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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3:51:33
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
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
吴明堂
自古以来,这两种著作同时并存,不强求统一合并。
唐宋以前,地方史比地方志多。唐宋以后,地方志开始超过地方史。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地方志的编修,但地方史的编写仍然不断,在数量、成就上还超过了地方志。当然,有些书籍仅有书名上的不同,如某校史(志)、厂史(志)。包括湖北、武汉都是这种情况。有些书比较复杂,不好判定是史或志。
所以,决不能说有了地方志就不要地方史,或有了地方史就不要地方志。
从内容上看,两者都是一某一个地区为记述对象的,所以关系非常密切,志中有史,史中有志,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一)地方史是以记述过去为主的,地方志是以记述现状为主的,尽管也不免提到过去。两者的主题不同。湖北、武汉第一届修志从1840年开始,是因为从那时起,武汉就缺乏地方志,所以要新修。从续修开始,才逐渐走上正规。地方史是在吸收地方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的,地方志重要的特点就是在较近的时间段内,给后人提供详实、可信的资料,因为这些都是刚过去的,资料比较容易收集,有权威性。特别是现在,各单位、部门都是刚发生的事,大都经历过,写出的东西,读者也放心。
(二)地方史主要是记述过去人类社会的活动,包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变化发展,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事件等。当然,如果发生了诸如河流决口、旱灾、水灾等也要记述,但主要的记述对象是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即使记录了自然现象,重点也是他们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地方志则是社会、自然并重,应将当地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土壤、动物、植物、矿产等各方面都科学地记述下来。对社会现象的记述也和地方史不同,史以大事为主要线索,记录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志则分门别类,面面俱到。史的题材接近与记事本末体,志则用志体,对农、林、渔、工、矿、交通、人口、民族、风俗、制度、职官、文化、教人物、古迹等,一一叙述。
(三)写地方史主要依靠史料,主要的就是收集、整理史料,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分析、鉴别,科学地记述历史发展的过程,很古的、没有文献记载的,要靠考古发掘,有遗迹、遗物的要进行实地调查。
地方志由于主要记述现状,主要是依靠调查采访。一部分没有现成资料的完全要靠调查采访,一部分虽然有现成的材料,但还要辅之以调查研究,予以核实补充。所谓现状,决不是今天发生的,主要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最后一部志书修成以后的一段时间。过去,特别是旧社会的材料,还有撐幕蟾锩鼣中,包括现在的一些工作总结,为了某种目的,可能会不太准确,这样,面对这些材料时,要注意去伪存真,注意甄别,以避免贻误后人,争取给后人留下比较准确的东西。
正由于地方志的特点,所以在收集资料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收集的资料要全。地方志号称地方的百科全书,任何门类、任何方面的内容都不能缺乏。上届志写的,续修同样要写,上届遗漏的这次要补上。主笔要注意是否有的内容还没有人负责,已经收集的是否已经收集完备,收集资料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写作过程,在写作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足的,仍要继续收集。
2、收集要注意方法,要有的放矢。不能无目的的去收集,要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收集资料时,要对本书要写的内容要注意,不能只收集本处或本部门要写的内容,要注意加强协调。同时,编写专业志,收集的资料要多一些,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加以取舍。
3、收集资料要采用新的手段。特别是网络,政务网,机关内部的局域网。要用计算机采集,快、准。
4、要注意利用好现有、手边的材料。如《武汉年鉴》及各种年鉴,要利用好各处、各部门的工作总结,包括年总结、半年总结,月总结。
最后,收集资料时要多跑档案室、档案馆、图书馆,要多看报纸、杂志。
好的事情要写,坏的也要写。
在写作时要注意以事系人,该重点写的就要写,不能因为某个人犯了错误,或因其他问题就少写或不写,那样不符合历史事实。过去我们过分强调职务作品,这样就可能忽视了个人的作用,尽量要加以纠正,但也不要走向另一个极端,少写领导,领导的决策、功绩要写,要正确地写,适当地写。
[ 作者:  编辑 :吴明堂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11 更新时间:08 8 2006 10:15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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