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不得以“特赦陈水扁”来混淆大是大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08:44:11
台湾《联合报》黑白集今日刊登文章说,红衫军要重上街头,如今他们坚持的诉求是贪腐的主政者必须在下台后接受司法制裁,继任者无论为蓝为绿,都应尊重司法审判结果,不得以大赦或特赦陈水扁及其一家,来混淆大是大非的标准。但谢长廷放话要大赦,马英九则主张先统一见解。
文章说,吕游及陈唐山被起诉后,谢声称他若当选要大赦特别费及“相关案件”,所谓“相关案件”自是指扁的“国务机要费”。马则谓谢所谈的应是特赦,而非大赦。特赦只能针对已定谳的个案,而特别费案涉及数万公务员,故若要在诉究前将罪、刑一并解免,须采大赦。
文章指出,但问题在于,依起诉书看,扁珍吕游陈等人均是以假发票诈领公帑,贪污及伪造文书之罪证确凿,若含糊笼统地以大赦一笔勾销其罪刑,则法律尊严何在,道德底线何在,社会公义何在?
更何况,过去基层公务员因此种犯行而被判贪污罪入狱服刑者,不知凡几;若只因扁吕游等官大权大,新“总统”便妄自以大赦来取媚他们,如何向人民交代,这与共犯结构何异?若认为特别费以领据报销的一半确属实质补贴,不应入罪,则统一起诉标准即可,岂可滥施大赦?
前“司法院长”翁岳生在卸任时才痛责有人“为达政治目的,不择手段,践踏司法”;又称自己当时身在其位,“椎心泣血,痛苦万分”;然而,如今若尚未上任即扬言要对贪腐的权贵大赦,岂非更是“为达政治目的,不择手段,践踏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