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是干什么的? 徐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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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是干什么的?
徐滇庆2004-9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引进了不少新的制度,可是还很少像独立董事制度这样反复被人质疑责难。2004年7月,《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报刊再度对独立董事制度发难。据说,目前上市公司共聘请或提名了500余名独立董事,有43.5%来自于高校或科研机构,其中经济学家131名。有人批评道: “在独立董事还只是花瓶的今天,这么多影响着舆论甚至公共政策的知名经济学家背后都有各自的老板。”“公心私心难分,叩问经济学家良心”,“任何知识分子都不能脚踩两只甚至三只船,搞得人不人鬼不鬼,让人无法分清其真实身份。”[1]显然,在独立董事制度上还存在着相当普遍的误解。
到底独立董事是干什么的?其实,何止民间对于独立董事制度缺乏了解,许多政府部门也糊里糊涂,有的文件对独立董事规定了一大堆职责,[2]结果弄得一项也落实不了,让独立董事变成了花瓶董事,[3]就连许多独立董事自己也没有弄清楚究竟应当干些什么?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中小股民的权力。中国的上市公司采用大陆法系的“二元式”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足鼎立。看起来这种设计似乎很完美,但是运行起来却有许多问题。虽然监事会在法律上拥有和董事会对等的地位,但是绝大部分的监事长由纪委书记或者工会主席兼任,监事来自于公司内部职工代表,这些人缺乏执行监督责任的地位、知识和信息,受到切身利益的制约很难发挥作用,因而大部分监事会形同虚设。正是由于监事会不能有效防止董事会和管理层说假话才引出了独立董事制度。
在一般股份制企业中股东的数目不多,而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老百姓成千上万。和那些大股东相比,中小股东显然处在弱势地位。他们把资金交给了上市公司,却没有能力来监督上市公司。老百姓都知道,就是再多买几张股票,也休想对公司的事情说三道四。他们唯一的权力就是用脚投票。只要中小股东得到了企业真实信息,他们自己会做出决策。如果对企业不满意,他们可以抛出手中的股票,一走了之。关键问题在于中小股东担心上市公司讲假话、做假账。明明上市公司已经濒临破产却编造谎言。对于大股东来说,他们有能力取得真实信息。往往他们自己就有代表坐在董事会里面。要欺骗大股东,谈何易事?有的时候,也许正是这些大股东的代表们在参与弄虚作假。在上市公司欺诈案例中,中小股东往往是最大的牺牲者。中国的资本市场各项制度尚未健全,在股市上说假话的现象相当严重。因此,设立独立董事首先就是为中小股东服务,而服务的重点就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假若有的上市公司靠做假账来圈钱,他们非常不希望向公众披露真实信息,也就必然不欢迎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就应当成为这些公司管理层的天敌。
如果问问那些拿了薪酬的独立董事,到底他们拿的是谁的钱?他们也许会认为是个怪问题。当然拿的是上市公司的钱。于是有人说,独立董事不应该拿企业的钱。拿了钱必然会有依附感。拿了人家的手软,吃了人家的嘴短。付的报酬越高,就越容易削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这些看法完全误解了独立董事的机制设计。上市公司支付给独立董事的薪酬在本质上是中小股东购买真实信息所支付的成本。取得信息是需要成本的,取得真实信息的成本更高。
有人怀疑,独立董事能够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真实性吗?如果独立董事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固然更好,实际上,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设计中并不要求独立董事本人是财会专家。作为独立董事,并不需要他们自己去查账。社会分工早就解决了这一问题。汉高祖刘邦靠韩信、张良、萧何打天下,还用得着自己披挂上阵吗?独立董事有权动用公司的资源独立聘用专业的会计、审计公司来查账,雇佣审计公司的全部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这属于直接融资取信于股民的成本。如果发现问题就应当在董事会上提出,这就是我们称之为“独立”董事的道理。
如果这些公司不给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信息,独立董事根本就用不着为难。怕什么?辞职就是了。理由很简单,搞不清楚这家公司账目真假。只要独立董事一辞职,就给证监会发出了信息,马上对这家公司加强监督审计。如果账目上确实有问题,给个黄牌警告。这家公司的股票还能不跌?再不改正,给个红牌,罚下场就是了。独立董事是对证监会和广大股民负责。因此,拿了薪酬的独立董事们不必感谢上市公司,而应当忠实于他们的真正的雇主—众多的中小股东,为证监会当好差。
为什么一定要请那些著名学者或社会名流来担任独立董事?关键在于这些社会名流已经有了名誉和地位。他们不缺吃,不缺喝,绝对不愿意轻易放弃现有的社会地位。担任独立董事势必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他们是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名誉在为企业的信息真实性做担保。和所有其他的经济担保一样,如果随便找个人来担保,譬如说请鲁迅笔下的阿Q来担保,你能放心吗?从可操作性来讲,独立董事必须是“名人”,否则见了老板就气馁三分,哪里还敢辞职?
上市公司只有向独立董事支付薪酬才能利用他们的声誉来为自己信息真实性担保。究竟独立董事应当拿多少薪酬?说白了,就看独立董事的信誉值多少。越是名气大的人物,信誉越值钱,其担保作用越大,需要支付的代价就越高。在北美,独立董事的薪酬每年3--5万美元,香港大约20万港币,新加坡大约3万美元左右。中国社会名流的声誉不见得比西方和港台人士差,大概也得支付这个价。[4]对于独立董事来说,也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假的,一旦揭露出来,独立董事是要跟着吃官司的。郑百文的假账被揭露出来之后,一位没有拿报酬的独立董事被罚款十万元。他认为太冤枉了。其实不然,在这起假账事件中给股民带来的损害何止几千万?不管你拿没拿报酬,担任了独立董事就要为这家上市公司的信息真实性负责。[5]如果发现上市公司说假话,这些独立董事不仅要被罚款,严重者还应当坐牢。
证监会是维持证券市场秩序的“裁判”和“警察”。为了做到证券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必须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独立董事是替股民和证监会打工的。在技术上,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是“侦探”,独立董事是替证监会当“坐探”。企业是否赢利,产品是否对路,市场营销策略是否正确,统统不是独立董事的法定责任。独立董事的职责应当非常明确,非常简单,就是防止上市公司说假话,报假账。除此以外,董事会的其他决策可管可不管。哪怕是企业经营不善,关门倒闭,只要没有弄虚作假,独立董事就算尽到了责任。
在弄清楚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之后,似乎没有什么必要责难,为什么要请那么多的经济学家来做独立董事了。经济学家是大家熟悉的公众人物,他们的声誉对于学术前程至关重要。他们比较熟悉一般经济运行规律,比较容易和审计、会计打交道。让他们来监督上市公司信息真实性也许比其他类型名人更有利一些。只有理顺了这些关系,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才有可能发挥预期的作用。
 
(200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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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童大焕“严格区分三类知识分子”,《南方周末》,2004年7月15日。
[2] 参见《广州日报》2001年8月24日。
[3] 参见杨晓平,“独立董事成花瓶”,《中华工商时报》,2001年12月20日。
[4]支付给独立董事的报酬标准应当由市场决定。按照中国的具体情况,规模较小的公司未必需要给独立董事支付那么高的薪酬。参见韩志国,段强“独立董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69页。
[5]中国证监会近日出台《股票发行审核标准第十四号备忘录》,这份文件强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这份备忘录表明独立董事的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不能不尽义务,义务就意味着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