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书案谢朝平 “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上官敫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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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书案谢朝平 “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临渭区检察院做出决定后将案件退回警方继续侦查,谢已办取保候审

类别:国内新闻   浏览量:3187   版次:AA04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9-18
作者:上官敫铭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昨日,渭南书案出现重大转折,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认为,《大迁徙》作者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昨日下午,渭南警方为谢朝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下午3时30分许,谢朝平在妻子李琼的陪同下走出了看守所。此时,距谢朝平8月19日从北京家中被带走刚好是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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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回到北京的谢朝平在机场略做休息,眼中透露着疲惫。 南都记者 上官敫铭 摄

    南都讯 昨日,渭南书案出现重大转折,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认为,《大迁徙》作者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昨日下午,渭南警方为谢朝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下午3时30分许,谢朝平在妻子李琼的陪同下走出了看守所。此时,距谢朝平8月19日从北京家中被带走刚好是30天。

    检方:谢表示真诚悔意律师:未承认非法经营

    昨日上午,渭南三部门组织新闻通气会。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称,9月13日,接到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提请批准逮捕谢朝平及相关案卷后,检察院审查了该案事实和证据。

    据悉,9月16日,临渭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检方新闻发言人称,在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谢朝平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也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并表示真诚悔意。因此,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并退回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继续侦查。

    对检方这一说法,谢朝平代理律师周泽并不认同。周称,谢朝平并未承认过存在非法经营行为。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后,谢朝平亦对南都记者表示,早就做好了坐牢的准备,自己身陷的案件系有人炮制的。

    文化部门:杂志社称未审书稿杂志社领导:曾详述编审过程

    通气会上,渭南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也分别通报了对《大迁徙》一书的查处、立案和侦查情况。

    据渭南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新闻发言人介绍,6月27日,渭南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先后在临渭区、华阴市等地发现并暂扣疑似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8352本。随后,根据山西新闻出版局作出的《出版物鉴定书》和火花杂志社的回复,依法认定《大迁徙》为非法出版物。7月23日,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将此案移交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立案侦查。

    7月28日,渭南公安、文化部门赴山西、北京等地取证,《火花》杂志社出具了编审委员会未审阅此书的证明,并表示对此书的编辑、出版、发行整个过程概不知情。对于这一细节,据南都记者调查,《火花》杂志社此前已确认对《大迁徙》一书进行了审阅,另据火花杂志社原执行社长魏丕植向南都记者证实,杂志社对增刊的编辑、出版环节并非不知情。针对渭南警方在“书案”中的作为,魏丕植此前曾专门撰文详述杂志社在该书审稿及编辑出版的相关过程,并责问警方进京抓人是奉谁之令?

    警方:成本5.2元书价标50元谢妻:书赠移民分文未收

    据介绍,截至昨日,渭南文化执法人员共查缴《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15859本,涉及金额79万余元。

    在通气会上,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新闻发言人称,侦查查明,《大迁徙》共印刷两万册。2010年6月26日,谢朝平将该书托运至渭南市临渭区,委托他人非法销售,每本成本5.20元的书被标价50元。(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对于警方的这一说法,谢朝平的妻子李琼反驳称,书在交到移民手中时,谢朝平分文未收。该书在名义上并不进行经营,而是向此前委托谢朝平记录三门峡移民史的移民进行赠阅。“《大迁徙》定价50元,只是为了体现书的价值,移民的一分钱都没收,更不用说经营了。”李琼曾对南都记者称。

    警方昨日解释了延长拘押谢朝平的原因。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新闻发言人解释,因此案涉嫌流窜作案,根据案件侦查需要,公安临渭分局将谢朝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30天。

    这一情况可在《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找到依据:“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对话

    “以为要在逮捕证签字”

    南都:老谢,你好。什么时间走出看守所的?

    谢朝平:大概在两个小时前吧,下午3点多钟。

    南都:现在心情如何?

    谢朝平:其实吧,我已经做好了坐牢的准备。出来不出来,我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南都:你不怕坐牢?

    谢朝平:你知道吧,看守所里面的信息和外面是隔绝的,我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我已经想好了一句话,我以为今天是要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的。

    南都:你之前不知道自己今天是被取保候审?

    谢朝平:没有。我以为他们要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我想到的那句话是———如果要让我在逮捕证上签字的话———我就写:历史将审判炮制这桩案件的人。

    南都:对这次遭遇,看来你在心理上真是做好准备了。

    谢朝平:我做了多方面的准备。检察院的人来讯问我,我就说了,就算你们让牢里的犯人打死我,我也不会向他们低头。

    南都:是向渭南官方还是警方?

    谢朝平:现在他们还在看着我呢,说话还不太方便,见面后好好聊。

    现场

    “我不后悔写了这本书”

    短发花白,神情略显憔悴。昨晚9时45分许,谢朝平终于出现在了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

    据了解,办妥取保候审手续后,渭南警方为谢朝平夫妇购买了当天从西安飞往北京的机票,并派人将二人送至西安咸阳机场。

    谢朝平说,头发是在看守所被要求理短的;“你先不要照相,这样不好看。”借了记者的一顶帽子戴到头上后,谢才大方地接受拍照。

    抵京的第一件事,谢朝平称要对关注渭南“书案”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在被看押的几十天时间里,“我是以一个老检察官的身份跟一些奉命行事的警察进行业务竞赛;我是以一个记者的身份,在跟一小部分贪官进行抗争。”谢朝平对南都记者说,事实证明,他没有给检察官、也没有跟记者这两个身份丢脸。

    “渭南的移民真穷!真苦!真可怜!”谢朝平对南都记者称,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到移民这种状况,不为他们呼吁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我对这本书是很有把握的”。

    现状

    谢朝平仍未获完全自由

    南都讯 据了解,谢朝平目前仍未完全恢复自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据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仍将接受常驻地警方监督。取保候审最长年限为1年,1年到期后,侦查机关要么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要么重新收押。

    在渭南书案中,另一位被警方控制的人士是曾承印《大迁徙》一书的河北廊坊市一印刷厂员工赵顺。目前,赵顺是被警方控制中还是获得自由,南都记者曾致电渭南警方相关人士,但警方拒绝透露相关信息。而与赵顺相识的印刷厂相关负责人则称“不愿意说”。

    事件回放

    8月19日 《大迁徙》作者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带走,被关押在陕西市临渭区看守所。便衣警察上门时以“人口普查”敲开谢家家门。

    8月30日 谢朝平的律师周泽从警方获悉,“非法经营”是因为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作品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9月2日 网络上挂出了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工会主席李万明关于《大迁徙》的公开信,信中对渭南文化部门没收《大迁徙》一事表示愤慨。李万明在公开信中表示,移民款被滥用他举报了18年。

    9月3日 中国作协创联部负责人表示,陕西渭南警方带走报告文学作家谢朝平,是对作家创作权的侵犯,中国作协将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9月3日《火花》杂志社原执行社长魏丕植向媒体发出一份说明,称提出5个“不解”,包括:为什么鉴定《火花·大迁徙》增刊为“非法出版物”,《大迁徙》未刊一分钱广告,杂志社未收一分钱,作者也未卖出一本杂志,也未从中获一分钱利,根本没有经营行为,何来“非法经营罪”。(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9月15日 谢朝平的律师周泽告诉记者,河北一家印刷厂的职工因谢朝平书案,被陕西渭南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采写:南都记者 上官敫铭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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