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破解难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59:25
作者:杨逸铮 [2010-8-19 ]
丰台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通过组织协调,积极拓展案源,加大直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
强化导向,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更新思想观念。对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全局中的地位作用进行再认识;对查办案件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进行再认识;对查办案件在取信于民中的地位作用进行再认识。二是强化责任导向。充分发挥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区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有关案情,协调推进工作,及时解决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困难。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反腐倡廉主体责任,改进评价标准,建立主动查处问题的激励机制和被动逃避问题的追究机制,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使办案责任落实在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上。2009年,全区基层单位的立案数同比上升了112%。三是理顺管理体制。丰台区建立机关“联组”工作制度,将信访室、案件检查室编为一个联组,一名副书记专职分管案件,合理调配两室人员,集中工作精力,加强统筹力度,使案件查办关键环节的配合更加紧密。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成立3个联合纪检监察组,将25个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经济发展管理、市政建设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实施分类派驻,突出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两项职能,加强对重点领域案件查办的力度。
加强协调,形成办案合力。一是争取上级支持。2009年,在市纪委有关领导的亲自督办和相关业务室的具体指导下,处理了个别久拖未决的案件,严肃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挽回了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上级监督的权威作用。二是协调办案力量。丰台区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组织协调工作的意见》,发挥力量整合的“拳头”效应和资源整合的“乘法”效应,区纪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分析案情,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参与办案,组织各执纪执法部门,抢抓时机,开展联合办案。如在对某学校改扩建工程串标问题的调查中,区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先后召开4次案件研讨会和3次工作协调会,用时2个月办结此案。三是充实办案队伍。优化办案人员结构,从政法机关选调专业人才充实力量,积极探索与区公安分局建立民警派驻机制,从机关各室、基层单位选配年轻干部参与办案,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辅助办案。
规范管理,提高办案水平。一是制定“硬标准”。丰台区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ISO9001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引入案件查办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类台帐,加强过程监控,规范办案流程,严控办案周期,统一案件审理,形成办案措施与办案效能相互配套和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区纪委常委接访、约访、会访制度,通过信访件分析会,提高线索排查、分析和初核的精准度。建立共享机制,与执纪执法机关开展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疑难会商、手段互补、力量互助,增强了办案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提高“软实力”。强化实践锻炼,采取细化要求、全程参与、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办案人员的意识和能力。跟进培养措施,聘请办案专家参与突破复杂疑难案件,组织办案人员随案见习。提升专业素养,出台奖励性政策,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倡导自主学习,鼓励和支持办案人员考取职业资质。
深化成果,发挥综合效应。一是注重政治、社会和法纪效应的统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过程中的问题、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等突出问题案件的查处,通过查办案件,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注重惩处和预防的统一。一方面,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发案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信访建议、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起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的作用。另一方面,选取典型案例,采取庭审旁听、举办巡回展览等方式,充分利用办案成果,提高教育效果。及时将发案对象转化为“鲜活教材”,发案领域转化为“重点教材”,发案原因转化为“预警教材”,廉政教育由远及近、由虚变实,更具感染力。
(作者系丰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