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证——60年民主发展历程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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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9月29日通过了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一重要文献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建国初,由于全国范围内军事行动还在进行,土地改革还没有完成,人民群众还没未充分组织起来,因而还不能立即实行普选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1953年,在全国召开普选人民代表的条件已经成熟。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在1953年召开由人民普选方法产生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同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从这年下半年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以新中国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普选运动。全国当时有97.18%的18周岁以上人口进行了登记,并领到了选民证,88%的持证选民参加了投票选举。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在北京中南海的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高层领导也和普通百姓一样,投下了平等而庄严的一票。这场史无前例的民主实践,使千百年来生活在封建专制主义阴影下的中国人民迸发出当家作主的政治热情。

吴江县青云乡(小乡,当时青云地区划分为5个小乡)选举日成了隆重的节日。人们张灯结彩,无比珍惜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当时青云乡总有人口2716人,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选民总数1672人,参加选举的选民1553人,参选率达92.6%。在基层普选的基础上,全国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成立。在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1953年9月17日吴江县青云乡选举委员会印发给中医师沈济群的那张选民证,所反映的就是这段不平凡的历史。此证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字的竖排法,宋体繁字,刻有“吴江县青云乡选举委员会印”字样的方形大红印章,尤显得选民证的庄严和厚重,工作人员又盖上了自己的私章,以示对参加民主选举工作工作的认真负责和一丝不苟。

1956年下半年,我国举行了第二次基层普选。此次印发的选民证由竖排改为横排。纸张由灰色改为粉红色(这一颜色的纸张一直沿用至今)。印章也由方形改为现在通用的圆形,字体2列横排。195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简化字方案,所以该证书“选民证”的“选”字和“选举委员会”的“选举”2字和“会”字均已采用了简化字。

1958年4月24日印发的选民证,样式与1956年相同,乡镇的“镇”字左边“金”字旁未简化,右边“真”字错印成了“正”字。

1961年、1963年和1966年青云公社第四、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所印发的选民证,落款和印章都有“吴江县青云乡、吴江县青云人民公社”的字样,且青云乡和青云公社上下二排并列印制。1958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已撤消了青云乡建制,建立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政社合一,选民证上却保留了“青云乡”的落款。

从以上6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普选的时间上来看,第一次与第二次相隔3年;第二次与第三次相隔2年;第三次与第四次相隔3年,第四次与第五次相隔2年,……每2次间隔时间相加正好5年,可能是与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为5年换届相吻合。

1966年5月开展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根本破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性的“夺权”及其非民主产生的各级“革命委员会“,导致了全国人大活动停止了8年半之久,1975年全国四届人大虽然召开,但民主程度及其有限,虽然形式上存在,实际上人民代表有名无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形同虚设,无法行使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的权力,以致那些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防止和制裁。基层普选更是被束之高阁,直到1980年底才恢复举行,这时相隔时间已达15年之久了。分别印发给沈济群老先生的1966年1月8日和1981年1月10日的2张选民证正是见证了这一段的历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在基层代表选举上出现了3项重大突破,一是选民有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权利;二是推行差额选举;三是县、公社(镇)两级人大代表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反映这一时期民主发展历程的是1981年1月,由“吴江县选举委员会”直接印发的选民证。这次县、公社二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采取分二次进行投票的办法进行,吴江县人大代表选举在1月22日结束,青云公社人大代表选举日则确定在4月10日。代表任期,县、公社(镇)两级均规定为3年。

自1984年开始,包括1987年、1990年和1992年的县(市)、乡(镇)两级代表的选举均采取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进行,选民证也均由县(市)选举委员会直接印发。为了确保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能如期在年初举行,自1992年开始,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到期的年初提前到上一年年底进行。

1994年初,经江苏省批准青云撤乡建镇,1995年底,青云镇进行了第十二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因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市)级以上人大代表任期由3年改为5年,因而这次仅选出镇人大代表,选民证也就由青云镇选举委员会印发了。印章由过去2列横排的“吴江县青云乡,青云人民公社选举委员会”改为环状排列的“吴江县青云镇选举委员会”。因此1995年12月印发的选票同时见证了青云撤乡建镇的历史。以后的镇人大代表换届分别在1998年底、2001年底、2004年底和2007年底进行,而市人大代表则分别在1997年底、2002年底和2007年底进行换届选举。2001年10月青云镇与桃源镇合并,因此2001年底起,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选票由桃源镇选举委员会印发。而2007年则是自1993年市、镇二级代表同时直接选举相隔15年后又碰在一起的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时直接选举,这次选举是沈济群老先生有生之年最后一次参加的投票选举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之今,已有60年时间了,这套虽不完整,但却保存了一个甲子之年的稀有的选民证,既体现了一位普通公民对自己以主人翁态度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无比珍惜,同时又见证了60年来我国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历史现状。

在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同时,我们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而高声欢呼。

附:上述选民证原件资料,如有长期保存价值的,请落实好保管单位后,及时与本人联系,我们愿意无条件赠与。

吴江电视台播出的网址: http://www.zgwj.gov.cn/spxw/index.asp?dDateTime=2009-10-7

沈济群,摄于:1961年

沈济群及夫人朱桂金的合影,摄于:1987年

 

沈济群,摄于:1998年5月11日,北京天安门(下面有沈济群亲手书写的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