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枫:最后的贵族陈岱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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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枫:最后的贵族陈岱孙

时间:2010-09-29 09:34

——陈岱孙的一诺千金


  在过去这几十年中,


  我只做了一件事,


  就是一直在学校教书。


  ——陈岱孙

 

 

 

  1943年,昆明,西南联大。


  有几个经济系的学生们起得迟了,离开课还有一刻钟的时候,他们便已着急的跑了起来,可还是晚了一步,等他们赶到时,整间课室已被挤得水泄不通,听众里除了经济系的学生,还有许多外系外班的,他们只得努力挤进去,和那些没占到座的学生们一起恭恭敬敬地站在后排。


  这门课叫“经济学概论”,是经济系学生的必修课,并不似文学史那样通俗有趣,反而因为充斥着大量专业名词而显得枯燥无聊,可它居然能吸引到这么多学生,可见这门课的教授极为不凡。


  离上课还有五分钟的时候,门缓缓开了,一个高大的男子走了进来,他穿着熨烫妥帖的深黑西服和雪白衬衫,俊眉修目,挺拔似临风玉树,他站在台上,微微一笑之间却自有一种儒雅高贵气度,让喧嚣的课室瞬间安静下去。


  他不急不缓地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有力的英文单词——“wants”(欲望,需求),然后,便从这个词起,他开始讲述人们经济活动的起源,动力,接着再讲效用,供求,价值,他的语言非常精炼,却极端条理清楚,对概念的解释简明扼要,却准确到位,有时候他还会稍加停顿或简略重复要点,方便同学们记笔记。


  听他的课简直是一种享受,他的国语说得极好,字正腔圆,清晰有力,抑扬顿挫间有一种自然的韵律,充满音乐感,让人心旷神怡。学生们也都非常热衷于记笔记,因为他的话记录下来,不必增减便是一篇完整经济学佳作。


  有人举手提问,他停下来,很耐心回答问题,不久又有人问同样的问题,他道:“这么笨?”同学们哄然笑开,他微微扬起的嘴角有一丝善意的笑。


  他有着中国传统学者的从容不迫和英伦绅士的细致周密,还有着恰如其分的幽默感,这样的谈吐气派,让他成为了当时联大学生心中的偶像。


  这位教授名叫陈岱孙,他是福建福州人,出身于大名鼎鼎的“螺江陈氏”。他的家族在明清两代出过不少进士和举人,最辉煌的时候,一家之中曾有六子中举,“兄弟三进士,同榜双夺魁”传为一时美谈,陈家世代簪缨,有官至刑部尚书,连林则徐也自称其“门下士”的陈若霖,还有清末帝师陈宝琛,他是陈岱孙的伯祖父。当代陈家也出过不少著名人物,包括海军中将陈庆甲、交通建设学家陈体诚,担任过司徒雷登秘书的陈矩孙等人。陈岱孙的外祖家也非常显赫,他的外祖父,舅父都是清政府驻国外的公使,无论父系还是母系,陈岱孙的家族可谓人才济济,星月交辉。


  陈岱孙是家中长孙,从小聪颖,于读书一事上极有天赋,家人便对他也寄予了厚望,教育极为严格。他六岁入陈家的私塾,国学方面,在祖父的督促下,学习了大量的中国典籍。西学方面,外祖父特意为他请了英文教师,自幼他的英文就很好。十五岁的时候,他考入当地有名的鹤龄英华中学,免修中文课,英文课也可不听课,只参加期末考试,他以两年半的时间读完了四年的课程,而后,十七岁的他考入了当时极为难考的清华学堂。


  清华当时的学制是8年,分中等、高等两科,每科4年。高等科的一一二年约等于高中的二三年级,而高等科的三四年则等于大学的一二年级,他入的是高等科的三年级。清华学堂实行淘汰学制,在校的学生又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优异学生,故而竞争极为激烈,但他凭借天赋和努力,在两年后的毕业甄选中,成功取得了公费留美的资格,入读威斯康辛州立大学经济系三年级。


  他的博士就读于美国最负盛名的大学——哈佛大学,4年后,他如期获得了博士学位,班上获得博士学位的同学中,他是年纪最小的一位,更为难得的是,他还同时获了美国大学生的最高奖——金钥匙奖,尔后,他又去法国定居了半年,旁听巴黎大学的课程,在欧洲各国短暂游历。


  他是1926年年底回国的,随即便接到了清华大学的聘书,他回到母校,任教于经济系。那一年,他才刚刚二十六岁。


  出身世家,少年成才,留学名校,高大俊朗,而且他还颇有生活情调,“打篮球、打高尔夫球、游泳、打网球、打猎、跳舞,尤其桥牌打得精彩”,这些特点简直是文艺小说中一干男主角的标签,当时的陈岱孙完全符合小说中“王子”的标准。


  任教西南联大的时候,他已经年届不惑,可岁月仿佛更为他添了一分成熟气质,他西南联大的学生任继愈还记得他在网球场上的风采,说“在学校网球场上,有四位教授的身影经常出现。这四位是金岳霖、陈岱孙、赵乃博、浦薛凤。陈先生风度翩翩,赵乃博先生穿中式短裤褂。他们的球艺很娴熟,特别是陈先生打网球,频频上网拦击制胜,引人注目”。他的翩翩风度,不知折服过多少女子,当时,联大女生在找男友时,都把他当成标准,声称自己要找一个如陈先生一般的人。


  然而,他终身未娶。


  出生于1900年,去世于1997年的他,独自走过了一个世纪的漫长时光。


  据说,他终身未娶是因为一个女子。


  十九岁那年,他与他的同学同时爱上了一位女子,两人相争,又恰逢要出国留学,于是两人击掌为约,谁先得了博士,谁娶其为妻。


  这样一个契约,在现代人眼中,幼稚得可笑,可是他把它当了真。那时青春正年少,心中有的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唤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情万丈,赤手空拳,却有决心和勇气打一个天下。更何况,那时的他又岂肯对谁服气,他笃信自己不会输,他会拿这世间最负盛名学府的博士,等他有了坦荡前途,他要回来娶最好的女人。


  在美国威斯康新州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后,他毫不犹豫地申请了哈佛大学。在哈佛,他的同班同学里有后来提出“垄断竞争”学说的张伯伦,有后来获过诺贝尔经济奖的奥林,与他同级的二十多人皆不是泛泛之辈。为在这样强手云集的环境中取胜,他付出了十二分的努力。


  哈佛的后两年,在导师的推荐下,他得到了一间位于哈佛图书馆的研究小隔间,从此他可以随时凭证入库,整天呆在里面读书。


  他的哈佛记忆,不是古老美丽的校园,亦不是同学间的游乐嬉闹,而是图书馆那间只够摆一张桌的狭窄隔间。


  除了本专业必修的经济学著作,他还读哲学和历史,读到累了,他便去图书馆另一层的文学阅览室去,那里有丰富的欧美文学名著。他通常在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去文学阅览室,其它整块的时间他都用来读专业书。


  哈佛的灯总是亮得很早,黄昏的余晖尚未散尽时,阅览室中便已是灯火通明,他靠在椅上,闲闲读一本小说,周遭宁静,手指翻过书页沙沙有声,灯光那样柔和,他放任自己沉入引人入胜的故事之中,只需三两个钟点,他便能忘了一天疲惫,晚饭后,他又能以无限的精力投入学习中。


  如此,他过了四年,没有过旅行,没有体验过异域的风情,没有过寒暑假,连星期休日也一并取消,除了两个夏天离校参加中国留美学生夏令营的二十天,他几乎没有离开过波士顿。


  四年后,他肄业,进行博士答辩。哈佛的博士答辩素以严苛著称,考官一共四位,皆是学术权威,如果答辩完,四位考官不发一词,那意思便是“明年再来”,在哈佛读了七八年博士还拿不到学位的大有人在,他答辩的时候,“紧张得汗顺着脊梁往下流,”不过他四年的辛苦没有白费,作为班上最年幼的学生,他的答辩却一次通过,他不仅拿到了学位,还获得了美国大学生的最高奖——金钥匙奖。


  便如离开中国前所设想的那样,他果然学成归国,他还被母校清华聘任,他像所有的陈氏子孙一样,走了一条最正统的道路,以数年的寒窗苦读换取了一个光明的前程。


  现在,他可以坦然走到那个女子的门前,告诉她,他来兑现他的诺言。中国的戏文里总是反反复复上演类似的传奇,邻家的少女永远在窗下绣着白头鸳鸯,等那远行的士子衣锦还乡,就算那人一世不归,她也一世守着爱情的信诺,等他归来。


  可是,那不是他的传奇,他的传奇,不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而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等他归来,她已嫁作他人妇。


  他忘了,和他相约的不是她,而是同样也爱着她的另一个男人。


  他是出过帝师的陈氏子孙,天生秉承着儒家的风骨,他认真地恪守着君子一诺千金,他要堂堂正正赢。可情场如战场,他要道义,他的情敌要的却是结果,战场上多的是诡计欺诈,哪里会有不变的盟约。


  他还在哈佛苦读的时候,他的情敌早已先下手为强,对那女子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攻势,没错,违背了盟约,欺骗了朋友,这样赢了也不过是胜之不武,可是那又怎么样,他的情敌抱得美人归,而他却黯然离开,独善其身。


  从此之后,他一生都不曾再爱过谁,一生都不曾娶过妻。


  在他的学生眼里,那个女子也并非什么天仙般的人物,不过只是位“有文化的家庭妇女”,没有诗文传世,也不见得多倾国倾城,连名字都没有留传下来。她何其有幸,让那么优秀的他全然看不见别的女子,她有什么好,叫他对她念念不忘一辈子?


  也许并不是世人揣度的,“得不到的东西最好“,也许他的不娶并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爱情失败和朋友背叛的双重打击。他一路走来,无论在鹤龄中学,在清华还是在哈佛,他都是最优秀的人,家人宠爱,同学崇拜,一路坦途的他,比别人更加无法承受失败,而且光是爱情失败还好,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朋友的背叛。他们已经花前月下的时候,他还在一心一意地守着盟约,在这场初恋里,他就像一个呆子,被人愚弄得团团转。


  这件事就像一盆冰水,迎头浇上了骄傲的他,浇灭对爱情的热情,从此,他寒了的心,一辈子也不曾暖过来。


  他的故事在学生中流传了一代又一代,他的失败,虽然很“傻”,却叫他的学生肃然起敬。


  毕业于北大国际经济系的新华社记者唐师曾写过一篇文章叫《一诺千金》,他写道:“学问之外,同学舌尖上的岱老是一诺千金的夕阳武士,在这个千金这诺随意打破,爱情像政治逢场作戏的世界里,简直是个亘古神话。”


  在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用种种手段赢得天下,比如“宁叫天下人负我,不叫我负天下人”的曹操,比如“无赖近乎小儿”的刘邦,然而,史书中却总有一个角落为某些“傻气”的人保留,他们败了,可仍被称之英雄,比如华容道上为信义放走曹操的关羽,比如乌江边自刎以谢江东父老的项羽,比如,陈岱孙。


  关于陈岱孙的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著名翻译学家许渊冲写过一篇《这一代人的爱情》,在许渊冲的笔下,陈岱孙终身不娶,为了的是一个叫王蒂澂的女子。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他和一个校友同时爱上了她。他们双双回国后,在他们两人之间,王蒂澂选择了他的校友,他也坦然退出,他和那位校友仍是好友,只是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法爱上别人,选择了独善其身以终老。


  许渊冲的版本流传得更为深远,故事中,王蒂澂选择的那个男子叫周培源。中国近代力学事业的奠基人之一,他奠定了湍流模式理论的基础,共和国“两弹一星”元勋十有八九是他的门生。


  和王蒂澂结婚时,周培源二十七岁,是清华大学物理系的教授。同陈岱孙一样,他也是清华学堂选送的公派留学生,他的本科和硕士就读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博士就读于加州理工大学,并获得加州理工的最高荣誉奖。他的家世背景虽然不及“螺江陈氏”那么显赫,却也是书香门第,他的父亲考取过前清的秀才。清华校史馆中曾经有过一张合影,照片上的周培源也是挺拔儒雅,与一旁的陈岱孙相比毫不逊色。


  一样的名校出身,一样的英俊潇洒,一样的才华卓越,在这两个不相伯仲的男人之间,王蒂澂选了周培源不足为奇。她和周培源的婚姻极为美满,数十年后,曹禺还对周培源的女儿说:“当年,你妈妈可真是个美人,你爸爸也真叫潇洒。那时,只要他们出门,我们这些青年学生就追着看。”他们的女儿说他们“一辈子都没有红过脸”。


  这两个版本的故事究竟哪个是真的,现在已无人知晓。


  前一个版本的故事,作者唐师曾承认过自己不敢核实,当年,他还在北大念书的时候,多次拜会过陈岱孙,可是他说,“我提出过各种天真而愚蠢的问题,可就是不敢核实当年盛传于学生间的传说。环顾四壁,我相信师兄们所传是真的,从个人情感上讲,我更愿意坚信这是真的。因为这不仅与我内心儿女情长的英雄模式暗合,也更加重岱老在我面前千钧泰山的超人威严。”


  而后一个版本的故事,陈岱孙先生外甥女唐斯复以及周家的女儿们也都予以否认。唐斯复曾特意撰写《失实的故事》一文澄清,认为说陈岱孙和周培源是情敌,是“文革”中的某位“天才”异想天开杜撰的“三角故事”,在北京大学的大字报上作为揭发材料披露。唐斯复说:“我母亲看了大字报回家问:大哥,这是真的吗?‘瞎说!’陈先生回答得斩钉截铁。同一时间,周培源的女儿也回家问妈妈:这是真的吗?得到的回答同样是:‘别听人瞎说!’”


  细究起来,后一版故事的作者许渊冲1943年毕业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外语系,1944年入清华大学研究院就读。按理说,他应该比1978年才进入北大的唐师曾更了解陈岱孙的事迹。


  但陈岱孙与周培源却是很好的朋友,自1929年始,彼此的友情持续了近五十年。陈岱孙是周家的常客,周培源的头发白得早,他开玩笑管周培源叫“周白毛”,时常晚饭后带小外甥唐斯复去周家玩,唐斯复说:“周培源看到我们,总是挥动双手,高呼:“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周夫人就把家里的好东西抱出来给我们吃。”


  周家的孩子都管陈岱孙叫“陈爸”,“在我们眼里,陈爸总是一副模样,高高的个子,挺拔的身材,稳健的步伐,慈祥深邃的目光,喜怒从不形于色。父亲常说陈爸是“gentleman”(绅士派),学问好,为人宽厚、正直。妈妈说陈爸讲故事,听的人肚子都要笑破了,而他依然平静如水,就像什么都没说过一样。”长大后的周家孩子对陈岱孙也特别好,“不论哪一个出国、出差回来,买的东西第一个送陈爸。”


  陈岱孙和周培源这样和谐的关系,让人觉得他们是情敌极为荒谬。他的外甥唐斯复也说过:“他是独子,父亲的这一房需靠他传宗接代。就他所受的渊源家学的熏陶和为人之任的传统教育,他决不可能为爱恋朋友之妻,而忘却自己的责任,而无视母亲因他未婚而终生焦虑,做出有悖于伦理道德的事。”


  不过,在西南联大独身的教授里,金岳霖爱恋林徽因,但金岳霖也是林家的常客,他终身未娶,林家的孩子照顾了“金爸”的晚年。那个时代的学者自有他们看待感情的方式,那个时代的爱恋也无法用今人的想法来揣度。而唐斯复和周家子女的否认,也不排除有几分为亲者讳的可能,毕竟在那个年代,这样的“花边新闻”对一个人的声誉而言,常常是致命的打击。


  陈岱孙究竟有没有爱过王蒂澂,从传闻和否认里,寻不出真相,只是当时光渐行渐远,那段传说里的三个人都一一离世,人们却无端地怀念起那个年代的纯情。


  就算陈岱孙真的爱恋王蒂澂又怎么样,他对她的爱恋,不是“婚外情”,不是“第三者插足”,只是一个男子坚守着自己的爱情,他没有打扰过她的家庭,没有给她造成过困扰,当她有困难的时候,他总是站出来,“我家孩子多,母亲又体弱多病,家里开销大,钱不够用,经常是陈爸慷慨解囊相助,”他的爱,非像唐斯复所说“违背伦理道德”,现在已经不会有人再那么想,在这个爱情常被随意抛弃和背叛的年代,陈岱孙式的爱情太过珍贵,也许在当今世上,已经再也不会有人用一生的时光来守望。


  关于陈岱孙的独身,他的外甥唐斯复说过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她说:正因为陈岱孙先生求学、治学专心致志,性格内向、矜持、洁身自好,又强调婚姻必须两相情愿……还因为父亲逝世尽孝服丧,而失去婚姻良机等原因,致使他独自度过丝毫没有蝇苟的纯洁的一生。”


  不管陈岱孙独身的原因是不是真的这么简单,唐斯复对陈岱孙一生的评价却是中肯的,


  陈岱孙任教了将近七十年,九十五岁时还为来自台湾的女学生主持了博士论文答辩,他没有绯闻,把清白的一生献给了教育。


  抗日战争打响的时候,他连家都没有回,直接随清华南迁,他在欧洲搜集的关于预算问题的资料和这二三年陆续写的手稿没来得及带走,在战争中化为乌有。抵达长沙时,他除了身上穿的一件白夏布长衫,别无长物。

 

他一贯是整洁的人,他的居所宁静而次序井然,家具,书本甚至杯碟都摆在固定的地方,床单被罩都浆洗得干净,他家烧水的茶壶都套着绣花的套子。可是在西南联大的八年,他住过戏院的包厢,随学校南迁时,教授们住在条件简陋的大升旅馆,有人因此产生摩擦,他与朱自清同居一室,却没有一言抱怨,还写了一幅对联,联语曰:
      
      
小住为佳,得小住且小住。
      
      
如何是好,愿如何便如何。
      
      
按理说,出身世家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工作后在清华又拿着四百银圆高月薪的他,应该最不能忍受生活的艰苦,可他却在西南联大的困境中坚持了下来,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外界条件如何变化,他始终保持着自身的清洁。
      
      
解放北平前夕,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劝他去台湾,说:"这是飞台湾的最后一班飞机了。先生请您一定动身,到台湾再办清华大学。"他谢绝了,因为国民党的腐败让他失望,他不愿再接受国民党的统治。
      
      
他留在大陆,当文革来临,他也被打为“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然而,他没有被关过"牛棚",也没有被人直呼姓名。据说,工宣队、军宣队都尊称他“先生”, 他那样的出身,又留洋归国,居然在文革中保全下来,简直是个奇迹。
      
      
在文革中,陈岱孙救济过一个学生,那是他三十年代教的学生,1957年被划为“右派”,开除公职,还一度患上精神病而被送入精神病院,出院后找不到工作,一家老小几乎要靠乞讨度日。他自家的亲友害怕连累,避而远之,唯有陈岱孙——三十年前他的老师,一个已经70多岁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冒着包庇“右派”、被批斗专政的风险,向濒临绝境的学生伸出援助之手。
      
      
陈岱孙从自己的薪水中,每月挤出5元钱,救济这位学生,他不是接济一天两天,一月两月,而是连续八年,直到学生平反。那时的五元钱是很大一笔数目,足以养活一家人,八年来,就是靠着这五元钱,这徘徊在死亡边缘的一家人才走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在文革中,北大物理系的叶企孙先生被冤枉投入监狱,罪名是“叛徒”,“特务”,先生也没有结过婚,出狱后,重病的叶企孙无人照料,陈岱孙不顾被牵连的风险,总是去看他,给他送食物和营养品,直到先生去世。
      
      
在文革中,他的学生和朋友都遭受迫害,他去“学工”的时候,连母亲的终也没有送上,他对文革应该有怨的,可是文革后,当北京大学的工农兵大学生因为基础差而受到歧视时,他又一次挺身而出,他说:“这样对待他们不公平,他们也是时代的受害者,我来给他们上课。”于是,他增加课时,为他们补课,累得整个人都瘦脱了形。
      
      
他一直在接济和救助别人,仿佛他还是陈家的公子,永远不用为钱发愁,曾经,他从美国名校毕业,便直接去了欧洲游历。他住在巴黎,可是为了听一场最纯正的歌剧,他专程去了一趟意大利。可那是他回不去的少年时代,现在的他,只是一个清贫的老人,他的生活也时常陷入困境,1995年的时候,他的月工资实发也不过八百六十元。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曾有过富足的生活,可他觉得钱是身外之物,他经历过贫穷,然而在最艰难的环境中,他也有着保持着内心的清洁。
      
      
他与人交往从不是为了利益,所以文革中,他不怕牵连,坦然接济他的学生,照料他的朋友,
      
      
他处事也不因时世而改变,始终有自己的原则和良心,所以文革后,他也不歧视工农兵大学生,为他们说话,为他们补课。
      
      
他重义,为了一句承诺,他可以等待六年,
      
      
他重情,为了心爱的女子,他也可以守望一生。
      
       1995
年,他九十五岁,因为他出生农历闰八月二十七日,与孔夫子同一天,他生日的那天,北京大学为他开了盛大的庆祝会,他的学生们从世界各地赶来,大家让他上台讲话,他谦虚的说:“在过去这几十年中,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一直在学校教书。”台下掌声经久不绝,从清华到西南联大到北大,他的几代学生都用这无言的方式表达了深深敬意。
      
      
他是真正的贵族。
      
      
当现代楼盘广告也用“贵族专享”,年轻女孩们挽着已婚中年男子出入名牌店,以为买几只LV的手袋就步入了贵族行列时,其实只有他这样的人,才配得起“贵族”这个名号,贵族不是有几座豪宅几辆名车就可以成就的,而是,哪怕在西南联大破落的茅草校舍里,也能像他一样西装革履,衬衫袖口永远雪白,用法式袖扣规规矩矩扣上,下雨的时候,也能像他一样,在漏雨的校舍里,一面讲课,一面露出清澈的笑容。
      
       1993
年,他的挚友周培源去世,他掩面恸哭。
      
      
五年后,他也去世了。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从昏迷中醒来,要看钟,他的子侄们拿给他,看后他点了点头。
      
      
在生命的最后,他仍保留了630分起床的习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里是清华大学。”
      
      
在“贵族”已被用滥的时代,也许,他是最后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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