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为雷钧留名法制史的愿望喝彩(南方都市报 2007-11-1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38:48
鄢烈山:为雷钧留名法制史的愿望喝彩
2007-11-11 10:29:0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春秋小议之鄢烈山专栏
关心社会问题,追求社会进步,不当怕事的缩头乌龟,不做只求自了的“隐士”,这样的人有好多种。
一种如“80后”的代表作家韩寒,最近回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他在博客上谈户口、交通等问题的动机时说,“作为一个公民,我认为我有权对一些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可见,他的挺身发言是出于一个公民的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另一种人如曾经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杨承华。数目十多亿的广州社保金被挪用案,最近终于开审,媒体想起了当年履行代表职责对此事“穷追猛打”的水族医生杨承华。别的人大代表在讨论时见了市长不敢讲话,他却不惧出头提意见;对“顶头上司”市卫生局的领导回答代表询问时“王顾左右而言他”,他不满于被“当小孩耍”,高声打断说“局长扯得太远了!”虽然他的“气势”远远比不上台湾“议员”李敖对官员的质询,但在我们这旮旯已属难得。他的想法很朴实:“好歹不能枉了人大代表的身份”,“我无权无钱,本来就是最底层的,还能把我怎么样?”本文不能分析他的底气何在,只想展示他的“本色”。有“代表身份”而出头,这可算是半官(方)半民的类型吧。
做官而真敢于出头任事的人,如今还真的不是很多。别看有些官员似乎魄力挺大,开口闭口就“这事就这么定了,有事我负责”,其实不过是弄权逞威搞独裁,他知道自己用不着负什么责。这种官多半是“笑骂由人,好官我自为之”的贪赃枉法之辈。
在普选、问责等相关制度还很不健全的当下,如何激励大权在握的官员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好官?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因此,在《中国改革》今年第11期的封面专题文章中,读到陕西省黄陵县法院院长雷钧“谈改革动机和设想”的大实话——“我就想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名字”,我很感动,不禁要为之叫好。看雷钧对现行审判制度五大弊端及其渊源的分析,看他采取的改革措施,可以知道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的狂言妄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原文去读。
本文只要说,在中国,尤其是在当下,官员建功立业而留名青史的欲望,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
中国人大多数本来就缺少虔诚的宗教信仰,“上天堂”、“下地狱”其实不构成正反两方面的人生激励。从前,中国人信奉的主要是“史官文化”。官员士子中仁者智者想的是“留取丹心照汗青”;枭雄想的是,纵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孔夫子讲,尧舜禹三代之下的人惟恐不好名(不在乎后人的评价);又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老百姓也讲“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也讲光宗耀祖。一个人没有荣誉感,实在是很可怕的事,俗话就叫“不要脸”、“混混”。
红尘滚滚皆是追名逐利客当然也不好。佛老的清静无为与此“相反相成”。但一个社会要进步,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在全球化时代,进取精神无疑更需要提倡。
按照马列主义的理论,讲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讲集体主义,讲无私奉献,反对英雄史观和个人英雄主义,同时也不否定领袖人物在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作用。事实上,历史的进程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不论是袁世凯还是华盛顿,掌权者个人的气质对国家与民族的走向都有很大的影响力,有时甚至就在一念之间。
掌权者求名,如果求的是“流芳百世”(对于节奏真如风云变幻的现代人来说,百世太长,退而求百年之名吧),比如雷钧所说的留名中国法制史,那是不会成为社会祸害的。现在一些官员,他们搞政绩工程,甚至造假骗取名声,根本就经不起时间检验。不要说“政声人去后”,他们在台上时人们就在台下窃窃非议了。
掌权者要留美名于青史,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政绩经得起较长时段的检验;二是经得起民心的检验,不然会被民间记忆所抵销;三是建树要重大,有路标意义。
这三条对于掌权者来说,既难又不难,有权总是比较容易个人施展抱负。更不用说,掌权者顺应民心和历史潮流,大展鸿图建功名,是完成社会变革成本最小的。
所以,让我们呼唤更多更有权的官员具有雷钧这样的功名进取心,为中国的进步建不世之功业。
(作者系杂文家)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shiping/20071111019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