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问题(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16:17
档案馆欲借民间力量留住城中村记忆档案馆发出收集信号

    傅丽娟,石家庄市档案馆收集开发处处长,对正在开展的“三年大变样”工程充满期待。“我的角度和普通市民及城中村村民的角度不一样,随着旧城开发,一些上千年的老村子,一些随石家庄开埠逐步发展起来的老街道、胡同、房子可能都要消失,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档案会被人们加速留下,因为再不拍摄就来不及了,而这个过程,正是收集城市档案的最佳时期,我期待民间的力量把这些资料都留下来,传给后人,如果可能,人们可以把这些影像备份后捐献给档案馆,因为这里的保存、保管条件会更好,能更长远地留给后代。”

    傅丽娟的期待不无道理,据她的了解,不仅仅是档案馆,其他一些单位,也随着城中村的拆迁,抓紧抢拍村庄影像。“建设局就有一个部门,在每拆迁一个地方前,都会录像、拍摄,我想这样的部门也许还有,大家只有一个目的——在新的城区崛起前,旧的、历史的、文化的、值得纪念的,都留下来,留给子孙,告诉他们前人发展的足迹。”

    “我希望借助贵报,并和贵报一起发起收集、征集活动,共同为城市发展脉络留下点什么,如果市民有兴趣有能力,可以和我们联系。”傅丽娟说。

    “即使是放眼全国,像石家庄这样二环内有这么多城中村的城市也是不多见的,45个城中村,它们的每一个深处都有传说,都背负着城市发展的深刻记忆。都值得拍摄,因为一个全新的石家庄站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一个个值得记忆的城区也在消失,而在消失前,我们应该把它们记录下来。”

    抢拍,五年前已经大规模开始

    档案馆关注城中村拆迁,抢拍城市在5年前已经开始。

    石家庄市档案局(档案馆)副局长胡建敏5年前就有意识地开始组织人力拍摄石家庄。她说,由村庄发展起来的石家庄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一些村庄、地名会消失,而留下这些东西,对一个城市的记忆来说,是有巨大的价值的。2002年,她组织石家庄市内5区的档案局,拍摄了2000多张照片和10多盘录像带,记录了二环内45个城中村的全貌。

    “百年前,京汉铁路从石家庄、休门两个小村庄穿过,这两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老村庄孕育了石家庄这个200多万人口的特大城市雏形,记录它们,能永久保留石家庄市发展的历史轨迹,真实反映城中村的历史原貌,为城市变迁留下永恒的记忆。”胡建敏说。档案馆应该有这个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2年5、6月份期间,大规模的集中拍摄解决了留影像的问题,但是,更多的隐藏于民间的珍贵资料图片、史料,需要进一步地发掘、收集。“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能把手中的珍贵资料贡献出来,留给后人共赏。”

    “2002年后,关于城中村档案的收集没有停止,这次我们希望可以集中收集,留下即将消失的建筑物、老街道、旧巷子。它们随着城中村大规模的改造,将是最后一次在人们眼前伫立了,留下它们就是留下一段历史啊。”胡建敏说。“休门的四合院、电报局街、煤市街、花市街、振头的牌坊,都是古香古色、有滋有味的历史,是活生生的石家庄发展的见证者,它们虽然不能说话,但人们有义务把它们以另外的方式留在记忆中,比如用我们的相机、用摄像机。”“我们虽然有两千多幅照片、十多盘录像带,但还不够,这些资料远不如摄影家的作品,我们希望更多的摄影家投入进来,用他们手中的工具拍摄、留念我们的城市。”

    民间人士眼中城中村影像

    事实上,除了档案馆等主力单位,民间还有无数个个体在一直关注着城市的变迁,他们中有整理文字史料的,有拍摄城中村角落的。

    潘正公,八家庄人,十多年前就开始研究以村庄为半径几十公里范围之内史料、逸事。“趁当事人还在,还有力量和可能把这些东西还原出来,将来这些地方都成高楼了,也许地名也被改变了,没有这些史料,子孙是否还能获知几十或几百年前这里是什么样子,发生过什么?”

    在众多关注石家庄城中村的摄影家中,张兰柱可以算是最执著的一个。

    今年63岁的张兰柱从1993年开始拍摄城中村的老街、旧房、老胡同,14年来,他一直利用业余时间穿梭于这些大大小小的胡同。“石家庄最早的三个村子:休门、栗村、石家庄,我都拍遍了,这三个村子历史最长,最能代表石家庄的原生态文化,留下它们的影像,就是留下了石家庄发展的足迹。”

    张兰柱说,随着城市的不断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建筑消失了,石家庄市区中现存的最有历史的古建筑应该在休门村的煤市街和电报局街之间的两三条巷子,这些随石家庄百年前开埠而逐渐形成的老宅、巷道,多为民国和日伪时期的建筑,有的已在百年之上,城中村综合开发,如果可能的话,应该为历史保留一块空地,留下它们。

    自1993年开始,张兰柱已经用手中的相机为老城区留下了2000多幅照片,点滴记录着这座越来越大的城市里即将消失或已经消失的无数个小巷子、街道、老房子。十几年来,张兰柱只要听说石家庄市区那些地方要拆迁,总是提前过去拍摄影像,“如果不把它们拍下来,将来就会留下遗憾,都是城市的印迹啊。”

    “我前两天还去了东古城,那里在修公路,一米多深的地下,有不少破碎的瓦片,那可是两千多年前的汉瓦,东垣古城,需要子孙去留意、关注。”

    “我们的城市需要变脸,需要大变样,因为这是城市发展的必然,开埠百年了,它理所应当由庄变成真正的大城市,但城中的这些村子,有的是承载石家庄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载体,所以,在大变样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把它们记录下来,留给后人——我们的城市是这样一步步由村庄发展起来的。”

    张兰柱说他还不清楚在这次拆迁中涉及不涉及电报局街,那是他最惦念的地方,如果涉及的话,他得马上腾出手来,端着相机过去。“算最后一次留念吧,虽然之前也拍了无数次,但这一拆之后,再想拍也不可能了。”

    一名档案人员的愿想

    吴志祥,石家庄市档案馆技术处前处长。五年来一直在跟踪拍摄市区内45个城中村的变迁。  吴志祥说,自2002年45个城中村开始改造,这些地方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地面建筑不一样了,而且有的地方地名也变了。他依据几年前档案馆接收的资料,前后跟踪拍照并对比了城中村改造前后的许多影像。   在他的记忆中,休门村应该是石家庄市区内历史最早的一个村庄,可追溯到隋朝大业七年,可以称得上千年古村了,在他拿出的资料图片中,休门村时代中心的位置,原先是一片平房,但改造后却是区域性的标志性建筑——时代中心;谈村有一棵老槐树,至少已有600年以上的历史了,该村张氏祠堂碑记载,谈村是明永乐二年自山西迁来的,自那时起开始算,这棵树应该伴随着村中许许多多小小少年成长,一直到谈村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城中村。 吴志祥说,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三年大变样”的展开,将会有一座全新的现代化城市展现在人们面前,到那时,一直到石家庄的未来,人们都可以随时从档案馆中看到石家庄的旧貌,抚今追昔,从影像中感悟赖以生存的城市。 近几年,吴志祥还拍了棉三社区和铁四局社区,在吴志祥眼中,这些地方都是石家庄发展过程中的代表作——一个是棉纺城崛起的代表,一个是火车拉来城市的代表。吴志祥感慨地说,城市越现代化,这些城中村对城市的记忆就越重要,因为那里是城市的根脉,城市是围绕着他们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抓紧拍摄,留下更多的影像,因为越拍越少,越拍城市越新。” 核心提示    与“三年大变样”一样火热开展的另一项工程——抢拍石家庄,目前正在火热开展。这项民间和官方共同参与和推动的行动,正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他们或拿起相机,或者用DV,记录身边熟悉和不熟悉的一景一物。城市就要巨变了,而巨变前尽量留下城市发展和自身的印迹,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参与进来,拍摄老城、影像巨变前夜的石家庄,为后人留下石家庄的点滴记忆。

来源:考试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公共财产安全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部分,对增强城市自身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城市的公共消防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完善程度已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结合城市发展和改造,如何做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适应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要求,是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的现状近几年来,严峻的火灾现实,使人们对编制与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政府及其领导更加重视,加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强化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发展,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但仍有一些城市未制定消防规划。有的虽制定了,但内容粗浅,起不到规范和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作用。有的消防规划仅停留在纸上,没有认识到它的法规性质,缺乏执行上的有效措施,造成旧账未清又欠新账的恶性循环。
  2、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管理失控。有的违反规划在市区消防车通道或建筑防火间距内搭盖市场,设置圆形门和限制通行障碍,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不按城市消防规划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和设施的配套建设。有的市政消火栓未能与市政自来水管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些城市原来消防安全规划布局是合理的,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又导致了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不合理,特别是一些生产、仓库和专用码头、车站被包围在人员密集的市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的安全。
  3、消防队(站)建设方面。消防队(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城市消防站的位置、数量、用地规模、消防装备等应满足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需要。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快,消防队(站)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消防站数量不足,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二是消防站的位置不合理;三是消防装备普遍落后。
  4、消防供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水量小,水压低。目前城市现有的大部分供水管道,只考虑了生产、生活用水,未将消防用水考虑进去;有些城市供水管道直径小,或铺设了较大的管道,但经多年使用后,管道内壁积垢生锈,管径逐渐缩小,致使流量减小,压力降低,满足不了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二是市政消火栓间距大,数量少,县级以上应建消火栓远远不足;三是管道陈旧,年久失修。许多城市均有部分供水管道铺设年代早、管径小、陈旧失修,常常出现管道破损,中断供水。当发生火灾时,由于断流或水量不足,压力低,以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严重损失。
  5、消防通信方面。消防通信比较落后。大部分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没有电话专线直接与火警调度台连通,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贻误灭火战机。
  6、消防道路方面。消防道路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道路与主要生活道路未分开,车辆、人员来往频繁,影响消防车通行;二是城市棚户区建筑密集,道路狭小弯曲,发生火灾后,消防车行车困难,甚至不能进入棚户区,无法对火灾进行有效扑救,往往酿成大面积火灾;三是有些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厂房、仓库周围没有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留出必要的平坦空地,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建筑物。
  三、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的措施。
  1、切实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因此,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应清醒地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认真组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市政、供水、电信、交通、电力、燃气、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切实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消防体系。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消防规划。消防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按规定上报审批。同时,应高度重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建立一套从立项、建设、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巩固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成果,保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全可靠,发挥应有的作用。
  2、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设立消防站,更新落后的消防装备。一是合理规划选择消防站的位置,原消防站不是在责任区适当位置的,应规划迁移到合适地点。二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增设消防站,使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尽可能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努力改变消防装备落后状况。针对各地消防器材装备落后不足的情况,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添置消防器材,更新消防装备,适应现代灭火作战的需要,提高部队战斗力。
  3、做好城市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一是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设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二是合理确定消防用水量,满足消防用水水量、水压要求。三是新建、改建、护建的建筑区域,必须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进行规划,合理设置消火栓的位置,增设消火栓的数量。四是加强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其性能良好。
  4、改造旧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现代化的消防通信体系适应灭火战斗的需要。一是建立先进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使火灾报警、火警受理、消防通信、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消防模拟训练等走上现代化的发展轨道。二是完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保证联合作战灭火机制的顺利实施。
  5、搞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保证消防车辆畅通。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顺利通行,整个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成环形,组成放射环状的布局形式;在交通运输繁忙的路口,尽量建设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和公路与铁路交叉网,并根据道路功能,保持必要的宽度。集贸市场、大型居住区等也应留足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辆畅通。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当设置消防通道。
 小区小区车位数将纳入区域停车规划车位数将纳入区域停小区车位数将纳入区域停车规划车规划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公共财产安全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城市小区车位数将纳入区域停车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部分,对增强城市自身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城市的公共消防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完善程度已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结合城市发展和改造,如何做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适应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要求,是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的现状近几年来,严峻的火灾现实,使人们对编制与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政府及其领导更加重视,加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强化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发展,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但仍有一些城市未制定消防规划。有的虽制定了,但内容粗浅,起不到规范和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作用。有的消防规划仅停留在纸上,没有认识到它的法规性质,缺乏执行上的有效措施,造成旧账未清又欠新账的恶性循环。
  2、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管理失控。有的违反规划在市区消防车通道或建筑防火间距内搭盖市场,设置圆形门和限制通行障碍,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不按城市消防规划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和设施的配套建设。有的市政消火栓未能与市政自来水管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些城市原来消防安全规划布局是合理的,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又导致了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不合理,特别是一些生产、仓库和专用码头、车站被包围在人员密集的市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的安全。
  3、消防队(站)建设方面。消防队(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城市消防站的位置、数量、用地规模、消防装备等应满足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需要。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快,消防队(站)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消防站数量不足,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二是消防站的位置不合理;三是消防装备普遍落后。
  4、消防供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水量小,水压低。目前城市现有的大部分供水管道,只考虑了生产、生活用水,未将消防用水考虑进去;有些城市供水管道直径小,或铺设了较大的管道,但经多年使用后,管道内壁积垢生锈,管径逐渐缩小,致使流量减小,压力降低,满足不了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二是市政消火栓间距大,数量少,县级以上应建消火栓远远不足;三是管道陈旧,年久失修。许多城市均有部分供水管道铺设年代早、管径小、陈旧失修,常常出现管道破损,中断供水。当发生火灾时,由于断流或水量不足,压力低,以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严重损失。
  5、消防通信方面。消防通信比较落后。大部分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没有电话专线直接与火警调度台连通,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贻误灭火战机。
  6、消防道路方面。消防道路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道路与主要生活道路未分开,车辆、人员来往频繁,影响消防车通行;二是城市棚户区建筑密集,道路狭小弯曲,发生火灾后,消防车行车困难,甚至不能进入棚户区,无法对火灾进行有效扑救,往往酿成大面积火灾;三是有些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厂房、仓库周围没有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留出必要的平坦空地,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建筑物。
  三、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的措施。
  1、切实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因此,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应清醒地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认真组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市政、供水、电信、交通、电力、燃气、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切实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消防体系。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消防规划。消防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按规定上报审批。同时,应高度重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建立一套从立项、建设、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巩固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成果,保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全可靠,发挥应有的作用。
  2、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设立消防站,更新落后的消防装备。一是合理规划选择消防站的位置,原消防站不是在责任区适当位置的,应规划迁移到合适地点。二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增设消防站,使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尽可能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努力改变消防装备落后状况。针对各地消防器材装备落后不足的情况,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添置消防器材,更新消防装备,适应现代灭火作战的需要,提高部队战斗力。
  3、做好城市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一是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设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二是合理确定消防用水量,满足消防用水水量、水压要求。三是新建、改建、护建的建筑区域,必须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进行规划,合理设置消火栓的位置,增设消火栓的数量。四是加强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其性能良好。
  4、改造旧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现代化的消防通信体系适应灭火战斗的需要。一是建立先进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使火灾报警、火警受理、消防通信、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消防模拟训练等走上现代化的发展轨道。二是完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保证联合作战灭火机制的顺利实施。
  5、搞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保证消防车辆畅通。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顺利通行,整个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成环形,组成放射环状的布局形式;在交通运输繁忙的路口,尽量建设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和公路与铁路交叉网,并根据道路功能,保持必要的宽度。集贸市场、大型居住区等也应留足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辆畅通。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公共财产安全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部分,对增强城市自身防护能力,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城市的公共消防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完善程度已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结合城市发展和改造,如何做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适应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的要求,是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的现状近几年来,严峻的火灾现实,使人们对编制与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有了新的认识,社会公众更加关注,政府及其领导更加重视,加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强化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城市抗御火灾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发展,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但仍有一些城市未制定消防规划。有的虽制定了,但内容粗浅,起不到规范和指导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作用。有的消防规划仅停留在纸上,没有认识到它的法规性质,缺乏执行上的有效措施,造成旧账未清又欠新账的恶性循环。
  2、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管理失控。有的违反规划在市区消防车通道或建筑防火间距内搭盖市场,设置圆形门和限制通行障碍,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不按城市消防规划及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审批和设施的配套建设。有的市政消火栓未能与市政自来水管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些城市原来消防安全规划布局是合理的,但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又导致了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不合理,特别是一些生产、仓库和专用码头、车站被包围在人员密集的市区,严重威胁着城市的安全。
  3、消防队(站)建设方面。消防队(站)是城镇的重要公共设施。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城市消防站的位置、数量、用地规模、消防装备等应满足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需要。但是,由于城市发展快,消防队(站)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消防站数量不足,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二是消防站的位置不合理;三是消防装备普遍落后。
  4、消防供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水量小,水压低。目前城市现有的大部分供水管道,只考虑了生产、生活用水,未将消防用水考虑进去;有些城市供水管道直径小,或铺设了较大的管道,但经多年使用后,管道内壁积垢生锈,管径逐渐缩小,致使流量减小,压力降低,满足不了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二是市政消火栓间距大,数量少,县级以上应建消火栓远远不足;三是管道陈旧,年久失修。许多城市均有部分供水管道铺设年代早、管径小、陈旧失修,常常出现管道破损,中断供水。当发生火灾时,由于断流或水量不足,压力低,以致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严重损失。
  5、消防通信方面。消防通信比较落后。大部分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没有电话专线直接与火警调度台连通,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贻误灭火战机。
  6、消防道路方面。消防道路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城市道路与主要生活道路未分开,车辆、人员来往频繁,影响消防车通行;二是城市棚户区建筑密集,道路狭小弯曲,发生火灾后,消防车行车困难,甚至不能进入棚户区,无法对火灾进行有效扑救,往往酿成大面积火灾;三是有些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厂房、仓库周围没有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留出必要的平坦空地,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建筑物。
  三、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的措施。
  1、切实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因此,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应清醒地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时,认真组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市政、供水、电信、交通、电力、燃气、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并切实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建设,逐步建立起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城市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消防体系。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消防规划。消防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按规定上报审批。同时,应高度重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建立一套从立项、建设、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巩固城市消防规划建设成果,保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全可靠,发挥应有的作用。
  2、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设立消防站,更新落后的消防装备。一是合理规划选择消防站的位置,原消防站不是在责任区适当位置的,应规划迁移到合适地点。二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增设消防站,使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尽可能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努力改变消防装备落后状况。针对各地消防器材装备落后不足的情况,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添置消防器材,更新消防装备,适应现代灭火作战的需要,提高部队战斗力。
  3、做好城市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一是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设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二是合理确定消防用水量,满足消防用水水量、水压要求。三是新建、改建、护建的建筑区域,必须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进行规划,合理设置消火栓的位置,增设消火栓的数量。四是加强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证其性能良好。
  4、改造旧有消防通信系统,建设现代化的消防通信体系适应灭火战斗的需要。一是建立先进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使火灾报警、火警受理、消防通信、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消防模拟训练等走上现代化的发展轨道。二是完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保证联合作战灭火机制的顺利实施。
  5、搞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保证消防车辆畅通。为保证火灾时消防车顺利通行,整个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成环形,组成放射环状的布局形式;在交通运输繁忙的路口,尽量建设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和公路与铁路交叉网,并根据道路功能,保持必要的宽度。集贸市场、大型居住区等也应留足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辆畅通。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大-城市规划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