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董必武过问故宫盗宝案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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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董必武过问故宫盗宝案平冤 2010-04-23     新中国成立后,吴瀛就向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反映了故宫盗宝案的冤情,请新政权出面予以平冤。

    吴瀛在给毛泽东、董必武的上书中究竟说了些什么?其上书的过程是怎样的?毛、董在接到上书后又做了怎样的回应?透过吴瀛的《风劲楼日记》1950年部分,我们可以找到一些解答。

    1949年10月吴瀛致书毛泽东,要求为故宫盗宝案平冤,是通过董必武转呈的,这在吴瀛1950年5月21日致毛泽东信中有所交代:“去年十月,因易寅村(培基)先生在故宫博物院的冤狱,请求申雪上书,附同证件由董老转达。当时以政府新建,您正忙于开国,董老允诺稍后代陈,后来谅必入察了。”

    吴瀛直接给毛泽东写信,又通过董必武转呈,这期间有几重关系需要捋一下。

    首先,故宫盗宝案涉案主角易培基是毛泽东老师。毛泽东在第一师范读书时,作为校长兼老师的易培基对他的才华非常欣赏。后来,他亲聘毛泽东为一师附小的主事。易的这一安排对毛泽东产生了重大影响,既为他提供了基本生存条件,也使他找到了一块进行早期革命活动的沃土。同时毛泽东依托一师从事的一系列革命活动,几乎全都得到了易培基的鼎力相助,并不同程度地争取到易的参与。毛泽东后来对他同窗好友周世钊说:“我那时能在一师范搞教育,还能在军阀恶势力下宣传马列、组建党团,多亏易培基先生这个后台老板硬哟!”而1919年毛泽东与老师易培基为驱张运动到北平活动,吴瀛为之帮忙接待住宿并积极联络北洋政府高层关系,因此他与毛泽东早年有过接触。

    其次,吴瀛与易培基早年在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方言学堂是同班同学,吴入学时14岁,易培基比他大11岁。虽年龄悬殊,但易培基待吴如亲兄弟。吴瀛父亲吴稚英在湖北新军任职,奔波于竹溪和利川之间,把孩子们留在武昌抚院街家中,易培基常来吴瀛家玩。后来任民国大总统的黎元洪曾是打响武昌起义第一枪的湖北新军创建人之一、吴稚英父亲吴殿英部下,与吴稚英同为1864年出生,且同去日本考察军事,两家关系甚好。黎元洪也时常来吴家,易培基缘此认识黎元洪。湖北军政府成立后,易培基由吴稚英推荐做了黎元洪秘书,董必武亦曾在此任秘书,跟易培基曾是同事,源此,董、易、吴三人早年就交非泛泛。

    既与毛泽东早有接触,又与董必武为旧识,且故宫盗宝冤案要平反的主角又曾是毛泽东的老师、董必武的同事,吴瀛致信毛泽东而通过董必武转呈的行为,可谓其来有自。

    毛泽东看到吴瀛1949年10月的上书,并向董必武陈述了他个人对吴瀛关于请求新生的人民政府对故宫盗宝冤案给予平冤之事的看法和意见,对此马衡日记及吴瀛二致毛泽东信中皆有反映。

    1949年10月前后,是新中国肇始之际,事务千头万绪,所有党和国家领袖都处于宵衣旰食前所未有的忙碌之中。而作为中共中央和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毛泽东,政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却对故宫盗宝冤案平冤要求加以关注,给了吴瀛及时的回应,足见他们对此事的重视。

    就在吴瀛上书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政务院接收工作委员会。而鉴于南京是国民党中央所在地,上海为中国最大商埠,专门组成由董必武领导的接收工作委员会华东区工作团。董必武于1949年12月8日率工作团奔赴南京,又于12日前往上海。

    工作团在南京、上海的工作异常紧张,但董必武仍于百忙中与时为上海市文管会委员的吴瀛见了面。交谈中董必武称赞吴瀛“古道热肠,为易先生雪冤”,并谈了毛泽东及他本人对故宫盗宝案如何平冤的意见。对此,吴瀛曾在给毛泽东信中做过复述:“因为事隔十余年,双方的当事人,死的死,逃的逃,无法对证,法办为难。又以您(即毛泽东)同易先生有师生之谊,若一旦偏差或有不便。指示不若私人出面,以所陈经过、证件,令继任的院长现尚在位的马衡先生写一篇自白文字一同发表,政府默认登报并印一小册送图书馆保存,则此案大白于世。重在表白是非,私人恩怨自可从宽云云。”

    由此可见毛泽东对故宫盗宝案平冤之事考虑得十分周详。正因为与易培基有师生之谊,毛泽东明确表示自己不便就此直接表态或给予有关政府部门具体指示。

    从吴瀛的有关文字记载分析,毛、董并不认为应该让马衡站在被告席上承接冤案主要制造者的罪责。虽然张继等散布谣言,诬易培基把故宫大批成扇私送张学良了,作为故宫古物馆实际负责人的马衡在接受询问时以一句“不知道”,让易培基陷入难以辩白的窘境;虽然吴瀛等人都认为易培基一提出辞职,张继随即力保马衡升任院长很难说事属巧合;虽然南京法院请画家黄宾虹帮助鉴定文物真伪,坐实易培基盗宝罪名,也完成于马衡就故宫博物院院长任上……

    但作为国内知名金石研究专家、文物鉴赏大家,马衡在百般游说劝驾下,在北京大学校长胡适、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北平图书馆馆长袁同礼、北平研究院院长李书华等人相继离平南飞的情况下,没有追随蒋家王朝去台湾;作为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冒着极大的风险抗拒国民党政府文物迁台之命,以“机场不安全,暂不能运出”为托词,将故宫本院的文物截留北平,一箱也没有运出。这都是殊为难得,也深得后来新政权欢迎的。

    因此,毛泽东、董必武都倾向故宫盗宝冤案平冤不走法律程序,而是让有权威身份的知情者马衡写一篇有关故宫盗宝案真相的文字,说明系张继等构陷;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吴瀛也写一篇案情原委的文章,人民政府默认文章见诸报端,收之于各大图书馆存档,以使易培基、吴瀛等洗清沉冤,让社会公众知道该案为国民党当局迫害作为最终了结。

    董必武走后,随其一同赴南京、上海的文化部副部长兼文物局局长郑振铎勾留上海多时,与吴瀛数度会面商议故宫盗宝案平冤的技术处理问题。吴瀛将自己详记故宫盗宝案原委的20余万文字交与郑振铎阅看,并就平冤的具体做法、形式等进行沟通。

    郑振铎携吴瀛备忘录离沪赴京后,许久没有回音。直到3月13日,吴瀛朋友赵蜚云从北京来上海。他告诉吴瀛,在京“闻故宫案已令马衡自白,渠不奉命,意图延宕云”。

    吴瀛感觉不能坐等,而应设法推促议定方案的落实。

    吴瀛正酝酿给董必武写信,上海市委统战部秘书长周而复突然到吴瀛家拜访。他带来董必武写给吴瀛的信,同时还带来有关故宫盗宝案的一些相关文本资料证据。

    在周而复交给吴瀛的文本中,有一篇马衡署名的文章《关于书画鉴定问题》,该文是14年前为祝商务印书馆创始元老张元济70寿辰而写。不久前该文新做抽印本,马衡新加“附识”,并通过文物局副局长王冶秋将之送呈董必武。

    《关于书画鉴定问题》抽印本中新加的“附识”,是不是马衡在有关方面要其就故宫盗宝案真相写一书面东西之后写的呢?“附识”是不是他对有关方面的要求的一种回应方式呢?笔者认为可以做这样的推测,否则马衡有什么必须的原因非要在14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新加一个没有也无关宏旨的“附识”呢?为什么突然做抽印本并将之专门送呈董必武呢?

    还是先看看这篇“附识”的内容:

    ……时在民国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传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画家黄宾虹,审查故宫书画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发言人且作武断之语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继任院事。时“盗宝案”轰动全国,黑白混淆,一若故宫中人,无一非穿窬之流者。余生平爱惜羽毛,岂肯投入漩涡,但屡辞不获,乃提出条件,只理院事,不问易案。因请重点文物,别立清册,以划清前后责任。后闻黄宾虹鉴别颟顸,有绝无问题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应商务印书馆之征。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邀故宫参加,故宫不便与法院作正面之冲突,乃将被封存者酌列数件,请教育部要求法院启封,公开陈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为黄所误……

    在周而复转交的董必武给吴瀛信中,董必武认为说马衡参与反动政府捏造冤案并无实据,“诛心则可,按律难稽。为能求申雪,宽其既往,用双方文字联合发表真相经过,使是非大白于世而止,不为深刻之求……”说明他将马衡的“附识”同信一并转给吴瀛,让吴瀛参考,等于认可了马衡这篇关于故宫盗宝案是冤案的文字陈述,待吴瀛再写一篇揭示故宫盗宝案真相的文字发表后,此事就可以了结了。

    但吴瀛看了马衡的“附识”非常不满。5月25日、28日,吴瀛通过邮局发出了给毛泽东、董必武的信。

    在给毛、董写信期间,吴瀛恰在撰写题为《处理文物事业之检讨》的文章,在追溯陈述从清末到民国期间中国文物历程,检讨有关文物管理处置得失利弊和问题时,对“易培基盗宝”真相做了揭示。文章草成后,吴瀛携文到王芸生家。王芸生阅其文“极端赞成,谓《大公报》即可发表”。

    6月13日,吴瀛的文章在《大公报》刊出,题目被改为《谈文物处理工作》。在文章中,吴瀛用简洁的文字说明“易培基盗宝案”是有人“凭空捏造”“里应外合”制造的,又“由当时的反动政府与法院联合来做宣传”形成黑白颠倒的社会影响,而实际上易培基是中国文物事业的有功之人。

    吴瀛之孙吴欢至今珍藏着易培基当年蒙冤病重时,送吴瀛赴他们少年同学之地武昌时的一纸亲笔诗笺:“联镳鄂浦各争雄,北伐居然第一功。我已不辰伤走狗,君从何处借良弓。十年幕府头摧白,万里家山泪染红。若过少年游泳地,更无人唱大江东。”道尽自己凉风天末的绝望心情。而吴瀛对朋友至死不渝的一片赤诚,也确实令人感动不已!

    《谈文物处理工作》在《大公报》发表后,引起文物界内人士的关注,徐森玉看后称文中相关叙述“惊天动地”。吴瀛虽然没有公开发表有关“故宫盗宝案”的专门文章,但这篇夹带辩诬段落的文章发表后,故宫盗宝冤案平反之事遂暂时告一段落。

    (摘自《人物》2010年第四期,作者平凡。)