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宁:中国社会的改变只能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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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宁:中国社会的改变只能循序渐进时间:2010-09-29 09:24 作者:大漠孤烟明月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92次
  几千年以来,天灾人祸、外族入侵、朝代更替、经济涨落、人口变迁、革命爆发、战争动荡、文明撞击、文化和融、思想更替、政治运动等重大事变,曾经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当中,周期性的、走马灯式的不断得以发生和演化。然而,不论时间在如何持续,也不论前后相继的各种重大事变具有着如何强劲的震撼成效,中国社会的生存发展方式及其状态,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结构及其运行,却始终都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和各种事变的影响而发生过质的改变。因此,相对于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时间似乎是停滞的,各种重大的事变及其成效,也不过如同吹拂山岗的一场又一场狂风暴雨,在清洗了山岗之后便消失了。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人类社会成员数千年以来,基于稳定的自然物质环境,生产、生活、生存方式从来不曾发生过根本的改变,从而使得自然形成的,具有着经久不衰的顽强生命活力,并因此而在中国社会很自然的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与传统。与此同时,在中国社会持续以君权神授为体制合法性来源的君主、皇帝的代代相继的统治下,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自然的也相应的不断得以反复形成、成长、发展、延续和趋于成熟。基于此,中国社会的经济状态、社会结构、政治形式、治理方法、法治体系、文明传承、文化传统、风俗风格;社会成员的心理素质、意识构成、思想定势、理性习俗、是非观念、生存选择、生活规则,无不深刻的渗透、充满了由以君权神授体制为载体的君主、皇帝统治所赋予的深刻规范与印记。
  虽然,不同时代的君主、皇帝统治必然的都会各有特征,但是,“天下之壤,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的实质,却从来都是一以贯之的。不论当今各方面的社会成员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历史与传统有着怎样的认识与感受,都不能否认这样的事实:受制于并围绕着君主、皇帝统治,而相应形成、发展、存续的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结构及其运行成效,数千年以来,从来都在直接的服务并体现着君主、皇帝统治的利益与意志。而中国社会在农耕文明居于主导地位的漫长期间内,以君权神授体制为载体的君主、皇帝统治之所以能够代代相继的持续存在,则是因为君主、皇帝统治在事实上,是符合生存在中国这块地域内的人类群体的共同生存发展需要的。
  在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每一次在既有的君主、皇帝统治陷于失效状态之后,随着社会革命的周期性爆发,中国社会随之就会重新依据不可替代的共同需要,无可选择的再次构建一个有效的全新君主、皇帝统治,以继续供给和满足治理和被统治的需要。不仅如此,即使是外族入主中国社会之后,为有效的治理中国社会,所建立的统治,同样也只能是符合中国社会共同需要的,以君权神授体制为载体的君主、皇帝统治。所以,在中国社会,君主、皇帝统治之所以能够持续存在了数千年,正是因为中国社会对君主、皇帝统治的共同需要,不仅是持续存在的,也是不曾变更过的。
  近代以来,可以更为有效的解放人类生产力,更为便利人类生存发展,并更具替代、同化实力的强势西方工业文明,在强行进入中国社会之后,仅仅在短短的一百多年间,就彻底的改造了具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农耕文明及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发展方式。同时,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西方思想文化,在同步大量涌入中国社会之后,也很快有效的颠覆了以儒家经典为大成的中国传统文明,致使有着数千年辉煌历史的中华文化传承只得止步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但是,具有顽强生命活力的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虽然在表现形式及其存量方面确实已经发生了众多快速而巨大的积极改变,却在主体及实质方面仍然得以在既有社会惯性的强劲支撑、维护下,保持着稳定而有效的状况。
  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直至当今,都在有效的不断持续。并且,可以肯定,在可以预期的将来,这种状态依然还会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并且,不论现在和将来的各方面社会成员会做出怎样的判断与选择,也不论过去、当今和将来,包括中国的社会成员在内,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曾经或者可能遇到怎样的震荡与改变,只要可供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物质环境依然存续,只要人类社会仍然能够继续生存发展,只要已经延续了数千年的人类社会基本因素与条件,还没有发展、成熟到需要发生质变的程度,那么,中国社会在漫长的自然过程中,所发展形成的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自然就会继续依据既有本质的规定性,继续依循既有的规律、轨道和方式继续的自然发展前行。并且,由西方文明继续大量进入中国社会各个方面,所不断引发的中国社会改变的量变积累还不能达致可以促成质变的地步;在中国社会自近代以来所发生的不断脱离传统文明的历史发展进程,还没有达致相应的成熟境界的现实当中;在中国社会对新的质的需要还没有随着社会改变积累的增长,成长、发展到必要程度的情况下;在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所具有的能量及其活力还没有释放完全和丧失之前,中国社会既有的质的持续存在及其有效作用,是必定不会发生实质性改变的。
  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是在社会成员不断维持生存发展的过程中,由各种必然会相应形成的众多数量、种类繁多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在不断相互作用的自然混合状态中,在社会成员之间相应不断发生、形成普遍关联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换的事实基础上,持续的、变动不息的自然汇集而成的。所以,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的形成、成长、发展过程,必然会是循序的、复杂的、缓慢的、周密的、不可逆的。
  所以,要期望或者追求中国社会的生存发展方式及其状态,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结构及其运行,发生本质意义上的改变,首先就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并且,对于任何改变都必然会不断发生反复、回归和倒退的状况,也应该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任何指望或相信可以一朝一夕之间,或者在短期内就可以实现改变的愿望和期待,都是一种幻想,都是不切实际的,都是要被现实所粉碎的。
  中国社会既有的生存发展方式及其状态,中国社会既有的经济、文化、政治结构及其运行成效,是中国社会数千年以来,在自然的状态中不断进行自然选择,并在代代相继的不断予以完善、传承的过程中,所自然形成的事实、传统与成果。尽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们总是会给它赋与不同的形式与形态,但是,在本质的意义上,时代的不同,人们主张的不同,却从来也没有导致中国社会既有的生存发展方式及其状态,发生过任何质的改变。
  作为生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人类社会成员,在维持生存发展的全部过程中,代代相继的不断进行自然选择的结果与产物,中国社会既有的生存发展方式与状态,中国社会既有的经济、文化、政治结构及其运行成效,不仅是中国社会生存发展的历史进程所决定的必然,也是中国社会数千年以来,不曾发生过质的改变的生存发展需要的真实体现。所以,它既不是某个皇帝意愿的产物或者某一部分社会成员的选择结果,也不是某个时代的印记或者某种文化的传承。所以,作为在自然生存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是不会因为一部分人的支持而变得更为强大,也不会因为一部分人的反对而相应发生质的改变。
  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体现和反映着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类,基于共同的生存发展需要,而反复、持续做出的选择。由于人类从来都是只能在自利的状况维持生存。因此,中国社会之所以会反复、持续的做出同质的选择,唯一具有说服力的理由则是:至少在当今及将来的一定时期内,这种选择都是符合中国社会持续生存发展需要的,对中国社会的生存发展是有利的。
  当然,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也不例外。作为应该具有悠久文明发展历程的世界性大国,中国社会至今都在诸多的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而国民对于倍受困扰的各种社会弊端的不满、失望、愤怒,无不都在尖锐、鲜明的证明着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所具有的种种有害方面的真实存在。
  但是,只要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对于中国社会所具有的利大于所具有的弊,那么,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就会继续存在并继续广泛、深刻的影响和作用于中国社会的的生存发展。不过,随着充分、成熟的体现、反映着传统的农耕文明的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不能够适应快速发展的工业文明所引发的社会需要改变,从而日益增多的具有弊大于利的状况之后,相应的质变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和发展。
  不过,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毕竟已经历经狂风暴雨,持续存在的数千年。其在不断被生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人类,代代相继的完善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曾经不断的造福、助益于人类的生存发展,也曾经无数次因为人类当中的强势群体贪得无厌的致使社会失序,而导致社会动荡与革命爆发,从而在被人类重构之时,不断的得以矫正。所以,如果要追求并实现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发生质变,就决非是一件简单的、轻而易举的事。
  在中国社会的意识层次、文化结构、经济状况,依然具有厚重的农耕文明成份的条件下;在中国社会的工业文明仍然处在成长中的幼年期的情况下;在中国社会自然而稳定的生存发展状态还可以支撑、维系中国社会的生存发展的现阶段,如果不切实际的寻求社会政治结构的质变,那么,中国社会就会犯欲速则不达的错误,就会因为超越了社会生存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再次遭受惩罚。东南亚一些国家长期的陷入剧烈的社会动荡状态,国民饱受多种困难,而外界则束手无策,正是在外力的支配、作用下,社会的发展超越了社会对改变的承受力的原因。所以,中国社会不可逆转的改变,就应当记取以往的教训和他国的失利经验,循序渐进的不断随着中国社会生存发展需要的改变,而相应的推进和实现符合中国社会所形成的新需要的质的改变。
  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作为社会结构质变发生的必要前提、条件和基础,各种相关社会因素的量变,自然是会十分繁多的,而量变积累达致的过程,自然也会是相应漫长的。因此,作为能够积极主导、控制社会发展与改变进程的社会成员,对于只能取决于社会结构改变状况的既有的社会生存发展状态改变,就不能急于求成,只应当循序渐进。否则,就会因为超越了社会发展阶段而相应的遭受社会发展规律的严厉惩罚;同时,对于既有的社会生存发展状态所呈现出的状况,与已经发生了改变的社会结构状况不能相适应的社会现实,则应当相应的积极加以调整、促进和改变,决不能迟疑不决、徘徊不前。否则,在快速发展进步的社会工业文明的激励、促进下,不断成长、发生的社会共同需要改变的必然积累,及相关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增长,就不仅会快速增多工业文明与老成的农耕文明之间的冲突,也会因为更多的符合农耕文明基础上的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结构,不能满足、适应在工业文明快速成长中形成的社会共同需要,而导致社会成员的冲突屡屡增多、增强,从而导致社会陷入混乱、动荡的困难局面。
  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漫长生存发展过程;有着悠久农耕文明发展存续经历;有着厚重的充满了农耕文明特质的文化传承;社会成员普遍有着沉稳、保守、持重的传统心理素质的古老社会当中,要寻求社会生存发展方式在根本的方面发生改变,除了稳妥的实行循序渐进的方式之外,任何激进、冒进、跨越式的选择,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一定会导致严重损害的,并且,中国社会还会再次在遭受沉重打击的同时,再次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积极的、统筹兼顾的、深谋远虑的、高瞻远瞩的、未雨绸缪的、前后有序有度的、轻重缓急排列恰当的,对中国社会的既有生存发展状态进行可行的、成本相对低的积极改变,中国社会的持续、稳定生存发展,才会是可靠的、可持续的和前景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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