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之城》2——《Fingersmith》原著小说中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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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让他吻了她。
没吻在嘴唇上,而是吻在一个更让人心醉的地方。
我都知道,因为我都看到了。那是四月的第一天,我们来到河边。对于四月份来说,那天的天气太热了。灰色天空下,阳光格外明亮,每个人都说天要打雷了。她衣服外面穿了件夹克和一件斗篷,她很热:她把我叫到身边,帮她取掉斗篷,然后又脱掉夹克。她坐在未完成的画作前,绅士在她身旁,微笑着看她作画。
阳光让她眯缝着眼:她总要不时地抬手遮住眼睛。她手套上沾了不少颜料,脸上也沾了些。空气温暖潮湿,厚重凝滞,可地上还是冷冰冰的:土壤里仍蕴藏着冬天所有的寒气,和河流所有的潮气。
画的气味很难闻。还有一种声音,象是锁匠在挫一把锁,绅士说那是牛蛙。那儿有长腿儿的蜘蛛,还有好些甲壳虫。那儿有芦苇丛,芦苇上都是茂密饱满的新芽。
我坐在芦苇旁那个倒扣着的小船上:是绅士帮我把小船拽到围墙旁边来的。他尽可能地把我搞到离他和莫德最远的地方。我看住一个蛋糕篮,免得蜘蛛爬进去。莫德作画,绅士在旁边微笑地看着,有时还把手放在她身上。我的工作就是看着蛋糕篮。
她画着画,灼人又恼人的太阳渐渐西落,灰色天空里开始出现红彤彤的晚霞,空气变得更厚重了。
然后,我就睡着了。我睡着了,还梦到蓝特街——我梦见艾伯斯先生在他的火盆边烤手,咭里哇啦地嚷嚷着。他的叽里哇啦吵醒了我。我从小船上站起来,有一秒钟没回过神来,不知身在何处。然后我看看周围,哪儿都没看到莫德和绅士。
她的椅子在那儿,那副差劲的画也在,她的画笔——一支笔掉在地上——和颜料都在。我走过去捡起地上的笔。我觉得应该是绅士,他拥着她回了屋子,丢下热得冒汗的我,丢下了所有东西。
可我想象不出,她会一个人乖乖地跟他走。我几乎为她担心起来。我象个真的女仆一样,为女主人着急起来。然后我听到她的说话声,她在窃窃私语。我循声走了一小段路,就看到他们了。
他们并没有走远——只是在河岸拐弯靠着围墙的地方。他们没听到我过来,也没看这边。他们肯定是沿着芦苇一起走过来的;最后,我估计他在跟她说话。这是第一次,他在没有我旁听的情况下,跟她讲话——他讲了些什么话,能让她象这样贴在他怀里,我很好奇。
她头靠在他衣领上,裙子后面翘起来,几乎看得到她的膝盖。但是,她努力地把脸从他的脸旁边别过来,她胳膊吊在他身上,象洋娃娃的胳膊。他嘴唇移到她头发上,轻轻说着什么。
接着,就在我偷看的时候,他拉起她一只柔弱的手,慢慢地把手套褪到一半,然后,吻上了毫无保留的手心。
到那会儿,我知道他已经征服她了。我想他会松一口气的。我想她也会松一口气的——我看到她身子软下来,依旧贴着他,然后颤抖了一下。她裙子翘得更高了,露出她长袜袜口,还有白色大腿。
空气象蜜糖一样浓稠。我衣服贴身的地方都汗湿了。这种天气里,哪怕是一支铁棍,裹上一件衣裳也会出汗。大理石雕像的眼睛也会象我的眼睛一样,在眼窝里滴溜溜乱转。
我没法移开视线。他们这个场面——她的手,被他的胡须反衬得格外白皙,手套仍旧褪在手指关节处,翘起的裙子——紧紧抓住我的视线,象是给我施了魔咒一样。
牛蛙的咕噜声空前地响,芦苇丛里河水翻卷起来,象舌头一样。我看着这一切,他埋下头,又轻轻吻了她一下。
看到他做这些,我应该开心的。可我并不开心。取而代之的是,我想象着他胡子摩擦着她的手心,我想到她光洁白嫩的手指,柔软细白的指甲。——那天早上我给她剪过指甲。我给她穿衣裳,给她梳头。我守护着她,把她的样貌收拾得优雅时尚——都是为了这个时刻。都是为了他。现在,靠在他黑色外套和头发上,她看起来那么整洁——那么渺小,那么苍白——我觉得她会碎掉。我想他会把她活吞下去,或者把她捏坏了。
我转过身走开。我感觉到天气的躁热,空气的厚重,芦苇的恶臭,这些感觉太强烈了。我转过去,偷偷地,轻手轻脚地回到她画画的地方。一分钟后,空中传来阵阵雷鸣,之后又过了一分钟,我听见裙子的声音,然后莫德和绅士快步沿着蜿蜒的围墙走过来,她挽着他的胳膊,手套扣上了,眼睛看着地面;他握着她的手指,头朝她侧着。
他说道:“苏!我们不想吵醒你,我们去散步,看着河水就忘却一切了。现在光线不够了,我想我们要淋雨了。你帮你的小姐带外套了吗?”
我没说话。莫德也沉默着,她眼睛哪儿都不看,只盯着自己的脚。我给她披上斗篷,然后收拾起画、颜料、椅子和篮子,跟着她和绅士往回走,穿过围墙上的门,回到了李宅。
绅士为我们开门。当他关上大门时,外面又传来一阵雷声。然后天开始下雨,大颗的灰暗雨点倾泄而下,天地一片浑浊。
“正逢其时!”绅士轻轻地说道,他盯着莫德,任她抽回自己的手。就是那只他吻过的手。她肯定还沉浸在他的吻里,因为我看到她从他身边转过去,那只手放在心口,指头摩擦着手心。
第五章
雨下了一整夜。大雨使河水漫到地窖门口,漫进厨房,储藏室和餐具室。我们不得不中断晚餐,好让魏先生和查尔斯垒沙袋。
我跟斯黛尔太太一起站在后楼梯窗口,望着飞溅的雨点和闪电。她抱着胳膊,盯着天空。
“海里的船员们最可怜了。”她说道。
我提前上楼,回到莫德的房间,就在黑暗里坐着。她回来时不知道我在,她站着,双手捂着脸。然后一道闪电划过,她看到了我,惊得跳起来。
“你在这里?”她说道。
她眼睛大大地瞪着。刚才她跟他舅舅和绅士在一起。我想着,“她要跟你说了。”可她就是站在那儿瞪着我,当雷声响起,她转身跑开。我跟她进了卧室。她站着让我帮她更衣,跟在绅士怀里时一样柔弱。她微微扬起那只他吻过的手,仿佛想护着那只手。她静静地躺在床上,脑袋在枕头上不时地抬起来,倾听连绵不断的雨滴声,那是雨点落在一间阁楼上的声音。
“你听到雨声吗?”她说道;然后,她声音放轻柔了:“雷声走远了。”我想起浸满水的地窖。我想起海上的船员。我想起镇子。大雨令伦敦的房子不堪重负咯吱作响。我憧憬着,萨克斯比太太是不是躺在床上,周围房子在咯吱作响,她在思念着我。
三千镑钱!她说过的,我的天啊!
莫德又抬起头,屏住了呼吸。我闭上眼睛。“来了,她要说了。”我这么想。
可她什么都没说。
我醒来时,雨已经停了,屋子里静悄悄的。莫德躺着,象牛奶一样苍白:早餐送上来了,她不吃,推到一边。她轻言细语,说着无关紧要的话。她的样子和举动不象个恋爱中人。尽管我觉得她会用恋爱腔说些什么。我以为是她的感情令她不知所措。
她一如既往地望着绅士度步,吸烟;他去见李先生后,她说她想散步。太阳升起来,天空又是灰蒙蒙的,地上都是铅色泥浆。空气清新如洗,这让我肝火旺盛。可我们还是出去了,如往常一样,我们去了树林,冰室,又去了礼拜堂和墓地。我们到她母亲的墓地后,她坐在旁边,凝视着墓碑。
天色昏暗,快下雨了,墓地间的小草稀稀疏疏,都耷拉着。两三只大个儿的黑鸟逡巡在我们周围,它们在捉虫子吃。我看着鸟儿啄食。我想我肯定是叹了一口气,因为莫德看着我,她的表情——原本坚忍,随即变得柔和了,尽管还皱着眉。
她说道,“你不开心,苏。”
我摇摇头。
“我觉得你不开心,”她说道。“这都怪我。是我一次次带你来这个孤零零的地方,我只想着自己。不过你知道这是为什么,拥有母爱,然后又失去母爱。”
我眼睛看着别处。
“还好呀,”我说道。“不要紧的。”
她说道:“你真坚强……”
我想起我妈妈,她毫无惧色地死在绞刑架上;忽然间,我希望——以前我从没这么想过——莫德是普通人家的姑娘,平平静静地生活,一直到死。
莫德仿佛猜到我在想什么,她轻声说道,“另外,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样问——你妈妈是怎么去世的?”
我稍事思考。最后我说她误服了一枚别针,就被别针憋死了。
我还真不知道有哪个女人是让别针憋死的。莫德凝视着我,手捂着喉咙,然后她目光转向她母亲的墓。
“如果那枚别针是你放进去的,”她安静地说道。“你会有什么感觉?”
这是个古怪的问题;可是,当然了,这会儿我已经习惯了她说一些怪里怪气的话。我跟她说,我会感到非常羞愧非常伤心。
“你会吗?”她说道。“你看,我很想知道这些,是因为我的出生,我妈妈才去世。她去世,别人都怪我,好象是我亲手杀了她似的。”
她神情古怪地望着自己的手,手指尖上沾了点红土。我说道,“那都是无稽之谈。谁让你这么想的?他们应该跟你道歉。”
“没人让我这么想,”她答道。“是我自己想到的。”
“那就更不应该了,因为你这么聪明,你应该更明白事理。一个姑娘家能决定她自己是不是该出生吗?”
“我希望我没有出生!”她说道,她几乎在叫喊。一只黑鸟在墓碑间飞起来了,翅膀呼扇着空气——听上去,象窗户里扔出来一块地毯。我们不约而同地扭头去看那只飞鸟;当我又转过来看她时,她眼里含着泪水。
我思忖道,“你有什么可哭的事?你在谈恋爱,你在谈恋爱呀。”
我试着提醒她。“瑞富斯先生,”我开腔了。可她一听到这名字就抖了一下。
“看那天空,”她很快地说道。天空更昏暗了。“我想天上又要打雷了,看!新雨来了!”
她闭起眼睛,听凭雨点落在她面庞上。只过了一秒钟,我就分不清哪是雨,哪是泪了。
我走上前,拍拍她的胳膊。“披上斗篷,”我说道。这会儿雨点落得又急又密。她任我把她裹起来,帮她系好斗篷,象个孩子一样。
我觉得,如果我不把她从墓地拽走,她还要待在那儿,全身淋湿。我带着她跌跌撞撞地奔向小礼拜堂门口。
小礼拜堂的门紧锁着,门上有条生锈的铁链和一把挂锁,幸好门口有个门廊,门廊木桩破败不堪,在雨点拍打下微微震颤着。
我们俩的裙边儿都被脏水搞得黑糊糊的。我们站在门廊下,彼此离的很近,我们的肩膀紧紧靠着礼拜堂的门,雨点直直落下,象箭头一样。
千万颗的雨点和一颗卑劣的心。
她说道:“瑞富斯先生向我求婚了,苏。”她以一种单调的语气说出这话,好象在照本宣科;而我,我回应的话语说出来,跟她的话语一样沉重,尽管我一直苦等她说起这事。我说道,“噢,莫德小姐,我太高兴了!这是最让我开心的事了!”
一滴雨水从我们之间落下。
“你说真的吗?”她说道。她颧骨潮红,头发粘在上面。“那么,”她忧伤地继续说道,“我很抱歉,我没答应他。我怎么能答应他呢?我舅舅——我舅舅不会放过我。还要四年,到我二十一岁,才能结婚。我怎么能让瑞富斯先生等这么久?”
当然,我们早知道她会想到这个。我们希望她这么想。
因为她一这么想,她反而会更快地跑出去秘密结婚。我小心翼翼地说道,“你肯定你舅舅会这样吗?”
她点点头,“他不会让我闲着,只要还有书籍,还有书要念,要整理;永远都是这些事!另外,他很骄傲。瑞富斯先生,我知道,他是一位绅士的儿子,可是——”
“可是你舅舅觉得他不够有钱?”
她咬着嘴唇。“我担心,一旦他知道瑞富斯先生曾向我求婚,他就会把瑞富斯先生撵走。而等他在这儿工作结束,瑞富斯先生还是得走!”她的声音颤抖着。“到那时,我要怎么样才见得到他呢?你又怎么能让一颗爱心原封不动地保持四年呢?”
她手捂着脸,情真意切地哭起来。她肩膀耸动着。这个样子看起来非常不好。
我说道:“你别哭!”我轻抚着她的面颊,拨开沾在她脸上的头发。我说道:“真的,小姐,你别哭。你觉得瑞富斯先生现在会放弃你吗?他怎么可能这样呢?你对他来说胜过一切,如果你舅舅了解到这些,他会回心转意的。”
“我的幸福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她说道。“他就想着他的书!他把我变的象一本书一样。他认为我走不了,他认为我没有感情,也没人喜欢我。他要我待在这儿,守着豆大的一丁点光,一辈子!”
她语气凄苦,我以前没听过她这样讲话。我说道:“你舅舅是爱你的,我肯定。不过瑞富斯先生——”那些话塞住了我的嗓子眼,我咳嗽起来。“瑞富斯先生,也爱你。”
“你觉得他爱我吗?苏?昨天在河边,你睡着的时候,他说的那么激动。他说到伦敦,说到他的房子,他的工作室,他说他盼望着带我去那儿,不是作为他的学生,而是作为他的妻子。他说他除了这个,别的什么都不想。他说一想到要等我那么长时间,这想法都能杀了他!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呢?苏?”
她等我回应。我思忖道,“这不是谎话,这不是谎话,他爱她,为了她的钱。我想如果他失去这些,他会立马死去。”我说道,“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小姐。”
她望着地面。“可是,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得问过你舅舅。”
“他不能问!”
“那——”我屏住呼吸——“你得想想其他办法了。”她没说话,脑袋动了一下。
“你只能这么办。”她还是没说话
“就没有,”我说道,“别的办法能让你……”
她看过来,望着我的眼睛,眨了几下眼,好褪去泪水。她看上去左右为难,然后上前一小步。她说道,“你跟谁都不会说吧?苏?”
“跟他们说什么?小姐?”
她又眨眼,犹豫着。“你得保证不说,你得发誓!”
“我发誓!”我说道。“我发誓!”——心里一直在叫,来吧,说吧,快说出来吧!——我知道她的秘密是什么,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她为说出秘密而担惊受怕,这太可怕了。
然后她说出来了,“瑞富斯先生,”她说道,声音比刚才轻,“说我们应该走,趁夜里。”
“夜里!”我说道。
“他说我们可以秘密结婚。他说我舅舅可能会把我抓回来;不过他觉得我舅舅不会这么做。舅舅不会来抓我的,只要我成了瑞富斯先生的——的妻子。”
当她说出这个字眼时,面颊变的苍白,我眼看着她颧骨上的血色消失殆尽。她望着母亲墓地的棺石。我说道,“你得听从你的心声,小姐。”
“我也拿不定主意。不管怎么说,我都拿不定主意。”
“不选爱情,就会失去他!”
她的眼神变得古怪起来,我说道,“你是爱他的,不是吗?”
她微微侧过身子,看上去还是怪怪的,没立刻答话。
然后她说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你怎么会不知道呢?看到他来,你的心跳不会加快吗?听到他的声音,你的耳朵不会发抖吗?他碰到你,你不会心醉吗?夜里,你没梦到过他吗?”
她咬起她那丰满的嘴唇,“这些就说明我爱他吗?”
“当然!这些还能说明什么?”
她没有作答。她只是闭起眼睛,身子一阵颤抖。她双手放在一处,又抚摩着手掌上昨天他吻过的地方
这时我才看出,她不是在抚摩那个印记,而是在擦掉它。她并不在意那个吻。他的吻对她象烧伤,象疥疮,象碎片,她在试图把这些从记忆中擦除掉。
她根本不爱他,她是害怕他。
我屏住呼吸。她睁开眼睛,感觉到我的目光。
“你要怎么做?”我小声说道。
“我能怎么做?”她战栗着,“他想要我,他跟我求过婚了。他想把我据为己有。”
“你可以——不答应。”
她眨眨眼,仿佛不信我会说出这句话。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
“拒绝他?”她慢慢地说道。“拒绝?”接着她神色一变,“从我的窗户里,目送着他离开?也许他走的时候,我在我舅舅的图书馆里,那儿窗子都是黑的,我根本看不到他走。然后,然后——噢,苏,你以为我会对余生有什么期望吗?你以为会有另外一个男人来到布赖尔,有瑞富斯先生一半喜欢我?我该选什么呢?”
她瞪着眼,眼神执着空茫,面对这样的眼神,我又畏缩了。
有那么一会儿,我没答话。我转过身,盯着小礼拜堂木门,门上生锈的链子,还有锁。锁是那种最简单的锁。最倒霉的事,是碰到那种把财宝钞票分散藏起来的人。那些人是盗贼的魔星。
艾伯斯先生教过我这些话。我闭上眼就看到他的脸,然后是萨克丝比太太的脸。三钱镑钱——我屏住呼吸,回头看着莫德,说道,“嫁给他,小姐,别等你舅舅发话了。瑞富斯先生爱你,爱情不会伤害任何人,甚至是一个跳蚤。你会很快学着喜欢他,尽你的本分。到那时,就跟他私奔,按他说的去做。”
有那么一秒钟,她看上去很沮丧,仿佛她期待着我说些什么,不管说什么,都不要说上面这番话;可她也就沮丧了一秒钟,神色又恢复平静,她说道,“我会的,我会嫁给他。不过,我不能一个人走。你不能让我就这么跟他走,就我一个人。你得跟着我。快说你愿意。快说你会跟着我,做我的女仆,去伦敦,在我的新生活里!”
我说我会的。她发出一阵高声地神经质地笑声,经过哭泣和低落,她都有点眩晕了。她谈论着绅士许给她的房子;还有伦敦的种种时尚,这些我可以帮她挑选,她还会有马车。她说她会给我买漂亮裙子,她说到那时,她就不会让我做女仆了,她会把我当作女伴。她说她还要为我找个女仆。
“因为你知道,我一结婚,就会非常有钱了。”她简单地说道。
她颤抖着,微笑着,抓着我的胳膊,然后拉近我,头抵着我的头,她面颊冰凉,象珍珠一样光润。她头发上挂着雨珠,闪着光。我觉得她在哭。不过我没有为了查看这些而推开她。我不想她看到我的脸。我想我的眼神肯定很可怕。
那天中午,她拿出画,象往常一样又开始画了;可画笔和颜料都放干了。绅士来到她的客厅,快步走向她,站在她面前,仿佛他渴望揽她入怀,可又有些害怕。他叫出她的名字——不是李小姐,而是莫德。他轻轻唤着她的名字,声音很激动。她颤栗着,犹豫了一下,接着点点头。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抓住她的手,单膝着地跪在她面前——我觉得他有点着急了,我自己有点怀疑,甚至莫德也看上去犹疑不定。
她说道,“不,别在这儿!”飞快地瞥了我一眼;而他,注意到她的眼神,说道,“可我们在苏面前不是更自由吗?你告诉她了吗?她都知道了?”他转过来朝着我,脑袋作势一晃,仿佛看了莫德以外的人会伤了他的眼睛。“啊,苏,”他说道,“如果你以前是你小姐的朋友,那你现在继续做她的朋友吧!如果你以前充满善意地看待傻乎乎的情侣们,那就同样善意地看看我们吧。”
他紧盯着我,我也毫不示弱地盯着他。
“她已经答应帮助我们了,”莫德说道。“但是,瑞富斯先生——”
“噢,莫德,”他嗔怪地说道,“你跟我还这么生分?”
她低下头,说道:“那么,理查德。”
“这样才好。”
他还跪着,脸朝上仰着。她摸摸他的脸颊,他转过头,吻着她的手,然后她迅速地把手抽回去。她说道:“苏会尽她所能帮助我们。不过,我们还是要注意点,理查德。”
他笑了,摇摇头,说道,“你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以为,我再不会这么殷勤了?”
他站起来,走近她,说道,“你知道我的爱情能把我变得多么细致吗?看这里,看着我的手。这中间有张蜘蛛网,这就是我的雄心壮志。网中间有个蜘蛛,有着宝石般的光华。这个蜘蛛就是你,我会这样拥有你——非常轻柔,非常细致,决无冒犯,你不会知道你将有怎样的蜜运。”他说了这些,手对成杯状;这时,她盯着他双手间,他张开手指笑起来。我转到一旁。等我又看到她时,他抓着她的双手,很随便地放到胸前。
她好象轻松些了。他们坐下来,开始窃窃私语。
我记得她在墓地说的一切,还有她擦着手心的样子。我思忖道:“没那回事了,现在她早就忘掉了。他这么英俊又这么好,她会不爱他?”
我这么想着,“她理所当然爱他。”我看到,他侧身朝着她,轻抚着她,令她面红耳赤。我思忖道,“谁会不爱他?”
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然后,真是愚蠢透顶,我也脸红了。他说道,“你知道自己的职责,苏。你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很快,我们就会为此感到庆幸了。不过今天——好了,你就没有别的事,要到别的地方做吗?”他对莫德的卧室门使了个眼色。
我差点站起来,差点就过去了。我已经非常习惯扮演仆人的角色了。这时我看看莫德,她脸上的红潮已经褪得一干二净,“可是如果玛格丽特或者别的女孩子过来,怎么办?”
“他们为什么要过来?”绅士说道。“而且如果他们要过来,他们能听到什么?我们会很安静的,那样他们就会走开了。”他对我笑笑。“帮帮忙,苏,”他狡猾地说道。“对情人们好一点吧。你自己就从来没有过情人吗?”
他如果不说这些话,我可能已经走开了。现在我忽然想,他以为他是谁?哪怕他装成神仙,他也只是个骗子。他手指上戴了个假戒指,他的硬币都是假货。有关莫德的秘密,我知道的事情,比他干过的事还要多。我跟她一起睡在她的床上。我让她象喜欢亲姐妹一样喜欢我;他只会让她害怕。如果我想,我能让她对他变心!只要最后他能跟她结婚就够了,他能随时随地的吻她,这就够了。现在我才不会丢下她,让她神经兮兮地苦熬呢!我思忖道,“见你的鬼去吧,我还是要拿到我的三千镑钱!”
所以我说道,“我不会丢下李小姐,她舅舅不喜欢这样。况且,如果被斯黛尔太太偷听到,那我就会失去这个职位。”
他看着我,眉头皱起。莫德根本就没看我;不过我知道她心怀感激。她温柔地说道,“总之,理查德,我们不该对苏要求太多。马上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待在一起了——不是吗?”他说他觉得也是。他们在壁炉前,靠的很近。过了一会儿,我走到窗边坐下来,开始做针线活,让他们不受打扰地凝视彼此面庞。
我听到他低语时的唏嘘声,他笑时的气息声。而莫德则静悄悄的。他离开时,拉起她的手,放到唇边,她抖的好厉害,我回想起以前每次看到她发抖,很奇怪怎么会把这错当成爱情的战栗。门一关上,她就站到镜子跟前,象她经常做的那样,研究起自己的脸来。
她在镜子前面站了一分钟,然后转过来。她脚步轻而慢,从镜子到沙发,从沙发到椅子,从椅子到窗户——她一步步地,绕着小圈,穿过整个房间,来到我身边。她探身过来看我的劳动成果,她的头发,包在天鹅绒发网里,拂过我的头发。
“你缝的真整齐。”她说道——尽管我缝的并不整齐,当时缝的不好。我用力地缝,缝出来线脚都歪歪扭扭的。
然后她站直身子,什么都没说。有一两次,她屏住了呼吸。我觉得她是有什么事想问我,可又不敢问。最后她又走开了。
于是我们的计划——我原以为轻而易举的,干起来却这么难——最终,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了。我只想时间过快一点,这一切早点跳过去。
绅士被李先生雇来当秘书,要干到四月底,他打算干到底——“这样,在现有的其他障碍之外,”他笑着对我说道,“老头子就不会注意到我了,也不会影响到我的计划。”他打算该走的时候才走——也就是四月最后一天的夜里;不过,他不是坐火车去伦敦,而是在布莱尔周围闲逛,逛到天色漆黑,才回来接我和莫德。他得偷偷摸摸把她接出来,可不能被逮住,然后,在她舅舅听闻此事,找到她并她抓回布莱尔之前,他得尽快娶她。他把这些都算计好了。他不能用一匹小马或者一辆手推车带她走,因为这样,他永远过不了门房。他想找条小船,带着她从河上走,到一个没人知道她是李先生外甥女的偏僻小教堂。现如今,你想在任何一个教堂里娶老婆,那你必须在这个教堂的教区里住满十五天。可他把这事儿办妥了,象他办妥别的事儿一样。几天后,莫德就要把手交给他了,他找了些借口,还搞到一匹马,骑马去了梅登海德。他弄到一个在当地结婚的特别许可——这意味着他们不必贴结婚布告了——接下来他转遍乡村,寻找合适的教堂。他找到一个,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居然没有名字——当然了,他是这么告诉我们的。他说那牧师是个酒鬼,教堂附近有个农舍,农舍主人是一位养了不少猪的寡妇。给两镑钱,她就为他留出个房间,指天对地地发誓,可以让他住一个月。
象她这样的女人,肯为他象这样的绅士做任何事。
那天晚上他回到布莱尔,象只黄鼠狼似的,兴高采烈,容光焕发。他来到莫德的客厅,跟我们一起坐下来,轻声细语地给我们讲了他做的一切。他讲完,莫德面色苍白。她开始不怎么吃饭了,面庞消瘦下来。她眼圈发黑。她双手握起来。
“三个星期,”她说道。
我想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她还剩下三个星期的时间,我看她心里数着日子,想着心事。
她在想着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
因为,她从没爱上他,她没喜欢上他的吻或者抚摩。她依然会在可怜巴巴的惊恐中躲开他——然后又鼓起勇气面对他,让他靠近自己,让他触摸她的头发和面庞。刚开始我以为他会觉得她,后来我猜他喜欢她慢热点。他会善待她,然后加点力,然后如果她变的不灵活或者迷惑了,他会说,“噢,你真残忍,我觉得你只是想利用我的感情。”
“不是,真的不是。”她会答道。“不是的,你怎么能这么说?”
“我觉得你不象你应当表现出的那么爱我”
“不爱你?”
“你没表现出来。或许”——说到这儿,他会狡猾地观察一下我的眼睛——“或许你关心着其他什么人?”
于是她就会让他吻她,似乎要证明她没想着别人。她要么四肢僵硬,要么象个木偶一样任他摆布。有时她都快哭出来了。那他就会安慰她,他会说自己是个配不上她的畜生,应该给她找个更好的情人;然后她又会让他吻她。我坐在窗边冷飕飕的角落里,听到他们嘴唇碰在一起的声音。我听到他的手在她裙子上摸索。
我时不时地看他们两眼——就是想确定他没有太惊吓到她。
可是看到他们,我不知什么样的事会更糟糕——看到她面无表情,两颊苍白,嘴唇贴着他的胡须,或者正好看到她的眼睛,泪水就要夺眶而出了。
“为什么你不让她自个待着?”有一天她被舅舅叫去帮他找一本书,我问他。 “你没看见她不喜欢那样吗?干吗还要那样纠缠她呢?”
他神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扬起眉毛。“不喜欢?”他说道。“她求之不得呢。”
“她怕你。”
“她怕她自己。象她这样的女孩都这样。不过,让她们坐立不安,再按她们希望的那样,尽量讲究些,到了床上,她们想的事儿都一样。”
他顿住,笑起来。他觉得这是个黄色笑话。
“她想从你这里得到的,就是把她带出布莱尔,”我说道。“其余的,她什么都不懂。”
“人们总说自己什么都不懂。”他打着哈欠答道。“在他们心里,在他们梦里,他们什么都懂。从他们吃妈妈的奶开始就懂了,她不辗转反侧吗?她不叹气吗?她叹气是为了我。你肯定听多了。我也应该过来跟你一道听听。我该听听吗?今晚我能来你卧室吗?你可以把我带给她。我们就能看到她心跳得多乱了。你可以把她的睡衣扒掉,让我看看她。”
我知道他在揶揄我。他才不会为这种小调戏冒任何风险。
可我听了他的话,想象着他走进来,我想象着脱掉她的睡衣,我脸红了,连忙从他身边走开。我说道,“你永远也找不到我的房间。”
“我会找到的,没错。我已经从查尔斯手里搞到这所房子的平面图了,查尔斯是个乖小孩,他有一张漏嘴巴。”他又笑了,笑的很开心,他在椅子里伸展开。“就是想玩玩!这又不会伤到她,我会轻手轻脚的,象只老鼠一样。我最擅长轻手轻脚了。我就是想看看。或许,她醒来时看到我在那儿,会高兴的——就象诗歌里写的姑娘。”
我知道一些诗,都是写强盗被士兵从他们情人怀里抓走的诗歌;还有一首是写一只猫踮起脚走墙头的。可我不知道他这会儿说的是哪首诗,这让我格外恼火。
“你让她一个人待着,”我说道。他似乎从我声音里听出了什么。他仔细打量着我,他声音变得丰满起来。
“噢,苏,”他说道,“你变神经了吗?给上等人干一段时间活,你就学好了?有谁跟你说过你该这样服侍女主人吗?跟你这样的人说?跟来自你这种家庭的人说?如果萨克斯比太太看到你现在脸红的样子,她会说什么?还有达蒂,还有约翰,他们会说什么?”
“他们会说我心太软。”我说道,我又火起来了。“也许我就是心太软呢,这有什么错?”
“真见鬼,”他答道,这回轮到他发火了。“心太软对你这样的姑娘来说,有什么用?对达蒂那样的姑娘,有什么用?也许,心软只会害死她。”他冲莫德出去见舅舅的那扇门点点头。“你以为,”他说道,“她要你帮她多虑?她要你在旁边照顾她,照管她的生活——照管梳子,夜壶。看在上帝的分上,看看你自己吧!”我转身拿起她的披肩,开始叠披肩。他从我手里拽过披肩。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听话,这么爱收拾了?听我说,我了解她这样的人,我就是这种人,别跟我说她大发善心,才把你留在布莱尔,也别说你性情温良才会来这儿,你的心肠——你自己这么说的——其实跟她的差不多:跟我、跟所有人一样。他们都见钱眼开!跟煤气表一样,你得扔个硬币进去他们才会运转起来。萨克丝比太太应该教过你这些东西!”
“萨克丝比太太教过我许多事,根本不是你说的这些!”
“萨克丝比太太太宠你了,”他答道。“太宠了,镇上的男孩子说你迟钝,他们说的对。太宠了,宠了这么长时间,宠成这个样子。”他向我晃晃拳头。
“去你妈的。”我说道。
这时他两颊变成深红色,我以为他要站起来打我。可他只是斜靠在椅子上,伸手抓住我的椅子,轻轻地说道,“苏,再让我看到你乱发脾气,我就甩掉你,象扔掉一块石头一样。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现在已经快成了,如果非得甩掉你,那没有你帮忙我也成。我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如果我说我住在伦敦的老保姆,突然生了急病,需要她外甥女照顾她,到时候,你该怎么办?你愿意重新穿上你的旧衣裳,两手空空地回到蓝特街吗?”
我说道,“我要告诉李先生!”
“你认为,他会让你一直待在他房间里,听你告诉他一切?”
“那,我要告诉莫德。”
“去吧。为什么不跟她说,我是一只夹着尾巴的大灰狼,你在这里面也干了一票?所以,我会的,我会在这个舞台上扮演好我的罪恶角色。当然,没有人会希望在生活中遇到我这样的男人。她不会相信你。她根本不会相信你!因为她已经陷的跟我们一样深了,现在她必须嫁给我,否则多多少少,她都要完蛋。她必须按我说的做——要么就留在这里,一事无成,度过余生。你觉得她会这么做吗?”
我还能说什么?她那么善良,那么好,她早已对我吐露心迹,她是不会那么做的。所以我无言以对。可从这一刻开始,我觉得我恨他。
他坐在那儿,手扶着我的椅子,眼睛盯着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楼梯上传来莫德拖鞋的踢踏声,一秒钟后莫德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当然,他坐回去,脸上表情也变了。他站起来,我也站起来。他快步上前迎接她,带她来到壁炉旁。
“你好冷,”他说道。
他们站在壁炉架前,而我可以从镜子里看到他们的脸。她望着壁炉里的煤火,他凝视着她。然后他叹口气,摇了摇他那令人生厌的脑袋。
“噢,苏,”他说道,“你今天过分苛刻了。”
莫德抬起眼,“怎么了?”她说道。
我咽下口水,说没什么。他说道,“可怜的苏烦我了。你走开那会儿,我惹恼她了。”
“惹恼她?怎么惹她了?”她半是笑半是皱眉地问道。
“怎么惹,不让她做针线活呗,跟她谈天,只说你不说别的。她自称有一颗柔软的心,其实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的。我说我想见你,想得眼睛都疼了,她让我用绒布把眼睛包起来,待在房间里养着。我说我想听到你甜美的声音,想得耳朵都嗡嗡响了,她居然想找玛格丽特,叫她带机油来,点到我耳朵里。我向她展示这双渴望你亲吻的手,这双无辜的手,她跟我说,把手放一边,还——”他停住。
“还什么?”莫德说道。
“嗯,叫我揣到口袋里。”
他笑了。莫德难以置信地看了我一眼。
“可怜的手。”最后她说道。
他抬起胳膊。“它还期待着你的吻。”他说道。
她犹豫着,接过他的手,用她纤细的双手捧着,嘴唇轻触着他的手指关节。——“不是这儿,”他飞快地说道,“不是这儿,是这儿。”
他手腕翻过来,露出手心。她又犹豫了一下,然后低头把脸埋在他手里。他的手盖住了她的唇,她的鼻子,盖住了她半张脸。
他瞄着我的眼睛,得意地点着头。我转过脸去,不看他。
他是对的,这个该死的。并不是说莫德那些事——因为那些我都知道,不管他说什么心肠啦,煤气表啦,她都是可爱的,善良的,她都是温柔、美丽、优秀的。而是说,他说我的那些话是对的。我怎能两手空空地回到镇上呢?我是来让萨克丝比太太发横财的。我怎么回去跟她,跟艾伯斯先生——还有跟约翰——说,我退出这个计划,放过三千镑钱,就因为——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心地比我原想的好?他们会说我是胆小鬼。他们会当面嘲笑我!我有名声,我是个女杀人犯的女儿。他们没有这种美好的情感,他们怎么会有?
然后,我说我都放弃了——那样能救莫德吗?我说我打道回府:绅士还是要继续下去,跟她结婚,还是要把她关起来。要么,我告发他,他会被撵出布莱尔,李先生会寸步不离地看住莫德——那样的话,她可能也会被送进疯人院。二者择其一,我找不出更多可能性了。
而这么多年来,一直是生活在选择她。她象奔流的河水中的一根树枝,随波逐流。她如牛奶般——洁白,纯净,单纯。她生来就注定要被玷污。另外,在我出身的地方,没有谁是好命人。虽然她前景堪忧,但那就意味着我得救她?
我不认为我得这样。所以尽管,正如我所说的,我对她心怀歉疚,一想到保护她我就没那么内疚了。我从没认真想过对她披露真相,揭露绅士是个什么样的恶棍,也从没做过任何可能破坏我们的计划,让我们的横财泡汤的事。我让她以为他爱上了她,让她以为他是好人。我让她觉得他是个绅士。我注意到,她试图让自己喜欢上他,自始至终我都知道,他打算带走她,欺瞒她,侮辱她,再把她关起来。
我眼见她日渐消瘦,眼见她苍白瘦小。眼见她抱着头坐在那儿,指尖划过弯弯的眉毛,期望着自己是其他任何人,只要不是她自己,布莱尔是其他任何人的房子,只要不是她舅舅的,她要嫁的是其他任何人,只要不是绅士;我恨这些事,可我只是转过头去。我觉得,这都无济于事,我觉得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不过,还有件怪事。我越是试图不为她着想,我越是对自己说,“她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我越是用力从心里铲除想她的念头,她就越是要待在那儿。
我整天跟她一起坐着,一起散步,我正把她推向充满灾难的命运深渊,我几乎不敢碰她,也不看她的眼睛。夜里我背朝着她睡,毯子盖到耳朵上,以免听到她叹息。她去她舅舅那儿时,我能感觉到她——我能感觉到她,尽管隔着层层墙壁,就象有些骗人的瞎子声称他们能感觉到金子一样。仿佛在我不知不觉中,我们之间有了一种感应。无论她身在何处,这种感应都能把我推到她面前。这好象是——好象是你爱上她了,我思忖道。
这让我有了变化,让我神经紧张,恐惧起来。我觉得她望着我,都能看出来——或者绅士会看出来,或者玛格丽特,或者斯黛尔太太。我想象着回到蓝特街,见到约翰,我该说什么——我老想起约翰,比想其他人多。
我想起他的外表,他的笑。“我都干什么了?”想象中我会这么说,“我什么都没干!”我没干。我只是,正如我说过的,老是想起她,老是感觉到她。她的衣服在我眼里变了个样儿,她的鞋袜,好象还保留着她的形态,体温和气味——我不想把这些东西叠起来,也不想收拾平整。她的房间仿佛也变了个样,我走在房间里——就好象第一天到布莱尔做的那样——端详着她拿过、碰过的所有东西。她的盒子,她母亲的小画像。她的书。进了疯人院,她还会有书看吗?她的梳子,上面还绕着几根头发。疯人院里有人为她梳理头发吗?她的镜子。我站在她经常站的地方,靠近壁炉,我端详着镜子里的脸,就象以前我见过的她端详着她的脸。
“只剩十天了。”我会对自己如是说。“十天,你就要发财了。”
不过我在钟声响起的时候说这句话;一想到我们的计划又朝终点前进了一个小时,我们对她布下的网收紧了,更难逃脱了,我就会浑身颤抖。
当然,她也感到了时间流逝。这使她坚守的老习惯——散步,用餐,躺在床上,不管干什么,都比以前更刻板,更准时,更象一个机械娃娃。我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安全考虑;要么是,让时间不要流逝得太快。
我见她喝茶——端起茶杯,喝一小口,放下,再端起来喝一小口,简直象个喝茶机器;还有我见她做针线,针脚歪歪斜斜,针走得又快又紧张;于是我会移开视线。我会想起那段卷起地毯跟她跳波尔卡的时光,想起那天帮她磨牙,我还记得托着她的下巴,碰到她舌头的潮湿感觉。当时觉得这司空见惯,而现在,我无法想象,再把一根手指伸到她嘴里,还司空见惯……
她又开始做梦了。夜里她开始惊醒,不知所措。有一两次,她从床上起来:我睁开眼,发现她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好奇怪。“你醒了?”她听到我的动静,问道。然后她会回到我身边躺下,颤抖着。有时候她会凑过来。手一搭到我身上,她就拿开了。有时她还会哭起来。要不然,问一些奇怪的问题。我是个真人吗?你看到我了吗?我是真人吗?
“乖乖睡觉,”有天夜里我说道。那是个临近出走的夜晚。
“我怕,”她说道。“噢,苏,我怕……”
这回她的声音一点也不含糊,而是轻柔清楚,很不开心的。这让我完全清醒了,我试图看清楚她的脸。可我看不到,她一直点着的那盏小汽灯,灯火肯定落到罩子下面去了,要么就是灭了。窗帘如往常一样都放下来了,我估计这会儿是半夜三点或者四点。床上一片漆黑,象个盒子。黑暗中,她的气息扑面而来,冲到我嘴边。
“怎么回事?”我说道。
她说道:“我做梦了——我梦到我结婚了。”
我转过头。她的呼吸轻拂着我的耳朵。在一派寂静之中,她的呼吸声似乎有点重。我又动了下脑袋,说道:“嗯,你马上就要结婚了,真的结婚。”
“是吗?”
“你知道你要结婚了,现在,乖乖睡觉。”
然而,她不睡。我感觉到她躺在身边,一动不动,十分僵硬。我感觉得到她的心跳。最终,她耳语般地又说道,“苏——”
“怎么了,小姐?”
她舔舔嘴唇。“你觉得我好吗?”她说道。
她象个孩子似的说出这话。这话让我特别没防备。我翻个身,眼珠在黑暗乱转,想看清她面孔的轮廓。
“好的,怎么,小姐?”我边瞟着黑暗边说道。
“你这么想?”她闷闷不乐地说道。
“当然!”
“我希望你别这么想。我希望我不好,我希望——我希望我是聪明人。”
“我希望你睡觉,”我思忖道。可我没这么说。我说的是。“聪明?你不聪明吗?一个象你这样读了你舅舅所有藏书的姑娘?”
她没答话。她就那么躺着,跟刚才一样僵硬。不过她的心跳得更剧烈了——我感觉到她的心,我感觉到她屏住了呼吸。她屏息凝神,然后开口说话。
“苏,”她说道,“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告诉我真相,我以为她要这么说。我的心也象她的一样剧烈跳动起来。我开始冒汗了。我思忖道,“她知道的。她早猜到了!”——我差点想,感谢上帝!
可不是这么回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她又屏住了呼吸,我又感觉到,她在为她想问的一些可怕的事而万分紧张。我应该知道她要问什么。因为我觉得,她逼自己问出这些事,已经逼了一个月了。
最后,那些话还是从她嘴里脱口而出。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她说道,“一个妻子在她的新婚之夜,应该做些什么呢?”
我听了这话,脸红起来。可能她也脸红了。夜太黑,什么都看不到。
我说道,“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应该有些——什么事。”
“那你不知道什么?”
“我该怎么做?”
“说真的,小姐,你的意思是说,你什么都不懂?”
“我怎么懂?”她叫道。从枕头上坐起来。“你没看见吗?你没看见吗?我无知到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无知!”她战栗着。然后,我感觉到她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想,”她用一种不自然的平稳声音说道。“我想他会吻我。他会吻我吗?”
我再次感到她的气息扑面而来,听到那个词——吻,我的脸又红了。
“他会吗?”她说道。
“他会的,小姐。”
我感觉她点了点头。“吻我的脸?”她说道。“还是我的嘴?”
“吻你的嘴,我想应该是。”
“吻我的嘴,当然……”她手捂着脸:尽管在黑暗里,我还是看到了,她手套的白色,我听到她手指抚过嘴唇。这动静好象比较大。这大床似乎比以前小,比以前黑。我希望那盏汽灯没熄掉,我希望——我想这是我唯一一次这么希望——传来一阵钟声。一片静默,只能听到她的呼吸声,一片黑暗,只能看到她的白色双手。整个世界都战栗着,在无边黑暗里沉沦下去。
“那么,”她问道,“他会要我怎么做?”
我思忖道,“一口气说出来,越快越好,又快又直接。”可对着她,实在难以直接说出口。
“他会,”停了一下,我说道,“拥抱你。”
她的手不动了,我想她在眨眼睛。我觉得我能听到这个。她说道,“你的意思是说,他站在那儿,把我抱在怀里?”
她一说出这话,我眼前马上就刻画出她在绅士怀里的场面,我看到他们站在那儿——就好象有时候夜里,你在镇上看到的男男女女,站在门口,或者靠着墙。你会扭过头去看别处。这会儿我也试图转移视线——可是,当然了,我的视线转移不了,因为周围尽是黑暗,我眼睛不知该往哪儿看。我脑袋里走马灯般地不闪现出这些画面,如信号灯般醒目。
我想起她还在等我回应,我烦躁地说道,“他不会傻站着,站着不舒服,一个绅士会在沙发上,或者在床上拥抱他妻子,最好在床上。”
“床上,”她说道,“就象这个?”
“也许象这个吧,——不过等你们完事儿,这可恶的羽绒床垫上会出现一个人形儿。”
我笑起来;不过这笑声有点响。莫德有些退缩。然后她好象皱起了眉头。
“完事儿……”她喃喃自语,似乎被这个词弄糊涂了。“什么事儿完了?”她说道。
“拥抱吗 ?”
“那事儿完了。”我说道。
“可你的意思,是说拥抱吗?”
“那事儿,完了。”我翻过身来背朝她,又翻过来面朝她。“屋里太黑了,灯呢?——完事儿了,我能再说得明白点吗?”
“苏,我觉得你可以再说明白点。你净说床啊,羽绒啊,跟我说这些干什么?你得说那事儿,那是什么事儿?”
“那事儿就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我说道,“吻过,在床上抱过之后,那就是实质内容了。吻只是让你激动起来。然后你就想做那事儿了,就好象——就好象某个时候,听到某段音乐,你就想跳舞了一样。你从来没——?”
“从没什么?”
“别在意,”我说道。我还在心神不宁地翻来翻去。“你千万别在意,那事儿很简单的,跟跳舞一样简单。”
“可跳舞一点也不简单。”她说道,
“一个人只有教了他怎么跳舞,他才会跳舞。你就教过我。”
“那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
“跳舞有好多种舞步。你做那事儿,就只有一个路子。等你做过一次,自然而然就会了。”
我感觉她摇了摇头。“我不觉得,”她可怜巴巴地说道,“我能自然而然地学会,我也不觉得吻能让我激动起来,瑞富斯先生的吻就从没让我激动过。也许——也许我嘴唇上少了一种,必不可少的肌肉或者神经——?”
我说道,“看在上帝的分上,小姐。你是个姑娘,还是个医生?你的嘴唇当然很正常。看这儿。”她让我很恼火。她象个弹簧一样让我的神经紧张。
我从枕头上坐起来。
“你的嘴唇呢?”我说道。
“我的嘴唇?”她惊奇地答道。“在这儿。”
我找到她的嘴唇,开始吻她。
我完全知道该怎么接吻。达蒂曾经教过我。然而,吻莫德可不象吻达蒂。这就象与黑暗接吻。仿佛这黑暗也有生命,有形状,有味道,有温度,也会有声有色地讲话。
刚开始她嘴唇没反应。然后她迎着我的嘴唇动起来。她嘴唇张开了,我感觉到她的舌头。我感觉到她在吮吸,在吞咽。我感觉到——我这么做,只想教教她。可我一碰到她的唇,就感到身体里的欲望升腾起来,那正是我说过的,绅士亲她时在她身体里激发起的一切。
这让我头晕目眩。让我面红耳赤,更甚于从前。这个吻仿佛是酒,令我如酒如痴,她的喘息轻拂在我嘴上,清凉如风。我嘴唇湿润了,那是从她嘴里带来的湿润。我以耳语般的声音说道,“你感觉到了吗?”
这话听起来怪怪的,仿佛这个吻给我舌头注入了什么。
她没答话,也没动,她喘息着,就那么静静地待着。我忽然想到,“如果我让她神情恍惚了怎么办?她会说出去吗?我该怎么跟她舅舅说——?”
这时她动了一下,然后她说话了。
“我感觉到了。”她说道。她的声音跟我的一样怪。“你让我找到这种感觉了。那是一种好奇的,想要什么东西的感觉,我从没——”
“你是想要瑞富斯先生。”
“是吗?”
“我觉得肯定是。”
“我不知道,我不清楚。”
她闷闷不乐地说道。不过她又动了一下,这下她离我近了点。她的嘴离我更近了,她好象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许她知道,可她忍不住。她又说道,“我害怕。”
“别怕,”我立刻答道。因为我知道她肯定不是害怕。难道她说她非常害怕,于是就不跟他结婚了?
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我得教教她怎么做那事儿,不然她的恐惧会搅乱我们的计划。
所以,我又吻了她。接着我开始抚摸她。抚摸她的面庞。从我们吻在一起的地方——柔软湿润的嘴角——开始,她的下巴,她的面颊,她的额头,我以前帮她更衣或者沐浴时,也抚摸过她,但都跟这次感觉不一样。
她身体如此光滑,如此温暖!仿佛在我手中,这黑暗变成一种立体的,快速蔓延的物质,我好象在用这种物质,塑造着她的身体,她的生命。
她颤抖起来,我以为她还有点怕,这时我也颤抖起来。绅士已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心里只想着她。泪水沾湿了她的面庞,我吻掉了泪珠。
“珍珠,”我说道。她真白!“你是珍珠!我的珍珠!珍珠!”
在黑夜里,如是说如是做都很容易。可第二天早晨醒来,看到床帷之间透进的灰白色光线,想起我的所作所为,我心想,上帝啊。莫德躺在我身边,她还睡着,眉毛皱成一团。
她嘴微张着,嘴唇已经干了。我的嘴唇也干了,我抬起手想摸一下嘴,手到嘴边又赶紧放开。我手上都是她的味道。这味道让我五脏六腑深受震撼。这震撼,同我昨夜抚摸她身体时感受的震撼,如出一辙。昨夜我伏在她身上,那震撼的感觉牢牢抓住了我——抓住了我们俩。
被搞定了,镇上的姑娘们会这么说。他搞定你了——?他们会跟你说,这感觉就象打喷嚏;可相比这种震撼,打喷嚏根本不算什么——想到这里,我又战栗起来。我把一根手指放进嘴里。这手指上味道鲜明——象醋,象血,又象金钱。
我害怕起来。莫德动了动。我赶紧起床,不敢看她。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开始感觉不舒服。可能酒喝多了,可能昨天晚饭喝的啤酒没酿好。也可能是发烧了。用冰冷刺骨的水洗过手和脸,又洗了洗下身,然后穿好衣裳,坐下来等着。我听见莫德醒了,动了动,我慢慢走过去。我从窗帷间的空隙里看到她。她自己坐起来了,正在系睡衣上的带子。那是我昨晚解开的。
这场面令我五脏六腑再次深感震动。可当她目光落在我身上时,我眼睛看向了别处。别处!她没有叫我到她身边去。她没说话。她望着我在屋里忙来忙去,却什么都没说。玛格丽特来了,带来煤和热水。玛格丽特蹲在炉边拾掇煤火时,我满面通红,在衣柜边收拾衣服。莫德还没起床。玛格丽特走了,我拿出裙子,衬裙和鞋子。我把水倒好。
“你要过来更衣吗?”我说道。
她过来了,她站着,慢慢抬起胳膊,我脱掉她的睡衣。她大腿上还留有红晕,两腿间的绒毛是黑的。她胸口有道淤青,青中透着深红,那是我吻得太重了。
我遮住那个吻痕。她大可不让我这么做。她大可把手放在我身上。毕竟,她才是小姐!然而,她什么也没做。
我把她带到壁炉上的银镜子跟前,给她梳头。她站在我面前,眼帘低垂,她感觉到了吗?我手指触到她脸时的颤抖?她没说。只有当我快给她梳好头了,她才转过头,望着我的眼睛,她眨眨眼,似乎在想该说些什么。
她说道,“我睡的多沉啊,是吧?”
“是的,”我说道。我声音颤巍巍的。“没做梦。”
“没做梦,”她说道,“有一个。不过是个美梦,我想——我想在那个梦里,我梦到你了,苏。”
她凝视着我,似乎期待着什么。我看到她颈项上血管跳动,我的心也跟着一起跳,在胸膛里翻腾着。我想,如果我把她拉过来,她还会吻我。如果我说,我爱你,她也会说同样的话;那整个故事就不一样了。我就能救她了,我可以想个办法——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办法——让她避开那悲惨的命运。我们可以联手把绅士蒙过去。我可以带她走,带她去蓝特街——不过,如果我这么做了,她就知道我是什么样的坏家伙了。我想告诉她真相,我左思右想,颤抖不止。我做不到。她太单纯,太善良了。如果她有那么一丁点儿瑕疵,如果她心里有那么一丁点儿不好的地方——就好了!可是,她毫无瑕疵。只有那个吻痕。一个吻留下的痕迹。到了镇上,她能做什么?到时候,我怎么会,我怎么,回到蓝特街,身边多了个她?我耳边再次响起约翰的嘲笑声。我想起萨克丝比太太。
莫德注视着我的脸。我给她别上最后一根发卡,再给她戴上天鹅绒发网。我咽了下口水,说道,“梦到我了?我不觉得,小姐,不是我,我应该说——我应该说,是瑞富斯先生。”
我走到窗前。“看,他在那儿!他的烟快抽完了,你再不过来,就要错过他了!”
我俩一整天都别别扭扭的。我们散步,分开走,她过来要挽我胳膊,我让开了。我服侍她上了床,帮她放下床帷,看到她身旁的空位,说道,“现在晚上暖和多了,小姐,你不觉得你自己也能睡的很好……”
我回到自己的小床上,钻进如湿面团般的被褥里。我听到她在辗转反侧,不断叹气,一整夜都这样。我自己也辗转反侧,不停叹息。我感觉我们之间那根连线被扯紧了,它牵扯着我的心——扯得好用力,扯得我好疼。
千百次的挣扎,我几乎要起来了,几乎要走过去;千百次的思量,到她那儿去!为什么干等着?回她身边去!然而每一次,我都会想,如果我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
我清楚,躺在她身边,我没法儿不去碰她。感觉到她的气息拂过我嘴边,我没法儿不去吻她。而一旦吻了她,我又没法儿不去救她。
所以,我什么都没做。次日夜里,我还是什么都没做,后来亦如是;很快,我们在布莱尔的夜晚就所剩无几了。
时光流逝,慢时太慢,快时又太快。终于到了四月底。而此时,再想改变什么,为时已晚。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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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先走。李先生和莫德站在门口送他,我从她房间窗户里看着这一切。她跟他握手,他朝她鞠躬。然后马车把他带走,带到马洛村的火车站去。他双臂交叠坐在马车上,帽子推后,面朝布莱尔,眼睛一会儿看看她,一会儿看看我。
这混蛋终于走了。我思忖道。
他没留下任何指示。他没必要那么做。他早就给我们交代过他的计划,我们都熟记于心。他跟火车出去三英里,就下车等着。我们在莫德的客厅待到半夜再走。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他会在河上跟我们会合。
那天过得一如往常。莫德象以前一样去见她舅舅。而我在她房间里慢慢地走来走去,检查她的东西——当然,只是这次,我是在检查我们该带什么东西走。我们吃午餐。我们在花园里散步,到冰室,墓地,河边。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散步了,不过一切似乎跟以往一样。是我们改变了。我们走着,没说话。我们裙子时不时地碰到一起——还有一次,我们手碰在一起——仿佛被针扎了似的,我们赶紧分开。不过,不知她是否象我一样,脸上变了颜色,我没看她。回到她的房间里,她一动不动地站着,象座雕塑。我只能听到她不时叹息。
我坐在桌旁,身边是她的盒子,里面装满胸针,戒指,还有一个醋碟,一些闪闪发光的宝石。我只想这么坐着,我什么也不想干。她来看过一次,然后揉着眼睛走开。她说醋太刺激眼睛了,我也觉得醋太刺激眼睛。
夜幕降临,她去吃她的晚餐,我去吃我的。楼下的厨房里,每个人都阴沉沉的。
“好象不一样了,现在瑞富斯先生走了。”他们说道。
凯克布莱德太太面孔阴沉沉的象雷雨天。玛格丽特的勺子掉了,她就用长柄勺敲玛格丽特,敲得她嗷嗷叫。
我们刚开始吃晚餐,查尔斯就在饭桌上嚎啕大哭起来,他抹着下巴上的鼻涕,跑出厨房。
“他太当真了!”一个礼宾女仆说道。“他一心要去伦敦给瑞富斯先生当跟班。”
“你给我回来!”魏先生站起来,唾沫星子四溅地喊道。“你这个年纪,要跟他一起混,简直是给我丢人!”
可是查尔斯才不会回来,他才不会听他的,更不会听任何人的。以前他给绅士端早餐,给他擦靴子,给他刷奇装异服。现在他得待在英格兰最安静的房子里,磨菜刀,擦玻璃。
他坐在楼梯上哭,头往楼梯栏杆上撞。魏先生过去揍他,我们听到他皮带抽到查尔斯背上的声音,还有叫喊声。
这令晚饭的气氛更加沮丧,我们默不作声地吃着,等我们吃完,魏先生才回来,他脸色发青,围裙翘起来,我没有跟他和斯黛尔太太一起去餐具室吃布丁。我说我有点头疼。我好象真有点头疼。斯黛尔太太仔细端详着我,然后目光转到别处。
“你体质真差,史密斯小姐。”她说道。“我得说,你肯定是把健康留在伦敦了。”
可她想什么对我来说无所谓。我再也见不着她了,还有魏先生,玛格丽特,凯克布莱克太太——再见不着了。
我道过晚安就上楼去了。莫德,当然,还跟她舅舅待在一起。收拾起所有的裙子和鞋,还有我们决定带走的零零碎碎。都是她的东西。那件褐色的旧衣裳,穿了还不到一个月,我不带走了。我把那衣裳放在我箱子的最底下。那个箱子我也不带走。我们只能带包袱走。莫德找出她母亲的两个旧盒子。上面的蒙皮都泛潮了,烙着一朵白色的花。这两个盒子上都用黄铜标着她母亲名字,字母笔画很粗,粗到我都能看来上面有一个M和一个L——很象莫德的名字。
我往盒子里塞了些纸,塞得紧紧的。其中一个盒子里——那个重的,得我提着——装着我擦过的珠宝。我用亚麻布包好盒子,防止晃荡,也让它们看上去不惹眼。我还在里面装了一只她的手套——一只白色小山羊皮手套,带着珍珠钮儿。她曾经戴过这只手套,后来以为这手套丢了。我想留着它,好让自己想起她。我想我的心破成两半儿了。
这时她从她舅舅那儿回来了。她绞着双手,“噢,”她说道。“真头疼!我以为今晚他要一直留着我!”
我猜到她回来会这样;我从魏先生那儿给她搞了点酒,帮她壮胆。我叫她坐下,酒倒出来一点,手绢蘸着酒,擦擦她的太阳穴。酒把手绢变成粉红色,象朵玫瑰,她太阳穴上我擦过的地方变成了深红色。她脸庞冰冷,眼皮盍动。当她睁开眼时,我从她身边走开了。
“谢谢你,”她轻轻地说道,她眼神非常温柔。
她喝了不少酒。这酒不错,我把她喝剩下的都喝干净了,酒一下肚,就象火一样烧起来了。
“现在,”我说道。“你得把衣裳换了。”她穿着晚餐的衣裳。我拿出她的裙子。“可我们不能穿裙衬了。”
因为没时间换裙衬。没有裙衬,她的短裙最后变成了长裙,她好象也比以前苗条了。她瘦了。我给她穿上一双结实的靴子。然后给她看看包袱,摸了摸,摇了摇头。
“你都办妥了,”她说道。“没有你,我肯定想不到这么周全,我肯定一样也做不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眼神里尽是感激和忧伤。上帝知道我是什么样的表情。我把脸别过去。
又传来一阵钟声,九点半了。她说道:“还有三个小时,他才来。
我听到她又用同样慢吞吞的声音,闪烁其词地说了一句,“三个星期。”
我们把灯提到她的客厅里,站在窗前。我们看不到河边,不过我们眺望着花园的围墙,想着墙那边的河水,冰冷沉静,象我们一样等待着。我们站了一个钟头,几乎一句话没说。
有时她会发抖。“你冷吗?”我见状会问道。可她不冷。到后来,等待让我烦躁不安,几乎要泄露我的心事了。我觉得我不应该那样收拾她的包袱,我觉得我应该丢下她的亚麻布,她的珠宝,还有那只白手套。我清楚,我已经把手套收好了;可我变的象她一样,坐立不安,象只跳蚤。
我走进她的卧室,打开包袱,留她一个人在窗边。我把裙子和亚麻布都拿出来,重新收拾。这时,我抻一个带扣上的带子,带子抻断了。我找了根针,开始缝带子,针脚缝得粗大杂乱。
然后,我听见莫德房门的开门声。
我的心猛力地跳了一下。我赶紧把包袱放到看不见的地方——床边阴影里,站起来侧耳倾听。什么声音也没有。我走到客厅门口,瞅瞅里面。窗帘拉开了,月光照进来;可房间是空的,莫德不在。
她的房门虚掩着,我蹑手蹑脚走过去,从门缝里瞄着走廊。我觉得在这所房子寻常的咯吱声和滴答声之外,还有别的声音——或者,是远处某扇门的开门关门声,不过我也不确定。我小声叫出来。“莫德小姐!”——可在布莱尔,即便是这么小的声音,听上去也很大声,我觉得这静默令我耳朵紧张,我用力看着黑暗,在走廊里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侧耳倾听。
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心里难以言表的紧张,同时,说实话,我也很不高兴——,因为这么晚了,不打招呼,一句话也没说,人就不知到哪里去了,这不象她。
十一点半的钟声响起时,我又小声喊了一回,在走廊里又走了一两步。可这时我的脚给一块地毯绊住,险些摔倒。莫德可以不用蜡烛走来走去,她对这里了如指掌。我可不敢去找她。设想一下,如果我摸黑转错了弯可怎么办?那我就再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所以我只好等着,一分一秒地数着。我回到卧室,搬出包袱。然后我站在窗边。天上一轮满月把夜晚照的分外明亮。草坪在房子前面伸展,一直伸展到围墙边,围墙外面就是那条河。
绅士在河上的某个地方,我望着外面的时候,他正朝这边来。他会等多久?最后,正当我烦躁不已浑身冒汗的时候,时钟敲响了十二点。我站在那儿,一下下钟声传来,我身子跟着一下下战栗着。最后一响余音未消,回音袅袅。
我思忖道,“时间到了。”——这么想的时候,我听见莫德靴子轻轻的声音,她到了门口,黑暗里她脸色格外苍白,呼吸象猫一样急促。
“原谅我,苏,”她说道。“我去了我舅舅的书房。我想再最后一次看看那儿。可非得等他睡熟了,我才出得来。”她颤抖着。我望着她,把她的苍白,瘦弱,沉静,从这黑暗的一幕幕中抽离出来,刻画在心底。
“不要紧,”我说道。“不过,我们得快点了,过来,快!”
我给她披上斗篷,又系紧我自己的斗篷。她打量着周围,打量着她将要抛下的一切。她的牙开始得得打战,我让她拎着最轻的包袱,然后走到她面前,一个手指竖到她嘴唇上。
“现在,镇静。”我说道。
本来我已经灵魂出壳了,此刻又忽然冷静下来。我想起妈妈,在他们抓住她之前,为了讨生活,她必须光顾的那些黑暗的、静悄悄的房子。我血里的罪恶涌出来,象酒一样。
我们从仆人楼梯走下来。此前,我曾小心翼翼地在这楼梯上走上走下,留意着那些踩上去特别响的的阶梯;现在,我拉着她的手,盯着她的落脚处,带她越过那些阶梯。
走到通往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的过道头上,我让她停下来等着,竖起耳朵听动静。她还拉着我的手。一只老鼠沿墙跟儿快速爬过;再没其他动静了,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让我们走起来悄无声息。只有我们裙子悉悉嗦嗦的声音。
通往院子的门用钥匙锁起来了,可那钥匙就留在门上。我先把钥匙拔下来,在上面抹了点牛油,再插进锁眼转动起来,开锁开门;然后,我又往门上边和下边的锁舌上抹了些牛油。牛油是我从凯克布莱德太太的碗橱里拿的。碗橱里还有她从屠户家伙计那儿搞来的六便士!莫德见我往锁上抹牛油,大吃一惊。我轻轻地说道,“这样方便些,如果我们走其他路,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时我冲她睒睒眼。这是对自己做的活儿的得意,就这会儿,我真心地希望,这事儿难办点。我舔干净指头上的牛油,肩膀顶着门,把门严丝合缝地顶进门框:然后,钥匙无声无息地转动,锁舌滑入锁框,轻柔地如同婴儿被放进摇篮里。
外面空气寒冷清爽。月光在围墙边上投下大片阴影,这令我们感激不尽。我们沿着院墙,拣着墙边最黑的地方,轻巧而迅速地折来折去,然后飞快地从草坪一角跑过去,跑到草坪那边的篱笆和树林边。她又抓起我的手,由我给她带路。
有那么一瞬,我感到她在犹豫,我回过头,看到她神色古怪地望着李宅,脸上好象有点惊恐,又带着一丝微笑。李宅窗户里没有灯火,也没人。这房子看上去平淡无奇,象是某出戏里的房子。我由着她站了将近一分钟,然后拽拽她的手。
“现在你得走了。”我说道。
她转过头来,再不看了。我们快步走向花园的围墙,然后顺墙边一条潮湿曲折的小路一直走。树枝把我们斗篷挂出了毛,挂断的枝条要么掉到草地里,要么挂在我们面前;还有蜘蛛网,细如须发,闪着光,象玻璃拉成的丝,我们撕破这些网走过去。那声音真可怕。我们气喘得越来越重,走了这么长的路,我都觉得我们走过了围墙上那扇门。可这时,脚下的小路变的清楚起来,那扇拱门忽然出现在眼前,被月光照的清晰明亮。莫德走到我前面,拿出她的钥匙打开门,我们穿过去,然后在身后把门紧紧带上。
现在我们走到花园外面来了,我的呼吸轻松了点。我们放下包袱,静静地站在围墙阴影的黑暗里。月光照耀着远处河岸边的芦苇,勾勒出芦苇叶长矛一样的影子,带着可怕的尖儿。
河面几乎是白色的,这会儿只能听见水流声和几声鸟叫;又传来鱼在水里翻腾跳跃的声音。绅士人连影儿也没看到,我们比计划时间提前到了。我竖起耳朵听动静,什么都没听到。我望着夜空,望着点点繁星。星星多得有点不正常。然后我望着莫德。
她手拽着斗篷捂住脸,而当她看到我转过来时,伸手拉住我的手。她拉着我的手,不是要我给她带路,不是想取暖,就是想拉着它,因为那是我的手。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我们不约而同地扭头望着它。
“运气来了。”我说道。
这时布莱尔的钟声响起来,十二点半了——钟声穿过花园,清晰地传过来。我觉得清爽的空气使这钟声听起来颇为凄厉。钟声回响萦绕在耳边,持续了一秒钟;这时又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我们听见了,赶紧分开——那是船桨小心翼翼划水时,流水打在船桨上的声音。
在银色河水的转弯处隐隐约约一艘船过来了。我看得出船浆起落,还有水面上粼粼月光;这时船浆高高荡起来,停在那里。小船朝芦苇这边漂过来,然后绅士从船上站起来时,船身又晃了一下。他看不到我们,我们等在围墙的阴影里。他看不到我们;不过先走上前的可不是我,是莫德。她踉跄地走到水边,然后接过他扔过来的一卷绳子,以一己之力牵引着船,直到船停稳了。
我不记得绅士有没有说话。我相信绅士没正眼看我,除了有一次,他帮莫德越过那座古老的栈桥后,朝我伸出手,跟刚才帮她一样帮我跳过那些腐朽的木板。我觉得我们悄无声息做这一切。我发觉小船很窄,我们坐下来时,裙子都鼓起来了——因为,当绅士划起船浆,要调转船头时,船又晃起来,突然间我恐惧起来,我怕船翻了,我想象着河水涌进来,淹没这些虔诚的信徒和虚情假意,把我们都卷到水底。而莫德镇定地坐着。我看见绅士仔细打量着她。可还是没人开口说话。
只花了一会儿工夫,我们就上路了。船划得很快,顺流而下。船行出去一分钟,河水还沿着花园围墙流淌着;我们经过了上次我看到他吻她手的地方,然后蜿蜒的围墙就到了尽头。取而代之的是黑黢黢的一行树木。
莫德坐在那儿,眼睛盯着膝盖,眼神空茫。我们走的十分小心。夜晚非常安静。绅士划着船,尽可能地把船划在河岸边的黑影里:只有时不时,树木稀疏了,我们才会划到月光下。不过周围也没人,也不会有人看到我们。河边的房子都关门闭户,黑灯瞎火的。
这时,河面变宽了,河中央出现了几个小岛,岛上停着些驳船,放养着马匹,绅士不划了,让船在寂静中滑行;还是没人听到我们经过,也没人跑过来看一眼。河道又变窄了,我们继续行进。这之后,再没看到房子,也再没碰到船只了。周围只有黑暗,零零落落的月光,船浆吱吱咯咯,绅士的手起起落落,他胡须之上惨白的面颊。我们在水上没走多远。划到离布莱尔二哩远,他就把船停到岸边,那就是他来的地方。他在那儿留了一匹马,马背上系着一个女用马鞍。他把我们从船上接下来,扶莫德坐到马背上,再把她的包袱拴在旁边。他说道,“我们还要走一哩路,怎么样,莫德?”她没作声。“你得勇敢点,我们就快成了。”
然后他望着我,点点头。我们出发了——他牵着马缰绳走在前面,莫德浑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我跟在后面。我们什么人都没碰到。
我又抬眼仰望星空。你在家里永远看不到如此明亮的星星,如此黝黑清澈的夜空。
马蹄上没钉马蹄铁,走在泥地里,马蹄声沉闷迟钝。
我们走的很慢——我觉得是为了莫德,慢点儿她就不会太颠簸,太难受。可她看上去还是不舒服;当我们到达他找好的地方时——那儿有两三座歪歪倒倒的农舍,一座昏暗的大教堂——她看上去比刚才更不舒服了。一只狗跑过来,汪汪叫着。绅士踢了狗一脚,狗狂吠起来。他带我们走向那座离教堂最近的农舍,农舍门开着,一个男人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女人,手里提着灯笼。他们一直在等我们。那个女的就是给我们准备房间的:她打着哈欠,打哈欠时还伸着脖子,想好好看看莫德。她朝绅士行了个屈膝礼。
那个男的是牧师,教区牧师——随便你怎么称呼他吧。他鞠了一躬。他身穿一件白色的脏袍子,胡子拉碴的。他说道,“大家晚上好,小姐晚上好。对私奔的情人来说,这是个多美好的夜晚啊!”
绅士只说了一句,“都准备好了吗?”他向莫德伸出胳膊,把她从马上扶下来:她手紧紧抓着马鞍,笨手笨脚地滑下来,一落地就从他身边走开了。她没走到我这边来,就一个人站着。那个女的还在打量莫德。打量着她苍白,坚定,美丽的脸庞,她的病容,我知道这女人在想——我估计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她有喜了,要靠结婚冲喜。或许绅士以前跟她交代事情时,有意让她这么想的。
因为,如果李先生为了他跟她在布莱尔有了一腿,而跳出来妨碍他,那这个说法就对他大有好处了;以后呢,我们可以说孩子流产了。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我思量着,思量了至少五百遍。
我思量这些事,站在那儿看着那女人打量莫德,为她的无礼而暗自恼恨;我也为想到这些而恼恨自己。
牧师走过来,又鞠了一躬。“都准备好了,先生。”他说道。“还有点小事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
“好的,好的,”绅士说道。他把牧师拉到一旁,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
马甩着头,这时有个小男孩从一栋农舍里跑出来,牵走了马。他也盯着莫德看;不过他的目光由莫德转向了我,看到我,他手轻触帽子,行了个礼。当然,他没看到是她骑着马来,而我穿着她的一件旧裙子,看上去很象个千金小姐;她卑微又畏缩地站在那儿,看上去就象个女仆。
她没注意到这些。她眼睛望着地面。牧师拿了钱,塞进袍子里面的口袋。然后他搓着双手,“万事俱备,好极了,”他说道。“这位小姐要换一下衣裳吗?她想看看她的房间吗?要不我们马上就举行仪式?”
“我们马上举行仪式。”绅士抢在其他人答话前说道。他取下帽子,捋捋头发,挑过耳边的卷发。莫德直挺挺地站着。我走到她身边,把她的头巾竖得好看点,再帮她整理好斗篷;然后我手抚过她的头发和面庞,她没看我,她面庞冰凉。她裙子边上都黑了,仿佛涂了一种悲伤的染料。她斗篷上溅上了泥巴。我说道,“小姐,把你的手套给我。”——因为我知道,她在这双手套里还戴着一双白色小山羊皮手套。我说道,“婚礼上戴白色手套比戴黄色手套要好一些。”
她由我把手套摘下来,然后她站着,双手交叉。那个女人对我说道,“没有花,给小姐吗?”我看着绅士,他耸耸肩。
“你想要一束花吗?莫德?”他漫不经心地说道。她没答话。他说道,“好吧,我想我们得忽略花了,现在,先生,如果你——”
我说道,“你至少应该给她找一朵花!就一朵,给她带进教堂呀!”那女人不说,我还想不起这事儿;可这会儿——噢,连朵花都没有,就让她嫁给他,其中的残忍似乎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我忍受不了这个。我的话冲口而出,几乎有点疯狂,绅士盯着我,皱起眉。
莫德目光转向我,慢慢地说道,“我想要一束花,理查德。我想要一束花。苏也应该有一束花。”
这句话里的每个“花”字,听起来,一个比一个古怪。绅士呼出一口气,烦躁不安地看看周围。牧师也在东张西望,这会儿可能是半夜一点多,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分外黑暗。
我们站在泥泞的草地上,旁边是树枝搭起的黑色篱笆。即使那边儿有花,我们也发现不了。我对那女人说道,“你就没有什么可以拿出来的?你的花瓶里一朵花也没有?”她想了一下,敏捷地跑回她的农舍;后来她跑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干花,象先令一样的圆花朵,白的象纸,点缀在几根细弱的枝干上,颤抖着,那枝干看上去随时要断。
就这么一束花,我们呆立在原地,看着这束干花,谁都叫不出这花的名字。莫德接过花,分了几枝给我,大部分留在手里。
干花捏在她手里,倒抖得更厉害了。绅士点了一根烟,猛吸了两口,又把烟扔了。烟头在黑暗里闪着光。他冲牧师点点头,牧师提起灯笼,带我们进了教堂的门,歪歪斜斜的墓碑中有一条小路,我们沿小路走过去,那些墓碑在月光下拖出又黑又长的影子。
莫德走在绅士身边,他挽着她的胳膊。我跟那女人走在一起。我们要当见证人。她是克里姆太太。
“从很远的地方来?”她说道。我没答话。
教堂是石头砌的,尽管月光照进来,里面还是很黑。教堂墙上涂着白石灰,不过白石灰已经泛黄了。祭坛和座位上点了些蜡烛,几只蛾子围着蜡烛飞来飞去,有些被烧死在蜡上。我们没坐下,径直走向祭坛,牧师手拿《圣经》站在我们面前。他有点惊愕地看着《圣经》,嘴里念叨着,乱七八糟的自说自话。
克里姆太太呼吸沉重起来,象马一样。我站在那儿,强抑住我那卑微的,不伦不类的一点良心,望着站在绅士身边的莫德,她紧紧挨着他。
我吻过她,我曾将她紧紧拥在怀中,我曾抚遍她全身,我曾经叫她珍珠。她对我比对别人都好,只有萨克丝比太太这样待我。我原本是要陷害她,可她让我爱上她。
她要嫁人了,然后将在恐惧中死去。马上,就不会有人爱她了,再也不会有了。
我看到绅士望着她,牧师抱着书咳嗽起来。他已经照例询问过,在场是否有哪位有充足理由说明他面前这对男女不可成婚;他眼睛翻上去,看着自己的眉毛,等了一秒钟,教堂里静悄悄的。我屏住呼吸,什么都没说。
于是他继续主持仪式,他望着莫德和绅士,跟他们问了同样的问题,说什么,到面对上帝裁判的那一天,他们得屏弃心中所有秘密;那么最好现在就放下这些秘密,并且接受这些秘密。
又是一阵静默。
他转向绅士。“你会,”他一股脑儿地说道——“你会一生都拥有她,尊敬她吗?”
“我会的。”绅士说道。
牧师点头,又面朝莫德,问了同样的话,她稍事犹豫,然后开口。
“我会的。”她说道。
这时绅士的背影看上去轻松点了。牧师从衣领里抻抻脖子,又清清喉咙。
“由谁把新娘交给新郎?”他说道。
我坐着没动,直到绅士转过来看我,他头偏一下,我走上前,站在莫德旁边,他们教我该怎么样抓着她的手,再把她的手放到绅士手里。我觉得叫克里姆太太干这个,实在比什么都强。她没戴手套,手指僵硬冰冷,象是用蜡做的。绅士握着她的手,说了一遍牧师念给他的话;然后莫德握着他的手,说了同样一番话。
她声音很轻很细,好象一阵烟雾,在黑暗中扶摇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绅士拿出一枚戒指,他又抓起她的手,把戒指套在她手指上,其间一直在重复着牧师的话,他会尊敬她,给她他的所有。那戒指戴在她手上,看起来有点怪。烛光下那戒指似乎是金的,可是——后来我看到它——那是假的。
那是个假戒指,假的不能再假了。
牧师又念了一段祷文,然后抬起手,闭上眼。“上帝已让这对新人结合,”他说道,“没人能将他们分开。”
诸如此类的话。
他们就结婚了。
绅士吻她,她站在那里摇摆着,仿佛头晕似的。克里姆太太低声说道,“她不懂自己干了什么,看看她吧。过一会儿她就会明白了——象他那样的壮汉,嘿嘿。”
我没转头去看她。如果我转过头去,我会揍她的。
牧师合上《圣经》,带我们从祭坛走到他们结婚登记的房间。在这里,绅士写下了他的名字,莫德——她现在是瑞富斯太太了——写下了她的名字;克里姆太太和我把名字写在他们名字下面。绅士教过我怎么写“史密斯”;可尽管如此,我写起来还是笨手笨脚的,我感到羞耻——羞耻,为这个名字!这房间很黑,味道闻起来很潮湿,房梁上有什么东西在呼扇着——可能是鸟,可能是蝙蝠。
我看到莫德盯着那些黑影,好象生怕那些东西会突然掉下来。
绅士拽住她的胳膊,带她走出教堂。这时,天上云彩遮住了月亮,夜更黑了。牧师我们一一握手,再朝莫德鞠了一躬;然后他就走了。他走的很快,边走边脱掉了袍子,他袍子下的衣服是黑色的——看上去好象是他把自己当成烛光扑灭了。克里姆太太领我们去她的农舍。她提着灯笼,我们走在她后面,磕磕绊绊地跟着:她的门太矮了,绅士在门框上磕掉了帽子。她带我们走上一段歪歪扭扭的楼梯,那楼梯太窄了,我们的裙子差点过不去。然后走到楼梯平台上,平台只有碗橱那么大点地方,我们就挤在那儿待了一会儿,莫德的斗篷边儿靠在灯笼罩子上,被烤焦了。
那儿有两扇紧闭的门,分别是两间小卧室。第一间卧室里有个单人稻草床垫,放在架子上,那是给我睡的。第二间里有个大点的床,一把带扶手的椅子和一个衣柜,那是给绅士和莫德准备的。她走进去,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地板,房间里只点了一支蜡烛。她的包袱放在床边。我走过去,把她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再放到衣柜里。克里姆太太说道,“多好的亚麻布料啊!”——她在门外瞧着呢。绅士跟她站在一起,看上去有点古怪。
他说道,“好了,我到楼下抽支烟。苏,你会把这里收拾的舒舒服服吧?”
我没回答。他和克里姆太太下去了,他俩的脚步声象雷声一样响,房门、地板和弯弯曲曲的楼梯都在震动。我听到他走到外面,划着一根火柴。
我看着莫德,她手里还抓着那束干花。她朝我走了一步,很快地说道,“如果等下我喊你,你会过来吗?”
我拿过她手里的花,又帮她解下斗篷。我说道,“别这么想;那事儿一分钟就结束了。”
她右手紧紧抓住我手腕,手上还戴着手套。她说道,“听我说,我想你这样做。别管他干了些什么,如果我喊你,你就过来,快说你会过来。你过来我会给你钱的。”
她声音有点奇怪,她手指颤抖着,可还是用力抓着我。我说道,“你的药呢?瞧,这里有水,你可以吃几片药,药片能帮你入睡。”
“睡觉?”她说道。她笑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你以为在我的新婚之夜,我会想睡觉?”
她推开了我的手。我站到她背后,开始给她脱衣裳。当我取掉她的裙子和胸衣,我转过来,小声说道,“你最好用一下夜壶,最好再洗洗腿,在他上来之前。”
我觉得她在发抖。我没看她,不过我听到水的声音。然后我给她梳头。这里没有镜子,她不能站到镜子跟前照自己了。她上床时,看了看她那一侧床边,那边没有桌子,没有盒子,没有小画像,没有光亮——我看到她象盲人一样探出手。
这时,农舍门关上了,她缩在床上,抓着毯子,把毯子拽到胸前。她的面庞好象被白色枕头衬得有点暗;然而我知道,她脸色是苍白的。我们听到绅士和克里姆太太在楼下房间讲话。他们的声音很清晰。地板上有些缝隙,还有微光从这些缝隙里透过来。我看着莫德。她看到我的目光。她眼睛漆黑,却象玻璃似的闪着光。
当她见我把头别过去时,以耳语的声音说道,“你还是要把脸转过去吗?”
于是我头又转过来。我忍不住,尽管她的脸色很可怕,
绅士还在说话。一阵清风潜入房间,烛光摇弋起来。我颤抖着。她仍旧凝视着我的眼睛。然后她又开口了。
“过来。”她说道。
我摇摇头。她又说了一遍。我又摇摇头——可我还是走过去了——轻轻走过咯吱作响的地板,走向她。她伸出胳膊,捧过我的脸,开始吻我。她吻着我,用她香甜的嘴唇,混合着她咸咸的泪;我忍不住,只有回应她的吻——这时,我感觉我胸腔里的心,象冰块一样,被她唇上的热力融成了水。
她手放在我头上,用力把我按向她的唇;她抓住我的手,先放在她胸脯上,又滑进毯子里,放在她两腿间。
她握着我的手指,直到手指都要烧起来了。
这个吻在我身体里唤起的畅快和甜蜜,变成了一种惊恐,或者说惊慌。我推开她,收回我的手,“你不想这样了吗?”她跟我一起坐起来,轻轻地说道。“为了今晚,你以前不是这样做过吗?现在,你丢下我,让我一个人面对他,你就不能让我带着你的吻,你的抚摸,好让我忍受他的亲近吗?别走!”她又抓住我。“上一次你走了,你说我梦到你,我现在没做梦,我希望我是在梦里!上帝知道,上帝知道,我希望我是在做梦,醒来发现我又在布莱尔了!”
她的手指从我胳膊上滑落下来,她倒下去,跌到枕头上;我呆立着,手不知该怎么放,为她的样子,她的言语,她忽然升高的声音而害怕;我怕她会尖叫,或者昏过去——我害怕,上帝惩罚我吧!她会哭出来,哭声会被绅士或者克里姆太太听到,他们就会知道我吻过她。
“嘘!嘘!”我说道,“你现在跟他结婚了。你不一样了,你是个妻子,你得——”
我忽然停住,她抬起头。楼下的灯光被拿起来了,在移动着。
绅士的靴子声又在窄窄的楼梯上响起来。我听到他放慢了脚步,在门口犹豫着,也许他在犹豫是不是该敲门,就象他在布莱尔敲门那样。最后他用指头慢慢拨开门闩,走了进来。
“你弄好了吗?”他说道。
他带进来一股夜晚的寒冷。我没说话,没跟他说,也没跟她说。我没看她的脸。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黑暗中,我穿着斗篷和裙子,和衣躺下,抓过枕头盖住脑袋。夜里每次醒来,我都能听到,面庞下面的稻草垫里,小东西的爬行声。
第二天清晨,绅士来到我房间。他穿着衬衫走进来。
“她想要你帮她更衣。”他说道。
他下楼吃早餐。他们给莫德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个盘子,盘子里有鸡蛋和一个腰子,她碰也没碰一下。她一动不动地坐在窗边,坐在那把带扶手的椅子里。
她面颊光滑,而眼圈发黑,手上没戴手套。黄澄澄的戒指闪着光。
她看看我,她用一种轻柔,怪异,茫然的眼神,看着盘子里的鸡蛋,窗外景物,还有我举到她头上的裙子;我跟她说话,问她一些零碎的事儿,她听着,迟疑着,然后回应我,她眨着眼,仿佛这些问题和回答——她喉咙里挤出来的回答——都一样令人惊异,一样古怪。
我给她穿好衣服,她又坐回窗边。她手腕朝上弯着,手抬着,指头竖起来,仿佛手放在裙子那柔软的布料上也会伤着她的指头。
她侧着脑袋,我觉得她是想听到布莱尔的钟声。可她一句也没提到她舅舅,还有她过去的生活。
我把她的夜壶端出去,倒在屋后的厕所里。在楼梯底下,克里姆太太走过来,胳膊上搭了条床单。她说道,“瑞富斯先生说他们的床单要换一下。”
她那样子,似乎是想跟我使个眼色。我看到她有这个意思,就没再看着她。我都忘了还有这回事。我慢慢走上楼,克里姆太太跟在我后面,她的呼吸沉重起来。她给莫德行了个屈膝礼,然后走到床边,掀开毯子。床上有几处小块黑色血迹,床单凌乱。她站在床边望着那些血迹,然后扭头看看我的眼睛——眼神仿佛在说,“瞧,简直难以置信,自由恋爱的婚姻!”
莫德坐在那儿,眼睛盯着窗户。楼下房间传来绅士的餐刀切到盘子的声音。克里姆太太掀起床单,想看看血迹有没有染到床垫上:没染上,这让她松了一口气。
我帮她换了床单,看着她走到门口。她又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她看到莫德古怪温柔的眼神。
“她受累了,是吧?”她低声说道。“或者是想她妈妈了?”
刚开始我没说话,后来我想起我们的计划,接下来还要办些什么事。我恨恨地思忖道,快点吧,计划进行得越快越好。
我跟克里姆太太关上门,一起站在小楼梯平台上,我轻轻地说道,“也不是受累了,是出毛病了,脑袋里。瑞富斯先生太宠爱她了,他听不得半点闲言碎语——他带她来这个安静地方,是希望乡下空气能让她平静下来。”
“平静下来?”她闻言说道。“你的意思是——?天啊,她不会发作起来——把猪都赶出来——放把火,把这里烧掉吧?”
“不是的,不是的,”我说道。“她就是——就是脑子里想的太多了。”
“可怜的太太,”克里姆太太说道。可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没算计到要在这农舍里接待一个疯女人。每次端托盘上来,她都要偷着斜眼看莫德,飞快一瞥就不再看她了,似乎害怕莫德扑上来咬她。
“她不喜欢我。”莫德有两三次看到她这样之后说道。我咽了下唾沫说道,“不喜欢你?你怎么会这么想?她为什么不喜欢你?”
“我说不出,”她轻轻地答道,眼帘低垂,看着自己的手。
后来绅士也听她说起这话;他把我带到我的房间。“干的好,”他说道。“就让克里姆太太怕她,让她怕克里姆太太,虽然表面上看不出——非常好。到请医生来的时候,这就对我们有帮助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他才去请医生。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里过得最难受的一个星期。他跟莫德说他们只待一天;可次日清晨,他望着她说道,“莫德,你脸色多苍白啊!我想你大概不舒服吧。我想我们应该多待一段时间,直到你的精神又回到你身上来。”
“多待一段时间?”她说道,她的声音发闷。“可我们就不能到你伦敦的宅子去吗?”
“我真的觉得你状况不够好。”
“不好?可是,我很好——你问问苏就知道了,苏,你能告诉瑞富斯先生我身体有多好吗?”
她坐在那儿颤栗着。我没说话。“就多待一两天,”绅士说道。“等你休养好了,等你平静下来。也许,如果你能多在床上静养——?”
她开始哭泣了。他走到她身边,令她抖的更厉害,哭得更厉害了。
他说道,“噢,莫德,看到你这样我的心也在哭泣啊,如果我发现这对你身体有好处,那我当然会立即带你去伦敦——我会让你在我怀里——你以为我不会吗?可现在你看看你自己,你还能跟我说你很好吗?”
“我也不知道,”她说道。“这里太古怪了,我担心,理查德——”
“那伦敦不是更古怪吗?伦敦更嘈杂、更拥挤、更黑暗,那你到了伦敦不是得更害怕了?哦,别这样,这是让你休养的地方,在这儿你有克里姆太太服侍,她会让你过得很舒适——”
“克里姆太太讨厌我。”
“讨厌你?噢,莫德。现在你变的有点傻气了;我应该说非常遗憾,觉得你傻气。苏也会觉得遗憾——不是吗?苏?”
我不想回答。
“当然她会的。”他说道,蓝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莫德也望着我,然后她目光转开了。
绅士双手抱着她的头,亲了亲她的额头。
“现在呢,”他说道。“我们不要再争了,我们多待一天——就一天,直到你脸上的苍白消失,直到你的眼睛再次明亮起来!”
到第二天,他又说了同样一番话。第四天上,他对她凶起来——说她似乎是有意要让他失望,有意让他等着,而他只是渴望把他的新娘带回切尔西;然后到第五天,他把她抱在怀里,都快哭出来了,他说他爱她。
这之后,她没问他们还要在这儿待多久。她的脸色没有红润起来。她的目光还是暗淡的,绅士吩咐克里姆太太给她做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她端上来更多的鸡蛋,腰子,猪肝,油腻的熏肉和猪血。
猪肉让房间里闻起来酸酸的。莫德一样也吃不下。倒是我把它们吃了——因为总得有人吃掉这些东西。我吃的,她就坐在窗边望着外面,抻着双手,转着手指上的戒指,要么拽过一绺头发挂在嘴唇上。
她的头发跟眼睛一样暗淡无光。她不让我给她梳头,她说梳子刮头皮令她受不了。她一直穿着从布莱尔来时穿的那件裙子,裙子后面都是泥。她最好的一条裙子是丝绸的——她给了我。她说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穿这条裙子?我更愿意看你穿这条裙子。你还是穿上吧,总比放在衣柜里好。”
我们的手在丝绸裙子下面碰到了,我们吓了一跳,赶紧站开。初夜之后,她再没试着吻过我。
我接过裙子。坐在那儿放开裙子的腰身,这有助于消磨掉那些令人烦恼的时光;她似乎乐于见到我缝那条裙子。我缝好裙子,穿在身上,站到她面前。她表情怪怪的。“你多好看啊!”她说到,血色涌到脸上。“裙子的颜色同你眼睛、头发的颜色很相衬,我就知道会很相衬的。现在你多漂亮啊——不是吗?我太不起眼了——你不觉得吗?”
我从克里姆太太那里帮她要了个小镜子。她用颤抖的手拿起镜子,走过来,在我们面前举起来。我想起那次她在她的房间里帮我穿衣裳,还说我们是姐妹;那会儿她看起来多开心,傻乎乎的,气色多好。她那会儿喜欢站在镜子跟前,让自己看起来漂亮点,为了绅士。这时——我看到!我看到,她绝望的目光中另有深意!她现在乐于见到自己变得蓬头垢面,她以为这样他就不想要她了。
我跟她说过,无论怎样他都会想要她。
现在,我并不知道他对她做了些什么。如果不是必须,我就不跟他讲话。我把该做的都做了,不过做这些事时,我完全处于一种深深的、令人痛苦的恍惚中,我逃避着思考和感觉——我情绪很低落,简直象她一样低落
而绅士,凭良心说,他似乎忙于自己的算计。他就是过来亲一下她,或者吓唬她,每天待一会儿;其余时间,他待在克里姆太太的客厅里,抽烟——烟雾从地板冒上来,跟肉酸味,夜壶味和床单味混做一处。
有一两次,他骑马出去。他去打听李先生的消息——却只听说,布莱尔好象出了什么乱子,没人知道究竟是什么事儿。
晚上,他会站在房后篱笆旁,盯着黑猪看,要么在小道儿或教堂门口空地上走一会。不过,他的走路姿势,似乎知道我们在看着他——他没有象过去那样装腔作势的伸懒腰,抽香烟,而是急匆匆扯着腿迈步,仿佛忍受不了我们目光烙在他背上的感觉。
到晚上,我会帮她更衣,然后他过来了,我就走开,回房间独自躺下,头埋在枕头和悉瑟作响的床垫之间。
我敢说他跟她只做了一次。我估计他担心她怀孩子了。可我觉得,他应该喜欢她干点别的,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双手有多光洁,她的胸脯有多柔软,她的嘴唇有多温暖多光滑。
每天清早,我走进她的房间,她似乎都比前一晚更苍白,更消瘦,也更茫然;他不太看我的眼睛,他拔着胡子,堂皇作派荡然无存。
他至少明白他在干一桩多么可怕的事,这个该死的恶棍。
最后,他找来了医生。
我听到他在克里姆太太的客厅里写信。医生是他认识的,我敢肯定他以前就被蒙骗过,也许就是在女士用药方面,他喜欢疯人院之类的事,因为这样更稳妥。然而对于我们来说,蒙骗他就是为了安全
此外,这个故事太真实,还有克里姆太太可以佐证。莫德涉世未深,莫德命里注定要死去,一直以来她就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好象爱着绅士,他也爱着她;可他们结婚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开始变得行为异常了。
我想所有医生都会象那位医生那样做,听绅士讲故事,看望莫德,还有我,就向我们那时做的一样。
他跟另外一个人一道来——另一个也是医生,是他的助手。你需要两位医生的诊断,才能把一位女士送进疯人院。他们的医院离雷丁不远,他们的马车样子很怪,上面带着百叶窗,车后面的窗户上还钉着栏杆。他们来,不是为带走莫德,虽然——这次不带走她;他们来就是研究她的病情。接下来才带走她。
绅士跟她说,他们是他的两位画家朋友。她似乎并不在意。她让我帮她收拾了一下,把她暗淡的头发弄整洁点,整理一下她身上的衣裙;可那时她仍旧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只是当看到他们的马车停下来时,她瞪大了眼睛,呼吸开始急促起来——我不知她是否象我一样,注意到马车上的百叶窗和栏杆。医生下了车。绅士快步走出去,跟他们聊起来,他们握手,脑袋凑到一起,从窗户里看过去,他们神神秘秘的。
然后绅士走回来,留他们在外边等着。他走上楼,搓着双手,面带笑容。他说道,“好了,你觉得怎么样?那是我朋友,格瑞夫斯和克里斯蒂,从伦敦来拜访我们。你记得吧,莫德,我跟你说过他们?他们不相信我真的结婚了!他们要来亲眼看看!”
他依旧面带笑容。莫德没看他。“你介意吗?亲爱的,如果我带他们来见你?这会儿我让克里姆太太陪着他们呢。”
这时,楼下客厅里有人在低声交谈,我听不清楚,那声音听起来很认真。我知道他们在问些什么问题,我也知道克里姆太太会如何作答。绅士等着莫德开口,看她什么都没说,他望着我说道,“苏,你能跟我来一下吗?”他使了个眼色。莫德眨着眼睛,目光追随着我们俩。我跟他到了那个高低不平的楼梯平台上,他在我身后关上房门。
“我想他们来看她的时候,”他轻轻地说道,“你应该让我待在她身边,我会看住她;这也许会让她紧张。你老在她身边,会让她太镇静的。”
我说道,“别让他们伤害她。”
“伤害她?”他几乎笑起来。“这些人都是混蛋,他们喜欢把他们的病人安置的妥妥帖帖。如果有可能,他们会让病人住在有防火房顶的屋子里,就象保管金条一样,他们不会伤害她。可是他们也知道他们该做什么,一点流言蜚语就能毁了他们。我说的是真话,不过他们还得看看她,跟她谈谈;他们也得跟你谈谈。当然,你知道应该怎么回答问题。”
我做出个怀疑的表情,“我知道吗?”我说道。
他眯缝起眼睛。“别跟我开玩笑,苏。我们可不是现在才拴在一根绳上的。你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吗?”
我耸耸肩,依旧阴沉着脸。“我知道。”
“好姑娘。我会先带他们跟你谈。”
他刚要把手放到我身上,我闪过去了,然后走开了。我回到自己那个小房间里等着。
过了一会儿,医生来了。绅士跟医生一道进来,他关上房门,站在门前,眼睛盯着我的脸。
医生的个头儿都很高,跟绅士一样,其中一位颇为健硕。他们身穿黑色外套和有松紧的靴子。他们走动时,地板、墙壁和窗户都发出轻微的震动。他们中间,只有那个瘦的开口讲话,他是克里斯蒂医生,另一位在一旁看着。他们向我鞠了一躬,我也行了个屈膝礼。
我行礼时,克里斯蒂医生轻轻地说道,“啊,我想,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我们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你不会介意吧?我们是瑞富斯先生的朋友,我们听说他结婚了,新娶了妻子,都很好奇。”
“是的。”我说道。“你说的是我的女主人。”
“啊,”他又说道。“你的女主人。好的,这倒让我想起来了。她是谁?”
“瑞富斯太太。”我说道。“结婚前是李小姐。”
“瑞富斯太太,结婚前是李小姐。嗯。”他点点头。旁边那个默不作声的医生——格里夫斯医生——拿出一支铅笔和一个本子。发问的医生还在继续问:
“你的女主人。那么你是——?”
“她的仆人,先生。”
“当然。那你叫什么名字?”
“苏珊.史密斯,先生。”我说道
克里斯蒂医生紧紧盯着我的脸。“你似乎有些犹豫,”他说道。“这是你的名字,你能肯定吗?”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名字!”我说道。
“当然。”
他笑了。我心跳的更剧烈了。也许他察觉到这一点。他好象和善些了。他说道,“好的,史密斯小姐,现在,你能否告诉我们,你认识你家小姐多久了——?”
这有点象那次在蓝特街,我站在绅士面前,他让我讲那套编造出的身世。我跟他们说了梅费尔的爱丽丝女士,还有绅士的老保姆,我死去的妈妈,还有莫德的一些事。我说她以前好象是喜欢瑞富斯先生的,不过现在,新婚之夜只过去一周,她就变的非常伤心,对自己漫不经心,这让我很担心。
格里夫斯医生把这些都记下来了。克里斯蒂医生说道,“担心,你是不是说,为了你自己的缘故?”
我说道,“不是为我,是为她。我觉得她会伤到自己,她那么可怜。”
“我明白。”他说道。“你喜欢你的小姐。你为她说了很多好话,现在,请你告诉我。你觉得,你的小姐应该接受什么样的治疗,才会让她好一些呢?”
我说道,“”我觉得——”
“什么?”
“我希望——”
他点点头,“继续说。”
“我希望你们能收留她,先生,看住她。”我一口气说出来。“我希望你能把她收留到什么地方,没人接触到她,也没人伤害到她——”
我的心几乎要悬到喉咙里了,我的声音被泪珠打乱了。
绅士的眼睛还盯着我。那个医生拉起我的手,很随便地握着我的手腕。
“好的,好的,”他说道。“你不必这么伤心,你的女主人会拥有你希望给她的一切。她是幸运的,真的,有你这么好,这么忠诚的女仆。”
他拍拍我的手,然后松开手。他看看旁边的医生,再跟绅士对视一下,然后点点头。“非常好,”他说道。“非常好,现在,你是不是可以带我们看看——?”
“当然,”绅士飞快地说道。“当然可以,这边。”他打开房门,他们转身,给我留个黑色背影,都要走了。我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涌起一种感觉——我说不出是悲伤还是恐惧。我跟进两步,在他们身后叫起来。
“她不喜欢鸡蛋!先生!”我叫道。克里斯蒂医生半转过身来,我原本抬着手,这时我手放下来。“她不喜欢鸡蛋,”我有气无力地说道,“不管做什么饭。”
我就只能想到这么多了。他笑笑,弯了下腰,姿势有点滑稽。格里夫斯在他本子上记下——或者是假装记下——“不喜欢鸡蛋”。绅士带他们俩进了莫德的房间,然后他回来找我。
“你待在这儿,直到他们跟她见完面好吗?”他说道。
我没回答。他关上我的房门。不过这墙壁跟纸一样:我听到他们的走动声,捕捉到医生提问的嗡嗡声;然后,过了一两分钟的样子,传来她高高低低的细微哭声。
他们没有跟她待太久,我估计他们从我和克里姆太太这里,已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一切。他们离开时,我过去看她,绅士站在她椅子后面,两手抱着她苍白的面庞。他探着身子看着她,也许在轻声哄她。当他看到我进来,他直起身子说道,“看,苏,看看你的女主人。你不觉得她的眼睛亮一些了吗?”
她眼睛是亮的,眼眶里还有泪水,眼圈也是红的。
“你还好吗?小姐?”我说道。
“她很好,”绅士说道。“我觉得有朋友陪着,能让她高兴起来。这些可爱的家伙,克里斯蒂和格里夫斯,很会逗她开心;对了,苏,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见过,在一位绅士快乐情绪的感染下,有哪位女士没有笑逐言开呢?”
她别过头去,抬起手有气无力地想掰开他的手指。他站在她身后,又捧了一会儿她的脸才走开。
“我以前多傻呀!”他对我说道。“我请瑞富斯太太坚强点,在这么个安静的地方,思考一下平静的生活对她有好处。现在我明白了她需要的是都市的匆忙。格里夫斯和克里斯蒂也发现这一点了。他们非常希望能在切尔西跟我们相聚——瞧,克里斯蒂给予我们便利,可以用他的马车和车夫。我们明天就走,莫德,你觉得怎么样?”
她原本盯着窗户,这时她抬起头望着他,一丝血色涌上她苍白的双颊。
“明天?”她说道。“这么快?”
他点头。“明天我们就走。我们要去一所大房子,那儿有漂亮安静的房间,优良的仆从,静候你的光临。”
第二天早晨,她如往常一样,将鸡蛋和肉做的早餐推到一边;而我也没胃口吃早饭。我给她穿好衣服,眼睛没看她。我了解她身上每一寸每一分。她还穿旧裙子,就是那件沾了泥巴的,我穿了一件漂亮的丝绸裙子。她不让我换掉这件裙子,连出远门也叫我穿着,虽然我知道这裙子已经皱了。
我想到穿着这件裙子回蓝特街,我无法相信,天黑之前我又能回到家里,跟萨克丝比太太见面。我收拾起她的包袱。我收拾得很慢,拿了些什么东西,我几乎无知无觉。
一个包袱里装着她的亚麻衬衫,她的鞋,她的安眠药,一顶帽子和一把刷子——那是给她带到疯人院去的。其他的东西装到另一个包袱里。那是给我带走的。只有那只白手套,我想我提到过的,那只我收起来的白手套;包袱都装满了,我悄悄把它塞进裙子里面的胸衣里,贴着心口。
马车来了,我们都准备好了。克里姆太太看着我们走到门口。莫德戴了块面纱。我扶着她从歪歪扭扭的楼梯上下来,她抓着我的胳膊。当我们走出农舍时,她抓我抓的更紧了。她在房里足不出户待了一个多星期。看到天空和教堂,她不禁有些退缩,仿佛感觉到轻柔的空气穿过她的面纱,扑面而来,象一只手拂过她面颊。
我握住她的手。
“上帝保佑你!妈呀!”当绅士付钱时,克里姆太太叫道。她站在那儿望着我们。头天晚上牵马的那个小男孩,这会儿又出现了,看我们走;另外还有一两个小男孩也跑出来看热闹,他们扭扭捏捏地站在马车旁,研究着马车门,黑漆底儿的门上有个旧金质徽章。车夫朝他们甩着鞭子,他把我们的包袱拴到车顶上,然后跳下来。
绅士从我手里拉过莫德的手,把她送进马车。他盯着我的眼睛。“现在,现在,”他以一种警告人的口吻说道。“没时间多愁善感了。”
她坐在车里,仰着头,他坐在她旁边。我坐她对面。马车门上没有把手,只有一把钥匙,好象是为了保险:车夫关上马车门,绅士就把门锁上了,然后他把钥匙收进口袋。
“我们要走多长时间?”莫德问道。
他说道,“一个钟头。”
好象走了不止一个钟头。好象走了一辈子。天气很暖和,太阳直直照着窗玻璃,车厢里被烤的异常闷热,而车窗是固定住的,打不开——我猜想,这样一来,疯子就没机会跳车而逃了。
最后绅士拽了拽绳子,合上百叶窗,我们就摇摇晃晃地坐在闷热和黑暗里,没有人说话。
很快,我开始感觉不舒服了,我看到莫德脑袋靠在靠垫上摇晃着,不过看不出她眼睛是睁是闭。她手放在身前,双手紧紧握着。而绅士却坐立不安,他放开了领子,看着怀表,摘着袖口的线头。有两三次,他掏出手绢擦拭额头。
每次马车放慢速度,他都要凑到窗边,从百叶窗里张望出去。
这时马车走的非常慢,慢到好象停下来了,在转弯:他又凑过去看,然后坐直了,拉紧领带。
“我们就要到了。”他说道。
莫德转过头对着他。马车又慢下来。我拽拽百叶窗的绳子,把窗叶拉起来。我们前面是一扇带石头拱顶的铸铁大门,门里有一条绿色通道。一个男的拉开大门,马车朝前抽了一下,就走驶上了绿色通道。马车最后走到通道尽头的一所房子前。那房子就象布莱尔的李宅一样,虽然比李宅小点儿,整齐点儿。房子窗户上都钉着铁条。我望着莫德,想看看她会做什么。她把面纱掀到后面,以她惯有的呆呆的样子,从窗户上盯着外面。可在那呆滞的表象后面,我觉得我看到一种觉醒,或者说恐慌,正在冒出来。
“别害怕。”绅士说道。
他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我也不知他是跟她说,还是跟我说,马车又转了个弯才停下。格里夫斯医生和克里斯蒂医生在那里等我们,他们旁边站着一个高大健壮的女人,她袖子挽到肘部,裙子外面系着一块帆布围裙,象个屠户一样。克里斯蒂医生走上前。他拿着一把钥匙,跟绅士收起来的那把一样,他从外面打开马车门。莫德听到他开门的动静,面露惧色。绅士把手放在她身上。
克里斯蒂医生鞠了一躬。“日安,”他说道。“瑞富斯先生。史密斯小姐。瑞富斯太太,你当然还记得我喽?”
他伸出一只手。
他朝我伸出那只手。
有那么一秒钟,我感觉到,一切安静极了。我望着他,他点点头。“瑞富斯太太?”他再次说道。这时绅士凑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起先我以为他要把我留在座位上;接着我就明白了,他是要把我从座位上拽起来。医生抓住我另一只胳膊,他们把我拽得弯下了腰,我脚牢牢踩在马车上。我说道,“等等!你们干什么?干什么——?”
“别乱动,瑞富斯太太,”医生说道。“在这里我们会照顾你的。”
他招招手,格里夫斯医生和那个女人走上前来。我说道,“你要找的不是我!你在干什么?什么瑞富斯太太?我是苏珊.史密斯!绅士!绅士,快跟他们说!”
克里斯蒂医生摇摇头。
“还是坚持着那老一套,悲伤的想象?”他对绅士说道。
绅士点点头,没说话,仿佛他难过得都说不出话了。他要真这么难过就好了!他转身取下一个包袱——莫德母亲的包袱。克里斯蒂医生抓我抓得更用力了。“现在,你怎么会是住在梅菲尔镇威尔克街苏珊.史密斯呢?”他说道,“你不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地方吗?好了,你知道的。我们会让你认识到这一点,即便这要花掉我们一年的时间,现在,别这么倔了,瑞富斯太太!你会弄坏你的漂亮衣裳的!”
我曾奋力挣脱,想摆脱他的把持。用他的话说,我平静下来了,我瞪着自己的丝绸袖子,瞪着自己的胳膊,我的胳膊因为饮食良好而日渐丰满光滑,我又瞪着脚边的包袱,包袱上的黄铜字母——M,和L。
终于,就在那一秒,我想到了,绅士在我身上布下了怎样的肮脏陷阱。
我嚎啕起来。
“你这个该死的猪!”我叫道,又挣扎起来,不顾一切地冲向他。“你这个奸贼!噢!”
他站在马车门旁边,拉着门。医生用力抓着我,脸色变得严厉了。
“我的医院里不允许说这种脏话,瑞富斯太太,”他说道。
“你个王八蛋,”我对他说道。“你没看到他都干了些什么吗?你没看出其中的名堂吗?你要找的不是我,是——”
我仍旧在挣扎,他仍旧攥着我的胳膊;而这时,我的目光越过他,望向摇晃的马车。
莫德坐在那儿,从百叶窗漏进去的一道道光线照在她脸上。她面庞消瘦,头发暗淡无光。她衣着破旧,那象是仆人穿的衣裳。
她目光狂乱,眼里隐隐泛出泪光;然而这泪光之下,她的眼神冷酷无情。象大理石一样冷酷,象黄铜一样冷酷,象珍珠一样冷酷,那铁石心肠的眼神。
克里斯蒂医生看我瞪着她。“嗯,你为什么瞪着眼?”他说道。“我想,你认识你的女仆?”
我说不清楚。可是她能。
她开口了,用一种颤抖的仿佛不属于她的声音说道,“我可怜的女主人,噢,我的心都碎了!”
你以为她是一只小白鸽。小白鸽,我这个笨蛋。这个贱人什么都知道。她从一开始就什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