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维护制度尊严应成为常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17:3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治理念,在我面实体法与程序法中也被作为基本原则确定了下来。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包括某一领域的制度体系,如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和文化制度等。

  制度作为一种准则范式,具有对世性,即处于制度规制范围内的每个个体都应按制度所述内容各规定来处理问题。当制度圈子里的所有个体或者绝大多数个体都能够理解制度的内涵与外延,并确切按照像制度所要求的那样去执行,那么这种制度便是一种成功的制度;当制度圈子里的大部分人或有绝对优势权的个体违背制度的规定,甚至与制度唱反调,那么制度的执行力便要大打折扣,制度的实施也便成了空话;当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党员领导干部视现有制度不顾,公然违背良好的社会秩序、破坏制度实施与监管,将制度当作空气,那么制度便有可能成为弱势群体的规制。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领导干部要在面对制度时,应起到模范遵守、带头学习、自觉维护制度先锋作用,将有效维护作为政绩工程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将主动维护制度尊严作为一种常态,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才能在公众面前真正树立起制度的权威,带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制度规范、维护制度尊严。

  首先,领导干部要将主动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制度当作一种常态,做到“有所知”。目前,我国现有的制度已经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有许多是与领导干部息息相关的。作为领导干部,一是要主动学习制度,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与哪些制度是相关的,全面剖析自己,及时查找制度盲点。弄清该学些什么,学习不是泛泛而淡,一个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领导干部一般都有自己的分管工作,这些工作涉及的面有可能是宏观政策执行方面的,有可能是农业方面的,也有可能是纪检监察方面的,“在哪个山头唱哪支歌”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学习自己工作涉及的制度上要重点学、花力气学,在此基础上要将视角延伸到有可能涉及到工作领域的相关制度。二是要带头学习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制度学习中来,扩大制度知晓率。一项制度制定出来后,针对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即使领导干部自己对制度有了充分了解,但并不代表制度针对群体都对制度“有所知”。制度学习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但需要领导干部带好这个头,通过身先示范,让更多群众看到鲜活的事例和典范,了解到实实在在的制度,只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制度学习中来,制度推广才有可能更好的完成。三是要摆正学习制度的态度,将学习制度当作一种常态,而非“一日曝十日寒”。制度学习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制度更新也屡见不鲜,对于已经掌握的一些制度,可能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微妙的变化,需要领导干部去不断充实和完善。同时学习制度是一个务实追求的过程,而非逢场作戏。领导干部要主动加强制度学习,形成学习习惯,敢比敢学、学深学实,将制度学习内化为自己工作、学习与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次,领导干部要将严格执行制度当作一种常态,做到“不偏不倚”。执行制度是制度由理想到现实的重要环节,制度执行好坏往往受到执行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严格按章办事、减少不利于制度执行的各种主观因素是走出制度执行难的重要途径。一是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制度能够有效实施。一项制度设计出来了,如果没有一定的配套保障措施,仅由被执行者主观好恶、素质高低来影响制度执行效果,制度很难得以兑现,可能会停留在“耶稣的归耶稣,基督的归基督”的尴尬局面。强化制度执行力,首先要求执行者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够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可以独挡一面、充当一面旗帜;其次还要求制度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执行;同时研究一项制度的同时,有必要考虑好该项制度的配套机制,能够辅助和保障某项制度的实施。二是强化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先行。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不走关系门、不做损公事,制度在执行中起到了应有的效果,在群众面前树立起良好形象,这样领导干部在制度层面的魅力也就体现出来了,当这种个人权威树立起来后,被执行者履制积极性也便起来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形成领导带群众、人人守制度的制度执行模式。在强调领导干部要好头的同时,对于一些无视规章制度、无视群众利益的领导干部,应给予一定的规制,避免部分领导干部走“制度外”路线,或利用权力扭曲制度的实施。三是强化监督效果,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制度执行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公权力的范畴,缺乏监督的执行权容易在暗箱中变形走样,有时甚至会成为单向制约被执行一方,在制度执行上显失公平。监督有多种途径,群众监督既是核心又是薄弱环节,当前群众监督力量相对较弱,没有一种刚性的规定或条例来明细群众监督的途径与效果。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有必要研究制定群众监督方面的机制和保障措施,形成刚性监督,实现预期效果。此外,舆论监督由于涉及面较广,且时效性强,在第三方监督机制上起了重要作用,将其运用于制度执行监督可以适当推广。

  再次,领导干部还要将自觉维护制度当作一种常态,做到“有所担当”。一项制度制定出来后,最难的便是维护其尊严。制度也有尊严,当某项制度遭到强行破坏后,制度便失去了威慑力,失去了推及力,从而变成一纸空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制度成败,人人亦有责”,尤其是制度执行方的领导干部更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将维护制度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对待,以兴制度为荣、败制度为耻,这样才能更好的树立起制度的权威与尊严。一是增强制度责任心,确保自己能做到、能做好。制度从来不是某个人的事情,制度执行好坏影响到的也不光是一两个人,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确保自己能做到、能做好,不断提高制度意识,学会用制度办事、用制度说话,做制度的代言人,努力攻好自己这一关,积极维护制度,将制度落实好坏当作自己工作上的一个侧面评估,全方位考量自己。二是增强制度正义感,监督他人做到、做好。自己带好了头只是维护制度的一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影响或监督他人也参与到制度维护中来,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维护体系。领导干部要懂得以实际行动去影响和带动群众自觉维护现有制度,让群众感同身受,理解制度维护的重要性和方法措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制度面前往往也是人人平等的,这就意味着制度没有特权,但实际上在制度上强加特权的现象是存在的,所以得有人站起来说话,而且这个站出来说话的人最好有一定影响力,领导干部可以充当这样一个角色,特别是领导干部内部围绕制度落实情况需进行纠错、纠违,正面说出来困难的,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去告知,由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出错领导干部进行督查督办。

  领导干部是具有相当影响力的一个大群体,当其中的个体能够按制度要求办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自觉带头遵守和维护制度了,那么制度的尊严也便确立起来并进一步得到了维护,一旦制度尊严得到了维护,那么以制度来规范的各种社会秩序也将从根本上得以正常运转。在一个没有特权的制度领域里,人们的积极性将更高,社会本位意识将更强,这也正是建设法治社会理应看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