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去年我国宏观税负高达32.2%--独角兽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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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去年我国宏观税负高达32.2%  独角兽资讯 发表于 2010-9-13 19:33:00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作者:丁晓琴 徐以升

  对中国宏观税负水平的争论,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上周五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下称“报告”)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报告测算显示,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2009年达到32.2%,全年政府收入超过10万亿元,当年税收收入只有6.3万亿元。

  今年8月23日,财政部官方网站转载了《人民日报》一篇文章,文章称“我国宏观税负实际偏低”。文章指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口径,2007年至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4%、24.7%和25.4%,这不仅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但中国社科院该份报告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报告指出,按照IMF《政府财政统计手册》标准,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定义为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这构成全口径的政府收入。以此计算,中国全口径政府收入已经从1998年的1.73万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10.8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也从1998年的20.4%上升到2009年的32.2%,上升了约12个百分点。

  根据报告,2007年至2009年,宏观税负水平分别达到31.5%、30.9%、32.2%。这一数字大幅高出前述财政部网站转载文章的计算水平。

  对于这一水平的国际对比,报告指出,2008年中国宏观税负30.9%的水平,与2007年韩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30.8%相当,但是韩国2007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达到19730美元,考虑到人均国民收入水平,从国际比较的角度,中国目前30%左右的总体宏观税负水平并不低。此外,中国非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综合来看,中国全口径财政收入规模与经合组织(OECD)中的低税负国家接近,并不能认为较低。

  关于宏观税负问题,也一直是业界争议的焦点。在上周五同时举办的讨论会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教授就指出,目前宏观税负的测算统计口径不一样,到底政府收入是20%、30%,还是40%,差距很大,10个百分点的差别非常大。研究界有责任做这个事儿。

  在很多讨论中,狭义口径的宏观税负水平经常被拿来引用,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一水平在2009年仅仅为20.1%。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也在发言中指出,要厘清宏观税负的基本概念。“税收总额占GDP的比重可能只有20%,但全口径的话,我们统计至少超过了30%,还有统计不上来的。还有人说35%、40%的。”刘佐说。

  2009年宏观税负已经高达32.2%,未来会不会继续提高,“十二五”财税规划应如何对待这一问题?

  报告执笔人、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十二五”时期要适当控制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报告测算,“十二五”时期,虽然难以维持以往的超高速增长势头,但中国税收收入的增长还会保持略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因此,“十二五”时期宏观税负水平还有望继续攀升,全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很可能突破35%的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必须要有一个中长期目标,确立一个合理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决算审查室主任夏光在发言中强调,他指出,在中长期阶段,确定政府收入占GDP的合适比重,对调整政府、企业、个人的收入分配结构,对于稳定预期是非常有意义的。(第一财经日报)

    延伸阅读:中国税负到底重不重?

  在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上,中国内地排名又有进步,从2008年的全球第五跃居第二,仅排在几乎年年位居榜首、有着过于慷慨的社会福利制度的法国之后。自2000年中国进入《福布斯》的统计开始,中国的税收负担指数便一路上扬。

  当然,《福布斯》的排名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承认,但相信深得纳税主体——企业和个人的认同。[详细]

  1:中间阶层个税负担沉重 制约收入增长

  如同陈先生一样,很多中等收入者并不认为他们属于“中等收入群体”。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就存着相互矛盾的观点。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个税起征点一再提高,但很多人仍然觉得税负太重,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并不用缴纳个税,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个税缴纳群体所占比例要小很多。

  2:GDP约三成归政府所收 税负或已高于30%

  学者认为,发达国家之所以只按照税收和社保收入计算,是因为这些国家政府收入的来源只包括税收和社保。而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不能仅仅以税收数据计算,而应该根据整个政府收入来计算宏观税负。

  周天勇教授曾计算,2007中国政府的实际全部收入为85223亿元,占当年GDP的32.87%。

  3:税负痛苦取决于政府如何使用税收 而不是税率

  发达国家中有高税国家,比如瑞典,税收占GDP的51%;也有低税国家,比如美国,税收占GDP的27%。但无论是高税还是低税,他们税收的主要用途都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公共服务。这些功能一般占税收总额的70%-80%。而政府成本相对较少。

  中国正相反,这些支出的比例只占税收总额的25%,大量税收被政府自身消耗了。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浙江大学教授冯培恩委员曾列举了公务用车消费、公款吃喝消费、公费出国消费、政府会议消费、“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消费、能源和资源消费等六种政府消费行为,例如公务用车方面,他调查认为我国目前大约有400万辆公车,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1/3;公费出国、公款吃喝每年各不少于2000个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