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元“钢材购销合同”背后的肮脏交易(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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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元“钢材购销合同”背后的肮脏交易(多图)


(2003-07-30 10:42:14)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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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元“钢材购销合同”背后的肮脏交易(多图)
(2003-07-30 10:42:14) 来源:正义网
然而,金安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里将钢材余款付清,也没有销售钢材。于是"人和置业"与金安公司协商解除了钢材购销合同。"人和置业"将剩余的530万钢材款直接退还给了长轮公司。 随后,长轮公司的经办人秦伟毅与金安公司负责人文艺、总经理万超等约定:存放在电力仓库的1904吨钢材由原来的两家共管改为长轮公司单独处置,并再次声明1904吨钢材的所有人是长轮公司。同时双方还对当初达成合作购销钢材的口头协义以及解除这种合作关系的约定进行了书面协定,草拟了《合作协议》和《解除合作协议》。
长轮公司在《合作协议》和《解除合作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金安公司的负责人文艺以同意签字但管公章的人不在为由,将上述协议全部骗走。从此,文艺将《解除合作协议》藏匿在办公室里,对外却出示《合作协议》,把1904吨钢材说成是金安公司所有而进行诈骗活动。
B 受骗者和骗子合谋找公证机关炮制假公证
就在金安公司与长轮公司"合作"购销钢材期间,嘉泰典当行程荣平、庹炳银向文艺摊牌:如再不偿还典当款,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抓人!文艺此时便被逼出条"妙计"。在他的说服下,本是受骗者的程荣平、鹿炳银为了追回被文骗走到200万元典当款,此时欣然与骗子文艺、文佑树(原金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因与文艺共同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共同算计起怎样将长轮公司的1904吨钢材诈骗到手。
2000年2月16日,作为金安公司和金马公司的负责人文艺带着法律顾问李某,与程永平、庹炳银、在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内签订了由金安公司连带担保金马公司拖欠嘉泰典当行债务的"三方协议",同时金安公司与嘉泰典当行还签订了"特别协议":金安公司愿以其"自有的"存放在电力仓库的1904吨钢材用于代偿金马公司债务。文艺还与程荣平等人约定,"特别协议"不对外出示,而对"三方协议"则进行了公证和强制执行公证。如果"金马公司"不履行债务,嘉泰典当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安公司"所有"的1904吨钢材。
他们算得更为"周到"的是 ,将文艺"典当"(实为诈骗)的这200万元以延时服务费的名义,算成与1904吨钢材等值的449万余元,约好等公证、执行成功后,嘉泰典当行再与金安公司分赃。
为了表示金安公司"确实"是"未履行担保协议"而"违约"了,他们将三方协议的时间提前"签"到2000年1月5日。
2000年2月17日,程荣平、庚炳银、文佑树、曾碧宏来到十堰市公证处。该公证处原主任刘钢(另处)听了老熟人程荣平、庚炳银说明来意后,便授意一公证员制作了虚假的公证调查笔录,把公证时间提前至2000年元月7日,并制作了虚假的(2000)十证经字第020号公证书,把文艺"典当"的200万元确定为449万元,同时制作了以020号公证书为前提的(2000)十证经字第036号强制执行公证书,为了达到貌似合法,他们有意将同时制作的两份公证书的文号错开。
拿着两份公证书,程荣平、庹炳银次日便心急火急地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到该院常务副院长李经学、办公室副主任鲍超等人,称武汉那边欠我们的200万元钱找到了担保单位,我们可追回400多万,现已办了公证,只需法院强制执行。
C 法官与骗子沆瀣一气
案件到执行庭后由徐勇办理。当时并不分管执行庭工作的李经学便对徐勇打招呼说:"你是执行庭业务骨干、典当行的案子你抓紧办理。" 徐勇当时还提出:"公证强制异地执行管辖有问题",可他2月19日,仍与程荣平、庹炳银一道到了武汉。在未对1904吨钢材权属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仅凭金安公司一纸申报财产清单上填写的1904吨钢材的字样,当月21日,徐勇便查封了存放在湖北省电力物资公司丹水池仓库的1904吨钢材。秦伟毅、万学汉当时对此钢材权属提出了异议,长轮公司也于23日又递交了书面异议。
接到反映后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明确指出现有证据不足,不能证明1904吨钢材是金安公司的,且十堰中院依据强制执行公证书异地执行违法,才致此次公证强制执行未能如愿。
回到十堰后,程荣平、度炳银邀请李经学、鲍超、徐勇等人"吃饭"时,徐勇汇报称"案件管辖权确实不属于十堰中院,但所有权是金安公司的。"在进餐时,程荣平以"斗地主"娱乐的方式,间接给了几个法官每人一点"小意思"。
2月28日,徐勇即匆匆为嘉泰典当行拟出申请撤销(2000)十证36号强制执行公证书, 3月3日,徐勇在执行庭合议时,仍违背事实,称长轮公司对1904吨既无所有权,又无处置权,同时起草了份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执行裁定。3月5日是个星期日,可徐勇却"加班"开出了解除查封令,并违规不向当事人长轮公司送达此解除查封令。
3月14日,十堰市中级法院经济庭某法官明知文艺用于典当的500万国债券不能兑现,且金马、金安公司未提出证据证明1904吨钢材权属的情况下,一人制作了(2000)十经初字18号民事调解书。紧接着,徐勇又与程荣平、度炳银一道到武汉。3月16日,徐勇下达十堰中院裁定书,裁定金安公司可用1904吨钢材为金马公司代偿债务;原提货方式作废,由十堰嘉泰典当行与丹水池仓库重新办理仓储手续。此举致使本属于长轮公司的1904吨钢材"变"成了归嘉泰典当行所有。长轮公司对十堰中院强制执行仍坚持提出异议,可徐勇却仍不予爱理。
2000年3月22日,徐勇在向十堰市中级法院汇报这一执行案时,撇开长轮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不谈,更将省高院对此案明确表示的"现有证据还不足以说明此1904吨钢材属金安公司"的意见丢在脑后,仍坚持说长轮公司与金安公司无任何关系,异议不成立。并说省高院应撤销(2000)鄂执监通字第1号通知。在随后向十堰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汇报此案时,徐勇继续进行欺骗。尔后,他本人以十堰中院的名义起草了(2000)十中法第5号文件,送往省高院。省高院4月20日举行了听证会,因徐勇、程永平、万超等从中"斡旋",省高院依据"十申法第5号文件"作出了(2000)鄂执监通第2号通知,恢复调解执行。
2000年4月24日,深感事态已十分危急的长轮公司向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报案。在认真分析了长轮公司提供的材料后,长航武汉公安分局认为本案决不是一件简单的经济合同纠纷,它的背后很可能隐藏着重大的经济犯罪,文艺等人有重大诈骗国有资产的犯罪嫌疑。
5月11日,当徐勇拿着那份披着合法外衣的民事调解书带人到存放着执行标的物的省电力仓库执行时,理所当然地受到接到报警后前来保卫此重大国家财产的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干警的阻拦(可香港某媒体当时却将此事颠倒黑白给"曝光"了)。 长航武汉公安分局一方面紧急向十堰市中院、省高院、省人大、省政法委反映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协调处理此事,一方面迅速组织力量,前往十堰、金安公司、长轮公司等处收集证据。省政法委对此案非常重视,在认真听取了十堰市中院、长航公安分局的案情汇报后,认为该案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查清。5月17日省政法委,以(2000)省政法综字29号文作出"省高院停止执行,调卷审核后再作处理"的指示。湖北省省高级法院院长吴家友听了此案的汇报后,向十堰市法院提出置疑:为什么连"金马"、"金安"是什么关系都没弄清楚就敢执行?为什么对长轮公司的执行异议充耳不闻……并要求查清此事。
由于省政法委的紧急干预,事态才未恶化。无奈之中,十堰市中院执行人员才带领法警撤出电力仓库,返回十堰。可5月19日,徐勇仍坚持执行了长轮公司的687.65吨钢材,(变卖得159万元),且违反省法院发函提出的"对执行款暂时不要发还、要汇到省法院;要向省政法委汇报;要慎重"的三条要求,按当时并不分管执行工作的该院副院长李经学要求发还了部分执行款给嘉泰典当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而他却心安理得地从中收受了程荣平贿赂的现金3000元。而令人不解的是,这次执行款中的89万元,竟汇入了徐勇的个人帐户上!
李经学、徐勇等人何以对嘉泰典当行的追款如此重视、如此"卖力"?一直在办案一线带领侦查人员办理这起案件的江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华明向记者道出了十堰市法院个别法官与嘉泰典当行之间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秘密":
原来,包括十堰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李经学在内的数名法官与嘉泰典当行集了资,而享受着不承担任何风险的高息和分红。嘉泰典当行的"兴衰存亡"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理所当然,在程荣平"有求"时,他们当然"必应"。李经学就明确对程荣平说:"钱'帮'你'搞'回了,你无论如何得先发还我老婆!否则她会找我扯皮的。"
"我可以当十堰市法院半个院长的家!"由此,当地人都知道嘉泰典当行经理程荣平此话决不是吹牛的。
D 检察官十四次赴十堰 查出多名枉法法官
当江汉区检察院在审查文艺一伙诈骗活动中,发现十堰市中级法院有法官牵涉此案并有徇私枉法嫌疑时,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涉及面广,该院当即向湖北省检察院作了汇报。由湖北省检察院依法指定、交办,2002年 6月,江汉区检察院便依法介入此案。通过紧张、周密调查,检察机关初步掌握了十堰市中院法官徐勇有涉嫌贪赃枉法的嫌疑。
2001年6 月,当来自武汉的检察官到十堰查证文艺等人诈骗犯罪时,有关部门领导却采取回避的态度,与检察官"周旋"。当案件查出法官与犯罪嫌疑人相互纠合的有实质性突破时,这些单位又采取主动"出击"的态度,调来车辆欲请办案检察官"旅游",理所当然受到武汉检察官的拒绝。
十堰市原东亚贸易总公司总经理王贤书为了一场房产官司的执行,曾交给程荣平5万元"活动经费"行贿法官,程将此款中的3万元交给了执行此案的执行法官徐勇。然而,案发后,王贤书却没有了踪影。
元月16日 ,在同去的长航武汉公安分局几名干警的协助下,追逃检察干警终于在一个废弃的货场里将王贤书捕获。
2002年4月25日,检察官又将警方追捕两年未果的程荣平擒获,并从十堰押解回汉。同年5月31日,庹炳银在十堰落入武汉检察官之手。
2002年9月3日,检察官将受贿的法官徐勇抓获。在十堰市一宾馆讯问,徐只是大谈特谈自己曾三次立功、多次受奖,怎么会做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和法律的事情呢,对于徇私枉法的事实,他一概以"不清楚"或"我只是执行,错了也不关的我的事"来搪塞。
由于已掌握到徐勇涉嫌徇私枉法的大量证据,当晚,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徐被连夜押回武汉。次日上午9时许,徐勇一见到看守所铁门,精神终于崩溃,痛哭流涕地开口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的事实。
据悉,目前,文艺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程荣平、庹炳银因诈骗二人已被提起公诉;万超因诈骗已于2001年8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徐勇(已侦查终结)和涉嫌收受贿赂的李经学、鲍超、何天海、刘天富等人被实行"双规"审查;由徐勇案牵出王贤书涉嫌贪污案已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