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居民收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6:16:50

提高居民收入:需多管齐下全面推进

□ 李敏/文

      经历了去年的金融危机,我国一直积极倡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转变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需求拉动的转变。实现这种转变最稳定、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提高普通居民的消费水平。而要让人们乐于消费、敢于消费,追根溯源则要提高居民的收入,让老百姓的口袋鼓起来。但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这不仅制约了消费的增长,也减缓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的转变。
      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长期偏低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普遍增长、生活普遍改善,但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却出现下降趋势。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统计时通常在宏观意义上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大部门:政府部门、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对应的初次分配收入分别称为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统计数据显示,1993年至2007年,我国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至39.74%,降幅为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呈现出政府与企业所得上升,而居民收入下降的“两升一降”的特点。由此可见,近20年,我国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速一直都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这是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长期偏低的直接原因。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分配格局,则是由于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着“重资本、轻劳力”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我国各地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以及鼓励财政增收的做法,是政府收入过快增长的主要动力。各地发展本地经济时,大都采取了筑巢引凤、招商引资的发展方式,在给企业提供各种各样优惠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就业压力较大,导致资方在劳动力市场居于强势地位,而劳方却几无话语权,这种强弱失衡的局面,是造成企业利润增长大大高于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增长问题
      这种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百姓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直接的作用便是导致国内需求难以有效提升,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不仅成为今年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早在2007年,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两个收入分配目标。前不久,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今后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提出要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决策的机制,在其起草修订并有望年内出台的《工资条例》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此外,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正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介绍,今年全国总工会计划投入1000万元,先在10个省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开展试点,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工会都能按需聘用专职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其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中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有利于居民收入合理增长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体制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分配格局等意见。同时还提出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税收调节等方面的具体建议。
      提高居民收入要多管齐下全面推进
      综合上述各方面的建议及观点,我国要尽快提高居民收入,需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具体而言,则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调整分配格局。即要改变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速远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的这种现状。如果说进行收入分配如同切蛋糕,那么改变原有格局,政府、企业、居民三方的利益必然会产生此消彼长的变化。因此要做到这一点,显然是说易行难,除了企业要平衡好企业发展与关爱员工之间的关系,使企业利润增长同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政府与社会各方面都要协同促进。一是随着经济发展,政府应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依法协商、合理协商,在保证企业利润、竞争力的基础上使职工能够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三是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和财政收入增长等情况,制定和建立区域和行业职工工资增长指数和机制。四是地方政府也可适当公布职工收入增速高和低的企业名单,引导企业适时适度提高职工工资。
      稳定并逐渐降低财政收入增速。这要求政府在编制预算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政府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持续的水平上。其次,应将超预算收入用于补助低收入家庭或用于促进创业、鼓励企业扩大就业,如设立个人创业基金、企业扩大就业基金,而不能用于扩大政府投资。再其次,从长期看,应修改税法,使财政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速相协调,确保居民收入占比不再下降。最后,在稳定财政收入的同时,要注意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各种收费,提高企业增加职工工资的能力。企业作为社会发展与人民收入提高的承载者,如因为提高居民收入而加重企业负担,导致企业关门停产,那么提高居民收入将会成为无本之源。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针对企业的各种地方收费有所抬头。如果这一现象得不到遏止,中央政府出台的减税、退税政策效果将被各种非法收费、变相收费和变相加税侵蚀,企业加薪能力会进一步减弱。
      坚持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近几年,我国产业工人、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收入增长困难的情况得到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多项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在2008年实施了《劳动合同法》。但是,由于各地政府部门的认识并不统一,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认为《劳动合同法》会加大企业成本,削弱当地企业竞争力,在执行时比较消极。而一些利益阶层代言人也纷纷制造舆论,反对提升工人收入水平。在这种局面下,工人维权难、讨薪难、涨工资难的现象依然非常突出。工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财富在企业与工人间的合理分配无法实现,因此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就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分配原则,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工会的谈判能力和自主性。只有这样,普通劳动者的整体收入才会得到明显提高。
      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今年,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的关注热点,工薪纳税人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大多数专家则持反对意见,认为单纯上调起征点,中低工薪阶层减负并不明显,高收入阶层相对更受益。对此,经济学家樊纲认为,个税调整应该落脚在税率累进制度上,可以通过改进现行所得税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在高收入层面应该继续实行高税收,低收入层面继续实行低税收,而在中等收入层面的税收要让出来,降下来。可以将现在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适当简化,比如把5000元-4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统一实行15%的税率。这个范围包含了大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统一实行较低的税率符合国际惯例,不仅有利于形成橄榄形社会结构,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居民收入比重的提高,主要靠劳动报酬的提高。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供大于求,普通劳动者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资本很容易压低他们的价格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需要制定有关法律、政策来完善分配制度,调节劳资之间的关系,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方面,首先应该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职工工资增长的根本途径。目前,尤其要创造条件推行区域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解决劳动者不敢谈、不会谈的阻力和压力。其次,要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落实关于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让广大农民工与城市户口的劳动者在同样岗位、同样工作任务和同样劳动业绩情况下获得同等劳动报酬;再其次,在国有企业中应该建立普通职工与企业效益、高层管理岗位工资联动增长机制,防止出现差距过大。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7日

提高居民收入:需多管齐下全面推进

□ 李敏/文

      经历了去年的金融危机,我国一直积极倡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其转变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需求拉动的转变。实现这种转变最稳定、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提高普通居民的消费水平。而要让人们乐于消费、敢于消费,追根溯源则要提高居民的收入,让老百姓的口袋鼓起来。但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这不仅制约了消费的增长,也减缓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投资主导型向内需主导型的转变。
      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长期偏低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普遍增长、生活普遍改善,但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却出现下降趋势。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统计时通常在宏观意义上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大部门:政府部门、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对应的初次分配收入分别称为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统计数据显示,1993年至2007年,我国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至39.74%,降幅为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呈现出政府与企业所得上升,而居民收入下降的“两升一降”的特点。由此可见,近20年,我国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速一直都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这是造成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长期偏低的直接原因。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分配格局,则是由于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着“重资本、轻劳力”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我国各地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以及鼓励财政增收的做法,是政府收入过快增长的主要动力。各地发展本地经济时,大都采取了筑巢引凤、招商引资的发展方式,在给企业提供各种各样优惠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就业压力较大,导致资方在劳动力市场居于强势地位,而劳方却几无话语权,这种强弱失衡的局面,是造成企业利润增长大大高于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增长问题
      这种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百姓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直接的作用便是导致国内需求难以有效提升,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如何改变这种状况,不仅成为今年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之一,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早在2007年,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两个收入分配目标。前不久,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今后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提出要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决策的机制,在其起草修订并有望年内出台的《工资条例》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此外,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正在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介绍,今年全国总工会计划投入1000万元,先在10个省市总工会、城市总工会开展试点,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层工会都能按需聘用专职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其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中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有利于居民收入合理增长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体制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分配格局等意见。同时还提出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税收调节等方面的具体建议。
      提高居民收入要多管齐下全面推进
      综合上述各方面的建议及观点,我国要尽快提高居民收入,需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具体而言,则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调整分配格局。即要改变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速远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的这种现状。如果说进行收入分配如同切蛋糕,那么改变原有格局,政府、企业、居民三方的利益必然会产生此消彼长的变化。因此要做到这一点,显然是说易行难,除了企业要平衡好企业发展与关爱员工之间的关系,使企业利润增长同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政府与社会各方面都要协同促进。一是随着经济发展,政府应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依法协商、合理协商,在保证企业利润、竞争力的基础上使职工能够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三是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增长、物价指数和财政收入增长等情况,制定和建立区域和行业职工工资增长指数和机制。四是地方政府也可适当公布职工收入增速高和低的企业名单,引导企业适时适度提高职工工资。
      稳定并逐渐降低财政收入增速。这要求政府在编制预算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政府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持续的水平上。其次,应将超预算收入用于补助低收入家庭或用于促进创业、鼓励企业扩大就业,如设立个人创业基金、企业扩大就业基金,而不能用于扩大政府投资。再其次,从长期看,应修改税法,使财政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速相协调,确保居民收入占比不再下降。最后,在稳定财政收入的同时,要注意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各种收费,提高企业增加职工工资的能力。企业作为社会发展与人民收入提高的承载者,如因为提高居民收入而加重企业负担,导致企业关门停产,那么提高居民收入将会成为无本之源。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针对企业的各种地方收费有所抬头。如果这一现象得不到遏止,中央政府出台的减税、退税政策效果将被各种非法收费、变相收费和变相加税侵蚀,企业加薪能力会进一步减弱。
      坚持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近几年,我国产业工人、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收入增长困难的情况得到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多项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在2008年实施了《劳动合同法》。但是,由于各地政府部门的认识并不统一,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认为《劳动合同法》会加大企业成本,削弱当地企业竞争力,在执行时比较消极。而一些利益阶层代言人也纷纷制造舆论,反对提升工人收入水平。在这种局面下,工人维权难、讨薪难、涨工资难的现象依然非常突出。工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财富在企业与工人间的合理分配无法实现,因此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就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分配原则,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工会的谈判能力和自主性。只有这样,普通劳动者的整体收入才会得到明显提高。
      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今年,关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的关注热点,工薪纳税人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而大多数专家则持反对意见,认为单纯上调起征点,中低工薪阶层减负并不明显,高收入阶层相对更受益。对此,经济学家樊纲认为,个税调整应该落脚在税率累进制度上,可以通过改进现行所得税税率来减轻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在高收入层面应该继续实行高税收,低收入层面继续实行低税收,而在中等收入层面的税收要让出来,降下来。可以将现在的九级累进所得税率适当简化,比如把5000元-4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统一实行15%的税率。这个范围包含了大多数的中等收入阶层,统一实行较低的税率符合国际惯例,不仅有利于形成橄榄形社会结构,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居民收入比重的提高,主要靠劳动报酬的提高。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供大于求,普通劳动者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资本很容易压低他们的价格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需要制定有关法律、政策来完善分配制度,调节劳资之间的关系,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方面,首先应该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职工工资增长的根本途径。目前,尤其要创造条件推行区域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解决劳动者不敢谈、不会谈的阻力和压力。其次,要结合贯彻《劳动合同法》落实关于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让广大农民工与城市户口的劳动者在同样岗位、同样工作任务和同样劳动业绩情况下获得同等劳动报酬;再其次,在国有企业中应该建立普通职工与企业效益、高层管理岗位工资联动增长机制,防止出现差距过大。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