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青对抗法庭,拒不认罪”的资料辑录二(仅供讨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3:49:10
关于“江青对抗法庭,拒不认罪”的资料辑录(仅供讨论)
二、关于审判江青的报道版本之二:《中国大审判》(节录)
——来源:辽宁人民出版社   作者:吕相友
一、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江青坚持反革命立场
公诉人江文首先发言,他说:
审判长、审判员:
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就本厅指控被告人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反革命罪行,从11月26日到12月23日共进行了6次庭审调查。通过审问被告人、出示和宣读证据、听取证人证言、播放江青的讲话录音,完全证实了本厅对江青反革命罪行的控告。江青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现在,经过调查可以确定她的主要罪行是:第一,她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了全国最大的冤案;第二,江青肆意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群众;第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江青勾结林彪进行大量的反革命活动……
江文控告:“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勾结林彪,害死了刘少奇、贺龙、彭德怀、张闻天、王稼祥等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任弼时建国初期逝世,罗荣桓元帅“文化大革命”前去世,他们躲过了劫难,可他们的家属仍未躲过江青一伙的魔爪。实际上,周恩来、陈毅也是被江青迫害死的。
江青的迫害欲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甚至害到毛泽东头上。
毛岸英在朝鲜战场牺牲后,毛泽东把儿媳刘思齐认做女儿。因感情笃深,刘思齐十年不嫁,毛泽东一再劝她改嫁,并亲自托人为刘思齐物色对象。
当时,空军学院强击机教研室教员杨茂之被推荐给毛泽东。毛泽东派人了解后,对杨茂之很满意,就介绍给刘思齐。刘思齐对杨茂之也有好感,也就同意了。1962年2月,两人正式结婚,婚后杨茂之常陪刘思齐去看毛泽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居然指使人把杨茂之、刘松林(刘思齐改名)关进监狱。毛泽东知道后大发雷霆,责令江青:“立即放人!”
江青30年代在上海有过一段污秽的历史,与毛泽东结婚时中央派人调查过,但被康生隐瞒掉了。为了不影响她的政治生活,江青把当时知情的上海地下党的同志全部打成特务害死,把了解她底细的著名电影演员上官云珠、舒绣文害死。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公安局长杨帆被关了起来。潘汉年夫妇冤死狱中。杨帆侥幸活下来,但被折磨得双目失明,精神失常。多么惨痛的人间悲剧啊!
江青的脸色煞白,两手发抖,她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指着江文谩骂:“你这个讼棍,你们是法西斯!……”
江文轻蔑地扫了江青一眼,不屑理她,继续控告。
江青知道宣判自己的末日的时刻到了,她能用来挣扎的最后一招就是:泼妇骂街的手法,撒泼耍赖,无理取闹。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一会儿说法庭指控她的那些罪行“都是小事”,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一会又说“逮捕我,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会儿把自己装扮成反林彪的英雄,宣扬自己如何一直同林彪反革命集团做斗争;一会儿又叫喊“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会儿又大言不惭地说她30年代在上海的“历史是光荣的”。总之,东拉西扯,乱说一气。
江青自恃有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贡献”,常常肆无忌惮。“文化大革命”初期自不必说,1974年“批林批孔”,就很是施展了一番。她以个人名义给军委和全军写信、送材料、派联络员,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放火烧荒”,煽动打倒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李德生,随后便是以批判林彪、孔丘为名把矛头集中指向周恩来。
检察员江文高声指控:“江青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了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从重判刑。”
讲到这里,江文清了一下嗓子,特别提醒法庭:“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青在法庭调查时拒不认罪,公然多次继续诬蔑国家领导人,攻击诬蔑法庭和法庭工作人员,肆意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继续犯罪行为。请法庭在量刑时从严判处。”
检察员发言完毕,审判长曾汉周宣布:“被告人江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一听,顿时咆哮起来:“我不要什么陈述,就按你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
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江青撇撇嘴,嘲弄地说:“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演不成啊!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庭。”曾汉周大声严厉地申斥江青。
江青越发放肆起来,尖叫道:“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我还怕你呀!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
审判长曾汉周压了压怒火说:“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你反而利用法庭进行反革命宣传……”
“你才是反革命嘛!”江青胡搅蛮缠打断审判长的话。
曾汉周按动警铃,正告江青:“你侮辱法庭,这就构成了新的犯罪!你再扰乱法庭,就取消你的辩护权利。”
这时,江青站起来,她把一张纸扬了扬说:“我写了一点看法,念一念行吗?”
审判长同意。
江青有板有眼地念道:“《我的一点看法》—— 一张起诉报告,满纸胡说八道;
要为真理斗争,我的声明如下: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投降叛变,授人以柄。
要害问题,两个纲领。
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继续革命。
以三项指示为纲,以目混纲,修正反动。
穷凶极恶,大现原形。掩盖罪恶,画皮美容。
树立威信,欺世盗名,标新立异,妖言惑众。
弥天大谎,遮瞒真情。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张冠李戴,移花接木。
暗中嫁祸他人,转移人民视线,妄图洗刷臭名。
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乃是人民大众英雄。”
法庭上的人们听了江青这段颠三倒四的文字,无不哑然失笑。
二、公诉人江文痛斥江青的无耻诡辩
12月29日上午,法庭继续对江青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论。公诉人江文针对江青12月24日的诡辩,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尖锐的痛斥、批驳。
江文说:我对被告人江青1980年12月24日上午,在法庭辩论时,为她的反革命罪行所作的辩解驳斥如下:
被告人江青的辩解,完全避开了本特别检察厅指控她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犯罪事实,使用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反革命惯用伎俩,企图转移目标,达到掩盖罪行,逃避罪责的目的。江青一再提出要法庭调查与本案无关的证件和证人到庭,但对本厅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不出任何可以证明无罪的证据和证人。江青的无理要求被法庭驳回是理所当然的。
被告人江青,在法庭面前,不仅对于本厅指控并经法庭调查证实的她的反革命罪行,拒不认罪悔罪,并且公然继续施展反革命两面派的诡辩伎俩,继续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诬陷用铁一般的事实证实她的罪行的证人,诬蔑全国各族人民对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进行的正义审判,目无国法,蔑视法庭和法庭规则,诽谤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法庭其他人员。对于江青的这种新的罪行,我提请法庭严重注意。
江青妄图把自己的罪行推到毛主席身上是绝对办不到的
被告人江青的全部辩护言论,集中起来,就是攻击法庭对她的审判是什么“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江青竟然颠倒黑白,鱼目混珠,说她的反革命行为是代表毛泽东主席的,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的,妄图把反革命罪责推到毛主席身上,借以掩盖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反革命罪行,逃避依法应负的刑事责任。现在我列举一些事实,来揭穿江青的谎言和诡辩。
你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利用各种场合策划或直接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干部和群众,给人扣上“叛徒”、“特务”、“反革命”等等莫须有的罪名,滥捕无辜,制造伪证,制造冤狱,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你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专案组,刑讯逼供,亲自下令对病势垂危的杨承祚、张重一两位教授进行“突击审讯”,折磨致死,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你伙同康生、陈伯达擅自非法决定诬陷、批斗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和国务院副总理,并进行人身迫害,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1968年7月,江青为了诬陷、迫害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与康生密谋,要康生给她一份八届中委名单,把88名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康生在给江青的亲笔信中,明明写着“送上你要的名单”,江青在法庭调查中供认是康生“主动帮助”她搞的,这表明这份诬陷、迫害八届中委的名单是江青和康生共谋的犯罪行为。江青在法庭上竟然狡辩说,她也向周总理要过一份名单,但同时又招供,周总理的名单,只是标明那些人已经死亡,并“无政治情况”。江青勾结康生诬陷、迫害中共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江青在1976年3月2日擅自召集十二省、自治区负责人开会,诬陷邓小平是“大汉奸”、“法西斯”、“反革命两面派”等等。江青在法庭上公然否认这一罪行,并说她“有代表毛主席去看望干部的习惯”,把责任推给毛主席。这是撒谎!当时,毛主席就斥责“江青干涉太多了,单独召集十二省讲话”。江青抵赖诬陷过邓小平是“大汉奸”,这有当时的记录为证,是  江青诬陷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煤炭部长张霖之是“彭真死党”,指使戚本禹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残酷批斗张霖之40多天,张霖之被迫害致死,难道这也是毛主席叫你干的吗?
江青诬陷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周扬是“叛徒”、“内奸”、“国民党特务”、“日本特务”,江青,这也是毛主席叫你干的吗?
江青诬陷全国劳动模范、环卫工人时传祥是“工贼,被收买了”,时传祥被迫害致死,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
江青诬陷迫害的人太多了,用不着再列举了!
显然,被告人江青妄图把自己犯下的反革命罪行推到毛主席身上,借以推脱罪责,逃避法律惩处,这是绝对办不到的。
被告人江青说什么“逮捕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这是对毛泽东主席的恶毒诬蔑和诽谤。全国各族人民心里清楚得很,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遭受的不幸,毛主席在领导方面有毋庸讳言的责任,其中包括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失察的责任。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男女老少,决不会因此忘记或抹煞毛主席在推翻“三座大山”、缔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开创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伟大贡献,当然也不会忽视对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党和国家领导人早已一再申明,毛主席在他一生的事业中,伟大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这绝不是你江青和林彪一伙所能动摇、抹煞得了的。江青妄图利用毛主席的崇高威望来掩盖她的反革命罪行,是徒劳的。在这个问题上,毛主席早就揭露和驳斥了你江青。
1974年7月17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她(指江青)并不代表我,她代表她自己,”“总而言之,她代表她自己。”
1974年12月23日,毛泽东主席严肃指出:“江青,一、不要出风头。二、不要乱批东西。三、不要参(加)组织政府。你们看她有没有野心?我看有。”
1974年底,毛泽东主席又说:“江青有野心。她是想叫王洪文做委员长,她自己做党的主席。”
1975年初,毛泽东主席说:“我死了后她(指江青)会闹事。”
毛泽东主席这些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现在,江青还要继续把她的反革命罪行说成是代表毛主席的,是按毛主席的指示办的。这种谎言是骗不了人的!
江青以代表人民自居是对亿万人民的公开侮辱
被告人江青还胡诌什么“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江青,你这个严重危害国家严重危害各族人民的反革命罪犯,竟然恬不知耻地以代表人民自居,这简直是对亿万人民的公开侮辱。尽管十年动乱的历史已经过去,但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至今记忆犹新,谁不记得:1976年4月5日,首都广大人民群众聚集在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那种正义的行动和壮阔的场面;谁不记得,当“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时,举国上下欢欣鼓舞的情景。这都充分地反映了全国人民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切齿痛恨。江青代表什么呢?不过代表一小撮阴谋家、野心家、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打砸抢分子和形形色色的社会渣滓。
被告人江青还煞有介事地说什么“你们审判我就会使‘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和‘红小兵’抬不起头来”。这是江青颠倒黑白的胡说。特别法庭审判你江青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反革命罪行,与当年的“红卫兵”、“红小兵”有什么关系?现在,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代表了全国人民,也代表着当年上当受骗受害以后起来反对你们的广大青少年,你江青休想再煽动和挑拨我国青少年与党和人民政府的关系。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的十年中,毒害了广大青少年,严重损害了年轻一代人的成长。他们同广大群众一样,强烈要求清算你们的罪行。
江青还质问法庭承认不承认“九大”、“十大”和怎样看“文化大革命”,如果不承认,就是“离开重大历史背景”,“隐瞒重大历史事件”。江青,收起你这一套妄图转移目标的诡辩吧。如果要讲历史的话,你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反革命。这就是历史事实。你所谓的“捍卫文化大革命”就是要捍卫打砸抢抄抓、刑讯逼供、诬陷迫害那一套,就是要继续把中国人民投入苦难的深渊,就是要掩盖你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累累罪行。至于党和人民如何总结“文化大革命”,如何总结“九大”、“十大”,那是党的事情、人民的事情。你江青这个早已被开除党籍的反革命分子,有什么资格妄谈党的这次大会、那次大会或者中央全会的问题?江青提出这个问题,显然是妄图借此逃避本厅指控你的反革命罪行!
江青把自己扮成反林彪的英雄是个弥天大谎
公诉人江文说,在法庭辩论中,江青把自己打扮成反林彪的“英雄”。她矢口否认她在“文化大革命”中与林彪反革命集团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事实,说什么“怎么能把谋害人的和被谋害的搞在一起?”这是一个弥天大谎。
经过公安部的侦查预审,特别检察厅的审查起诉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庭审调查,大量确凿的证据完全证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被揭露和粉碎以前,为了实现共同的反革命目的,或者是公开配合,或者是秘密勾结,有预谋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颠覆政府,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些方面,江青一伙同林彪反革命集团是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的。
1966年8月林彪、叶群指使雷英夫捏造诬陷刘少奇的材料。林彪首先批送给江青,诬陷、迫害刘少奇,江青和林彪配合得十分密切。
1967年7月对刘少奇夫妇进行批斗、抄家,是江青和林彪互相配合,同陈伯达、康生、戚本禹非法决定策划的。
林彪、叶群捏造假材料诬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贺龙,诬陷贺龙是“土匪”,江青则诬陷贺龙是“坏人”、“是个大刽子手”,贺龙正是被江青和林彪一伙迫害致死的。
江青伙同陈伯达、戚本禹煽动揪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的彭德怀,诬陷他是“汉奸”,是“大叛徒、大反革命”,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黄永胜亲自审批“同意”,将彭德怀“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公民权利”。彭德怀被残酷折磨致死,这正是江青和陈伯达、黄永胜等共同犯下的反革命罪行。
林彪、叶群诬陷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是“汉奸”,江青直接插手罗瑞卿专案组,诬陷罗瑞卿是“大叛徒、大反革命”。
林彪捏造罪名,诬陷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陆定一是“反革命分子”。江青则诬陷陆定一是“军统特务”。
林彪和江青一伙共同诬陷迫害了那么多党和国家领导人,是货真价实的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反革命集团。
江青为了插手军队,亲自授意陈伯达,经过叶群,由林彪任命江青为中央军委文化革命小组顾问。
1966年10月,江青为了掩盖她的丑恶历史,与叶群密谋,指使吴法宪、江腾蛟非法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郑君里、赵丹等五人的家。并在林彪、叶群住处,由江青亲自监督谢富治、叶群将有关的材料烧毁。
1966年12月,江青与叶群密谋,指使江腾蛟派人揪斗原中央警卫局副局长、苏州地委副书记王敬先。王敬先被迫害致死。
1967年1月,江青伙同林彪策划揪“军内一小撮”的反革命阴谋。
1967年8月,江青与叶群密谋,修改诬陷解放军报社负责人的大字报,并布置吴法宪找人抄写张贴,派人篡夺了解放军报社的领导权。第二天陈伯达以“中央文革小组”名义亲自出马,直接支持。
1968年3月,江青与叶群密谋,指派吴法宪将30年代照顾江青生活的女佣人秦桂贞骗来北京,先派陈伯达、叶群、吴法宪找秦谈话,几天后江青又指使吴法宪捏造罪名,将秦桂贞逮捕关押七年多。
江青还指使吴法宪非法逮捕上海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孙峻青。孙峻青被关押五年之久。
这么多的事实,充分证明了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和林彪一伙是互相勾结、狼狈为奸的反革命集团。
如果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内部后来有矛盾,那不过表明他们做贼是一伙,分赃有矛盾罢了。
江青在长达近两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检察厅指控她所犯下的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
公诉人江文的发言有理有据。实际上江青的许多犯罪事实都已经在法庭调查中展示过、核对过,江文只不过作了总结式的概括,以事实批驳了江青的诡辩。然而这一切都是对江青沉重的痛击,把江青驳得体无完肤,江青在慌乱中还不时打断江文的发言,尖叫“我就是无法无天”,作拼命挣扎。
审判长曾汉周一再按铃警告,在江青不断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下,仍然宣布,江青有最后的陈述权。
可是江青始终执迷不悟,她在最后行使陈述权时,还继续回避指控她的犯罪事实,诽谤法庭,继续攻击、诬蔑国家领导人。审判长下令,被告人江青退出法庭,等待宣判。
江青听到“等待宣判”四个字,似乎才明白她将失去她的人生戏剧的演出舞台。她用双手抓紧栏杆不肯离去,大声高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两名女法警把她拖出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