

4、  事物的边界由属性关联范围界定。

        事物是属性的集合,因此事物是由属性界定的。但是某种事物具有的属性并不能单方面界定事物本身,而必须通过与其它事物相关联的方式,因为没有关联就没有事物的属性表现。事物属性被现哲学理论定义为:事物与事物相互关联时表现出来的质,因此没有属性关联就没有事物的属性。其同时表明,仅从属性的定义上看,事物就不能自己界定自己,而必须通过其它事物,通过与其它事物属性相互关联的方式。

              由此我们再来看事物的质。

        非常明显,事物的质已不是事物单方面的规定性,因为质是属性的函数,属性必须在与它事物的关联中才能取得其规定性,则事物的质也只有在与其它事物的关联中才能取得规定性。因此认为事物的质是事物自身的、内在的规定性是错误的。从宇宙大爆炸理论看,所有的事物都是客观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且都是这种大爆炸延续过程中的生成物,宇宙本身是统一的,事物只有服从这种统一性的前提下,才能取得自身的存在本质,因此事物不能由自身自我约定,而必须由宇宙本身或说由客观本身来统一约定。

        我们来看事物的存在及发展变化。

         如果一事物与它事物在某一客观存在的时间段上,所有的属性关联关系都保持了某种不变的状态,这种状态能够说明什么呢?——应当说明事物保持了其自身的质。如果在相应时间段上,事物的属性关联发生了变化,则说明事物的质发生了改变。这就是事物属性关联变化对事物的质具有的界定意义。

       其实事物属性对事物质的界定比我们上述描述要复杂的多。客观事物间的属性关联是一个过程,这种过程不可能是某种一成不变的固有形态,因此事物的质在随着属性关联过程的变化而变化。但是事物属性关联可以在其过程性上维持某种稳定的特性,事物质的真正不变性或说稳定性,是与这种过程性的稳定性相统一的。也就是说,当事物的属性关联维持着某种过程的稳定时(表现为过程的可重复性),可以认为事物的质就是稳定的;否则就可以认为事物的质是变化的。从更广义的角度上看,事物质的不变性还可以表现为某种状态的可恢复性。正如水结为固态,又恢复为液态——这种反复性。

         可见事物的质是动态的存在,不是某种僵死的存在。事物无论是某种稳定的存在状态还是变化发展,其质的形态都是动态的。

       我们看事物的存在边界。  

      事物是否有边界,并不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问题。从宏观事物看,其边界的存在似乎都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一块玻璃;存在于某一区域中的液体,都是可以看到边界的,通过长、宽、高就可以将其确定出来。因此,通过人们的视觉或直观感觉方式可以轻易确定出事物的边界,如果事物没有边界,人们如何区分事物呢?

       实际上事物的边界不是人们视觉或其它感觉方式可以轻易确定的。事物的边界只能以与其发生属性关联的事物存在的区域来界定。事物真正的边界就是其属性关联的边界,而不是人们通常意义上以“长、宽、高”界定出的事物存在范围。属性关联过程,是事物间物质与能量的交换过程。某一事物的边界是与这种物质、能量的交换范围相统一的。如果事物作为物质、能量的接收方,则其相应的边界范围,就存在于作为物质、能量释放方事物的存在的空间位置范围上;如果事物作为物质能量的释放方,则其相应的边界范围,就存在于对其相应物质、能量进行吸收的事物存在空间位置范围上。一个客观事物同时包含着诸多个方面的属性,其中必有属性表现为对物质、能量的吸收特性,必有属性表现为对物质能量的释放特性,事物的边界就是由这些不同的属性范围界定出来的。

         顺便说明:一个事物在其全部生命周期内,其吸收的物质及能量与其释放的物质及能量是守衡的。

          顺便再说明:客观一切规律的基础,就是属性关联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