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绿营高官特案侦结 起诉吕游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05:32:17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游锡堃、苏贞昌、谢长廷及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等首长特别费案,今日晚间7点将侦查终结。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等三人因搜集他人发票核销特别费遭到起诉,谢长廷和苏贞昌二人则获不起诉。
另外,游锡堃的夫人因不法搜集他人发票核销特别费,也被以伪造文书罪起诉。特侦组指出,吕秀莲涉嫌自2000年12月到2006年5月,由「副总统」办公室职员及随扈,搜集他人发票1005张,金额总数563万6517元,以不实发票,核销特别费,涉嫌贪污。
前「行政院长」游锡堃部分,则是由他的太太杨宝玉搜集他人516张发票,金额总计238万6005元,不法核销特别费;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部分,则是搜集106张他人发票,金额总计36万8199余元,核销特别费。游、陈二人都以贪污罪遭起诉。
吕秀莲、谢长廷、苏贞昌、游锡堃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等特别费案,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今天侦查终结,其中,在起诉11人中,包括游锡堃与夫人杨宝玉均遭起诉。
据中央社台北21日电,根据起诉名单,吕秀莲、苏妍妃、卢孝民、蔡素芳、连秋斐、游锡堃、杨宝玉、苏昭英、刘建忻、赖淑芬、陈唐山。在缓起诉名单部分,包括许晏祯、林义雄、简瑞隆、蔡玲音、陈雅君。至于在不起诉名单部分,包括谢长廷、苏贞昌;陈雨鑫则为职权不起诉。特侦组晚间7时召开记者会,说明全案侦办结果。特侦组今年4月2日成立,随即分案侦办首长特别费案。其中,谢长廷、苏贞昌、吕秀莲与游锡堃,列为「特查字第十号」,由沈明伦、侯宽仁、周士榆三位检察官侦办。
特侦组侦办特别费案以来,已向审计部等政府机关函阅原始凭证等,清查比对研析相关凭证资料文件7000余份,又函金融机构调阅往来明细、消费明细等资料400多函次,所有当事人的案卷已清查完毕。
民进党吕游苏谢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等特别费案,特侦组今天侦查终结,谢长廷、苏贞昌获不起诉处分。特侦组表示,谢长廷、苏贞昌经手部分,都属因公支出,难仅凭告发人空泛指摘,即遽入人罪,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据中央社台北21日电,特侦组指出,由于未查获任何可认定两人有以非因公支出,或为他人消费付款的原始凭证凭以诈领首长特别费犯行。依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二项「犯罪事实应依证据认定之,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规定,以两人犯罪嫌疑不足,依同法第252条第十款,不起诉处分。谢长廷、苏贞昌,以及吕秀莲、游锡堃及陈唐山等特别费案,今天侦查终结,特侦组晚间7时召开记者会,说明侦办结果。在谢长廷、苏贞昌获不起诉部分,特侦组则就两人特别费使用,包括「首长领据结报」、「原始凭证结报」部分提出说明。特侦组表示,谢长廷、苏贞昌担任高雄市、台北县长任内,特别费首长领据部分,是存入自己银行帐户内提领支用,存入帐户支出现金总额,都多于特别费入款总数额。两人在担任「行政院长」、「总统府秘书长」期间,是以现金支领支用,而非以票据、汇兑方式行之,且事实上也确由两人出具领据报销,无需检具发票等原始凭证办理核销,无法追查金钱流向与用途。经调阅两人财税资料及申报财产资料,详核各年度财产增减情形,也无异常增加情况。特侦组指出,依被告不自证己罪原则,无须为不利于己之陈述或举证证明其无罪。此外也无查任何事证,足认二人有将此部分的首长特别费用于非因公支出,或侵占挪作私人或其家庭入款使用情事。至于在以「原始凭证结报」部分,特侦组指出,包括审计部高雄市审计处、审计部台北县审计室,以及审计部所检送的两人任职期间所核销特别费中,以原始凭证结报的全部凭证,分统一发票、免用统一发票收据与馈赠犒赏等三大类。经查谢长廷、苏贞昌经手部分,都属因公支出。
民进党吕游苏谢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等特别费案,特侦组今天侦查终结,其中,民进党主席游锡堃夫妇皆遭起诉。检方指出,游涉嫌以他人消费发票,报销首长特别费、「总统府」秘书长「国务机要费」,被依贪污罪嫌提起公诉。据中央社台北21日电,检方并查出,其中有些特别费汇给他的儿子当学费,夫人杨宝玉也因知情遭起诉。
检方起诉书表示,游锡堃明知没有实际支出,没有原始凭证可以冲转,透过知情的杨宝玉、办公室主任苏昭英、承办人赖淑芬、秘书刘建忻,连续搜集自己以及知情的「总统府」同仁陈雅君、随扈、不知情友人的平日消费统一发票,作为核销的原始凭证。起诉书表示,相关承办人并且在原始凭证支出粘存单,以不实的发票,填上用途是「礼品、赠品、会议点心、摸彩品」等,涉嫌伪造文书。这些统一发票一共516张,包括第一任、第二任「总统府」秘书长特别费、秘书长「国务机要费」、「行政院长」特别费,一共新台币238万余元。检方并将苏昭英、刘建忻、赖淑芬等人列为被告,并约询其余证人,作证提供不实发票。检方起诉证据中指出,讯问游锡堃从承办人处领到现金后,都放在办公室的保险柜亲自保管,密码只有自己知道,特别费年度终了并没有缴回,且有的金钱透过赖淑芬偿还银行借贷、或是汇款给美国纽约念书的儿子游秉陶当作学费、生活费。检方还约询过游锡堃的夫人杨宝玉,提示部分发票是杨宝玉与游秉陶的非因公支用的发票。
除游锡堃遭以贪污罪起诉,检方指出,杨宝玉仅连续搜集他人消费发票,交秘书长或院长办公室秘书,冒充原始凭证报销。她自己并未经手首长特别费,只以伪造文书罪嫌起诉,不是贪污罪之共同正犯。但检方认为,被告杨宝玉态度良好,请法院从轻量刑,并谕知缓刑。
民进党吕游苏谢及「国安会」秘书长陈唐山等特别费案,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今天侦查终结。在吕秀莲被起诉部分,特侦组认为,吕秀莲透过随扈卢孝民等人搜集发票,核销「副总统」特别费、「国务机要费」,总金额达新台币563万6517元。据中央社台北21日电,检方认定,吕秀莲到2006年5月为止,总计诈得「副总统」特别费292万5677元;「副总统国务机要费」271万0840元,合计563万6517元。依检方起诉书指出,吕秀莲明知「副总统」特别费,以及自2002年5月起自「总统国务机要费」中支领的每月新台币15万元的「副总统国务机要费」,需以真实公务支出列报,请领时检具原始凭证。但自2000年12月到今年5月为止,在每月月初或月中,由「副总统」办公室秘书苏妍妃代为领取这些费用转交吕秀莲。检方表示,吕秀莲再指示苏妍妃、「副总统」办公室科员许晏祯(获检方缓起诉处分)搜集包括苏女的妹妹、许女的先生等亲友发票,交「总统府」会计处第二科承办人员或许女制作「总统府黏贴凭证用纸」,经「副总统」办公室前后任主任批可。换句话说,导致负责审核的会计处专员误以为这些发票都是「副总统」因公所需招待馈赠,及依「宪法」行使职权的实际支出花费同意核销。至于随扈卢孝民、「总统府」青年工作团成员蔡素芳、设于「副总统」办公室的科技咨询委员会聘兼人员连秋斐则是向不知情亲友帮助搜集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