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慈善如何接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9:02:43
两位世界级富豪,比尔·盖茨和巴菲特将于9月29日来到中国,并邀请50位中国富人参加一场“慈善晚宴”。基金会方面不会公开晚宴受邀者的名单,但并没有要求受邀人保密。最新的消息是,公开表示接到邀请的只有SOHO中国首席执行长张欣和“中国首善”陈光标。为了消除中国富豪的担忧,盖茨甚至要为“劝捐”辟谣。中国富豪在躲什么,中国慈善管理者又如何看待“巴比”的喧宾夺主?“劝捐”面前,且看中国慈善的众生百态。


  陈光标:“裸捐”财产,但给孩子留下精神财富,这是无价的
  面对“巴比”之邀,最让人振奋的消息无疑来自中国首善陈光标的“裸捐”宣言。前不久,陈光标在其公司主页上发表了“致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一封信”,信中表示“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捐出全部财产”。
  陈光标,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5·12汶川地震发生后,陈光标带领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机械组成的救援队千里救灾,并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多年来,他积极投身社会慈善事业,从事大量社会公益活动,累计向社会捐赠款物多达13.40亿元,直接受益者超过70万人。有“中国首善”之称。
  在被问及为什么要“裸捐”的时候,陈光标表示之前与盖茨的见面给他的触动很大。在西方,富人回馈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而在中国,只有百分之一的富人选择回报社会,两者的差距让人心寒。因此,陈光标决定在中国富人圈中率先站出来,以促进更多的富人投身中国慈善事业。
  目前,陈光标在全国十多个城市有600多台大型设备,在北京、上海、香港、南京等地购置有办公楼,再加上其他固定资产和现金,总共大约有50多个亿的财产,这就是他目前的全部家当。近期内,他打算找一家最权威的公证处,对他的财产进行公证,以让全社会对他进行监督。陈光标表示,目前自己年富力强,未来争取要创造更多的财富,从中国首善变成全国首富,而所有挣回来的钱,他死后都将一分不留,全部捐献给社会。
  家人如何看待“裸捐”呢?陈光标介绍,他原本想捐出95% ,给孩子和家人留下5% ,但最终让他下定决心全捐的还是孩子。“我在孩子身上看到了希望,他现在学习成绩不错,德、智、体各方面素质都很高,我觉得他只要继承我吃苦耐劳的精神,未来的人生路上靠自己肯定没问题。”陈光标表示,他也不是没给孩子留下点什么,“我给他的是精神财富,是榜样的力量,而这种东西是无价的。”另外,陈光标的妻子自小家境不错,二人从未因为慈善捐赠而有过任何摩擦。其父母也都认为慈善是有意义的事情,均表示支持。“裸捐”的目的是什么?陈光标在信中提到“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他希望中国富人能因为他的举动而有所思考。据介绍,他的家人中不全是有钱人,亲妹妹陈春华洗碗已经十一年,现在一个月能挣1500元;他的弟弟至今还在做保安,每个月最多也就挣2000元。对此,陈光标表示,弟、妹的文化水平确实有限,二人均是小学毕业,也只有这么大的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富人,应该有大胸怀,不应仅仅关注自家的家长里短。


  徐永光:条件不成熟,中国企业应先履行企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
  一方面是中国首善大张旗鼓的“裸捐”,另一方面,“希望工程”创办者徐永光公开回应“巴比”劝捐传言,认为中国富人不应急于向美国富人学习。
  徐永光,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第九、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1986年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1989年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并创建希望工程;2005年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慈善大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2007年任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他潜心中国NGO事业20年,在非营利组织管理和研究领域有重要建树。
  徐永光相信,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的此次中国之行,一定会为中国富人做好慈善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但中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中国富人像美国富人那样捐财产的条件还不成熟,原因有四。
  首先,当下中国富人首要的社会责任并不在于捐款的多少。富人们多为成功的企业家,从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角度讲,排列顺序应该是:是否给消费者提供了合格的产品;是否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权益;是否给投资人创造了利润;是否承担了环境保护的责任;是否依法纳税。企业做到了这几条,就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企业。
  上述5项属于企业必须履行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慈善捐款则属于自我担当的社会责任,完全出自公民的自愿,而没有强制性。现实情况是,中国企业基本社会责任还没有履行好,外部评判却出现了本末倒置,把本该属于自愿承担的社会责任提到前面。如果用挣来的不义之财捐款,那不是慈善,而是伪善。
  其次,在现行慈善体制下,富人捐财产捐给谁,怎么捐,如何用?一些企业给政府捐款,出手阔绰,有钱权交易之嫌。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并应捐款人的要求时,政府才有权接收捐款。在非灾“和平”时期给政府捐款,背后可能是一种高级的钱权交易,或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也破坏了慈善的规则。
  另外,捐款应该完全出于自愿,但在中国,向企业、富人强行摊派捐款甚至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税源。今年春节,陕西府谷县党政领导宴请全县企业家做“城下之盟”,一个晚上收捐13亿,打入县财政。面对这种违法的“苛捐杂税”,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中华慈善总会创会会长、民政部老部长崔乃夫对一些地方政府刮“慈善风暴”的做法感到非常反感,怒斥“这是对慈善事业的破坏”!
  第三,中国的税收制度对富人捐款激励有限。例如,美国的遗产税,是鼓励富人捐款做慈善的巨大助推器。依照法律,2011年后美国人将为超出100万美元的遗产向政府缴纳55%的遗产税。遗产继承人必须先缴纳遗产税,才能办理继承手续。这就是为何美国家族基金会十分发达的理由。遗产捐赠不仅可以免税,家族后人还可以按照先人的遗愿世世代代管理基金会,可以在那里授薪就业。
  第四、慈善需要专业。在美国,基金会被称为“社会创新的发动机”。要把慈善捐款花好,花得有效率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国2004年开始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赋予富人出资创办非公募基金会的权力,截至2009年,非公募基金会已经注册成立846家。但缺乏专业管理和有效治理,是非公募基金会面临的普遍问题。
  总之,无论是中国富人的“囊中羞涩”,中国首善的“倾囊相助”,还是中国慈善专业人士的“理智旁观”,“巴比”此行注定不会轻松,也注定会为中国慈善带来一场震动。不管这场震动的影响能有多大,就像徐永光先生所言,希望在不远的未来,中国富人的每一笔捐款都能对推动社会创新、弘扬慈善文化、改善慈善生态发挥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