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发布】变更股东,转嫁债务---新型合同诈骗手段揭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14:16
阿里巴巴转载:奔腾汽车俱乐部成立
最近,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接连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自己公司在进行贸易过程中,对方公司在签订合同取得货款后,便将所在公司股东进行变更,把公司的股权转给年事较高的老人或外来打工者,自己则携款逃离,将债权债务转嫁给无任何偿还能力的新股东。这种利用民事上的债权债务掩盖刑事非法占为己有的方式正在不断扩散。
案例:
1、2007年3月,杭州萧山某纸箱厂向上海骥丰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采购一台切纸机,在大桥纸箱厂向其支付19万定金后,上海骥丰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立即进行股东变更,将原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他人,其则将上述款项取走后不知去向,而新任法定代表人无任何偿还能力。
2、2006年,浙江某实业有限公司在萧山与上海松岗篸山实业公司签订采购印染机械,在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上海松岗篸山实业公司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一不知情的外来打工者,而原法定代表人则携款离开。
3、2007年,萧山某电器集团在与大连德力田电器有限公司贸易往过来过程中,大连德力田电器有限公司在取得400余万元货物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股权转让给不知情的新股东,同时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已过世的母亲。自己则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
警方提示:
一、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先核实对方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若是属于最低注册资本金且为新成立公司,无法保障债权债务申诉,则要进一步确认其组织产品的能力。
二、企业可通过银行询证了解对方公司帐上资金流动是否正常。若平凡流动,说明有业务往来,若无资金流动,且资金为零或较少,则该企业有诈骗的可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企业可实地核实对方公司规模、效率,考察对方公司员工的人数,若只有一、二人的皮包公司则应引起重视。
四、企业可核实对方公司场地租赁是否将要到期,是否续租以及新场地的租赁情况,从而发现是否存在关门前再捞一笔的嫌疑。
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http://www.ecid.zjsga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