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伊拉克战争是场不义之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34:46

作者:Scott
随着美军作战部队撤出伊拉克,持续了7年的伊拉克战争算是结束了。这场战争在巨大的争议中开始,也在巨大的争议中进行,更在巨大的争议中结束。
 
许多人认为这是场不义之战,他们认为,美国攻打伊拉克是为了石油。但是,七年来,并没有石油资源从伊拉克运往美国,而且,战后伊拉克的第一单石油生意也是由中石油——来自中国的国有企业——做成的。看起来,这样的理由似乎站不住脚。
 
也有许多人认为这是场正义之战,他们认为,萨达姆政府对内独裁、对外侵略,美国攻打伊拉克是为了解放伊拉克人民。但是,黑吃黑也是常有的事,萨达姆的独裁并不能证明战争的正义性。当法西斯日本于1937年全面进攻中国的时候,蒋委员长也是一个独裁者,但日本的侵略行为却并不能因此而披上正义的外衣。所以,这样的理由同样无法成立。
 
事实上,一场战争正义与否,并不能因战争的目的和对象而简单的得出结论,它必须由战争的理由、战争的方式和战争的过程来共同决定。也就是说,一场正义的战争必须具备下面的五个条件,而且缺一不可,他们是1)战争无可避免、2)敌方威胁到本方的自由、3)不将(本方的)中立者和反对者卷入战争、4)不对平民使用武力和5)保留中立国家和民族的权利。
 
这种判断方式是美国思想家罗斯巴德在《正义战争论》中所表达的思想。按照他的观点,美国历史上所进行的大大小小的战争中,只有美国独立战争和南方的独立革命(南北战争)才是真正的、没有任何疑问的正义战争。而其他的,则都是非正义的战争。
 
按照这种分析,罗斯巴德应该会把阿富汗战争加入正义战争的行列,但毫无疑问,伊拉克战争是一场不义之战。
 
第一,战争并不是不可避免的。据说,之所以发动战争,是因为布什政府受到错误情报的误导,错误的认为萨达姆政府掌握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是,抛开“情报误导”是否属实不提,布什政府完全可以用非战争的方式解决这一事端。萨达姆政府虽然掌握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却并不会对美国构成即时性的威胁,更不能马上将炸弹投到美国本土,布什政府完全可以用轰炸——而不是入侵的方式解决这一威胁。
 
第二,萨达姆政府的存在并没有威胁到美国人民的自由。如果说萨达姆政府资助恐怖分子可以成为美国开战的理由,但是,美国政府并没有可靠的证据,也从来没有以此作为开战的借口。虽然萨达姆在国内奉行独裁专制,虽然伊拉克人民可能欢迎美军的到来,虽然作为“国际警察”的山姆大叔事实上维护着国际秩序,但这些却并不能成为开战的合法理由,也不能让这次战争因次而变得正义。
 
第三,战争是“一大撮”人的“阳谋”,却让所有美国人为此埋单。为了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地位也好,为了控制伊拉克的石油也好,为了伊拉克的自由民主也好,无论为了什么目地,伊拉克战争都是一部分人所热衷的,也是由一部分人所推动的。不管为了什么理由,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声音在美国一直存在。在2002年10月11月举行的国会投票上,23名参议员和133名众议员反对入侵伊拉克;自此之后直到战争爆发,尽管大部分人支持战争,但民调显示,民意中反对战争的比例一直都在33%—43%之间。
 
那些支持战争的人们,他们要么满足了自己的现实利益,要么实现了自己的爱国热情。但是,4419名军人因此失去了生命,超过7630亿美元的军费却是由美国全体纳税人共同承担——这其中也包括那些自始至终都反对战争的人。如果战争的支持者们真的在乎伊拉克人民的自由,真的在乎中东的和平,由他们自己组织雇佣军,由他们自己为他们的战争埋单,不是显得更公平一些吗?
 
尽管美国没有对平民使用武力,但战争事实上造成了大量伊拉克平民的伤亡;尽管美国没有强迫任何国家参与到战争中来,但战争事实上造成了各个国家同伊拉克的贸易(暂时)中断。其实,仅仅因为上面提到的三个原因,伊拉克战争就已经是一场彻底的、毫无疑问的不义之战。当然了,这还没有提到骇人听闻的“虐囚丑闻”了。
 
愿全世界所有的暴君都像萨达姆总统一样,更愿全世界所有的反战者都不在为战争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