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杀的公司:中国公司诞生记(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0:46:11
在一个国家政局比股票行情更加动荡不定的年代,在一种全民追逐“搞定”而不是契约的文化环境中,显然无法奢望“公司”成为一种“力量”。从诞生之时起,它就似乎被诅咒了一般,在权欲的泥潭挣扎偷欢,展示的只有“猥琐”而毫无“力量”……

 

天杀的公司:中国公司诞生记(上)

 

雪珥

 



 

 

 

开眼:契约精神进中国

 战乱之中,英国人居然为大清政府代收税金,这样的契约精神和“戆大”精神令大清国惊诧莫名……

  
  1853年,上海风紧。
  在广东商人刘立川的率领下,“小刀会”联合本地的天地会,发动武装暴动,攻占上海县衙。
  枪炮声过后,上海的外商们惊喜地发现:大清海关不见了,没人征税了。但是,一个英国“戆大”(上海话“傻瓜”)却站出来,搅醒了英国商人的美梦。
  这位“戆大”,就是英国驻上海领事阿礼国(Rutherford Alcock),中国教科书上著名的“帝国主义急先锋”。阿礼国表示,作为英国外交官,自己的使命除了维护英商合法权益外,还“要督促英国臣民按时缴纳中国政府的正当捐税”。他宣布,即使中国政府逃跑了,外商向中国缴纳关税的“庄严义务”也没有消失,因此,英商必须向领事馆缴存一份保证书,保证将来大清政府收复“失地”后,缴付完结各种捐税。
  英商在中国的关税,本由大清政府指定的外贸公司(即“公行”,如著名的十三行)担保。当时,大清海关实行“承包经营”,关税包干,因此,权力寻租的空间十分宽广,外商在“内商”们的导航下,走私猖獗,海关官员也成为清政府最有油水的肥缺。鸦片战争后,英国用坚船利炮轰开了大清的市场,却也给自己揽了一个义务:为本国商人担保关税。不平等条约中的这一制度设计,可能是少数比较对等的条款之一,实质上令西方政府承担了遏制本国商人走私的条约义务和道义责任。
  在执行条约的过程中,英国外交官们发现,对于大清官员和外国奸商而言,一个腐败而低效的海关是他们共同的天堂。英国官员要求改革海关、提高效能的呼声,受到了内外的一致抵制:英商们打着贸易公平的旗号,向那些大肆走私的非条约国看齐,认为自己的“守法成本”过于高昂;而大清干部们,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伟大盾牌掩护下,抵挡着“洋鬼子们”对低效、腐败但却“主权在我”的海关体制进行的任何抨击。
  曾经有英国商船走私商品,比如“玛利·伍德女士号”和“约翰·德格代尔号”,连中国海关对它们都十分默契地睁只眼闭只眼了,阿礼国却非要照章办事,对这两条商船进行了处罚。
  如今,阿礼国还要为这个逃之夭夭的政府代收关税。那些没有和大清缔结条约的国家,比如奥地利、葡萄牙、暹罗、普鲁士等,可以放开了大肆走私,英国商人却要乖乖地缴纳关税,无疑在成本方面大为吃亏。英商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刚开始还抱着“相信政府、相信法制”的态度,不仅自觉提交保证书,还积极检举揭发走私商船。后来实在熬不住了,只好“下有对策”,一边和其他非条约国家的商人联手,把一度值得骄傲的米字旗藏一藏,借用人家的旗帜暗渡陈仓;另一边,则合起伙来向远在伦敦政府机构“上访请愿”。
  在商人们的持续上访下,英国政府终于表态:领事们的行为越权,“可能会损害到中国的主权”,因此,商人们签署的关税保证书一律作废。
  英商欢声雷动,阿礼国尽管弄得里外不是人,但只是灰心却未死心,在他的高压下,清政府终于同意由英、法、美三国领事馆派员,“代收”关税,中国海关的走私现象在洋干部们的管理下,得到了有效控制,“丧权辱国”的海关也为中国的近代化提供了最为稳定、坚实的财力支撑,并成为大清帝国最为廉政、高效的机构。
  这场代收关税的小小风波,似乎没有给当时内忧外患的大清帝国留下多少深刻的印象。但几年之后,恭亲王奕主政,开始对这些“蛮夷”的“守信”刮目相看,也就此萌生了向西方学习的念头。
  作为西方契约精神的最典型代表——“公司”,就将在恭亲王的推动下,成为大清国一个时尚的名词。

 

应运:胎生战火的公司

  一场争夺长江航运市场的商战,居然就成为中国人进入“公司化生存”的开端

 
  太平天国造成的大动乱,给西方公司的走私打开了更为广阔的市场。
  战火中,长江航线上原有的华商船只几乎难以营运,不是被官军抢、就是被“长毛”劫。风险成本上升后,上海到汉口之间的货运价格飙升到单程每吨25两,客运则单程每人75两,船只只要能够安全往返一次即“足敷成本”。
  既不怕官军、也不怕“长毛”的,就只有洋人。精明的英国人敏锐地看到了巨大商机,英国驻上海领事馆联合英国远东舰队,组织本国商人,由舰队司令贺布、代理领事官巴夏礼亲自率领,在全副武装的军舰护航下,冒着纷飞的战火,实地考察航线及战争进展。英国的小兄弟美国也不甘落后,派遣军舰带着商人们一头扎进了长江。
  一场争夺长江航运市场的商战,在西方公司之间爆发,而谁也没有想到,这居然就成为中国人进入“公司化生存”的开端。
  在大清国,西方“公司”另有个专门的名词“洋行”。因为,“公司”一词在很长时间内是英国东印度公司(EIC)的专用中文名称,当然是和“英吉利夷商”、“红毛番国夷商”等蔑称混用。而company的音译“公班衙”,则指东印度公司设立在广州的“大班(经理人)管理委员会”。
  那时,大清国还以为这个“公班衙”就是英国国王派来管理英国商人们的“衙门”,那些大班则是“公班理事官”、“公班司事”、“公班大臣”、“夷目”、“夷官”,所以但凡涉及英商的事务,总是要求东印度公司“公班衙”处置。倒是“公司”这个译名,取的是“共同司事”之意,倒有几分贴切。魏源也比较靠谱地意识到了:“公司者,数十商辏资营运,出则通力合作,归则计本均分,其局大而联。”(《海国图志》),但却以为公司独英国才有。
  直到1833年东印度公司的独占经营权到期,“公司”一词才开始用于其他西方公司,但依然是“洋行”居多,也有的称“厂”、“局”或“馆”。“公司”就成了外商们带进中国的另一件舶来品。在一次又一次的外侮之后,大清国上下逐渐意识到,西方的富强,坚船利炮之外,“公司”也是制胜的武器,不仅能“聚财”,而且能“合力”。“公司”也随即被赋予了“塞漏卮”、“保利权”、救亡图存的艰难使命。
  西方公司大量进入中国后,也开展了资本和管理层面上的本土化。
  最早的华商附股,是从保险公司开始的。
  1835年,英商宝顺洋行退出“广州保险会社”后,自行设立了“于仁洋面保安行”(Union Insurance Society of Canton,又称“友宁保险行”),允许华商附股。也有人认为,这家保险公司实际上就是“广东省城商人联合西商纠合本银”共同创设的,只是挂着洋旗号而已。宝顺洋行退出后,“广州保险会社”的另一股东怡和洋行将公司更名为“谏当保险公司”,也开始吸收华商附股。这两家公司后来都吸引了大量的华商股东。
  当时,保险并非大清国的重要行业,最大宗的出口商品,一是茶叶,二是丝绸,都是典型的“卖方市场”,加上中国的行会势力大,在丝、茶的定价方面,外商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而通商口岸以外的中国内地市场,并没有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的支付体系,外商根本难以直接涉足,西方的坚船利炮固然能令清政府屈服,但商业本身却不是靠大炮能够完全左右的。
  这个时候,一种被称为“内地采购制度”的体系,主导着中国的外贸。根据中英《南京条约》,外商可以与通商口岸的任何华商进行交易,但不能到内地进行购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外商们便想了一招:雇请“买办”深入内地直接采购,其身份类似于雇员与伙伴之间。
  作为一股独立于外商和传统华商之外的特殊力量,买办们实际上操纵了中国土产的价格,利用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上下其手。也正因此,西方公司逐渐地吸引买办入股,将在华的公司改造成了实际的合资公司。友宁、谏当两家保险公司所奉献的吸纳华资的做法,迅速成为一场史称“华商附股”的资本大运动。
这一轮“华商附股”,就是从长江的波涛上开始的。
  在争夺长江航运市场的速度赛中,美国公司拔得头筹,而其秘诀就在于动员华商附股。
  1861年1月,美商琼记洋行引进的 “火箭号”轮船,在上海正式开航,揭开了长江航运市场国际化的序幕。这艘载重量为678吨的客货明轮,造价共10万元,其中华商投资1万元,占了10%。正是在华商的支持下,琼记洋行不仅率先开拓了这条航线,而且有本地股东竭力拓展市场,获利极其丰厚,当年盈利高达14.8万元,超出成本近50%,因此该公司在第二年就又提出一个就地筹资80万两白银开办轮船公司的宏伟计划。
  与此同时,另一家美国公司旗昌洋行也向华资敞开了大门。根据旗昌洋行测算,参照香港广州之间的间轮运成本,如果在上海汉口之间,配备3艘轮船,就能开行每周两次的定期航班,这条航线年利润可达34.2万元。于是,他们将筹款的目标定为100万两,而华商则贡献了其中一半以上的资本金。
  远比琼记洋行成功的融资,令旗昌在1862年3月27日正式挂旗营业后,迅速成为长江航线的龙头老大。
  雪片般的订单,从上海飞向了世界各地的造船厂,长江航线已然成为世界航运市场的焦点,最终,长江上飘扬起20多家外商的旗号。

 

委身:洋背景下的成长

  华商并非为了“傍大款”,而是更想找个可靠的肩膀和怀抱,可以躲避作为中资惯常所遭遇的“家庭暴力”


 
  在长江的云雨之中,中国资本第一次在各色西方国旗的掩护下,体会着“公司”带来的全新快感。中外资本都明白,对方是自己心仪已久的对象,从悄悄牵手开始,双方终于进入了如胶似漆的热恋期。
  面对文化、习俗、法律完全不同的大清市场,西方公司不仅需要中方伙伴协助处理那些极具中国特色的市场“显规则”和“潜规则”,而且也需要吸纳本地的资金,以保持拓展业务的速度。相比从境外募集并引入资金,本地资金更加便捷,向买办、并通过买办向中国的钱庄借贷周转,成为在华西方公司的常用手段,甚至成为西方公司在华运作的主要资金来源。而拥有华人股东,是解决融资问题的最好办法。
  红火一时的长江航运业,几十家打着外资旗号的轮船公司中,只有英国太古洋行旗下的才是纯粹的“外资”,它从伦敦金融市场募集到了36万英镑(约97万两)。1862年~1873年,注册在上海的外资轮船公司主要有:旗昌(美资)、公正(英资)、北清(英资)、太古(英资)、华海(英资),他们的实收资本金共为255.9万两,而华商在其中占到了20%即50万两。如果将纯外资的太古撇开不计,则华商在其余四家外资轮船公司中平均占股比例为27.58%。怡和洋行旗下的华海轮船公司,第一批1650股股份,华商占了935股,为56.67%其中,唐廷枢一人就占了400股。北清轮船公司,华商股份占到三分之一。而一些更小的轮船公司,比如1890年设立的英资“鸿安轮船公司”,华资实际占到70%。
  随着大清国第一轮改革开放(“洋务运动”)的推进,这种打着外资旗号的中外合资更为火爆,从航运业扩展到纺纱、缫丝、煤气、电灯等几乎每个工业部门,并且华资的比重不断上升,在琼记洋行、上海自来水公司中,都占到了一半以上;而在大东惠通银行和中国玻璃公司中,竟高达80%。
  一些实力雄厚的华商,已经成为这些外资公司的个人大股东或进入了董事会:
  旗昌洋行的买办陈竹坪,在旗昌及琼记洋行的投资就高达20.5万两,琼记洋行的美国老板说:“从其拥有的资财来看,是一个我们要向他磕头的人”。
  有学者统计,在整个十九世纪中国沿海的外资公司中,华商参股的至少有62家,资本金总额在4000万两以上,以保守估计华商占股额1/4计算,则这些披着“洋皮”的中资高达1000万两以上。如果我们进行进一步的计算,以每年10%的保守回报率,华资在其中年收益可得100多万两,按当时银钱汇率折算,相当于143万元,5年则为715万元。这一数字,相当于甲午战争之前中国所有商办企业的投资总额(722.5万元),相当于洋务运动中所创办民用企业投资总额(2796.6万元)的25.57%,及外资在华投资总额(5433.5万元)的13.16%。
  活跃在中国的西方公司,基本不需要依靠其母国的资本,就地解决融资。而本土融资能力也成为衡量“买办”们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成为他们得以入股外资公司的法宝。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所谓的西方外来经济势力中,其实几乎没有血统纯粹的外资公司,更多的是“中外合资公司”,或者干脆是披着“洋皮”的纯粹民营公司。
  华商资本之所以向西方“公司”积极投怀送抱,其首先考虑的当然是利益。绝大多数外资公司都取得了很好的经营业绩。如经营长江货运保险的“保家水火保险公司” (保家行),1863年由祥泰、履泰、太平、沙逊、汇隆等5家英商公司在上海合资组建,它的股东不仅可得10%的年股息,还可以得到60%~80%的年红利,以至于门庭若市,公司最后不得不规定:只有那些能为公司拉来更多保险业务的人,才能申请入股。
  另一家由英资怡和洋行1866年设立于香港的火险公司“香港火烛保险公司”,注册资金为2万美元,每年盈利就相当于股本的50%,股票增值曾达到过400%。
  至于轮船公司等,虽然不能如保险业那样获得暴利,但利润不仅高,而且稳。
  其实,华商附股并非为了“傍大款”,在利益之外,更想找个可靠的肩膀和怀抱。作为内部人的郑观应就曾指出,华商之所以“久以资附洋贾”,一是因为“华商创始,不得其人,官亦不为提倡”,二是因为“归官创办,不能昭大信而服商人”。这其中,在“士农工商”中排名最底的商人,得不到公权力及法律的有效保护,是导致其投奔西方公司怀抱的主要原因。
  在一个公权对私权无度猎杀的环境下,一身“洋皮”就等于是一层铠甲,可以远离绝大多数的“大盖帽”的盘剥。对于挂靠在自己旗下的中国小弟们,洋大哥总是很讲义气,甚至不惜动用外交乃至军事压力,维护自己的小弟。大清国那几乎是工商业天敌的公权力,在“洋皮”面前,立即疲软。
  当然,“洋皮”还能获利:大清国给予外企的超国民待遇,首先就体现在税收上,面对内地的层层关卡,缴纳了海关税的外企货物,便能一路畅行,而民营企业就必须见庙烧香、逢山拜佛,留下重重买路钱。
  从华商附股的实践来看,真正吸引中国资本的,是外资公司在大清国至少能够平等地面对官府,外资公司中的华商资本,能够有效摆脱国内腐败官僚的控制,在政府力量所不能及的地方(比如租界)和领域(比如外企),才能获得安全、公正、信用、廉洁等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中资未必是真的与外资情投意合,但至少在外资的怀抱中,可以躲避作为中资惯常所遭遇的“家庭暴力”。
  吊诡的是,这一切,都来自坚船利炮保驾护航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而所谓“公司”在制度设计方面的完善与优越,其实根本无足轻重。
  门不当、户不对的官、商,虽然同床,却依然异梦,“商办-土棍”、“官办-吏役”几乎同时、并且无休止地在侵蚀着大清国的社会财富、社会诚信。中国公司如何因为天生缺陷而最终走向衰败?敬请关注《天杀的公司》下部。

 

原载2010年9月13日《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