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谈娃娃股东:只有84人 而且不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17:51
对于媒体报道的北京银行出现多位少年股东一事,北京银行9日晚发布公告称,北京银行2007年IPO(新股上市)前的股东中未成年股东共有84人。但是该行认为相关法规并未对未成年人持股进行禁止或限制,不存在违法情形。
此前有报道称,刚在上海上市的北京银行有一位不到十岁的股东,所持原始股股票价值已近三千万元。据了解,北京银行还有一名今年23岁的股东,他所持的原始股的价值已超过一亿元。北京银行的招股书没有解释当年为何有一岁的婴孩和十三岁的少年成为了大股东。
《新京报》报道,对于存在多名少年股东的事实,北京银行并未否认。据北京银行介绍,该行在IPO前的股东中未成年股东共有84人,其中信用社股东直接转为北京银行股东67人;2004年第四次增资扩股时形成股东15人(其中一人为原信用社股东,包含在以上67人当中,2004增资扩股时增持);接受家庭成员赠予及继承产生的股东三人。
北京银行在公告中详细介绍了这84位未成年股东的形成过程。1996年在组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时,举步维艰,未来生存、发展面临着极大的困难,许多信用社股东对北京城市合作银行的未来不抱有希望,选择了退股。经过动员,部分原信用社自然人股东将股份直接转入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形成自然人股东持股,其中包括67名未成年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
在2004年该行第四次增资扩股时形成未成年自然人股东十五名。对于这十五名未成年自然人股东,北京银行解释说,2004年北京银行进行第四次增资扩股,当时中关村案件造成的67亿元不良资产尚未完全化解,许多人仍不看好北京银行未来发展,为此北京银行除法人股东外,还吸收了包括十五名未成年股东(部分人员为免去以后赠予和继承的麻烦,直接以其未成年的后辈名义入股)在内的547名自然人股东入股。
北京银行表示,在股东审核过程中,北京银行也注意到未成年人股东的情形,但律师和保荐人经核查认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未对未成年人持股进行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持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因此,无需对这些股份进行特别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资本市场专家刘纪鹏提出,目前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开户炒股,即使炒股也必须由监护人代理,如果北京银行存在未成年人股东,那么就应该披露其背后监护人的信息,但是在其招股说明书上并没有披露。
刘纪鹏说:“在一家上市公司中出现这么多的未成年人股东是很不正常的现象,未成年人无法辨别股市风险,对其自身及投资者都是冒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