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生:艳星彭丹代言花木兰何足为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12:1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8日09:06红网
作者:于立生
近日,获得“中国木兰之乡”美名的河南省商丘虞城县,邀请彭丹担任“中国新农村工程木兰文化爱心大使”,颇有人反应强烈,认为请艳星彭丹代言,“亵渎了木兰的形象”。(据12月6日《现代快报》报道)
在我以为,不免少见多怪了。当年香港老牌艳星邵音音携《官人我要》(杨群导演版)赴法国参加戛纳影展,尚且被封“中国娃娃”呢!无论风月片,还是其他类型片,演好角色,是作为一个演员的本分——职业要求,艺术要求,无可厚非。
即便在不无“道德洁癖”、惯于以“有色眼镜”视人者,也无妨思忖一下:古人尚且有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呢!何况正如报道所称:“身为全国青联常委,彭丹从香港回到内地的8年来,一直接拍主旋律影视剧,还曾被称为‘红色艺人’”,彭丹也自谓:“拍了那么多的主旋律,坚定不移地为中国文化做宣传,为什么没有人去关注呢?”,——“艳星”经历,早已是前尘往事!又何必要“门缝里把人瞧扁”,刻舟求剑;而非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呢?
林语堂先生在《人生的盛宴》一书中曾谓:“我看人行径,不看人文章”——“创作的文学,只以文学之高下为标准,但是理论的文学,却要看其人能不能言顾其行。”不妨化用一下:“我看人行径,不看人‘表演’”。银幕上的形象,终究虚拟;而银幕下的人物,才是真实。
而银幕下的彭丹,又是怎样的呢?
据报道:“这么多年来,彭丹一直默默地做慈善。2004年,她得知中国残疾人组织要去喜马拉雅山进行一项挑战活动,毫不犹豫地拿出20万元现金资助,并且去成都为队员们送行……另外,彭丹资助了四川省金堂县阳光小学的14名学生,至今已经坚持了12年。她还捐助了成都康骨 医院,到现在已经7年了……”;——那么,平心而论,担任“中国新农村工程木兰文化爱心大使”,又有何不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