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4点要求是对“维稳”的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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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嘉力: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4点要求是对“维稳”的纠偏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上午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研究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胡锦涛就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三是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四是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胡锦涛还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早在1957年党中央就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现在由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再次提出,总书记胡锦涛做重要讲话,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由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讲话修改和补充而成,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全文阐述了12个问题,贯穿全文的基本思想是: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65635295.html


  由此我想到了“维稳”。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首先提出“维稳”这个概念的,现在似乎不可考了。但是,“维稳”一词当之无愧地稳坐当前“热词”的头把交椅则已经没有争议。稳定是头等大事,全国人民都同意,可是稳定是“为”出来的不是“维”出来的,不“为”而“维”,只会越“维”越不稳,这个前提不可不先予以明确。“维稳”的根本问题在于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专政工具用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据《社会科学报》报道:2009年维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令人震惊,全国内保费用达到5140亿元,已超过军费数额,这么庞大的开支,绝大多数都是用来对付人民内部矛盾的。这是“维稳”指导思想根本错误之所在。现在重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事实上就是对于“维稳”的纠偏。


  有网民指出,“以人为本”就是对“以资为本”的否定,是重启民生工程的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就是对“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纠偏;“和谐社会”就是重拾社会主体工农的人心。同理,重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事实上就是对于“维稳”的纠偏。这是具有高度政治智慧的举措,也是胡温新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基本原则的改革,才应该坚持不动摇。坚持改革不动摇,就要坚持这样的改革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