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工具:地方志的发展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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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的发展简史及属性、特征与功能
2008-05-30 20:26: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点击率:
一、地方志的发展简史
我国编纂地方志的历史悠久,拥有方志的资源很多,达8000多种。江苏方志有1000多种,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徐州市在80年代第一轮修志中除编写了市志和6县1区(贾汪区)志外,还编修了上百部行业志、部门志,同时出版了一大批各类地情资料书籍及百余部乡镇志,可谓成果丰硕。
地方志2000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可分为渊源、发端、雏形、定型4个阶段和8个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方志渊源
方志起源于春秋战国,其源头较多,有起源于《周官》说,《禹贡》说,《山海关》说等等。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前1046年~前771年)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周礼·地官》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方志之名始于此。时“四方之志”,是记载各诸侯国历史与现状的典籍。春秋战国(前770年~前221年),《周易·系辞》中说:“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地理一词出于此。时有《禹贡》,为《尚书》中的一篇,记述疆域、土壤、物产、赋税和风俗等,是我国最早分地域记载各方地理、物产、贡赋等情况的专篇。《山海经》,记述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师等。我国传统的方志形式,是在兼收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特点的基础上,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逐步完备起来的,起源的多源性和源远性,是我国方志起源的两个显著特征。
(二)秦汉时期——方志发端
秦汉之际,杂述中之郡书、地理书、都邑簿,各自以所载内容和形式,开创了后世方志的一个重要方面,多记郡国及畿辅诸事,所载虽不齐全,叙述亦简约,但于一方山川、都邑、道里、物产、户口、人物、民情、风俗,都有所录,体例亦初备,为方志中人物志、地理志、都邑志之发端所在。《越绝书》可视为方志正式发端之作。朱士嘉和陈桥驿认为其是“我国地方志之鼻祖”和“最早之方志”。
(三)魏晋隋唐时期——方志出现雏形
方志自东汉,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北宋,迄于南宋和元朝,以地记、地志、图经、图志之体通行,而且有些图经和图志发展至后期已是雏形方志,为方志定型准备了条件。地记,是详略不同记载一地古今多种情况的早期地方志书。一般只记载疆域、山川、古迹、人物、风土,内容较为简略,神话和传说成分较多,发轫于东汉,兴于三国至两晋,大盛于南北朝,有《云阳记》、《蜀记》等。地志与地记无实质区别,只是名称略异而已,始见于东汉,隋、唐始略有发展,有《益州志》、《吴郡国志》、《华阳国志》等。《华阳国志》为方志的雏形之作,东晋常璩撰,全书分巴志、蜀志、刘先主志等篇。所述始自开辟,终于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8年),记其间巴、蜀史等。李泰棻言: “最古以志名书者,首推常璩《华阳国志》”。图经,比地记和地志体例更完备、内容更丰富,也发轫于东汉,隋、唐始转盛,北宋盛极一时,有《吴郡图经》、《高丽图经》等,绵阳在宋时即有《绵州图经》。图志,同图经是一类,只是名称不同而已,迟至隋、唐,仅一、二种,北宋始略见增多,只能看作图经和方志之附,修有《元和郡县图志》、《隋区宇图志》等。
(四)宋元时期——方志定型时期
方志发展到宋、元,进入了一个兴盛至定型的重要时期。北宋图经盛行并开始向方志过渡,修有《长安志》、《河南志》等;南宋方志基本上定型,修有《新安志》、《吴郡志》、《成都志》等;元代方志稳步发展,上升到占压倒优势的地位,图经接近消失,修有《大元大一统志》、《长安志图》等。自此后,方志大都成为内容宏富、体例完备、统合古今的正式方志,为明、清方志大盛奠定了基础。
(五)明代——方志发展时期
明代修志更趋发展,大多志书取材严谨,体例完备,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无论是修志数量、质量,还是方志理论探索,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明永乐十年(1413年),颁布了《修志凡例》十六则,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由朝廷颁布的修志凡例。修有《寰宇通志》、《大明一统志》等。明嘉靖年间,陈讲等修《潼川志》。
(六)清代——修志大盛时期
清朝是古代修志大盛时期,各省、府、州、厅、县都设立志馆或志局。方志的编修一度达到时代的最高峰,共有省、府、县志书4889种,修志制度也较完备。修志呈现出如下特点:定期修志、编修普及、品种齐全、私撰转盛、宏编巨制多、体例完备而多样、名家辈出、佳志众多等。
(七)民国——继续修志
民国方志编修传统并未因政局动荡而中断。民国方志吸取西方近现代科学方法,方志的体例、内容、文字、修志宗旨,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革和创新。修有《奉天通志》、《冀县志》、《首都志》等。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盛世修志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方志学建设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年~1980年。在这个阶段里,全国有近300个县完成志书初稿,有的并已出版。由于历史原因,志书对于地情的认识与反映存有主观主义倾向,错误地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经济建设上的急躁冒进当成正确的事物,以致在记载和反映上有不少失实之处,加上方志编纂缺乏经验,史志不分,体例混乱,严重影响了志书的质量。第二阶段为1980年~1986年(以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为界)。在这个时期里,全国各地掀起修志热潮。一方面,广大修志人对方志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知之甚少。另一方面新方志学研究队伍也没有形成。在这个时期里,虽然也出版不少方志学专著,但这些专著在总体上存在有一个通病:继承有余而创新不足,或介绍修志具体经验有余而理论升华不足。第三阶段为1986年~1995年(以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为界)。在这个时期里,数以百计的方志人经过多年的新方志实践,注意把方志理论与方志实践结合,开始形成自己的观点,并纷纷撰写方志论文和专著,从而在方志理论上赢得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从总体上看,这个时期的方志理论研究,既有对传统经验的继承,也有对现实经验的总结。但其中也存在着这样一个通病,即注重对修志问题的研究而忽视用志问题的探讨。第四阶段为1995年至今。自1995年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广大志界同仁已开始把建设具有现代形态的新方志学理论体系提上议事日程。虽然至今尚未出现具有重大影响的宏篇巨著,但整个方志理论界已经显露出这样几个新态势:一是重视对用志即方志接受问题的研究。二是注意对感性经验进行理性升华。三是开始构建具有现代形态的新方志学科。
二、地方志的属性
关于地方志的属性,古往今来,可谓众说纷纭。这一方面是由于方志本身内容形式的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方志内容的广泛和涉及众多学科。
古代人认为,方志是地理书或历史书。其中地理说历史最长,附和的古代著名学者也最多,因此又称“老派”。我国宋代之前的所谓方志,大多为图经、地记之类,以图为主。当时的地方志与地理书是非常相近的。到了宋代,方志的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加了许多人物、文艺方面的内容,但大多数学者仍认为方志是地理之书。到了清代,出现并形成了以乾嘉时期思想家和考据学家戴震为首的地理学派。戴震认为修志就是考证地理沿革,谈地方文献是多余的,故称“地理学派”。他们纂修方志注重考证和纂辑经典,没有自己的东西,故又称“考据派”和“纂辑派”。
古代与地理学说相对的是历史学说。历史学说认为方志源于古代的国别史,“郡有志,犹国有史也。”清代方志历史说的集大成者,是章学诚。他与戴震同时代,并与之展开了一场方志属性问题的争论。章学诚27岁随父在湖北天门县协助修志,一生修志十余部,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他认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夫家有谱,州县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修志的根本目的是“志乃史裁”,“方志为国史要删”,是为国史提供史材。“志为史之积,史为志之成”、“志属信史”、“志乃史体”,认为方志的真实性和体例都属史的性质。他重视在方志中记载当代文献,提出方志是著述,而不是纂辑,故又称“著述派”。他一系列的方志理论给方志以全新的解释,故又称“新派”。
章学诚的历史学说影响到清、民国和当代的一些学者。当代仍有学者认为“方志是分门别类记载的一个地域人类活动的总体史。”
民国以后,随着西方科学文化传入中国,我国的地理学已逐渐脱离史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一部分学者提出了方志“史地两性”的见解。“史地两性说”融合了方志起源于古地理书和国别史、地方史的说法,又辩证地提出了史与志的区别,得到了国内许多学者的赞许。这一说法一直流传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80年代初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学者和方志工作者对方志属性又提出了种种新的观点。如认为志书是地方的百科全书;志书是行政管理知识的总结,是行政管理之书;“地方志书是一种地情知识书”;“方志是一种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方志是官方编纂的地方文献,或曰综合性资料文献;地方志是一方古今总览;“新编地方志不同于一般的史书,不是一家之言,不是史家的专著,不是史料汇编,资料大全,也不是百科全书,而是一种有特殊体例的著述,是汇集我国各地区自然、人文、社会、经济的历史和现状的全面、系统、科学的国情资料。”“志书是记述和反映地方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科学资料性著述。”等等。
2006年5月18日,由国务院签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志书的属性进行了界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资料对于方志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这样说,没有资料亦无所谓方志。因此,方志是用资料构筑的一座地情信息大厦。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不仅包括各种图书和期刊,而且包括的会议文献、科技报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科技档案等各种类型的出版物,甚至包括用声音、图象以及其他手段记录知识的全部现代出版物,是一个外延非常广泛的概念。地方志当然也包含在内,加上其显著的资料性的特点,因此《条例》将志书的属性界定为资料性文献。
三、地方志的特征
地方志的本质特征主要有6个方面,即地方性、广泛性、资料性、真实性、连续性和编纂体例的独特性。
(一)地方性
又称区域性。地方志顾名思义,是以特定区域为记叙的空间范围,大至一国一省,小至一乡一镇,乃至一村;又有一山一水,一寺一庙,一所学校一家企业。一些部门志、专业志也要以地域来命名,如《江苏省志·陶瓷志》、《徐州市水利志》、《徐州市农村金融志》,都有一定的地域范围,一般来说不得“越境而书”。
在地方性这一点上,新方志与旧志是一脉相承的。我们今天编纂的新方志,就是要以志书断限内的现行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
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人们的越境活动越来越多,如在外地甚至海外的经贸活动。如果我们不记述这些活动,志书的内容就不完整,也缺乏时代特色。因此,我们对境外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只要是本地人所为,或是本籍人士,或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密切的关系,也应予以记述。对驻本地而非本地所辖的企事业单位,也应详略适当有选择地加以记述。
(二)广泛性
又称综合性,地方志是综合性地记载一个地方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涉及古今几千年,各种门类应有尽有,包罗万象,资料全面、系统、丰富。有人说方志是博物之书,一方全史,地方百科全书,地情的信息库、资料库等等,都是指方志资料的广泛性这一特征。
新方志的门类分工更加细密,结构更加完整,内容更加广泛。新修《徐州市志》350万字,共62个分志,其框架结构是:“以序开篇,带动全书;以总述为纬,展示全貌;以大事记为经,反映兴衰;以分篇为干,铺陈因果和百行百业;以人物为翼,体现人文;以附录殿后,拾遗补缺。”可见此书的全面性、综合性和广泛性。
即使是专业志,也是综合性的记述。如《徐州市水利志》,从与水利相关的自然概貌到水利的规划设计、防洪、排涝、调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机电排灌、打井配套,以及综合经营、水政水法、科研培训、机构人物、水利景观等无一遗漏,可谓一部徐州水利的百科全书。
志书的广泛性、综合性,要求编纂形式是众手成志,编纂工作涉及百行百业和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等各个部门,方志编委会的成立,就是为了协调各个部门参与方志的工作。志书的广泛性,要求我们方志专业工作者努力掌握各方面的知识。要求新方志的内容要吸取各行各业、各种学科最新的成果,所谓“方志走向百科,百科走进方志”。
(三)资料性
资料性是地方志最本质的特征。地方志以资料见长,其编纂目的,不是像史书那样直接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而是以丰富的可信的资料全面反映一个区域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各门学科和社会各部门所用。因此地方志采用的是朴实的记述体,是非褒贬寓于事实的记述之中。地方志的资料讲究横不缺主项,纵不断主线,主要的门类,主要的历史线索,起始发端,中间重要的转折、现状,都应大致不缺,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四)真实性
真实是志书的生命。地方志能够从历史的角度为人们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地方志资料之所以真实可靠,是因为:第一,地方志的资料来源于原始档案的文献。官修的属性,使编纂人员可以获得官方的档案文件、金石碑刻等第一手资料。第二,志书是官书,由各级地方政府主持,要经过上级部门的严格审查,资料是经过层层把关的。第三,地方志是本地人记本地事,时间相距不太远,其见闻比较确切,符合当地实际。第四,志书所记载的资料既要丰富,又要实事求是,严加考证,去伪存真。
地方志的真实可靠性,已为世人共识。一些史实的认定,人物生平,边界的纠纷等等,一般都要引用地方志证明。
(五)连续性
地方志的连续性特征,是中华文化绵延不断的具体表现。每当政局稍有安定,当政者就要提倡修志。唐朝规定,各州郡3年编一次图经,后改为5年。宋沿袭唐制,并成立了专门机构——九域图志局。元朝首创一统志,明、清三修一统志。清雍正年间规定一统志60年修一次。民国18年(1929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22条,抗战胜利后,又颁布了《地方志纂修方法》9条,规定省志30年修一次,市、县15年编修一次。
1998年2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二条指出:“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第五条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各级地方志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各地在上届志书完成后,要着手为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2006年5月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地方志连续性的特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地区历史全貌,资料系统、全面、完整,人们可以从中了解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演变。
(六)独特性
地方志的独特性,表现在地方志编纂体例上。编纂体例是指地方志的体裁、结构和章法。地方志体例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事以类聚,横排门类,纵述事实;二是述、记、志、传、图、表、录等7种体裁各有所用,相互补充。这种独特的体例,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一地社会和自然发展变化的情况,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基本符合地方志特定的内容需要,能够使志书内容与形式达到辩证的统一。地方志编纂体例的独特性是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一个显著特征。
四、地方志的功能
地方志的功能,目前被广泛认同的为:资治、教化、存史、致用。
(一)资治
地方志的资治功能是指地方志是地情全面、系统的反映,为领导和决策机关认识地情,把握地情,借鉴历史,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历代当政者对志书的资治作用是非常重视的,所以有“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之说”。旧社会不少新官到任首先是“览志书”。
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工作时曾指出:“编修新地方志,为我们党政领导提供翔实可靠的市情、区情、县情,为认识城市、研究城市、管理城市,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为推动改革开放,振兴、建设上海起到积极的作用”。
地方志对政府各个部门的资治作用,也十分广泛。吴奈夫在《新地方志编纂学》中列举了保护自然环境,防治自然灾害,开发地下资源,恢复传统产品,发展农副业生产,规划城乡建设,开展外贸业务,引进科技知识,推广计划生育,开辟旅游资源,保护文物古迹,落实党的政策,调解土地纠纷等13个方面的资治作用。
(二)教化
新方志的教化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乡土教材;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培养造就地方建设人才。
江泽民在上海市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说:“新地方志,是对广大市民,特别是对青年一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的、亲切的、富有说服力的教材。
(三)存史
存史功能是地方志“与生俱来”的,是指地方志搜集、整理、保存了反映地情的完整系统的历史资料,可以为后人所用。
(四)致用
致用功能是指地方志还为广大学者和企事业的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广大市民等所用,还在增加乡情,促进对外交流、招商引资等方面起很大作用。
由于地方志记载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文化遗产。这些珍贵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时代,能发挥提供资料、以备参考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