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遣返日侨:日本人不愿返回贫穷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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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常听母亲讲她1950年在长春参与的遣返日侨的故事。八年抗战后,国民党政府曾在1947年进行过大规模的遣返日侨工作,而新中国成立后在1950年也曾遣返过在华的剩余日侨。当时母亲在长春市财政局工作,与当时的市公安局一起组成了遣返日侨的临时机构。据母亲讲:当时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大多都会讲日语,有好多抽调人员的日语水平都非常高,与日本在华的侨民都能进行很好的沟通。即将遣返的日本侨民被集中在一起,中国政府给了他们很高的伙食标准,母亲当时管经费,在日本侨民被遣返后,母亲还曾去过当时在长春很高级的长春饭店为那些日侨的吃喝结过帐,可见日侨的吃喝还是满够标准的,不是当时大多中国人说能及。    据母亲讲:当时战后的日本生活水平非常低,传过来的消息表明许多普通的日本百姓吃喝都成问题,远远赶不上也是百废待兴的新建立的中国。所以有好多在华日侨因日本国内贫困不愿意回国,还有的日侨已与华人结婚,更有的日侨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些问题都成了遣返的难点,有的日侨就没有回国,只是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1972年,还有一些日侨才最终陆续回国。母亲参与的遣返日侨回到日本后,有些在最初回国后还写信来,说那边生活的贫困,但后来慢慢就没联系了。当时一些日侨经常打听,以为我母亲也是日侨,就问中方工作人员:刘桑,为什么不回国?刘桑什么时候能回去?中方人员就骗他们说:刘桑是战争孤儿,不回日本了,被中国政府特令留在中国了。
日侨被遣返时,中国政府根据二战结束后签订的国际公约规定只允许他们带少量的金钱、物品回国。好多日侨绞尽脑汁想办法往回带金银财宝。母亲讲:有一个日侨事先把许多金条偷偷镶嵌在骨灰盒里,检查时中方人员觉得他手捧骨灰盒很蹊跷,拿来一掂量,觉得很沉,细查后才发现金条,就都给予了没收。还有一富裕日侨采取化整为零的分散办法,把钱款分别私下分给了许多贫穷日侨,托嘱他们带回日本后再交给他,但由于他也知道中方人员知道他在华生活很富裕,于是他就喊了个贼喊捉贼,向中方报了假案,说他钱财被窃了。中方非常重视,于是把他找来了解情况,母亲也在场,当中方公安人员没问几句时,这个日本人的汗就顺脸淌了下来,不得不承认其报假案是为了掩盖转移钱财的事实。还有一日侨在临回国时,什么都不拿,却在长春买了好多的皮球带回了日本,我现在想这也许是日本战后的第一批体育用品。
母亲参与遣返日侨工作最后一个任务是,带一包中方没收的贵重物品,连夜从长春赶往沈阳交给东北人民政府财政,而当时的沈阳是东北人民政府所在地。据母亲回忆,清单上有金银珠宝,英镑、美元,还有名贵钻石。此任务告知时非常急,还不能回家通知,当然去沈阳的路上母亲也有保镖同行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