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的危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32:32

茅于轼教授最近的一片文章《说谎的危险》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我读过的一篇文章,题目记得不太清楚了。大概是讲兄弟两个人想吃鲜美的食物,面对着母亲,哥哥说出了真心话,弟弟看到哥哥说了真话而挨了打,自己于是就编制了谎言,结果不但吃到鲜美的食物,而且得到了母亲的表扬。后来哥哥做了法官,而弟弟沦为罪犯,法官问罪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谎的,罪犯说是从那次吃东西开始的。

说谎者得到了暂时的好处,却最终不免要堕落,这问题似乎是人们已经达成共识。对于说实话的人,人们似乎没有怎么关心过,认为那才是事情的常理。那么极为紧迫的问题是如何把说谎者从数以千计的人当中挑选出来?而同时怎么样保证不将说实话的人误以为是说谎者?显然对于上面的故事,母亲有着裁判的权利,同时又有着对于说谎者和说实话的人同样的教育的权利。对于孩子,母亲的行为是那么的重要,诚如卢梭所言,人生是一张白板,那么父母是最先给你着色的人。那么母亲的检验对于社会来说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她做了一个三者合一的角色:规则的制定者、裁判、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球员。

对于一个小的团体,或者就是家庭,母亲的行为似乎扮演的角色极为重要,对于一个社会,政府充当了母亲的角色。短期说谎者来自说谎的利润是丰厚的,长期呢?人们认为可能得不偿失,这是预计到未来会被逮到的结果。如果长期足够长,那么短期就有可能充当人们意识中的长期,于是说谎的行为得到了推广。这就像在法国和英国人们对于上车硬挤的看法的差异,或许即便是美德和秩序也是来自于公众的普遍偏好吧。

当一个社会的普遍偏好发生变化,而这偏好恰恰是来自上面短期的行为的结果,并且裁判又有一些被人们确信无疑的人掌握的时候,也就是茅老先生说的“上行下效”,这社会的演化就变的既不稳定。在家庭中是家长,在学校里是老师,在机关里是上级,在整个社会中则是党政高级官员和各种团体的负责人,当我们没有办法保证他们的合理性的时候,那么对于说实话的人的情况可能要糟一些!

对于每个人是否说谎作出检验这一行动,或者是权利,这从来都是一个问题,并且是难题。当说谎对于人们可预见的未来有利时,对于谎言的辨别变得极为困难,因为人们会想方设法让说谎变得隐蔽,甚至是变的合法。这时将一项权利给予根本无法保证合理的机构和个人是很危险的,因为那时裁判的权利不再是是从下而上的,当然对于社会也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