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许锡良:林语堂当年眼中的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3:20:29
近现代中国文化名人中,林语堂无疑是很值得一说的人。(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他一生学贯中西,文字妙趣横生,充满幽默感。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两脚踏中西文化”。同时他也是近现代文学幽默大师。他说:“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一夕话》),他的文章笔调追求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文风。其文章情调,简朴、自然、风趣、幽默。笔触贯通中外,纵横古今。他认为一个人作文应该如谈话。那些写文章动辄掉书袋,只会引经据典,寻章摘句,离开书本,就不知道怎样写文的人,其实是有知识而无见识。林语堂曾这样说:“凡是学者文章艰深难识,大半在搬弄名词,引经据典,深入而未能浅出,只掉书袋而已。此乃学问有余而识不足之故。见道明,事理达,得天地之纯,自然可以说出浅显易明的道理来。”他这样说,他的文字也确实是如此的,用轻松的话语,说沉重的话题。以自己的生命,去感受中西文化的差异。他的文章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性情文章。他的文字没有鲁迅式的犀利尖刻,但是同样令人深思。他认为文章:“无论题目是多么严重,牵涉到祖国的惨变和动乱,或文明在疯狂政治思想的洪流中的毁灭,使人类失掉了自由、尊严,和甚至于幸福的目标,或甚至于牵涉到真理和正义的重要问题,这种观念依然是可以用一种不经意的、悠闲的、亲切的态度表现出来。”因此,读他的文章,常常就是一种享受,也常常很受益。

  特别值得一说的是他在美国用英文写作的专著《吾国吾民》,翻译成汉语后一般译为《中国人》(林语堂著,郝志东、沈益洪译,学林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这部书写作于1934年,出版于1935年初。这是一部完全用英语写作的专著。其阅读对象是美国及英语国家的读者。为了便于西方英语国家的人阅读,他每每谈及中国文化及中国问题,常常总是与西方诉历史文化及人物对照着论述。曾经先后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先后任教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及国民党外交部的林语堂,非常娴熟地横跨在中西文化之上,来去自由,纵横捭阖,一气呵成。

  林语堂在论述中国文化及中国问题时,常常是爱恨交加,爱之深,恨之切。每每赞扬中有犀利的批评,在批评中又有些微的赞赏。作为一个中国人,在写到中国的人与事,风俗习惯及历史面貌时,心情常常是很复杂的。但是,林语堂写中国人,总体上说还是比较中道平和,客观公正的。他写作这部书时,辜鸿铭的《中国人的精神》早已问世。而美国传教士雅瑟·亨·史密斯所著《中国人的性格》英语版早已经在中国流传,林语堂也都早已经看过了,并且有时还在他的《中国人》一书中偶尔会引用上一些文字。他既不像完全守旧复古派的辜鸿铭那样把中国描述为人间天堂,完全无视中国人存在的艰辛与苦难,而不惜把中国描述为:“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它既有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著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也不像美国传教士雅瑟·亨·史密斯那样把中国人描述为:漠视精确、麻木不仁、缺乏诚信、缺乏同情、缺乏公心、因循守旧的负面形象。总之林语堂所持态度比较客观公允,虽然有时也会有误解与误读。

  林语堂在谈到当年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与罗素在1922年时所写到的非常相近。不过,罗素毕竟是外国人,而且在中国的时间又很短,不到一年时间,因此,他大多只能够凭借自己的敏锐的洞察力来把握中国的一些问题。而林语堂作为正宗的中国人,他的老家福建闽南地区,是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传统的地区。虽然他17岁就离开家乡去上海读外国人办的教会大学,后来又留学并且定居于美国、台湾与香港,与西方文化密切接触,但是,中国传统文化在他那里可以化成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事件与具体人物。今天离当年写作时间近80年过去了,中国的情况又有多少变化呢?回味当年是对今天的很好借鉴。令人悲观失望的是,当年林语堂所感所悟,仍然有非常深厚的现实性。他的许多话语似乎就是在评论今天的中国。中国历史文化之深厚,惯性力之巨大,传染性之强大,真是无言表达。使人感觉中国那些害怕传统文化会因为外来文化冲击而丧失的人是在担心一件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林语堂与罗素一样,都对中国人高度缺乏“公共精神”,中国人的生存是个人原子式的,生存在一盘散沙的家庭沙粒中。因此“‘公共精神’是一个新名词,正如‘公民意识’、‘社会服务’等名词一样。在中国没有这类商品。”(第177页。)中国人所有游戏中都缺乏协力配合,中国人喜欢单打独斗,因此,中国人喜欢麻将、扑克,而不会喜欢桥牌。总之是中国人没有合作精神。“如果你问为什么没有合作,答曰:因为没有社会头脑。”中国人没有社会观念,没有国家观念,只有家、天下的观念。不是以社会协作的方式生存,而是以家庭与家族的方式生存。任人唯亲是中国文化的必然。那时的将军、领导出来为学生讲话,也是要学生好好读书,不要干涉公共事务,不要多管闲事。“人家做人家的事,吃人家的饭,你要打倒人家。”(179页)是很不应该的。这就是当时上下一致的中国人的共识。“一个热心于社会改革或者说是热心于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人(在中国人)看起来总是有点滑稽可笑。”(179页),因为那是在管他人的闲事。一个人如果这样做,一般要被称为疯子。因为“他为什么不效忠于自己的家庭,设法升官发财,首先帮助一下自己的家人?我们的结论是,他太年轻,或者说他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怪人。”(第179页)在中国那些喜欢管他人闲事的人,常常是一些土匪、流氓、流浪者,那些结过婚的,有家有室,有儿有女的人一般是不会做这些闲事的。中国人可能永远不会理解,西方国家的人为什么要组织“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为什么要去管狗的闲事,而不呆在家里照看自己的孩子?因为,在中国虐待人都是常事,哪里还有时间精力及心情去管动物虐待的事情。这一切的思想观念的来源,都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根基是家庭。以家庭观念为根基的社会,产生面子、人情、特权、感恩。谦恭、官吏的腐败等等都来源于这种家庭伦理精神。中国人缺乏宗教信仰,对人的生命意识认同主要是生儿育女,通过传宗接代,作生物学上的延续。在这个过程中,上下尊卑、等级森严,对父母感恩图报,对师长谦逊尊敬,并且用这种方式来满足人的永生不灭的愿望。这种家庭制度倡导孝道,无条件服从。主张人按照: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关系有差别地处理各种关系。并且用家庭伦理取代社会伦理与政治理论。这就是中国“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狂妄之语的来源。

  中国的家庭伦理制度与西方的个人主义是完全格格不入的。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与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完全不相融。既是家庭伦理,那么裙带关系、贪污腐化与陈规陋习就在所难免,而且他们之间互相纠缠在一起,难分彼此。腐败常常是家族式的,产业也是家族式的,裙带关系与任人唯亲是必然的关系。林语堂说:“(中国)一个成功者,如果他是一个官吏,往往把最好的差事分配给自己的亲戚。如果当时没有一个现成的职务,他会制造出一个闲职出来。这种挂闲职领干薪主义和裙带关系逐渐得到了发展。加上经济的压力,它就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来破坏任何政治改革运动,而不是被改革运动摧毁。这种力量如此之大,任何不屈不挠的改革势力,不管其用意多么崇高,最终都会证明是失败的。”(186页)事实上,一个中国人将自己的亲人弄进来吃干薪还算是小事,他还必须照顾到自己的同僚,这就是官官相卫的来源。这种现象在中国是很普遍的。“那位掠夺了国家资财以肥自己的部长,他或许是为这一代,或许在为下面的三代、四代人聚集了50万或1000多万美元。他只不过是想光宗耀祖,做一个体面的家庭成员。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对公众可能是罪恶,然而对家庭总是美德。”因为,中国本身就是一个靠敲诈生存的国度,最美妙的境界就是大家能够互相敲诈,林语堂引用辜鸿铭的话说,在中国“我敲诈、你敲诈、他敲诈,我们敲诈、你们设施、他们敲诈。”(187页)一级敲诈一级,广大人民就是被官僚敲诈勒索的土壤,大家面对这样的敲诈常常敢怒不敢言,唯有忍耐而已。

  在西方公私分明,财产分界线很清楚,但是在中国并不是这样的。“在中国,虽然一个人可以因偷窃一个钱包而被捕,但他不会因为盗窃国家资财而被抓起来。甚至北平故宫博物院的无价国宝遭受到有关的官员的偷窃,事情败露后,罪犯也没有受到惩罚。因为我们对政治腐败有一种‘需要’,于是从逻辑上会产生一种‘仁政’理论。孔子要我们接受仁人之治,我们也确实把他们当作仁人君子,他们可以不做预算,不报告支出情况,做事不需要人民的立法许可,犯罪之后不需要进监狱。”因此,贪污腐化是中国文化的逻辑所在,是中国文化的必然。所谓反腐败,而不反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徒劳无益的。

  中国的裙带关系不仅仅是助涨贪污受贿,更主要是还常常让社会组织与政府权力机构失去原则,没有规则,权力所到之处,胡作非为是势必难免的。中国人作为一个原子主义者,“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倒也不算很坏,但是坏就坏在人们常常把自己家里的垃圾倒在邻居的门前。(188页)中国人的谦恭有礼也不是美国爱默生所说的那种“做事情令人愉悦的方式”,那样有普遍性,中国人谦恭有礼,只有熟人圈子里起作用。如果遇到亲戚朋友熟人圈子之外的人,那么对不起冷若冰霜、残酷无情、争先恐后、你争我夺,完全是敌对的态度。(188页)。

  有意思的是,林语堂有一次看到一个乘客经过一番拼抢之后,终于抢到了一个公共汽车的座位,可是这个座位是司机的,车站的人请他让开,但是他死活不肯让出自己花心血争抢而来的座位。作为一个中国人,社会公共意识缺乏到了连司机的座位都要抢,也不管司机没有座位就无法开车,大家都走不了。也难怪中国人只有家庭意识却没有社会公共意识。中国人的家庭有时也可以打理得很好,但是一到公共场所,公共卫生就非常堪忧,常常是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也无人过问。

  一、平等与特权——中国人离平等与自由有多远?

  在特权与与平等方面,儒家文化本质上是反平等与自由的文化。它用“人各得其所”的说法,“以一种稀奇的方式将平等的观念阉割了”。(第191页)中国的儒家文明总是要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比如男女之别,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别,青年人与老年人之别等等。儒家文化总以为自己自己所给予的是文明的影响。“所以儒家到处传播这种区别,到处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秩序。”(第191页)。中国的老人似乎天然地应该受到尊敬,他们普遍享受清闲与悠闲的生活,接受幼辈对他们的孝敬,唯恐别人不说他老,而西方的老人总是力图想证明他们依然年轻,生怕人家说他已经老了。这种差别主要是因为,中国有孝道,而西方没有。老,在中国是一种资格,一种特权,而在西方,那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意味着退出社会舞台。不服老,不甘心老,是西方老人的普遍心态。

  在所有的等级制中,平民通过苦读中状元是最迷人的。因为,这个时候最容易成为一个社会的榜样。中国人普遍有浓厚的状元情结。那种出人头地,骑高头大马,从此改变命运,有权分享皇家贵族的特权,并且有希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寒士苦读中状元,才子佳人戏成双对,自古以来最容易打动中国人的心。中国人自古对特权的迷恋是无与伦比的。一个人一旦当官,便前呼后拥,鸣锣开道(现在是警车开道),回避肃清牌子,由从衙役高高举起。对其掌握的权力的公然炫耀,在中国自古是十分普遍的,而且这也是中国人热衷于当官的重要原因。林语堂说,这样的情况就象熊熊燃烧的烈火,其气焰嚣张,炙手可热。古代戏曲里常常有这样的情节,这一个官僚遇到一个更大的官僚,“火焰”因此自动降下来了。(第192页)更糟糕的是,误伤了一个更大的官僚家属,因此,“打错门”开始上演,中国古代的戏曲遇到类似的情节最为让人心动,也最让人感觉过瘾。自由,在中国文化中总是很忌讳的。因为“如果百姓享有人身自由不得侵犯的权利,官僚们不就失去了逮捕编辑,关闭报社,把别人的关砍掉以治自己头疼病的自由了吗?(我的家乡福建漳州的张毅将军就是这样做的。我公布了他的大名,因为他已死了。)每当人民对他们的统治者表示不满,或者年轻人对父母提出异议时,我们就喊:‘反了!反了!’意思是说天和地都倒个儿了,世界的末日到了。”(第193页)

  中国的等级特权“这种邪恶也不是局限于官吏身上,而是像大榕树的根一样,它把自己的荫凉扩展到所有来到树底下的人身上。我们中国人并不与这种榕树斗争,而是设法钻到榕树的荫凉下面去。………我们设法去做他们的守门人,享受官吏们的树荫。”(第193页)正是这样的文化价值观的普遍性,才导致了中国的改革困难。对等级特权的迷恋,导致中国人处处设法弄出个三六九等来。因为,这是中国人的生存法则。

  二、中国真的有阶级吗?

  中国虽然有:“士、农、工、商”四个阶层之说。但是,林语堂说:“在中国,实际上只有两个社会阶级,一个是衙门阶级,他们远在欧洲人还没有来到中国之前就享受治外法权,也不用领事裁判;另一个是非衙门阶级,他们纳税,守法,讲的稍微残酷一些,中国只有两个阶级,在竞赛中跑在前面的狗与落在后面的狗,他们也经常调换位置。”(第193—194页)。也就是说,中国真正的阶级只有“士”与“非士”之分,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中国由无数的家庭组成,也基本上可以分成幸运的家庭与不幸的家庭。而幸与不幸的分野,不在于其他的,而只在于官与非官。也就是说,“中国所谓幸运的家庭就是衙门家庭,不幸的家庭就是非衙门家庭,没有儿子进衙门,也没有女儿嫁入衙门。”(第194页)但是,在中国无论什么家庭,多多少少、曲曲折折也都是与官僚有点关系的。即使没有直接的关系,间接关系也多少有一点,即使是远房的堂兄,也可能认识一位张先生的三公子的教师,而这位张先生的媳妇是某位官僚的太太的妹妹,即使就是这样的一个关系,遇到有官司要打的时候那是极有价值的。

  “衙门家庭又正可以比做榕树。它们的根与根相交错,再交错,像扇子一样展开。而中国社会就像是一个山上的榕树林,经过一个调整过程,这些树都在太阳底下争到了一块地盘,相互和平共处。有一些树所处的位置较其他为好,他们就相互维护并保持住自己的位置。”在这里,“人民就是土地,供给这些大树以营养,使他们成长。”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人们视树吸吮大地乳汁为理所当然。没有谁记住这是大地的功劳,需要向大地感恩。(第194页)

  三、如何榨取民脂民膏——这是一门科学与艺术

  在官吏们那里简直是一门科学与艺术,“其方法多样化与独创性完全可以和有机化学媲美。一个好的化学家可以将甜菜炼成糖,一个更优秀的化学家可以从空气中撮氮来制造化肥。中国官僚们的本领与化学家相比毫不逊色。”(第195页)

  中国社会阳性的三位一体就是:官、绅、富。也就是说,官绅富豪常常是三位一体的,构成一个共同体,这是中国榨取民脂民膏的基本途径。要是哪个官僚要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一定要经过土豪劣绅,官商勾结,他们盘算着生财之道。即使是一个农户的猪槽也可想方设法收一元钱的税,全县就可以收一万五千个猪糟税。这些生财的鬼点子就是这样在互相勾结之中生成的。“民国万税”,当年是一点也不假的。每个官僚都必须按照这样的潜规则生存,否则不但举步维艰,而且常常会因为触犯潜规则而落得死无葬身之处的下场。

  同时中国社会也存在着阴性的三位一体,即面、命、恩。面,即面子。命,即宿命。恩即感恩戴德,一个农民,特别容易怀有这样的感恩之心,他们把官僚应该做的一点点事情常常铭记在心,把他们称为青天大老爷,为他们树立牌坊,山呼万岁,以头抢地,喜极而泣,久跪不起。这样的教育,也常常是从娃娃抓起的。中国学校的教育,常常不忘记感恩教育,把各种应尽的义务,应得的权利,都算作是皇恩、官恩所赐。因为“人民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就只能乞怜于地主长官。有千万个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跑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

  中国社会等级特权流行,但是潜规则是,等级内却要讲究平等。小官僚打了大官僚的家属,这就是破坏了这种平等,一定会要给予惩罚的。惩罚的程度自然不是看打人的性质,而是看打人者的身份。官位越大,权力越重,触犯之后,受到的惩罚也就越厉害。否则,视情况给予摆平就是了。

  四、有趣的“打错门事件”

  近八十年前,林语堂时代,竟然也发生过一件“打错门”事件,竟然也是发生了湖北武昌。就是一位妇女因为天热,而穿短裤在户外结果被捕,在监牢里监禁了几天后竟然死了,不幸的是,警察抓错了,原来这位妇女是一位官太太,有权有势,处理的结果是警察被枪毙了。报复是甜美的。(201页)但是报复的条件下是必须当官掌权,否则,就不存在什么抓错打错的事情,死就死了。这是中国人拼命要当官的重要原因。

  阳性三位一体与阴性三位一体,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中国社会生态。阴性的三位一体的处事原则就是:“向我们的统治者献媚,保护强者,引诱富豪,麻醉穷人,贿赂有雄心壮志的人,腐蚀革命阵营。它们使司法瘫痪,使宪法失效。它们讥笑民主,蔑视法律,拿人民的权利开玩笑。践踏所有的交通规则、俱乐部规则和人民的家园。”(第199页)官也好,绅也好,富也好,要追求的都是这样的效果。达到践踏人命,掠夺民财,而不受责罚的目的。

  一个中国人受到冤枉,他本能的反应不是借助法律,也无法可借助,而是寻找有权势的熟人关系,求他的恩典。因此权力要获得老百姓的感激,最好的办法就是制造更多的冤假错案。

    五、按照面子生存的中国人

    如果说中国文化行事有什么规则的话,那就是面子。面子是中国人最大的生存规则。一切为面子,无论当官、挣钱、娶妻、生子,干这种事业,干那种事业,都不无不是为了这个面子。所谓面子就是践踏规则的能力。面子大小就是践踏规则的能力大小。如果一个人能够公然违背宪法与法律,那么他的面子就会大得不同一般。如果他能够代替宪法与法律,那么自然是面子最大的时候。林语堂说,面子“这个面孔不能洗也不能刮,但可以‘得到’,可以‘丢掉’,可以‘争取’,可以‘作为礼物送给别人’”。(第203页)

    面子也是有规则的,而且也是分成明规则与潜规则的。明规则就是阳性的三位一体,即官、绅、富;潜规则就是阴性的三位一体,即面、命、恩。林语堂在这些规则问题上论述很详细。明规则有时在官、绅、富的基础上还要加上一个“匪”,也就是说,在中国真正对事情有力量的台面人物就是三个,即官、绅、富,有时还要加上“匪”或者“流氓地痞”、“黑社会”。一件事情究竟会怎样,不看这个事情本身的性质,也不看法律与道德的评判,而看在这件事上,官的态度、乡绅的态度与富人的态度,有时也看“匪”与“黑社会”的态度。而决定态度的要素又主要是隐藏在台面之下的那些潜规则,即面子、宿命与感恩。在这里“面子”是最重要的规则。宿命是最好的安慰剂,中国人常常把一切天灾人祸,都看成是“宿命”,包括出的车祸,患有某种不治之症,在某种事故中丧生,被官府打压,被小人陷害等等,都可以用“命运”、“定数”等来解释或者安慰。如果一件事情,本来就是冤枉或者因渎职而出现的,后来又得到了比较妥善的解决,这个时候,都会成为歌功颂德的机会。比如某人被官府抓错了,后来弄清楚之后又放了出来,那被放了出来的人,常常是要叩头谢恩的。常常会语无伦次地高呼:“青天大老爷”、“感谢政府的英明与伟大”,某些时候还会喜极而泣,为地方官员立下牌坊。总之,只要你掌握了权力,无论做什么都会得到赞扬的机会。你没有做坏事,会受到老百姓的歌颂;做了坏事,如果改正也会得到老百姓的歌颂;做了坏事,后来虽然不给予改正,但是没有做更坏的事情,也会得到老百姓的歌颂;做了更坏的事情,后来又有人做更坏的事情出现,那么你所做的坏事,虽然不一定会得到老百姓的歌颂,但是一定会得到老百姓的原谅。老百姓对于你做的事情有什么什么评价,就完全看你能够掌握多大的权力,能够在位置上呆得多久。如果你能够成为“红太阳”,并且,在权势的位置上寿终正寝,权势显赫,那么你就有成为“神”的可能。你一切的罪过都会被人们轻松原谅,并且认为那些罪过是“功劳”,是完全值得歌颂的。即使你生前杀人如麻,饿死人无数,那些被饿死的家属及后代,仍然会崇拜你。就像关羽那样,虽然被人杀了,但是,老百姓仍然相信,他就是“神”,用他的画像挂在门口就既能够保护财产,又能够保护性命。如果权力比关羽还要更大一些,则要建更大的庙宇,并且要将这些庙宇建更显要的位置上。

    如果一件事情能够给台面上的三到四类人即官、绅、富、匪以很大的面子,则事情就容易解决,否则就是合理与合法的也无法通融。中国人做事既不按照逻辑规则,也不按照法律与道德规则行事,而是按照面子大小行事。

    所谓面子就是按照“社会等级观念与等级内平等观念”行事。就像鲁迅的所说的那样,一个车夫,如果被另一车夫踢了,那么就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必定要争吵与打闹起来的。但是,如果被一个警察踢了,就不但不需要还手,而且还认为理所当然,并不会感觉是一种丢面子的事情。如果警察被一个车夫踢了就是很丢面子的事情,一定要加倍偿还,甚至关押起来,痛打一顿才会感觉那面子被挽回。当然,如果一个警察被他的局长踢了或者扇上两个耳光,也不会感觉是丢了面子。如果局长在租界内被一个洋人踢了,局长吃了“洋火腿”,不但不会感觉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有时还会感觉是很荣幸的事情。可见,所谓面子,就是遵守了等级观念,实现了等级内平等。警察如果打了厅级官员的太太,如果这个事情不处理,厅级官员自然极没有面子,处理轻了也没有什么面子。除非这个警察的父亲是部级官员,才可能原谅那个警察打厅级官员太太。所谓“打错门”事件,其实错与不错,完全看行事双方的级别。越级是不行的。级与级之间必须遵守等级原则,行礼及所行礼数其奥秘与分寸都在这里。级内平等,也就是同等级别内做事要对等。

    林语堂举了一个活生生的面子的例子:“譬如一个在大城市里做官的人,能够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街道上疾驰,而交通规则只允许每小时35英里。这位当官的是有很大的面子的。如果他的车撞了一个人警官来到跟前,他不声不响地从皮夹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有礼貌地笑一笑,车子就扬长而去了,他的面子比前面的那位还大。然而,如果这位警察不愿意给他这个面子,假装不认识他,那么这位官员即刻用‘北平官话’问他是否知道他父亲,并挥手让司机开车上路。这样,他的面子就更大了。如果这位固执的警官硬要将司机带到局里去,这时,官员就会向警察局长打电话,后者很快就将司机放走,并下令开除那位‘不知道官员父亲是谁’的小警察。这时官员的脸面就真真变得乐不可支了。”(第204页)

    面子究竟是什么呢?林语堂说:“脸面这个东西无法翻译,无法为之定义。它像荣誉,又不像荣誉。它不能用钱买,它能给男人或女人实质上的自豪感。它是空虚的,男人为它奋斗,许多女人为它而死。它是无形的,却又靠显示给大众才能存在。它在空气中生存,而人们却听不到它那倍受尊敬,坚实可靠的声音。它不服从道理,却服从习惯。它使官司延长,家庭破产,导致谋杀与自尽。”(第204页)这就是中国人的面子。

    中国人为面子而活,所以活得十分沉重,活得没有自我,丢失了生命的本性。“许多官员一个晚上要参加3至4个宴会,宁冒消化不良的危险,也不使任何一个欲请他赴宴的主人丢掉面子。”这种情形其实仍然如此。一个女婿如果没有出息,那么岳父留他吃饭都会感觉是一种丢脸的事情。中国人,常常因为面子而活受罪,甚至遭到报应。

   “5年以前,上海有位受过教育的中国将军,认为自己的面子大到可以带着超重的行李登上飞机,任凭机组人员抗议、规劝与请求,一概无用。不仅如此,他还要求再给点面子,命令飞行员驾机绕场一周,给那些前来为他送行的人一饱眼福。因为这位军人有权有势,这个面子他也得到了,然而,驾驶员的精神却多少有点紧张,飞机起飞后东倒西歪,撞在一棵树上。将军最终为自己的面子丢掉了一条腿。任何认为自己的面子大到可以带超重的行李上飞机的人都应该丢掉一条腿,并为之感激不尽。”(第206页)

   中国有面子,就无法真正进入民主法治社会。中国的老百姓一般是没有面子可讲的,要面子的是官员。“问题是,当官的什么时候才愿意丢掉自己的面子呢?在警察局里,面子被丢掉时,我们的交通才会安全;在法庭上,面子被丢掉时,我们才有公正的判决;在中央各部,面子被丢掉,面子政府被法治政府取代之时,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共和国。”(第206页)

    是的,在中国,自古,一个人如果掌握权力到了一定级别,他就会认为自己可以避免法律,这就是这个级别官员的面子。即孔子所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代夫”。这就是面子。如果一个人的权力再大到一定级别,就可完全取代法律,这个时候就是“朕即法”,在古代通常只有皇帝才会有这个级别的面子。但是,这个时候还不是顶级面子,只有当“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时候,那才是顶级面子所在。中国人的所谓面子,就是违反法律甚至宪法的能力。一个中国人在地位低下,无权无势的时候,也许会要求民主、平等、自由之类,“一旦进入特权阶层,他就会爱不释手。地位的升迁带来了心理的变化。他开始喜欢社会的不平等,喜欢他所有的特权,他爱上了这个地位。”“事实上,每个现代中国成功的革命家的脸上都经历过这样的一个转变。他用自己的铁蹄践踏着出版自由,其卖力程度,并不下于他在革命时期谴责过的军阀们。”(第203页)。中国人的丰功伟绩,所谓伟大魄力,所谓永垂不朽,所谓的“大丈夫当如此”、所谓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其所指大多是这些东西。

    六、所谓的“仁政”

    林语堂谈“以德治国”是绝妙而经典的见解。他的见解浅显易懂,平白如话,不需要另外再加什么注释。在这里一字不漏地照录如下:

    如果我们能够早点停止谈论人民的道德改革,中国就有可能早一天出现一个廉洁的政府。这么些人坚持认为道德改革是解决政治腐败的方法,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他们幼稚的思维方式的标志。表明他们没有能力把政治问题作为政治来处理。他们应该看到我们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中一直在重复着那些道德上的陈词滥调,却没有能够改善国家的道德状况,以产生一个稍为廉洁、稍微美好的政府。他们应该看到,如果道德教化还有一点点用处,那么中国今天就应该是一个圣人与天使的乐园了。我怀疑人们特别是那些官员们,之所以津津乐道于什么道德改革,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谈论不会有害于任何人。其实,很可能所有道德卫士们的良心都有问题。我发现像张宗昌将军这样一些试图恢复孔教并提高别人道德水准的人通常都娶了5至15个老婆。他们在勾引年轻女子方面也很能够有些手腕。我们讲“乐善好施是美德”,他们也随声附和:“不错,仁慈是件好事。”谁都没有受害;另一方面,我却从未听到,我们的官员们讲法制政府,因为人民会回答说,“好的,我们将控告你,把你送进监狱。”所以,如果我们能早一天停止谈论什么道德,早一天讲如何实行严格的法治,我们就会迫使这些官员正视这些问题,阻止他们装模作样地在外国租界内研读什么儒家的经典。

    我们不能期望我们的统治者是仁人君子,总是在正义的大道上穿行。我们应该肯定他是假定的囚徒,并想方设法阻止这些可能的犯人鱼肉人民、出卖国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后一种制度效果更为明显,它可以制止政治上的腐败。这样做比等着这些仁人君子们良心发现要高明得多。

    然而在中国,我们所做的恰恰相反。我们并没有假定他们是可能的无赖、骗子或窃贼,尽管我们早就应该这么做了。相反,我们把他们当作了仁人君子。依照孔子的教导,我们希望他们是仁慈的统治者,爱民如子。我们期望他们诚实。我们对他们说:“干吧,公家的钱你就随便使吧。我们不要你公开的预算,不要你公布帐目。我们绝对信任你的爱国心,允许缔结任何一个国际条约而不用事先经过我们的同意。”我们对行政官员们说:“如果你变成仁人君子,我们会给你立牌楼,永久瞻仰。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也决不会把你送进监狱。”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其人民是这样仁慈地对待他们的行政官员的。    

    我们今天仍然是有太少的公民,太多的私人。其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这与道德无关,罪恶在制度。如果一个人有公共精神,他就会有危险,那么很自然,他就会对国家大事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如果对贪婪腐败的官吏没有惩罚,那么要求人们不贪婪、不腐败是对人性提出了过高的要求。

    中国今天所需要的并不是对政治家们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监狱。在那些贪官污吏们可以大模大样地定购去横滨或者雅图的一等舱时,谈论建立什么廉洁政府,纯粹是白费力气。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正直或荣誉,而是简单的法律处治,或者说是将那些既不仁慈,也不正直,也不荣誉的官员们拉出枪毙的勇气。唯一能使官员们保持廉洁的办法是威胁说一旦劣迹被揭露就要处以死刑。 那些认为我所讲的将人性置于法制之下的观点伤了他们感情的官员们,就应该多少想一想自己是否愿意在一个严格按照孔子仁政观点管理的股份公司中投资。在这里,股东们不举行任何会议,不清理帐目,别人也不查帐,为债务问题潜逃的财务管理员或经理也得不到惩罚。中国政府正是以这种绅士风度管理着。如果现在的政府有了什么改进,也是受了西方的影响。西方人敢于要求统治者清理帐目,不害怕这样做会使自己失掉任何绅士的荣誉。然而,在中国政府得到彻底改造之前,它就永远会象一个混乱的股份公司。这里只有经理和职员们在谋取暴利,股东们却在失去信心,都感到沮丧——他们就是中国的黎民百姓。(第210-215页)

    每每读到这里,再回想几年前,在中国大地上闹得轰轰烈烈的“以德治国”, “把法治与德治有机地结合起来”,就禁不住笑了。林语堂的眼光是富有时空穿透力的,而拥有这样犀利眼光的人,堪称为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