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自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56:17
《关于我的艺术的自白》                    ----画集自序
其实我对理论很有兴趣,20年前在中国时,曾经很写过一阵文章,其中一篇《关于“美”的语义分析》的文章还有幸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辑出版的《哲学研究》(1985年)上,还继而作为重点文章编入了当年的《哲学年鉴》。可是,我画了四十多年的画却没有写过有关具体画画的文字,其中的原因我也没去细想过。
我越来越觉得,画画是个很特别的事,它谈不上什么思想,也与一般的什么“观念”这些东西关系不大,尽管可以专门有种东西叫“观念艺术”。我不否定观念艺术,只是认为表达观念的艺术不一定非得用画的,而非画不可的,往往就自有其非观念的“道理”。
如果在画布上涂抹颜色的意义在于唤起或塞给人们某些观念意识,我觉得其意义很有限。观念的东西非要以没有任何规范的颜色的涂抹来表达,总觉得是不可理喻的行为,除非“看图识字”之类的事情也属于艺术范畴。但是,纯视觉形式的美感我也不喜欢,哪怕那是大师的作品。比如仅由一些几何形体的色块或一些随意而潇洒的笔触或某些特殊的肌理效果所构成的东西,我一直把它们叫工艺设计之类而不认为那是绘画艺术。
这就有个问题,那就是作为画画这个事,既要不停留在纯视觉形式上,也不能在图形之间的概念关系和现实意义的关系上去做文章,那么,画家究竟是要表达什么呢?我虽然说不清楚这个问题,但我经常能意识到一些事物的孤立的形态本身对我心灵的触动。比如,虽然不是任何人的脸蛋或体态都能打动画家,但有些脸蛋或体态却总是惊心动魄的(当然绝不是选美意义上的惊心动魄),这惊心动魄可以是静态结构的,也可以是只在动态中才能显现,但无论如何,它的美,不在于事物之间的物理关系和它们与人之间存在的实用关系,比如一堵破墙壁或一条不起眼的乡间小路,就完全可能把画家迷住,而这种“着迷”,恐怕就与什么科学道理和实用价值之类没有关系。
有的学者说,美在于具体的“个别”充分地表现了本质的“一般”,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画家的笔下虽然只能是具体的形象,但那种具体样式有否美感,完全与那个具体形象的概念类别没有关系,比如当把我的很多画说成是“海景”时,其划分标准显然就不是艺术的而是理性辨别的。事实上,任何画家喜欢的就是由直观而生成的某些主观的视觉样式而已,至于那些视觉样式可以用怎样的语词来称呼并不重要,那些语词在字典中的定义更是与画家风马牛不相及。总之,画家们似乎完全生活在另一个世界或世界的某层面而且是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但又是极其美妙和超然的那一层。
就画的手法看,我所有的画也没有完全一致的风格,比如我的一般风景和静物画等就基本仍然属于传统油画的味道,但我画海景时,常常会用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油画的手法来表现,这可能是由“海”这个对象的视觉感知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我觉得,对于海来讲,如果你仅抓住它的一个大体光色感,那么似乎就会失去它的灵魂。海的美,更在于其非常独特而杰出的“结构”,那是由大大小小、千变万化、美妙无穷的形体和线条为音符而构成的交响乐章。为了明确揭示那些千姿百态的形体结构,我吸收了一些版画的特点,即让形体和色块更明确和简洁化;也吸收了一些水彩画的特色,那就是尽可能做到每一色块的涂抹都“一次过”而不反复(色块之间大多都是干的衔接),于是形成很多类似写毛笔字时的那种“枯笔”和“飞白”效果,如果笔触反复,画面就会失去明朗而轻快的动感。有时我在想,我可能不是在画而是在写,加上我画海的过程上是从最亮的颜色开始下笔的(这与一般传统油画的方法步骤相反),因而,当大片的亮颜色涂完开始着较重的颜色时,笔头动作和神情,俨然一副书法家派头。
我认为,作为艺术,其风貌的独特性应该是很重要的因素,但是,并非任何风貌的独特性都具有艺术的意义,那么为独特而独特就是误入歧途。艺术的“风貌”或者说“形式”,不会是一种无本之源,就像这个世界必有一个内在的因,不同的是:作为非艺术的理性认识,是从现象开始并沿路接近真理和上帝,而艺术却相反,它从上帝那里来,它始于真理,它是一个为灵魂而寻找躯壳的过程。
科学作为认识,会要求科学认识者尽可能避免自己的情感意志、习好等起作用,而艺术作为一种浑然一体的人格精神的显现,它与艺术家自己的各方面血肉相连。正如人们所说,没有爱因斯坦,仍然会有相对论;而没有凡·高,则没有《向日葵》。
艺术既是自由也是“不得不”,因为它是艺术家的整体素质的自在且必然的显露,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艺术不是工具和手段,无任何目的意义,它是人的存在状态本身,因而,在我心目中,艺术高于科学和宗教。
世界属于艺术。
李若 写于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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