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三坊七巷谁唱主角?(海峡都市报 20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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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三坊七巷谁唱主角?
海峡都市报 2004/03/27
本报讯 昨日,省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及专家与开发商福建闽长置业公司代表进行对话。
开发商认为应该遵照原先的合同,并要求由政府贴补20多亿的资金用于保护与改造三坊七巷;但参会的省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都坚持,三坊七巷的保护与改造不能交由开发商办理,而应该由政府唱主角。
据了解,开发商所提到的“合同”指的是1993年5月,福州市与福建闽长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三坊七巷文物保护协议》,规定对三坊七巷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开发。
而保护改造工程停顿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原方案引起各界争论,根据建设部的要求,要重新进行规划,并报省建设厅审批,在新的保护方案未审批之前,三坊七巷和朱紫坊要停止拆迁和建设;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的拆迁安置费用较原合同高出许多;三是闽长公司对是否继续开发态度不明确。据了解,福州已要求闽长公司在今年6月份前必须拿出经过审查的规划方案。
据一位参加对话的人员透露,对话过程中,闽长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保护与改造三坊七巷方面,该公司依照“四不变”的原则,即街坊格局不变、建筑风格不变、坊巷道路不变,建筑面积不变。但建筑面积不变,就意味着他们无法从房地产开发中得益,所以就必须由政府贴补20多亿的资金用于保护与改造。
但在场的委员及专家都不赞同这样的观点,他们认为,三坊七巷的保护与改造,应该由政府唱主角,而不能交由开发商办理。
福建师范大学田一丁副教授说,开发商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非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破坏旧风貌。三坊七巷中的一些街坊已不再存在就是例子。
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国珍说,三坊七巷的保护计划一波三折,我们应当汲取教训,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改造前期论证一定要充分,要广泛吸纳专家学者与民众的意见,否则难免要走弯路。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有关方面应该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包括理顺与闽长公司的关系。
专家建议集纳
在25日的福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心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专家对“三坊七巷”如何保护与开发提出了许多建议。
省建设厅的干部洪榕:保护“三坊七巷”应严格执行《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为主,进行局部更新;相关的方案要按法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动工。
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国珍:保护“三坊七巷”不能搞万人空巷,要继续住人,通过容积率的调整、一定的货币补贴把过多的人口迁走。细则上要做好生活设施的改善,可翻开古民居的天井做化粪池,翻开石板路建设排水沟。泉州、苏州在此做得很好。
福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林仕滔:整片保护是最好选择,但所涉及的如何降低这里的人口密度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如果鼓励住户投资维修,那么他们的收益如何保证;外观如何改造、部件要采取什么材料,这些都要细则。
在功能定位上,多数古民居还是应作为居民住宅;另外还可开辟成民俗物博物馆;还可适当作为商业用房,如“三坊七巷”靠八一七路、吉庇路和通湖路附近的部分属于文物的不多。在保护与开发上可吸引各方资金参与,做法上应采取渐进式、5到8年分步实施,这样遇到不足之处可以改进,比急风暴雨式的保护改造更有效。
本报记者 关永辉 /阙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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