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李敖当年为什么在台湾坐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12:09
[转贴]李敖当年为什么在台湾坐牢? 真的是因为在台湾“因言获罪”,因为出书痛骂国民党政府而遭到迫害?


  李敖走江湖数十年,在无限夸大自己同时,自称“大坐牢家”,是两次坐牢的政治犯,媒体亦照抄不误,视他为因骂国民党而坐牢的作家。

  

  下面看看事实的真相:

  

    第一次,1967年,时年32岁,案由是妨害公务。说来荒唐,事件竟因14年前的一桩旧案引起。当时李敖18岁,正念高中三年级,他的老师地下共产党员严侨被捕。李敖因师生之谊对师母和三个小孩多有关照。到了1966年,李敖发表《历史与人象》《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乌鸦又叫了》《孙悟空和我》等书,为当权者所厌恶。于是旧事重提,把他1953年与严侨老师合谋偷渡大陆一事翻出来,并于1967年4月8日提起公诉。此事后被判刑1年,但由他的恩师多方奔走,没能入监执行。这大概就是有的文章说他入狱2次,有的说3次的原因吧。实际上这次并没有“入狱”。

  

    第二次,1971年3 月19日晚上被捕,时年36岁。案由是台独。事件的起因是被称为台独教父的彭明敏偷渡外逃。当时台独势力还处于萌发阶段。参与彭明敏台独活动的主要干将是他的两个学生谢聪敏和魏廷朝。李敖与他们过从甚密,参与了他们的一些活动,以至被他们作为“外省人也参加台独”的实证到处宣扬。当时蒋介石还在世,对台独活动采取严厉镇压政策,彭、谢、魏等人东躲西藏,李敖给予一定资助。彭终于1970年1月当局抓捕之前偷渡出境,随后谢、魏被捕。他们在审讯中供出了李敖。情报部门经过了长期的软禁、跟踪,最后将李逮捕,并于1972年2月28日以叛乱罪判刑10年,褫夺公权6年。李敖没有提出上诉。1975年蒋介石去世,台湾实行大赦,李敖获减刑,于9月22日改判8年6个月。1976年11月19日出狱,时年41岁。实际坐狱时间为5年8个月。

  

    第三次,1981年,时年46岁,案由是背信和侵占。事件的起因还得从《文星》杂志说起。这是由原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之子萧孟能于1957年创办的一份自由主义月刊。1961年26岁的李敖从国军退伍,萧大胆启用,委以重任。李敖以《文星》为阵地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传统下的独白》等有影响的作品,从而声名鹊起。1965年《文星》杂志被查禁,文星书店被迫关闭,债权人盈门,萧不得不逃往岛外暂避。行前他将超过2000万元的家产托付最信任的李敖代管,不想半年后萧孟能回国后,李敖却将所托之财产悉数据为己有,以至萧不得不与之对簿公堂。经两审,李敖侵占罪名成立,终审判决入狱6个月。1981年9月 10日入狱,1982年3月10日刑满出狱。

  

   李敖三次被控,两次入狱,坐狱时间总共6年另两个月。两次入狱的案由分别是台独和侵占他人财产。大陆媒体所谓三次入狱,累时20年,因言获罪,叛国罪,颠覆国家罪,等等,纯系子虚乌有。至于传播“自由、民主、开明、进步”等观念就根本就扯不上干系。

  

  从上面看出,以李敖的人品,还真没有什么资格来鄙视这个鄙视那个的。

萧比李年长14岁,从1961年起他们有过长达十八年的莫逆交情,萧欣赏李、信任李,正因为如此,当萧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时,才会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毫无顾忌地交给李敖,放心地交给李敖全权处理。不料半年后,当萧回到台湾却发现李敖并无归还委托其保管、处理的财产之意,总计被侵占财物的价值在2000万新台币以上。

    

    经多方劝说、交涉无效,萧孟能被迫以“侵占和背信罪”将李敖告上法庭,时在1980年8月。对于这场官司,当时台湾大大小小的媒体及香港《明报》等报刊都曾有过连篇累牍的报道,纷纷扰扰,风云满天,那个年代的人几乎都有所闻。但对大陆读者来说却还是完全陌生的。

    

    李敖手中有笔如刀,加上无与伦比的收集材料的天赋,包括他手里攥着萧孟能亲笔的那些字据,所以当他站在法庭上,真是顾盼自雄,侃侃而谈,时不时抽出一份证据来,即使他的妻子胡茵梦舍婚取义、毅然出庭作证,证明李敖将萧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画等据为己有,仅她记得的就有傅抱石、吴昌硕、齐白石的画,还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印象最深的“红匣子泛黄卷上”的乾隆御批;即使舆论一边倒,从台湾到香港,“众口铄金”,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但是由于缺乏“积极证据”,法庭一审还是判处李敖无罪。

    

    但在二审时,李敖遇到了萧孟能的杀手锏,那就是他为萧氏处理财物时亲手写下账单长卷(“李氏账卷”),收支记录事无具细都记在上面,曾交给萧过目,留下了副本。当二审法庭出示这一证据复印件时,李敖惊慌失色。最后二审判决李敖侵占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李敖不服,写出了洋洋万言的上诉书,但却没有更有力的证据为自己洗脱罪名。顺便说一句,这场官司打的是刑事官司,并未附带民事赔偿,所以李敖虽然输了官司,锒铛入狱,但他侵占的巨额财物依然归他所有。直到生命的终点,萧孟能仍为那件绢绸的“乾隆御批”而心疼不已。

对于这次坐牢,李敖向来讳莫如深,偶尔提及他也只强调国民党黑手介入,这是对他的政治迫害,完全回避侵占罪本身,而是当作“光荣的”“第二次政治犯入狱”。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此后李敖对萧孟能长达多年的“疯狂”报复,“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消遣‘孝子萧孟能’外,行动上更是赶尽杀绝;诸多计谋,层出不穷,一再断绝萧孟能的社会关系,并以自己及其弟李放、密友刘会云,以及朱婉坚等人的名义检举、控告萧孟能民刑事案件达卅五件之多。

    

    使萧孟能缠讼多年,三天两头就要找律师,跑法院……花甲之年的萧孟能为了怕搞乱讼期,还得特制个一览大表。”这是吴祥辉1986年出版的《李敖死了》一书中的概括,范泓说“卅五件”还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数字,而且萧孟能有两次被李敖告发,以“侵占土地罪”、“违反国家总动员令”入狱。在这些之外,李敖还曾几次向警察举报、并亲自带人在凌晨敲开萧孟能女友(后来的妻子)王剑芬的家,前去“捉奸”。甚至派人在王家邻近租下房子、设计圈套,报复手段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当68岁的萧孟能被李敖以“诬告”罪控告,面临第三次入狱前夕移居美国,黯然离开台湾。而李敖继续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的姿态傲然挺立在岛上,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无论时光怎样流逝。众所周知,李敖有过人的才气,有生花的妙笔,有悬河之口舌,更是洞穿了人性的弱点,懂得如何把握公众的心理,他有才,这一点,与他恩怨纠缠了一辈子的萧孟能也不否认,“有才无德啊”,这是萧孟能最后的一声长叹。

    

    其实这不仅是萧孟能一个人的看法,与李敖共同生活过的胡茵梦在其自传《死亡与童女之舞》中更有对李敖入木三分的剖析。胡茵梦眼中的李敖 “无法诚实面对自己的人格失调”,“他对人总是猜忌怀疑,从来没有诚心和人相处。”“他的心中只有钱,为了钱他可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赚钱”。

    

    比如四海唱片公司将李敖的一首诗谱曲灌成唱片发行,李敖事先曾当面同意,事后却索赔180万元新台币。比如他每天站在窗前用望远镜观察对面一个大厦的工程,想找出施工差错,预备将来以此威胁建设公司送他一栋房子。媒体更是大肆渲染李敖向辜振甫的“中国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诈财数百万”,其中牵涉萧孟能的退股金。

    

    如今《与李敖打官司》的三个主角,萧孟能已与2004年在上海谢世,终年84岁。曾经风情万种、上过美国封面的电影明星胡茵梦也早已年华老去、淡出公众的视线。只剩下七十岁的李敖依然风头十足,在凤凰卫视开坛“李敖有话说”,海峡的这一边,长久以来我们见到的都是他的书,听到的都是他的一面之词。萧孟能病逝后,李敖在电视中说:“我的老朋友萧孟能死掉了,84岁,死在上海……”他自然想起了《文星》当年,“这段历史对很多人说起来,已经很遥远了”,“我再不说没有人能够更仔细地说出这段历史”。然而,他有勇气直面当年的“侵占罪”,他能还原历史的真相吗?

这就是NC粉丝心目中的“勇者”李敖的真实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