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垄断行业灰色收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55:31


核心提示: 最近,据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研究得出的数据显示,中国灰色收入总额高达5.4万亿元,这一数据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无论这一数据是否真实,不可否认的是,灰色收入已客观成为国民收入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严重缺乏透明度,这作为一个亟待破解的严肃命题,需要直面。

同是摘果子,收获气死人

垄断行业“灰色收入”是收入分配领域顽疾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导致中国贫富分化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垄断行业的“灰色收入”一直受到社会上的广泛质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2008年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其中最高的甚至达到4.46万元。

新华网曾刊载了一位某大型国有石油公司下属分公司部门经理的收入和待遇情况。他向记者介绍说,他们员工每月的名义工资组成为: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奖金+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工资外收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个人扣缴部分。该企业员工这部分的月平均值为6500~8000元,有的拿到1万以上。

更重要的则是分房,高波本人就在2009年分到了一套房子,他们自付的房价大约是8000元每平方米,而其市场价是23000元。“分了一套三居室就相当于直接发了100万元。”他说,“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分到房子,一共有2000多套,已经在去年全部分发完毕,而各种限制条件非常多。我是赶上了末班车”。

全国政协委员刘明华对记者表示。“有的单位不是没钱发,而是愁找不到名目。”某电力央企工作的李某向记者透露,“我们单位员工每月都有报销任务,即1500元的超市购物和1000元的汽车油票,完成任务就等于报销了2500元。”电力行业发放福利和奖金的项目多如牛毛,单签字就得花费不少功夫,用句坊间的话说:签字签得手都发软。

目前正处在“灰色收入”话题风口浪尖的王小鲁博士就曾表示: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和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他认为,现在虽然开始了资源税试点和实行了国有企业分红,但还没有到位。

对资源收益丰厚的企业来说,10%的资源税并没有解决资源收益的分配问题。国有企业5%或10%的红利上缴,也没有解决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超额利润的分配问题,况且红利是上缴给国资委,并未进入公共财政。

降薪就能改变现状吗?

今年5月,南方报业网刊载的一篇文章激起了网民对垄断行业灰色收入的又一轮热议。曾经有电力部门的员工抱怨:“社会上一个劲儿地让我们减薪,我们的工资条上,工资一栏的收入都快减没了!”从表面上看,这些年垄断行业的工资确实没怎么涨,有的行业甚至降了不少。但实际上垄断行业员工的实际收入却并未因此而“伤筋动骨”,仍然比普通行业的职工高出一大块。

有调查显示,一些垄断行业企业员工的灰色收入,是工资单上的好几倍。这么多钱从哪儿来?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上下游企业的“利益输送”。

一些垄断行业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任意将工程项目转包给指定企业。而这些企业既有当年国企改革主辅分离时剥离出去的“儿子”、“孙子”企业;也有垄断企业职工集资投资的企业,或者干脆由垄断企业自己“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可谓垄断企业的“双胞胎”。它们与垄断企业明脱暗不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每当垄断企业进行招投标,这些“血亲”们总会获得优先的机会,从垄断利润中分得一杯羹。当然,他们也会以各种名目、途径慷慨地回馈垄断企业的厚爱。比如为垄断企业报销各种账外的票据,让垄断企业员工直接享受企业的分红……

文章还指出,审计部门审计垄断行业的收入,不能只看“工资单”。“一个企业,多个账本”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工资单,就是专门做给审计部门看的。审计部门可以通过核查垄断企业的账外收入,顺藤摸瓜,理清垄断企业的“家族血亲”脉络,对垄断企业经营进行全面的审查。

对于要求国企降薪的呼声,王小鲁则表示:“说垄断行业的工资高也未必准确,而且情况各有不同。有些企业平均收入高,但是多数普通员工工资并不高,主要是一些高管的工资很高,拉升了平均工资。实际上,垄断性行业工资以外的收入往往超过工资收入,甚至是几倍,所以单纯调整工资意义不大。如果是经营得好导致良好的经济效益,工资高一些是正常的。但要把经营性收入和资源性收入、垄断性收入区分开来。重点解决工资以外的灰色收入问题。” 

垄断行业高额“灰色收入”如何治理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分析认为垄断性国企与一般市场性企业有所不同,是旱涝保收的,其员工特别是高管群体的个人贡献、能力不一定在利润中能反映出来,而工资水平却主要取决于他所管理企业的利润多少。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认为,现在中国人力资源的定价仍然是双轨制的。民营企业与垄断企业之间的区别在于,后者往往有另外一种补偿机制,包括灰色收入加上高福利、车子、房子、职务消费等,当然,还有政治待遇。比如,相当于省部级、厅局级等等。

这种双轨制不仅造成名义收入和实际收入的脱节,给国家调控带来很大困难,而且还使得垄断性企业和单位能够“两面通吃”:在行业报酬的市场价较低时,按市场低价雇用各种“体制外”的职工承担主要工作,而体制内的员工则可以分享体制带来的垄断地位;而行业报酬的市场价较高时,就可以攀比要求享受同样的待遇,却未必承担同样的风险。

姚先国说,金融、电信等行业的高收入,必须承认其从业员工可能在学历、知识结构上有一定的优越性,问题是“你无法知道他真正收入是多少,晒出工资来都说自己穷,你也无法衡量他的实际绩效有多少是个人能力和努力带来的,有多少是垄断导致的。”

“最关键的问题还不在利润分配,而在于如果国家制定相关制度对收入进行限制,那么很有可能出现垄断企业职工消极怠工,这样还会影响企业效率。”李实说。

他认为,调控垄断行业工资水平,最有效地办法就是把垄断行业的每个岗位按照市场竞争标准,进行公开招聘,核定工资标准,然后取决于岗位在职员工的意向,或走或留。这个工作应该由垄断企业内部来做。这个办法也同时解决了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缩小不同层次和编制的员工的收入差距。

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进修班一份课题报告则建议,要加大利税调节力度,在实行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对于垄断企业利润,应提高上缴国家的比例;在税收调节方面,对垄断行业加征或提高利润特别调节税。据调查,其它国家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比例一般都在1/3—2/3之间,而中国目前约为10%。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重恩认为,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改起来很困难,来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很大,而且也很难找到一个完善的分配制度,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垄断,开放竞争。

今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温家宝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及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时,温家宝总理提出了今年的政府工作要点,今年将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温家宝表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温家宝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他还强调: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政府已经将目光锁定于垄断行业不合理的“灰色收入”,未来的治理与规范对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促进收入分配改革将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