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10年普通高中新教师招聘面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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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8-18 13:10:33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普通高中师资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中招聘部分新教师。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职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果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科可以参加面试的人数,则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均可参加该学科的面试)。面试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学科
招聘职数
招聘岗位
备    注
物理
5
招聘具体岗位8月28日前公布
化学
3
生物
4
历史
4
地理
4
音乐
3
初中3人
美术
4+2
初中4人,高中2人
体育
3
心理健康
3
初中2人,高中1人
二、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基本教学技能,包括仪容仪表、普通话、板书以及教材处理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心理健康教育面试的形式为案例分析并情景答辩,即在单位时间里对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回答评委预设的问题。其他各学科均采取讲课的方式,其中音乐为歌唱教学。
㈠课题
每个考试单位时间一个课题,即不同午别不同课题。心理健康教育的案例与提问的问题和体育讲课的课题(范围为田径方面的内容)由评委临时命制,美术讲课的课题由评委临时从我县现行八年级教材中选取,音乐讲课的课题由评委临时命制,其他各学科讲课的课题由评委临时从我县普通高中选用的相应学科的必修模块㈡中遴选。具体版本如下:
物理: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化学:江苏教育出版社;生物: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岳麓出版社;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美术(初中):湖南美术出版社。
㈡备课
课前30分钟备课。统一提供教材(体育、心理健康教育不提供教材,音乐只提供歌谱)和教案纸,不提供教师用书,不得带其他参考资料。
㈢讲课
每人20分钟(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15分钟,情景答辩5分钟)。实行当场亮分(按百分制评分)。
二、成绩评定、结果认定及录用办法
㈠成绩评定
每个学科设置五个评委,由评委当场亮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三个中间成绩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应聘对象的面试成绩。
㈡结果认定
笔试、面试的成绩各占50%,两项成绩相加,所得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应聘对象最终的得分。
㈢录用办法
1、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果出现总分相同,则普通话等级考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即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设定的招聘岗位,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8月29日
面试地点:凤城中学
四、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名次8月30日在教育局一层公布。
五、体检
按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对象应携带身份证于2010年8月31日上午8:00前到铭选医院大门口集中报到,并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六、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面试对象应于2010年8月28日下午5:00前随带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届时需交一张复印件,原件待查)到县教育局九层会议室报到,听取交代面试注意事项。
附件:考生守则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考 生 守 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进入候考室,以备管理人员查验。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课本、资料等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把统一提供的试题、课本等带出准备室或面试室,违者取消考试成绩。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一般不得离开。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有工作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五、考生到考点报到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六、考生考试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否则监察人员有权责令考生停止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马上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考场。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其他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并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考生守则》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安 溪 县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