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黄金高的烦恼 法盲的悲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3: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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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高的烦恼 法盲的悲哀
[ 2004-08-14 ]
近日,我们专门走访了福州市政府复议机关,就黄金高在网上发表的“求援信”中所提出的有关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一事进行了解。在深入了解事实情况后,我们得出了结论:黄金高因不懂复议法律而自寻烦恼。
通俗地说,行政复议就是“民告官”,是有别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另一救济途径。老百姓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就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上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复议目的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没有法律依据或不按照法律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都将被复议机关撤销。连江县政府对开发商发出关于暂停使用土地的通知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开发商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权向上级政府提起复议。
为什么连江县政府作出的停止使用土地的通知被复议机关否决?从复议证据材料可以看出,开发商经过招标、签订出让合同取得政府用地批文,并依法办理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一系列建审手续。而黄金高却在其主持的会议上,授意政府以一纸行文停止企业的用地开发,但该决定法律依据何在?这岂不是与政府先前的一大摞的批文自相矛盾吗?如此随意的决策又怎能有效地保护一方企业和老百姓的权益?这种不依法行政的行为被上级复议机关撤销纠正是法律使然,情理之中。自诩“反腐斗士”的黄金高不学法、不懂法,擅自弄权,在法律面前只能自寻烦恼。
黄金高因对“连江县政府不服复议决定而向法院起诉,法院至今未判”也生烦恼。众所周知,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为,下级行政机关不能够就复议决定提起诉讼。因此,黄金高说“连江县政府对复议决定不服,向连江县法院起诉,案件却很快提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至今已两年多尚未判决”。看来,这烦恼是为不可能发生的诉讼而生。
我们在走访中了解到,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复议机关即同时通知双方前来领取复议决定书,开发商和代理人当日和次日就前来签收决定书,而连江县政府经办人却要求邮寄送达,复议机关当天就将复议决定书交邮寄给连江县政府。因此,连江县政府在开发商之后收到复议决定书是自然的。其实,在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早就通过会议、电话多次明确告知连江县政府,其行政措施无法律依据,请其自行纠正。黄金高对“迟来”的复议决定又生“烦恼”,是对法律送达程序和事实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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