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老师事件,争论推动社会进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4:07:24
范老师事件,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第一部分:对范老师的评价
  
  一、伦理(道德)层面:
  圣贤的道德:利他或自利利他。是社会推崇的、学习的。
  普通人的道德:自利但不损他人利益。是社会的底线
  普通以下的道德(缺德):损人利己,比如沾别人小便宜,但损人利己如果较严重,可能就触犯了法律。所以,这一项与法律有交叉,看事情的严重程度。
  这件事情,从道德层面来说,争议会比较大,有人认为范美忠是自私自利但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有人认为他当时损害了他人利益。很多人都在这个角度辩论,我就不再多言了。
  
  二、理论(哲学)层面:
  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提出天职的概念,如果一个人把工作当成上帝托付给他的任务,他会产生一种神圣感和使命感。所以,西方的职业精神是建立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这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道德。这一点有信仰的人很容易理解,而没有信仰的人是难以理解的。商业社会,是以利益交换为原则,强调责任与权利的对等,不强调奉献;但军队、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机构。是不能纯粹以利益交换为原则的。责任应该大于权利。否则,军队、政府机构、医院、学校就全部社会化、产业化,于是军队就变成了职业杀手(出多少钱去杀多少人,打仗之前还得先对每一次战斗的报价进行商业谈判,那就太可笑了,虽然一些国家有雇佣军,但毕竟不是主流)。警察说:“我一个月就两千块钱,靠,两千来块钱就值得让我们去玩命?”这些大老板一年赚几千万几个亿,应该他们去做警察才对。所以,西方的利益交换原则并不是在社会的每一个方面都通用的,自由市场经济也不是万能的,否则1929年美国经济危机,罗斯福为什么要采用凯恩斯的理论?所以,把军队、政府、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机构也完全按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我认为是片面的,百家争鸣中,与西方思想最接近的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毕竟“兼相爱”是在前面。这个社会只能做到80%责任与权利对等,想绝对做到范老师所说的责任权利对等,我想是不可能的。
  
  你否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认为对了一半,因为中国没有信仰,几千年信奉儒家,孔子是先师至圣,于是把这个桂冠给了老师,让老师背负了双重的责任,其实,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是佛教里面的和尚、基督教的牧师,但老师有辅助的功能,虽然不是教授,但也该是个助教。所以,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是不认同的,但是我认为老师应该是:人类灵魂的“助理”工程师。
  
  范老师受西方思想影响较深,可能认为缺少个体的独立、自由,就没有所谓的整体、集体利益。中国二千多年来是王权统治(王权我认为不等于主权),忽视人权。我认为人权与主权应该在不同的前提条件下使用,如果一个国家在战争或动荡灾乱时期,主权应该大于人权。这个时候,如果国家的主权出问题了,损害的是整个国家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这时候是大河有水小河才满。而在和平稳定时期,应该是人权大于主权,这时候是小河有水大河满,每个公民独立、自由、富裕了,整个国家才富强,是一种正向的关系。
  
  再深化一点,中国几千年来,处于战争、天灾人祸期占多,贞观之治等和平时期毕竟少,人民饱受天灾人祸、战争之苦,非常想在和平统一的国度里过几天太平日子,这是中国人最低的要求了,这个要求至少比战争、天灾的日子强。所以,宁为治世狗,不做乱世人,体会颇深,所以,集体无意识当中,已经形成了主权大于人权的牢固思维。随着中国和平稳定的日子延续,人们对于人权的要求也会越来越多,人是不知足的。
  
  关于为何不生在美国,我认为70年代出生的人,经历过传统思想到西方思想的过渡,很多人在不同的时期都这样抱怨过,但后来看到战乱的非洲、朝鲜、伊拉克,我想如果会全方位比较的人,应该很庆幸自己没有生在这些国家。
  
  再继续深化,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一直认为主权大于人权,这其实与我们的思维模式有关,西方人受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思维影响很深,中国人受道家的辩证思维影响很深,这两者的思维方式是相反的,一个重量变到质变,一个只重质变。我总结了一下,人的思维方式按大类分有三种:直觉(灵感)思维、形象思维、抽象思维;而抽象思维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推类逻辑(像郭松民在辩论时打兔子等的比喻就是推类逻辑,只可惜是乱用)、因明逻辑。中西方今天的文化,与这些思维方式的不同有很大关系,如果中国是墨家的思想传下来为主流的话,工业革命就很有可能出现在中国了。具体我就不细说了,否则,又是一篇很长的文章。
  
  三、法律层面(责任、义务)
  保护未成年学生是老师的责任,老师当时是监护人。
  关于责任:我认为可以分两种,一是例行日常工作担负的责任,一是例外工作担负的责任。
  比如一个企业,有一个总经理,他的例行日常工作是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效率、成本、产品有竞争力。他的日常责任就是这些,如果这些做不到,他就不合格该下岗了。
  
  但是,他仅仅只有这些责任吗?如果企业发生火灾,他就得组织指挥灭火,组织员工疏散,不能说:我只负责经营,至于发生火灾,不属于我的责任,我可以先跑掉。
  
  如果死了三个员工以上,总经理就得坐牢的。因为,生产经营是他例行的80%的工作职责,而20%的例外事件管理也属于其职责范畴。不能把例行职责当成全部职责,如果什么事情都是一帆风顺,没有例外事件,一个组织还需要管理者吗?
  
  假如,如果当时范老师一个人先跑出来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组织学生逃离,导致学生们被压死了,范老师可就是违法了,就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了。(至于这方面的具体法律可以自己去查。)
  
  四、机制层面:
  如果出了一个事件,不去从机制上检讨改善,那一个组织是很难进步的。从此次地震延伸开来看,我们国家的培训不够,缺少危机管理意识。我看过一篇文章,在欧美的学校,小学就会对学生进行危机管理的课程,比如同学溺水了、煤气中毒子、火灾时该怎么办,都会进行培训教育。日本是地震高发区,但死亡人数少,就是因为其培训教育得当。在欧美一些大企业,三个高管是不能同坐一架飞机,因为这样风险太高,他们都考虑得很人性化。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说韩国一飞机失事,但在训练有素的乘务员的指挥下,2分钟所有人员全部安全撤出,而在中国,每次我正常下飞机,没有10分钟也下不来。说明我们中国人的机会主义、侥幸心理严重,总认为这种倒霉事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所以疏于防范风险,缺少危机管理意识。一出现问题,把责任人处分了、重判了就完了,很少去检讨制度上、流程上存在什么问题。缺少预防机制,一味的救火式管理。
  
  在企业里,消防训练、安全训练等等是不时要宣传和培训的。范老师在没有接受培训的情况下,出于一种恐惧的本能跑出来,可以理解(但不表示认同,就像可以理解同性恋,但但不代表认同同性恋一样)。但是如果范老师接受了培训,还这样一个人先跑出来,那绝对是要开除了。
  
  五、心理层面:潜意识中,范老师还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爱学生,其基督教信仰也未进入灵魂深处。
  
  六、范老师言辞:
  我想范老师的文章想表达的是:如果当时只能救一人出去,他肯定先救他的小孩,而不是他的母亲。
  我想,每个亲人在自己心目中份量不一样,有的人是母亲在自己心目中排第一,有的人是父亲排第一,有的人是配偶排第一,有的人是小孩排第一。如果有几个小孩,可能心目中还是宠爱有别的。所以,先救谁很正常。
  在中国几千年扭曲的孝道教育下,居然出现了汉代郭巨埋儿敬母这样极度扭曲人性的“孝”,如果我是郭巨的母亲,我会气得自杀,这哪里是孝?
  自己吃粥,父母也吃粥;自己吃肉,父母也吃肉;因为如果为了孝敬父母而自己过得不好,父母会心疼子女,鱼刺海参他们也吃不下,这不是真孝,是做给别人看的。所以,一家人平等,管他吃肉还是吃野菜,大家同甘共苦才是最真诚的“孝”。
  
  不管范老师说什么,都可以拿出来辩论,但不可因言获罪,除非他违纪违法,否则,我们岂不是倒退到“文字狱”的恐怖时代了。
  
  
  第二部分:对郭评论员的评价
   看到郭评论员在《一虎一席谈》上的表现,以及看了他的博客,我觉得太恐怖了,我觉得就差喊:“打倒范美忠”了。
  个人觉得郭评论员:
  一、 个人道德修养很差,文革遗风非常严重
  二、 学术水平很差
  三、 辩论技巧很差
  四、 臆测妄想严重(以我对心理学的了解,感觉其似乎有妄想症和迫害症)
  
  伏尔泰有一句很有名的话:我不同意你所说的每一句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看了郭评论员,当时只有一个感觉:就像个独裁专制的暴君。
  
  这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看到泼妇骂街式的全国性电视辩论,只能用一个词“精彩绝纶”来形容。《一虎一席谈》怎么找到这样一个差劲的人去辩论。即使真理在他面前,都会被他弄成歪理。
  
  
  感觉郭评论员的人文素质很差,所以就不多评价。
  
  第三部分:对《一虎一席谈》辩论过程的评价
  范老师一开始在摸不准郭评论员斤两的情况下,以一个申辩者的弱势姿态来辩论,他尊重每一个对手,即使在郭评论员臆测他“他先跑是怕学生挡他的路”这种毫无根据的话,他也是很细致的去解释。这样,他不断的赢得现场观众和电视观众的心理分数。这种训练应该和他平时教学当中,不断能平等与学生辩论有关,因此训练出其强大的辩论心理素质。
  而郭评论员刚好相反,一开始咄咄逼人,以皇帝审判罪臣的心态,想一招就击倒对方,他的假设前提是错的,他认为这个根本不需要辩,全国人民肯定和他的观点是一样的,还给胡一虎先套了一个大帽子“如果演播厅发生火灾,胡一虎一定不会自己先跑,相信胡一虎不是这样的人”。郭评论员总喜欢臆测别人的心理,很让人反感。
  这个战略假设错了,后果肯定就出大问题了。而范老师没有,范老师先假设双方的观点都不是真理,要通过这个辩论的过程才能辩出真理,所以其有条有理、逻辑严密、思路清晰。
  在电视观众看来,一开始估计有80%的观众有点反感范老师,但一开始郭评论员侮辱范老师的人格,可能有一部分人的心理就偏向范老师了,到后面郭评论员骂女观众、骂校长、骂心理老师,最后导致很多人反感。
  我们中国人有个心理,如果在辩论中,双方平等来辩,就不会把对方扯进去,而一个人批判一个人,那么大家就会把他扯进去,问他做得怎么样?有什么资格批判别人。而郭评论员就犯了这个毛病。观众内心会认为:自己做不到,却批判别人的人--卑鄙;自己做得到,也要求别人做到的人--严厉;自己做得到,但对别人要求没这么高者--宽容。
  其实,一开始范老师是个弱者,郭评论员居于有利地位,他可以“辩”这件事,但不可以以脏话批判对方,因为弱者与强者是个相对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下,可以相互转化,比如打官司,如果一个消费者和一个日本大企业打官司,消费者无疑是弱势的一方,但如果消费者不按法律规则出牌,按政治规则来出牌,利用这件事挑起民族矛盾,那么跨国企业就会变成弱势的一方,这一招在中国有很多律师很精通。
  结果郭评论员自己设套自己跳,辱骂对方、辱骂观众、不尊重辩论规则,结果激起观众的反感,结果惨败出局,而且闹成笑话。
  稍为有范老师一半功底,也不至于这样惨败。
  没抓到范老师的点子上,范老师的问题核心点不在于道德,在于其监护未成年学生的“责任”,其次才是道德层面的东东。责任是有文字具体规定的,而中国几千年儒家的道德“仁义礼智信”,没有定义,没有概念,没有标准,你讲“江湖义气”,我“大义灭亲”,你“大义灭亲”,我说“你自己人都能杀,没一点人性”。结果一个“义”字都弄出这么多标准,最后就看谁会诡辩了。儒家的道德不像佛教有清楚明了的戒律标准。所以,在中国辩“道德”,只有傻瓜才去辩道德。
  在企业,一些无良老板也经常给员工讲“以德服人”,“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结果自己花天酒地一个晚上用出上万块,而员工吃住条件极恶劣,工伤保险都不给工人买,这就是“以德服人”。
  郭评论和范老师,不是一个层次的对手,如果范老师是大学水平的话,我认为郭评论最多只是个小学水平。没有受过科学、严谨的学术训练。
  另外,我认为卿光亚校长是真正的民族英雄,在都江堰这样的重灾区,他们学校的校舍建筑得这么安全,没有一个学生伤亡,真是了不起。
  中国几千年,敬重救火英雄,而很少敬重防火英雄。如果说谭千秋老师是救火英雄,那么卿光亚校长就是防火英雄,希望中国以后要出现更多光亚校长这样的防火英雄,这样,就可以少让很多谭千秋成为烈士。
  如果光亚校长都不够格当校长,估计中国够格当校长的应该不会太多。我就是钱不够,如果钱够的话,我非常愿意送自己的小孩到光亚学校去。
  
  第四部分:范老师事件在当今中国的积极意义
  
  中国几千年来的教育,是圣贤的教育,孔子也要“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论语》里面说的“君子”、“小人”,孔子说自己也还达不到“君子”的标准,连孔子都达不到,更何况普通老百姓,所以标准太高,导致中国几千年活在虚伪当中。这个世界有绝对的君子和绝对的小人吗?大部分是“灰色人”,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有神性也有魔性,哪里这么非黑即白呢?
  这个世界,圣贤和笨蛋不会超过5%,95%的人是普通人,如果一个产品标准是绝大部分企业做不到的,那么自然产品就假冒伪劣了。小孩为什么撒谎,通常是因为大人的高压,对他的标准太高。
  儒家假设人性善,这个假设错了,只有极少的圣人才人性善。
  法家假设人性亚,这个假设也错了,只有极少的魔鬼才人性恶。
  西方哲人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假设人性本私,这个假设对了,从绝大部分小孩争抢玩具就看得出来,但“私”是个中性词,建立一套好的制度来约束这个“私”,可能使整个社会变得更好,这就是辩证法。所以,亚当斯密认为,每个人为了寻求自己的私利可以促进整个社会财富的巨大化。
  所以,中国几千年用在普通人身上的“圣贤式”道德教育,忽视人的差异性,迟早一天道德体系会崩盘。只有让人充分展现各自的“私”,从而用制度来约束这个“私”,那么整个社会就会进步。等到社会成员绝大部分都达到圣贤的标准时,再用道德教化,那就非常有效了,因为这时社会的公民,经过制度的洗涤,95%成贤者了,大家的自律性很强了,也不用装成伪君子了,而是变成真君子了。
  这一点在企业里就可以知道,员工接受培训,内心总希望公司培训的知识技能,将来有利于自己找工作,而这一点恰恰是老板不想看到的,老板心想:“我培训你,就是为了你将来更好的跳槽?而不是更好的为我服务?”所以,很多民企老板不愿意给员工培训,就是怕他们培训后,掌握更多的知识技能后就跳槽。所以,很多民企的企业文化(企业道德)强调奉献,不愿意给员工培训,怕他们跳槽。如果一个老板听到员工说:我希望公司给我培训,培训后我好跳槽。估计这话得让大部分老板气死。
  但事实上,真正聪明的老板不会生气,知道员工学到知识技能想跳槽又有何可怕?他学到知识技能,在薪酬体系、考核体系上同步设计制度激励员工,让员工学习技能后有发挥的空间、同时发挥后工资还会更高,即使少部分员工学到知识技能后跳槽,但在新的公司发现没这么多培训机会,没有好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他会后悔的,会回来的。所以,真正做强大的企业,恰恰是培训机会特别多的企业。
  所以,真话很重要,老板要知道员工自私的真话,不是生气,觉得和自己的观点不符,而是通过设计制度去激励、平衡、约束,这才是正确之道。
  所以,让人说真话,把自私的真话说出来,即使社会道德水平在某个阶段会出现下滑,但过一段时间会逐步提升,这个过程就像一个人移值器官,刚移植时身体机能还不如以前,但之后肯定更好。这是一个组织(社会或企业)变革必然出现的阵痛期。俄罗斯就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普京在变革时,就引进东正教做为俄罗斯的国教。
  研究政治改革,或企业变革的人,或者亲身从事过组织变革的人清楚,在一个组织变革时期,如果只在制度上变革,而没有在文化上同步变革,变革时期的文化将会出现倒退,这是必然的,不必大惊小怪。
  圣贤为什么无私,因为他们有无私的能力。普通人为什么自私,因为能力不够,自己都救不了,还救别人?
  佛教有一句话,自利利他,自己的水平都不够,还去渡别人?在中国的企业当中,经常看到这种情况,自己的本职工作没做好,经常帮助别人。这是舍本逐末。所以,80年代的企业,从西方学来岗位责任制,每个人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先耕耘好,再去帮别人。
  中国式吃饭,每个人帮别人夹菜,尽把别人不喜欢吃的夹过去,客气一点来说,这叫礼仪,不客气来说,这叫虚伪,尽帮倒忙。所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有这样一个观点:每个人在追逐个人私利的同时,可以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
  
  这里有两个故事,可说明“点”与“系统”的关系,从某个“点”来说是正确的东西,可能从整个系统来看是错的。
  
  故事一:子贡赎人
  
  何谓是非?
  鲁国之法,鲁人有赎人臣妾於诸侯,皆受金於府,子贡赎人而不受金。孔子闻而恶之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於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自今以后,不复赎人於诸侯矣。」
  
  子路拯人於溺,其人谢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自今鲁国多拯人於溺矣。」自俗眼观之,子贡不受金为优,子路之受牛为劣;孔子则取由而黜赐焉。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然此就一节论之耳。他如非义之义,非礼之礼,非信之信,非慈之慈,皆当抉择。
  
  意思就是:春秋时期鲁国的人经常被人卖到其它国家当奴隶,结果鲁国人越来越少,因此鲁国颁布了一道法令,谁赎回一个奴隶,国家有赏,后来孔子的学生子贡,到其它国家赎回鲁国的奴隶,但他不接受鲁国政府的赏金。当今社会,如果出了这样的雷锋,我们肯定会大加赞赏其美德。但是孔子不愧是圣人,看问题就是有高度,他责怪子贡,他说:“你为了表示自己的品行高洁,不贪金钱,结果你却是害了鲁国人,因为你是名人,你不收赏金,大家都以你为榜样,结果大家都以收赏金为耻,慢慢的愿意去赎人的就少了。你表面上是慈善是做好事,实际上你却是做了一件坏事!
  
  从这个故事来看,子贡到底是有“德”还是“无德”,简直就是缺德、害人。而子路,救了人,收人家的牛,更有“德”,更值得表扬。
  这次的地震赈灾,有的人说企业作秀、明星作秀,企业得名,灾民得利,企业得名后又可获更大的利,将来又做更多的慈善,而且作为榜样,其它企业都学习这些企业,即使是作秀,这种双赢的作秀有什么不好?中国式非黑即白的思想为何如此根深蒂固。
  所以,系统的“德”才是最大的德,“德政”(即好制度)才是最大的德。
  
  故事二:美国英雄
  一个男人,这是一个美国男人;这天,他正在家里无所事事地听音乐,忽然就听见了很清晰的尖叫声。这是一个有着侠义思想和情操的美国男人,听到隔壁女子的尖叫声,毫不犹豫地取出家藏祖传宝剑,冲到隔壁就要英雄救美。
  但是,他错了,也许他太喜欢见义勇为和英雄救美了,隔壁那尖叫其实跟任何暴力和暴行无关,他的邻居正在看色情录象,录象里的尖叫被他听成了正在进行的暴行,而想象里的暴行让这个头脑发热、思想高尚的美国男人几乎是破门而入地执剑撞进了邻居家。
  后来,邻居报了警,警察没收了这个男人的祖传宝剑,而且,这个男人还被邻居指控过失侵入、非法破坏和妨害治安行为等,如果罪名一旦成立,他将面临33个月的牢狱之苦。
  问题:你如何看待此事?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
  
  这件事,如果在中国,可能会被大张旗鼓的宣传这个青年的英雄行为。或者法官会让英雄和邻居之间进行调解,然后无罪释放。
  
  如果这样,就很可怕了,因为这个英雄的见义勇为,是他主观的,法官很难判断他是真的英雄救美,还是以这个为名义而行不轨之实。
  
  一旦不判罪,那将来很多人犯罪,都可以称自己是“见义勇为”,甚至故意杀死了他人,也辩称自己是因为见义勇为所致。于是整个社会真正见义勇为和罪犯就变成真假不分了,大量的罪犯就可以利用“见义勇为”的名义逍遥法外了。那这个社会就太恐怖了。
  
  所以,碰到这种情况,只能报警,而不是见义勇为。
  
  所以,一个“点”正确,可能在一个大系统里面是错误的。
  
  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有系统的思维,才能有远见。
  
  所以,范老师勇于说出真话,哪怕他做错了、说的真话也是错的,但对社会的进步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我不认同范老师说的话,但就这件事而言,我认为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从这一点来说,非常佩服范老师。
  


作者:蛇蛆鞭鸡 回复日期:2008-6-12 14:41:24
      范语录:
  
    我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因为我大学毕业十几年的痛苦与此有关,我所受的十七年糟糕教育与此有关。我无数次质问上帝:你为什么给我一颗热爱自由和真理的灵魂却让我出生在如此专制黑暗的中国?让我遭受如许的折磨!
  
    但我也曾为自己感到庆幸:我没有出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那样我将可能经历战争的恐怖和非正常丧失亲人的哀痛;我没有出生在共和国的前三十年,因为以我这种宁折不弯,心口如一的性格,多半会被枪毙了家人还要忍着伤痛上交子弹费;或者誓死捍卫毛主席和红色中国而其实死得一钱不值;或者经历热烈的青春之后却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话虽这么说,下次危险来临的时候,我现在也无法估计自己会怎么做。我只知道自己在面对极权的时候也不是冲在最前面并因而进监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