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平遭跨省最新进展续:检察院不予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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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警方刑拘作家续: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
今天上午“8.09”案件新闻通气会上,渭南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谢朝平已被取保候审。  新闻通气会上,渭南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分别通报了对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的查处、立案和侦查情况。渭南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新闻发言人介绍说,6月27日,渭南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先后在临渭区、华阴市等地发现并暂扣疑似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8352本。随后,根据山西新闻出版局作出的《出版物鉴定书》和火花杂志社的回复,依法认定《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为非法出版物。7月23日,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立案侦查。  7月28日,公安、文化部门赴山西、北京等地取证,《火花》杂志社出具了编审委员会未审阅此书的证明,并表示对此书的编辑、出版、发行整个过程概不知情。之后,文化执法人员又在渭南大荔等地发现查扣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6000多本。截至目前,渭南文化执法人员共查缴《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15859本,涉及金额79万余元。  据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临渭公安分局在受理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一案后,于8月9日立案侦查。8月19日,临渭公安分局在北京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谢朝平采取拘传措施。8月20日,依法对谢朝平刑事拘留。因此案涉嫌流窜作案,根据案件侦查需要,公安临渭分局将谢朝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伙同他人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出版、印刷《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两万册。2010年6月26日,谢朝平将该书托运至渭南市临渭区,委托他人非法销售,每本成本5.20元的书被标价50元。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违反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有关法规,擅自发行非法出版、印刷的《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两万册,涉嫌非法经营罪。9月13日,公安临渭分局提请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谢朝平审查批准逮捕。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报说,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了该案事实和证据。9月16日,临渭区检察院检查委员会讨论,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在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谢朝平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也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真诚悔意。因此,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并退回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继续侦查。今天中午,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谢朝平已被取保候审。2010年09月17日13:54  西部网
---------------------------------- 作家谢朝平跨省遭拘内情:被拘前曾被网上追逃 作家谢朝平被渭南警方带走前,曾被网上追逃。抓人时在场协助办案的是北京朝阳区警方,而非其居住地所在的石景山区警方。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正式批准逮捕前最多只能羁押14天。谢8月19日被抓,截至记者发稿前已超过21天,但谢仍未被正式批捕。  作家谢朝平“跨省遭拘”内情谢朝平的妻子李琼第一次来到渭南,这天是2010年9月4日,也是作家谢朝平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度过的第15天。今年8月19日,陕西渭南市临渭公安分局4名干警,赴京将谢朝平强行铐走,并收缴了大批书稿、资料以及笔记本电脑等物件。案由是涉嫌“非法经营”。据李琼讲,谢朝平被带走时穿的是一双拖鞋。  55岁的谢朝平曾是《检察日报》旗下《方圆》杂志记者,今年6月份,因身体原因辞职准备回老家四川。更早的时候,他是四川达州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4年前,谢朝平到渭南采访移民款被挪用一事,并以三门峡库区移民史为背景,撰写了纪实文学《大迁徙》。  今年6月,《大迁徙》被《火花》杂志以增刊形式出版,当杂志运到渭南时,被当地文化部门以“非法出版物”为由没收。之所以赶到渭南,李琼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老谢被带走十多天了,什么音讯都没有。一来是想打听下老谢的近况,天凉了,为他送几件衣服;二是老谢已经过了羁押的最长期限,如果被放出来后见不到家人哪行!这次,李琼天真地以为可以和丈夫一起踏上返回北京的火车。  被拘前曾被网上追逃老谢现在到底怎么样?李琼一直挂怀。9月5日下午6点,李琼再次拨打当时抓捕现场唯一留下电话及姓名的北京朝阳警方陈警官的电话。对她来说,这个电话已成为她在无助时唯一能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曾协助渭南警方抓捕的陈警官告诉李琼:渭南警方来抓捕谢朝平时“什么手续都有,拘留证、上网追逃表,都有。手续不全,我们也不敢接待!”  “追逃?好多天老谢都不出屋,随时随地都在家里,怎么成了逃犯?”李琼回忆:临渭公安分局在对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调查的十多天时间里,并没有查任何人找谢朝平核实过书的事。据了解,谢朝平在北京的住所位于石景山区,辖区派出所为八宝山派出所,但8月19日,出现在老谢家中的人除了渭南警方外,还有北京朝阳区刑侦支队的警员。“如果老谢有问题,协助办案的应该是八宝山派出所,怎么会有朝阳区警方的人在现场呢?”对这一问题,李琼始终想不通,她认为唯一的一种可能是违规操作。  电话中陈警官认为此举并无不妥:“很正常,人家认为朝阳区大,渭南警方以为老谢住朝阳区,要求我们配合。后来经过我们侦查,老谢住石景山区,我们是协助渭南警方办案,也不能把他们推出去。”陈警官透露当时也找了八宝山派出所的人指认。“跨区协助办案,如果办案地点在四川,人家跑来北京找到你协助,你也不能把它推出去吗?”谢朝平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说这种说法不能服众。  联想到老谢被带走后,自己和女儿曾到八宝山派出所询问是否知晓这件事,值班警察在打了两个电话后告诉她二人,“对这件事没印象!”李琼随即在电话中质疑陈警官的说法:“属地是八宝山,怎么八宝山派出所的人当时不在现场?”闻此,陈警官提高了嗓门:尽管八宝山派出所的人没出现在老谢家里,但他们也来人了,“民警在社区里。”不断的追问终于让陈警官失去了耐心,电话那端,陈警官出于好意开始指点李琼:“再纠缠这些细节,没有任何意义,老谢的案子也翻不了,找我没用,你还是赶紧去找办案单位渭南警方问问怎么回事。”对于抓人的理由,陈警官再次确认了老谢是“逃犯”的说法:“渭南一方说因老谢非法经营才抓人,说老谢是在逃的,网上有手续。”“网上追逃实质是一种变相的通缉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应当逮捕但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老谢一直住在那里,没有逃过,之前,据我了解,也没有任何人找他调查过。”周泽认为网上追逃难以自圆其说。“在逃?”电话放下的很长时间里,李琼在半信半疑地不停叨咕这两个字。9月5日的这个夜晚,听着渭南窗外的雨声,李琼再也无法入眠,这晚她几乎整夜未睡。 就跨区办案问题,本报记者向公安系统相关人士咨询,该人士表示:跨区办案需要当地派出所的配合,如果没有当地派出所的配合,属于违规但不违法。但该人士并表示:“这种情况也可以理解,毕竟抓捕犯罪嫌疑人,是警察的义务。”  律师会见 全程录音录像9月6日,律师周泽探望老谢的日子。提前一天,周泽已经分别给渭南市公安局相关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但意想不到而又在意料之中的是所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所发的短信有去无回。当天在渭南市公安局苦等两个小时后,直到11点多,周泽才被允许在公安局两名警员的陪同下会见谢朝平。按照规定,家人不能前往探视。心切的李琼和女儿还是冒雨来到临渭区看守所。此时,一众媒体记者同样在看守所外焦急等待。看守所大厅里,李琼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窗口,“老谢从此路过的时候,我希望能够看他一眼。”李琼眼里满是泪花,“我送去的衣服都被看守所人员当场铰掉了扣子,那是老谢最喜欢的衣服,铰一下就像铰我的心一样。”  12点,周泽在两位警员的陪同下从看守所的大门走出,几个媒体的记者蜂拥而上,面对“是否超期羁押”的提问,两名警员并不作答,而是以极快的速度开车掉头离去。“这次很不顺利。先是等了两个小时,要公安机关批准和陪同才能会见。随后,在整个过程中又被监视和全程录像。”周泽神情凝重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不仅对律师全程监视甚至还被录像,这在周泽的律师生涯中是第一次遇到,周泽说他当即提出异议,但异议无效。会见中,一名警员在身边监视,一名警员在身后录像。“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律师法》的规定,有一种背后有人用刀子瞄准了后心的感觉。”  会见谢朝平前,两名警员交待周泽:不允许将外界的任何信息传递给老谢;不准谈案件之外的任何信息,避免妨碍作证。因此,关于这次会见的具体内容,周泽对媒体讳莫如深,他唯一能告诉媒体的是,现在检察机关仍然没有决定批捕谢朝平。“这说明他们立案就不慎重,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最迟应该在7天之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加上检察院的批捕期限也是7天之内,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正式批准逮捕前最多只能羁押14天。除非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提请延长30天批捕。”在周泽看来:14天的期限早过,现在仍超期羁押。他揶揄可能是把老谢认定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这样的犯罪分子了,“但这与事实明显不符。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而公安机关一直羁押,第一是像有媒体说的那样在完善证据链,更重要的是也没有法律依据。”  谈起谢朝平在拘留所的精神状况,周泽介绍:“谢朝平在里面还不错,他说相信自己没有问题。只是对家里不太放心,希望家人能保重身体。”迎接老谢走出看守所的愿望落空,没有人比李琼更加失望。她隐隐约约感觉到情况并不像想象中那么乐观。
 书中的主角是移民在李琼看来,老谢除了写作就很少有其他的爱好,不抽烟,不喝酒,也不打牌。谢朝平在电脑前写《大迁徙》时,李琼也在旁边默默地阅读,其中遇到多处犀利的地方她不免为老谢担忧:“人名、地名都是真实的,有些还是在位的,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没想到,老谢对此倒很有信心,他说:“我写的都是有事实依据的,他们能做,我就不能写?”然而,事情的结果确实无法预料。此刻,耗时三年、六下渭南、自费出版的上千本被查抄的《大迁徙》正静静地躺在渭南市文化局稽查大队一楼的仓库中,透过窗户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些打开牛皮纸包装的书籍上面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 《大迁徙》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2003年8月,黄河最大的支流之一渭河遭遇历史罕见的长时期暴雨,华阴市的高家村、罗西村等11个村庄被定为泄洪区。洪水过后,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将陕西省上报的灾区3474户村民外迁。按照国家、地方、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按照每户1.7万元的标准补助,中央补助共计5906万元。但直到2006年,村民仅获得50万元救灾款。当年作为《检察日报》下属《方圆》杂志社记者的谢朝平经过采访,写成《655次举报》等两篇稿件,但最终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法见报。之后,《民主与法制》杂志也派记者调查采访此事,并以《5906万元救灾款哪去了》公开报道。  谢朝平当天被抓的情形,李琼也不愿意再过多触及。“不让穿鞋,不让扎皮带,就这样走了。”李琼告诉记者,老谢走时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我是没有错误的,你们这么办,我看你们怎么交待!”  8月22日,李琼获悉老谢暂被关押在北京某看守所,当夜她冒着暴雨赶去,结果可想而知。从午夜12点开始,李琼沿着看守所转了三个多小时之久,她一边走一边用四川话悲哀地叫着:“老谢,你在哪里?”衣服鞋子都湿透了,李琼说她没有任何感觉。“怎么写本书就写成这样了,那本书那么令人害怕吗?”李琼想不明白,“更何况那本书有正常的出版程序。”李琼透露,出书前,老谢曾经和移民代表李万明有口头约定:不能因为这本书去闹事,否则不会写书。李万明当时答应,他说他可以控制局面。期间无论是在北京还是渭南,也都是谢朝平请移民代表吃饭。对这一点,移民代表董生鑫打心眼里佩服,他说:“老谢就是有时用了我的车,也会自己掏钱把我的车油箱加满。”“出书用了多少钱我不知道,反正我家这些年有一二十万元的积蓄都是老谢拿出去的。”李琼告诉记者。  究竟是书的内容还是形式出了问题?渭南县文化局稽查大队队长吴会民表示:“是接到群众举报才将这些书异地封存的,其中并不涉及内容,只是按照非法出版的程序查的。”对于非法出版物的说法,李琼很奇怪:“当天夜里书刚送到渭南,第二天凌晨书就被查抄,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凭什么说是疑似非法出版物呢?”  “非法出版物”“根据会见老谢,及从老谢爱人处了解到的情况,我认为老谢出书连经营的行为都构不成,更别说非法经营了。”周泽认为,老谢写作出版书籍完全是正常的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表达行为,其作品反映民众疾苦,揭露渭南市个别政府部门和官员截留、挪用移民、救灾资金、侵占移民安置土地等腐败问题,则是作者本人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等监督权利的具体体现,且自始至终没有赢利的目的。9月6日,渭南市文化局稽查大队队长吴会民表示,书曾经被卖过几本,几个移民代表还分别给老谢打过欠条。9月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分别给移民代表董生鑫及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打电话询问,二人均表示,书没有售出一本,他们也没有给老谢打过什么欠条。  就有关部门提到火花杂志社的增刊没有报批,以此认定《大迁徙》为非法出版物的说法,周泽说,这是一种出版机构内部的违规行为,并不违法。没有报批,这是出版部门的责任,而且即使违规违法,也与作者没有太大关系。周泽的观点是“对于非法出版物的认定本质上不是一个司法鉴定行为,而是一个法律适用行为”。他认为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作出非法出版物的鉴定也不合乎程序,“新闻出版部门认定一部图书、一期杂志属于非法出版物,相当于作出一个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的行政决定,涉及到具体当事人的利益,对当事人资格、利益的剥夺,在作出鉴定前要听利益相关人的陈述和辩解,给当事人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权利。不能由新闻出版部门给事情定性,有关部门就据此查抄,这太没道理。” 先是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作出非法出版物的鉴定,继而《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收回准印一万册左右的准印函,而将一份“杂志社约定只印500册”的紧急通知送给谢朝平。准印数量变成500册,在火花杂志社执行社长魏丕植的自述中曾写道,当时他因要出差,就口头交待秘书王天永给谢朝平出一个同意印制增刊《大迁徙》的函。5月24日上午,魏丕植见到王天永给谢朝平出的函后,对印制1万册深感疑惑,并致电谢朝平“你不是只作赠阅交流和史料保存之用吗,为什么要印那么多啊?”由此,魏丕植自己起草了“紧急通知”。“我在电话里要求谢朝平将原函退回作废,按‘紧急通知’精神执行,谢朝平当时同意了。”李琼告诉本报记者,“紧急通知”是在8月15日才送到谢朝平手中,“当时书已经印出来了,但当时火花杂志已经被停刊,老谢觉得给杂志社添了麻烦,才签了字”。但那份准印10000册的函,已被渭南移民复印,复印件至今仍保留在他们手中。  移民代表的另一种说法《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渭南的两天里,之前曾经接受媒体采访的几位主要移民代表因种种原因在外地,无法见面。9月7日,本报记者拨通了移民代表董生鑫的电话,64岁的董生鑫自称目前在武汉,他用陕西方言告诉记者,5天前他按照当地公安局的要求,去华阴市良方区村民陈子忠(音)家收剩下的二十几本书时被4个人打成轻伤。“打我是因为我把书暂存在那。”因为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董生鑫不得不离开华阴。而他所在的乡政府也告诉他,不让他短时间里回到渭南。“我一回来记者就要采访我,他们主要是怕我回来,给他们增加麻烦。”  对于《大迁徙》一书,董生鑫评价颇高。“书我看过了,这本书记录了从上世纪50年代到现在半个世纪的移民生活,百分之百的真实。”董生鑫告诉本报记者,可以对他的话录音录像,他可以对他说的每一句话负责。关于是否卖书的问题,董生鑫说:“谢朝平在出书前就和我们说过,这书不能卖,是免费送给移民看,移民没有钱,书的定价是50元,只是为了体现书的价值,不是用来卖的。”谢朝平出事后,董生鑫还给渭南市委书记、渭南市市长写信、发手机短信,要求相关部门退还杂志,但没有得到答复。 9月7日,本报记者也拨通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的电话,当时,他正在从西藏林孜赶往拉萨的路上。李万明是报告文学《大迁徙》中的一个重要人物,为了反映当地政府滥用国家移民经费和长期滞留国家紧急救灾款等问题,他连续18年来举报告状,如今已举报778次之多。李万明告诉记者,谢朝平人很正直,书很客观,是按照客观事实写的,没有什么过错。“这个书是火花杂志社下了文件的,同意以增刊形式发行,说非法出版物没有道理。”之前他收到的4800本书都已经“上交”,李万明最后反复强调:“老谢送书时,我没有给他打过任何条子。”经历了几天的悲喜后,李琼既没有接回谢朝平,也没有拿到抓捕谢朝平的任何手续。9月6日晚7点,她黯然离开渭南。2010年09月13日17:33  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