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的科学家们有加班费吗? //双节“加班费”隐喻的权利之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39:56


长假前,北京市劳动部门发布消息,提醒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但仍有很多人表示对领到加班费不抱希望。一些企业想出各种办法规避支付加班工资,用倒休、购物卡等冲抵加班费的现象屡见不鲜。(据《人民日报》)
每到国家法定假日前,加班费的事就会拿出来说一说。政府部门大多声色俱厉,以法律为说辞,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可每次都没有什么好的效果。有媒体调查,国庆期间,近九成被调查者称没有加班费,七成人欲消极怠工。
加班往往是老板乃至部门主管一句话的事儿,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工作任务必须完成,这班加不加?员工们想拿到证据再去上告,难上加难。光表态,不治理,光重申,不动手,光粗放要求发加班费,没有具体细则。仅凭现在的法规制度,想保证劳动者加班获取法定报酬,是不可能的——别说不让倒休、购物卡冲抵,能拿倒休、购物卡冲抵的老板,都算仁义的。
如何让高高在上的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完善工会组织、给老板们普及法律知识,都是必要的。但这些慢工出细活,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靠这些得到加班费,还需要相当漫长的过渡。要想立竿见影,首先还得完善制度,政府部门要更有作为。
头一条,不要笼统地把所有用人单位归拢包堆,一概而论。餐饮娱乐、旅游交通、商店媒体等,越到过节越得上班,劳动部门得把它们算到特殊行业里,特殊对待。别一味强调加班费,而是要求这些单位给一定的补贴。择出一大块来,另一部分就好办了。
其次,依法支付加班费,一定要写到劳动合同里。虽然不一定有多好的实效,但毕竟是对那些拖拖拉拉效率低下的公司的警示。一旦被要求加班,员工们可以拿着合同说事。白纸黑字,讲理更容易些。
当然,减轻企业乃至中小企业的负担,也是必要的。一些企业本身资金就困难,好不容易接到订单,再让它拿加班费,它乐意吗?这方面可以制定些优惠政策,例如加班费给得好、给得及时,就可以给些减免税的待遇,让老板也有给加班费的积极性。
还有,加班费不要节假日才提。平时的周末,或者明显的工作时间以外,劳动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公务员们,可以时不常地加个班,对写字楼、工厂进行些抽查。总被要求无偿加班的,就要当场取证,之后依此予以处罚。
我们习惯于用 “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来描述劳动者对工作的负责。除此之外,我们也应多宣传一些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典型。假期里发射嫦娥二号,科学家们在节假日工作、放弃休息的精神值得肯定,嫦娥飞天也成就了全体中国人的荣耀,相信有关部门肯定会给科学家们精神与物质上的激励。只不过,对于这个角度,媒体们是不是也可以关注并报道一下呢?本报评论员程赤兵


节假日期间,“加班费”问题成为热议话题,其中不少人表示加班费不能如愿拿到。媒体调查显示,超过一半人表示两节加了班,但其中有87%的网友表示没有加班费。对于“如果没有领到加班费,会怎么办?”有70%的人表示会采取消极怠工的方式来反抗,6%的人会去单位协商或者向有关方面反映。此外,还有3%的被调查者表示会选择辞职。(10月3日《新京报》)
从调查看,困扰整个社会的“加班费”发放还是难尽如人意。职工双节“加班费”难以兑现,损害的是职工双重的权利———休息权和收益权;不仅如此,也亵渎了法治,使公共治理的诚信度大大降低。“加班费”难以落实不是小问题,而是凸显公民社会的短板———法治旁落、公权乏力、资本强势及权利之殇。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中秋节前,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隐匿加班证据应该担责。遗憾的是,对于没有领到“加班费”的人们来说,只有6%的人会去单位协商或向有关方面反映。可见,对于权利的折损,积极维权的比例很少,大部分采取的是逆来顺受或消极抵抗的方式。公民不愿依法依制维权,不能称之为公民社会;公民鲜少拿起法律武器护佑自己私权,则是法治社会的尴尬。
不过,如此境遇却不能归咎于公众个体,没有哪个人愿意主动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现实的市场环境阻滞了职工的维权愿景,即人们并非不愿依法维权而是不敢维权。一方面,劳动者的权利虽然规定得相当具体,但依然是抽象的纸上之善,要让劳动者的权利变成现实实惠,一要靠企业的执行,二要靠监管者的跟上,三要靠依法维权的成本较为低廉。事实是,中国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企业逐利的欲望炽烈,资本注重利润而不是劳动者的权益。此外,公共治理的全过程监管还不到位,劳动者的权利难以保全。因此,虽然法治和公权规制了公平的制度和维权框架,但是由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对等,法定的权利因为维权成本的高企而实际上空置。因此,在法治、权力、资本、权利的四方关系中,劳动者的权利实质上是被异化的。
另一方面,劳动者逆来顺受地接受权利的打折却能换来生活的相对安定。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不景气依然笼罩着中国,据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日前在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说,中国每年倒闭的国有企业将近5000家,其中也包括中央企业。另据数据显示,2009年末,我国登记失业人数首次突破900万,达915万人。一职难求成为中国社会的难题。在此职场困局下,企业和劳动者的博弈是前者占有强势地位,甭说休假权和工资补偿权利,即便是正常的工资收入和“五金”缴纳,企业也是尽可能地缩水。为了饭碗,劳动者只有逆来顺受的份儿。此外,通胀的压力,市场的失衡,企业经营的困难,已经成为企业的宣传手段,并以此作为减少职工权利的借口。
双节“加班费”导致的权利之殇,救赎之道不能靠空洞的法规条文,更不能指望资本的良心发现,而要靠有力的公共政策执行去激活法治效力,纠偏失衡的劳资关系,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等。同时,要降低维权成本,使劳动者敢于维权。□张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